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种业成就 拓展美好未来
2014-12-23江西省种子管理局
◇文/江西省种子管理局
2013 年,我省杂交稻种子供应量为5216 万公斤,杂交早、中、晚稻种子量分别为1812、1519、1885 万公斤,优质常规稻种子1600 万公斤,杂交棉花种子40 万公斤,确保了全省主要农作物用种安全。
2014 年,全省种子管理部门将认真落实种业改革各项措施,加快推进种业强省建设步伐,推动现代种业发展实现新跨越。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2013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的第三年,根据省政府和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在省农业厅党委行政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种子管理部门以现代种业发展为中心,以种业科技创新为主线,以种子市场有效监管为抓手,以确保用种安全为目标,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工作,创优争先,充分发挥了良种先行的重要作用,为全省实现粮食“十连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1.全力做好调控保障,确保了农业用种安全。从2012年10月起,组织开展了主要农作物种子供求情况的调研,对我省杂交水稻、棉花等主要农作物种子进行摸底,围绕制种面积、产量情况、价格情况及2013年海南制种情况进行了全面统计分析,积极引导企业优化品种结构,保质保量满足全省农业需求。2013年全省杂交稻种子供应量为5216万公斤,杂交早、中、晚稻种子量分别为1812、1519、1885万公斤,优质常规稻种子1600万公斤,杂交棉花种子40万公斤。由于市场预测准确、管理到位,实现了种子量足价优的局面,确保了全省主要农作物用种安全。
2.继续狠抓安全监管,营造了公平竞争环境。根据农业部的统一部署,2013年开展了种子打假护权专项种子执法活动,重点开展了三项行动。一是组织开展了春季种子市场质量联动抽查行动。组织吉安、赣州、南昌和九江市4家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担开展全省范围内的春播农作物商品种子联动抽查。共抽查全省12个县(市、区)58家种子经营商户,抽查水稻种子样品120个。二是开展种子经营门店清查行动。对全省县、乡、村级种子经营门店进行全面清理,验资质、核表签、查种源、看档案,目前已清查3562家种子经营门店,进一步规范了经销行为,促进了种子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三是开展种子生产基地巡查行动。共检查全省18个制种县6.7万亩杂交水稻制种田,占全省杂交水稻总制种面积的48.9%;涉及种子生产企业17家,占全省A证种子企业的53.1%,涉及杂交水稻品种(组合)53个。
3.依法严把准入关口,规范了生产经营秩序。一是严格按照新颁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许可条件,坚持固定资产的企业自有产权进行实地核查。2013年共受理核发9家企业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24家企业种子生产许可证。江西现代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申办全国“育繁推一体化”企业。二是通过审定了一批水稻、玉米等新品种32个,认定了西瓜、花生等新品种27个;对具有明显缺陷的品种予以退出,2013年我省又有39个品种被强制退出市场。目前我省已累计退出的品种达到351个。三是2012年冬季深入企业开展了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查水稻种子样品30个,涉及品种27个,通过四项质量指标检测,报废不合格种子4万多公斤,杜绝了不合格种子上市。
4.贯彻落实种业规划,加快了现代种业发展步伐。一是按照《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部署,组织起草了《江西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已完成征求厅属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共征集到25个部门45条意见,下一步提交厅常务委员会讨论。二是重点抓了2012年省本级商业化育种项目的建设和考核管理工作。2013年5月初召开了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推进会,8月初组织专家全部完成验收,为2013年度实施专项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狠抓了项目管理。做到储备一批、申报一批、建设一批、验收一批的良性项目运行机制。上半年,集中检查验收了7个种子工程项目;组织申报了8个种子示范场项目、1个常规稻良种繁育基地项目、5个县(市、区)国家级种子基地认定项目;获批国家实施千亿斤粮食增产(进贤)良种繁育基地项目;谋划申报了2014年种子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江西现代农作物种业水稻商业化育种种质资源共享平台项目。四是落实国家、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国家安排我省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240万公斤;省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250万元,储备救灾种子19.5万公斤。
5.继续做好新品种展示,奠定了主导品种推广基础。2013年各地继续实施了县级种子管理部门承担新品种展示和预试工作,要求各设区市种子管理局要强化工作力度,深入现场,严格按照考评细则进行检查。省种子管理局已发文部署督查工作。一是在全省100个农业县继续开展现代农业水稻新品种展示工作,示范点覆盖全省重点粮食生产乡镇,为推出适合本地生态环境的主导品种提供先决条件。二是在去年63个县级种子管理部门尝试承担省级水稻预备试验的基础上,优选了36个县级种子管理部门继续承担省级水稻预备试验,为县级种子部门拓展服务平台。
6.认真做好种子事件查处,维护了种子行业形象。一是以打击假冒伪劣种子为重点,以受理群众举报和开展市场检查为抓手,全面做好种子事后监管工作。2013年共接群众投诉举报13件,责成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种子案件4起,解决种子质量纠纷6起,调解品种权益纠纷3起,基本上做到了群众举报投诉的种子事件100%调查处理,促查的种子案件100%有处理结果,种子纠纷100%得到妥善解决,企业间的品种权纠纷尽量调解并得到妥协谅解。二是以维护农村社会安定和广大农民利益为工作重心,以控制和妥善处置群访、大访事件为突破口,因势利导,全面做好种子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共接访12次,其中5人以上的群访6次,接待上访农民300余人次。
