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农村带“病”公路不得通校车
2014-12-24
民生周刊 2014年25期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意见》要求,全面排查治理现有公路安全隐患。对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农村公路,不得开通客运班线和校车。已开通的,在隐患整治到位之前要对线路进行调整;因客观条件无法调整的,应当暂停营运。《意见》明确,全面总结普通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经验,进一步提高公路安全隐患防治水平,鼓励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制订修订更高要求的公路隐患治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热评】@飞碟说换句话:我国校车问题的症结,值得反思的东西很多,但眼下最要紧的无非是两个层面:一是将农村公路真正纳入基本公共供给范畴,财政兜底,彰显责任刚性;二是厘清校车运营等具体规则,明确成本分摊机制,让校车不仅能上路,还能吃饱饭、跑得欢。 (189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