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方案的监督
2014-12-23邵琳
邵 琳
(潍坊市公安消防支队,山东 潍坊261057)
新社会环境下,国内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质量水平越来越高, 广大业主对建筑物安全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 设计是组织规划建筑物的初始阶段,与建筑有关设计方案的质量决定了建筑物的使用机制,若设计方案不合要求便会对建筑物的应用价值、经济价值、投资价值等造成严重的损失。 火灾报警系统是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设计单位应强化方案形成过程的监督工作。
一、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的不足
建筑火灾产生的后果十分严重,除了对建筑物结构本身造成严重的破坏,也直接降低了项目投资的经济收益。 随着人们安全意识的增强,火灾安全问题受到了工程单位及广大业主的高度关注。 引用高科技火灾报警系统,对维护建筑物安全具有较强的保护作用。 设计单位是整个项目的总策划方,因指导理念、操作流程、方案监督等存在缺陷,报警系统设计存在着诸多不足。
1、指导理念。 近年来国家重点投资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建筑工程项目可利用资金额度越来越大,这些都为火灾报警系统组织设计提供了物质保障。 设计思想是实际操作活动的指导,坚持科学的设计思想有助于建筑规划的科学性。 建设单位投资工程项目,对消防系统设计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 多数偏向于施工环节的管理,造成设计方案存在缺陷。 如:设计单位缺少先进的指导思想,未详细地考虑火灾报警系统的实际应用要求,造成消防系统方案的失败。
2、 操作流程。 作为建筑动工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建筑结构设计必须采用先进的操作方法,这样才能保证组织方案的实用性。顾及到成本投资因素,设计单位在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方式上过于单一, 依旧坚持了原先传统的规划流程。 另外,设计人员过于依赖手工绘图操作,盲目地编制报警系统方案[1]。 如:在没有对建筑物内外部结构进行综合勘测的前提下, 仅凭设计经验规划消防系统的整体结构, 操作流程安排不当减弱了火灾报警系统的可利用价值。
3、方案监督。监督是为了更好地设计,设计单位日常监督力度不足影响了最终方案的质量。 导致方案监督出现问题的因素:首先,设计人员未筹集足够的建筑结构资料,误导了设计操作的规范性,提供的火灾报警系统与结构条件不符;其次,监督人员没有及时发现设计缺陷,特别是火灾报警系统的图纸编制、结构规划等。现代建筑行业对设计方案监督给予了严格的要求, 而许多设计单位凭借主观条件随意性实施监督策略, 给消防系统埋下了隐患。
二、从结构强化报警系统设计的监督
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非简单的设备或配件组合,而是要根据不同建筑物的结构进行综合设计。就目前国内比较先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来说, 其设计的肠炎宁结构包括:报警阀、监测器、报警器等,三部分结构共同建成了多功能报警系统。 因此, 对设计方案进行监督管理,需逐渐渗入到每一个组成结构中,从局部提高报警系统的监督水平。
1、监测器。 智能操作平台对主动火灾报警系统起到了较大的辅助功能, 设计相配套的监测器可时刻掌握自动报警设施的工作状态。 此外, 当监测器感应到建筑物内的异常情况,可将监测结果转换为通信信号传输给报警器, 第一时间对火灾发出报警信息。 监测器结构监督的对象:①水流指示器。 可将水流的信号转换为电信号,当失火时喷头开启喷水, 控制了火灾的蔓延。 ②阀门限位器。 通常配置在干管的总控制闸阀上和通径大的支管闸阀上,用于监测闸阀的开启状态,向系统的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 ④压力监测器。 该结构是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调节的压力开关,在自动火灾报警系统中常用作稳压泵的自动开关控制器件。 对于三种监测器, 监督人员要注意设计方案中各仪器的布局位置,以促使报警功能的最优发挥。
2、报警阀。自动火灾报警系统里设计报警阀,既能够在火灾发生后自行启动报警器,也能快速地接通水源进行灭火,如图1。 报警阀结构监督的重点:①湿式报警阀。当喷头开启时,湿式阀能自动打开,并使水流入水力警铃发出报警信号。 ②干式报警阀。 它的阀将闸门分成两部分,出口侧与系统管数和喷头相连,内充压缩空气,进口侧与水源相连[2]。 ③雨淋阀。 这种阀的进口侧与水源相连,出口侧与系统管路和喷头相连,雨淋阀的开启由各种火灾探测器装置控制。 报警阀设计监督, 需重视不同报警阀产品的选用, 参照建筑物结构选用安全阀门,这样才能使报警系统的安全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3、报警器。报警器是用来发出声响报警信号的装置,根据建筑物的空间状态或指标参数进行灾情判断,如:温度指标、热量指标等。 目前,比较常用的报警器包括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配备了多功能硬件系统,如图2。 具体情况: ①水力警铃。 这种报警装置借助水流的冲击发出声响的报警装置[3]。 ②压力开关。 当报警阀的阀打开,压力水经管道首先进入延时器后再流入压力开关内腔,推动膜片向上移动,发出电信号输入报警控制箱,发出报警信号,从而启动消防泵。 报警器结构设计的监督,应要求设计人员对两种报警仪器的联用模式加以改进,系统运转后能达到安全指标的要求。
三、其它系统结构设计的监督
监理单位是建筑工程的质监机构, 设计单位不仅要建立内部监督方案,更重要的时按照监理单位提出的质量标准,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优化设计。 从安全角度考虑,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根本目的是防治火灾发生,及时感应火灾的发展动态。 笔者认为,基于自动报警系统方案的监督外,还要考虑灭火系统设计的监管,使“防火、灭火”两大系统建立统筹性的安防模式。
近年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得到了推广使用, 凭借其强大的喷水能力而有效抑制了火灾的危害。 大空间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结构组成, 由多个不同类别的消防设施共同组合而成,设计单位则需注重喷水系统设计方案的监督。 对于喷水灭火系统而言, 洒水喷头是最为关键的组成部分, 这也是设计工作监督的关键内容[4]。其核心功能是检测火灾状况, 察觉到火灾事故后及时启动消防系统, 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喷水灭火操作。 消防科技水平不断发展,现有的洒水喷头产品在功能、规格等方面多种多样。 监督单位要督促设计人员根据大空间喷水灭火系统的使用要求,合理地选用洒水喷头。
结论
总之,新时期建筑行业运营思想出现了很大的转变,注重设计方案的监督是极为关键的。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关系着建筑物使用的安全系数, 解决报警系统潜在的风险隐患是至关重要的。 从监督环节管理自动报警系统方案, 引导设计单位合理地组织报警系统且配备高性能灭火系统,能够营造更加优越的建筑物环境。
[1]侯在平.建筑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潜在的缺陷及改善[J].安防科技,2011,28(12):7-10.
[2]沈小宇.强化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方案监督的必要性探究[J].建筑与消防,2010,30(14):29-31.
[3]张晓慧.基于建筑安全思想的自动报警系统设计[J].山西建筑科技,2011,15(10):43-45.
[4]朱路文.智能灭火系统与火灾报警系统联用[J].消防监督研究,2009,16(5):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