7.全力加大培植力度,增强了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一是7月初联合省农科院水稻所举办了商业化育种技术培训班,9月下旬举办了全省商业化水稻育种实践技术培训班,提高了企业商业化育种的创新能力。二是积极组织了我省企业参加企业信用评级工作。信用等级复查了9家企业,新评定了1家A级信用企业,江西现代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获评全国种子信用骨干企业。三是组织了江西现代种业、江西先农种业、江西科源种业3家企业参加了长春第十一届全国种子“双交会”布展,全省有6家管理和经营单位参会。同时组织了江西华农种业等5家企业参加2013年11月举办的武汉农交会。
8.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了种子管理工作水平。按照健全机构、稳定队伍、强化手段、提高能力的原则,创造各种条件,下大力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种子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一是组织了大规模种子检验人员培训班。2013年6月份针对种子管理系统和种子企业举办了种子质量检验知识和技能培训班,共培训种子检验人员100余人次。二是组织开展了大规模检验人员考核。2013年8月份针对全省种子管理系统种子检验人员进行了资格考核,县(市、区)种子管理局(站)及种子企业共计145人参加了考核,考核类别达257人次,考核通过115人次。
二、工作计划
1.加快制订种业发展规划。在规划代拟稿完成征求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把握好工作进度,全力做好协调沟通工作,进一步完善代拟稿的内容,力争省政府早日出台《江西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
2.谋划好种子工程项目。做好2013年新品种展示、商业化育种项目的检查考核工作,监督检查正在实施的种子工程项目,加快验收一批项目;继续跟踪好国家新品种示范场、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向省政府申请立项建设“江西现代农作物种业水稻商业化育种种质资源共享平台”,种质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以建立共享运行机制为切入点,整合现有种质资源,夯实育种物质基础,加大力度培育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
3.继续抓好新品种展示、试验示范工作。一是完善新品种展示工作考核机制,抓好新品种展示督查工作,同时总结提高县级种子管理部门水稻新品种预试工作水平,力促这项工作成为县级种子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二是继续实施好县级种子管理部门承担新品种预试工作,合理选择水稻预试点、控制参试品种数量、加强试验人员培训和考察交流等方式,全面提高水稻预试质量,确保每个点的数据可靠、真实。三是建立品种风险评估机制,继续根据田间种植表现跟踪生产上种植品种的适应性、抗逆性的调查,不断增强品种区域性种植安全水平。四是完善修订品种审定相关办法。
4.继续做好“两证”的审核工作。严把生产经营准入关,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种子法》、《种子管理条例》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依法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做到公正、公平和公开。
5.强化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强化全省种子市场监管,开展好春季种子市场检查、种子经营门店清查和种子生产基地巡查等行动,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及时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建立种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重点监管列入“黑名单”的中、小企业,对资质条件不再符合发证要求的,要依法撤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6.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高种子管理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是强基础、管长远的大事。在继续推进种子管理机构建设的同时,着重抓好品种区试管理、种子质量检验、种子执法三个方面的人员培训工作。继续面向基层种子管理人员和企业种业人员大力开展种子质量检验、品种区试管理人员、种子执法人员培训,计划举办各类培训班3-4次,计划举办种子检验人员资格考核1次,尽力培养造就一批基层种业人才,切实增强基层种业人员在品种管理、质量管理、市场管理和良种推广等方面的能力水平。
7.完善种子储备制度。目前,我省的种子储备规模和资金还维持在2006年的水平。落实种子储备制度是加强宏观调控、维护市场稳定、增强减灾防灾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体现,是种子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要按照《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在目前种子价格较前几年有较大增幅的情况下,增加种子储备专项资金,扩大种子储备规模,全面启动市级种子储备,鼓励有条件的粮食生产大县开展种子储备,逐步完善分级种子储备制度,制定和出台种子储备管理办法。
8.制定落实种子纠纷预案。全面提高处理种子纠纷重要性的认识,是涉及农村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既是种子管理部门的本职工作,也是落实属地责任制的重要体现。要熟悉应用种子纠纷的处理程序、方法、步骤,将涉种纠纷处理纳入到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诉求,使种子纠纷得到有效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