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论指南和行动纲领
2014-12-25黄伟
黄伟
[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与时俱进地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思路、新举措,为了使我区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实质,正确理解把握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重点任务、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根本保证,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关于 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我们从本期开始邀请专家学者对全会精神进行系列解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系列举措,深刻阐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论指南和纲领性文件。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从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看,由于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这使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所以,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二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三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道路方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一定要正确,政治保证一定要坚强有力。必须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调以下几点: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法治道路。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道路。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道路。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传承的道路、发展的道路、改革创新的道路。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在指导思想上,十八届四中全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基础上,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列为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全会的新提法。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体讲有三层涵义:
一是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由五大体系构成,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为未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明确了体系框架。
二是在理念上坚持“三个共同推进”、“三位一体建设”,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相关主体包括国家、政党、政府和社会等四个主体。强调全面推进、协同推进。
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法治是衡量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准之一。在推进法治建设上一定要把握四个环节,即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为了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长期坚持五大基本原则。这五大基本原则,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监督等各个法制环节。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项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是不容置疑的,当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和根本要求。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第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贯彻平等原则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为重点,加大对公权的监督。
第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但不是唯一方式,法治也有自身的不足和难以发挥作用的领域,为此,需要在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同时,发挥法律和道德的作用,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达到优势互补的效果。
第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事业,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不断改革创新,走中国自己的法治建设之路。
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
十八届四中全会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直面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提出了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六项重大任务和多项具体改革举措。
第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但仍然需要从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等四个方面提高立法质量,制定反映人民意志的良法善法,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第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法治建设的任务主要转向法的实施。政府是法的实施的重要主体。为了达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新要求,需要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六个方面进一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第三,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针对司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从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等六个方面采取一系列改革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通过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等方面力促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第五,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一支法治工作队伍。这需要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等三个方面逐步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
第六,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在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上,必须坚持“三个统一”和“四个善于”,从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并提高其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等四个方面全面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力。
(作者系内蒙古党校法学教研部
副主任、教授)
(本栏编辑/麦力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