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江创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策略研究
2014-12-23文/周敏胡斌
文/周 敏 胡 斌
2011年1月国务院批准张江高新区成为继北京中关村、湖北东湖示范区之后第3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张江示范区将会成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载体和实现创新驱动、科学发展的重要示范区,科技创新的先行先试区,促进张江高新区“二次创业”发展的各类资源密集区。然而张江园区如何用足、用好创新示范区的相关政策,积极营造新的制度比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设创新型科技新城,将是张江乃至上海面临的重大课题。
本文将从合作创新角度出发,讨论张江建立创新技术联盟的思路与措施。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界定与发展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是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产业技术联盟迅速发展成为企业市场竞争的重要组织形式,跨国公司纷纷缔结以R&D 活动为核心的战略联盟。在世界高技术产业中,运用联盟加快技术研发现象非常普遍,如2003年在生物技术与医药产业领域共有148家联盟,涉及金额达99亿美元,平均每家6700万美元。据统计,目前技术研发型联盟占跨公司战略联盟的55%。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是企业个体层面的过程与组织层面的战略的结合。联盟各方根据各自的核心专长及所处研发或经营的不同环节而形成距离不等、纵横交错的立体网络,联盟目的也从分担风险、降低成本转向组织学习和技术积累,以提高长期的创新能力,许多技术联盟已超越项目或技术合作开发范围,还承担着引导产业技术创新的职能。
国内外经验借鉴
1.美国
为鼓励创新联盟,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合作研究法》,认可了企业间建立技术创新联盟的合法性,跨越了一直以来反垄断法对技术创新联盟发展的制约,为技术创新联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减少了反竞争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害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提高美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美国联邦政府通过向技术创新联盟提供经费资助,以弥补其研究开发活动投入的不足。联邦政府也会提供经费资助给技术创新联盟中规模小的成员企业,或者技术创新联盟还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
尤其是美国硅谷技术创新联盟与“大学校区、科技园区、生活社区”,三区联动的产学研模式。硅谷与大学校区紧密合作:以斯坦福、伯克利等世界知名大学为依托,为硅谷的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一流科研成果和人才支持;科技园区为企业提供创业的便利条件:硅谷致力于世界一流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在知识产权保护,风险投资及其回报机制,金融、中介、商业机构等方面,为高新企业创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因而聚集了思科、英特尔、惠普、朗讯、苹果等大公司,成为世界最为知名的电子工业集中地;生活社区为硅谷企业创造高品质生活:硅谷地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全,社区服务先进,高质量的商业服务和生活服务配套,成为吸引和稳定人才、促进硅谷发展的重要条件。
2.日本
1961年日本政府颁布《工矿业技术研究组合法》,规定:成立技术研究组织(技术创新联盟)的目的、原则、活动内容等细则,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产业技术合作研究,奠定了日本开展技术创新联盟的根基。
1985年日本政府颁布《共性技术研究促进法》,以减少重复性的研究所需要的时间、资源及经费,对于资源并不丰富且大多数企业都是民间企业的日本来说,开展共性技术的研究是建立技术创新联盟的主要目的之一。
2009年4月,日本政府研究修订《工矿业技术研究组合法》,并将其改名为《技术研究组合法》,新法案涉及行业范围包括工矿业、制造业、农业、医疗业、服务业等领域;技术创新联盟可变更为股份公司或合伙公司,也可以利用上市等市场化机制筹措资金;允许大学和独立行政法人研究机构参加技术创新联盟,并在其变为公司后拥有股份等等。
此外,日本政府还给予技术创新联盟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如技术创新联盟成员用于购置合作研究开发的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费可进行特别折旧。其典型案例是:1976~1979年,日本政府通过支持富士通、日立、三菱机电、日本电气和东芝5家主要的日本半导体公司组成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研发合作产业联盟(V LS I consortium),从而帮助日本企业实现了在20世纪80年代对美国的技术赶超。
3.台湾新竹科技园区
在20世纪70年代,台湾当局由于当时的经济和国际环境因素而急需调整产业结构以促进产业升级,从而稳定台湾岛内经济的发展,新竹科学工业园区孕育而生。新竹园区的六大产业为集成电路、计算机及外围、通讯、光电、精密仪器、生物技术。
在创新与技术联盟方面,新竹科技园区主要采用了产业集群、垂直分工及增强企业竞争力等策略,形成了产业内部的合作联盟与资源的共享,进一步推动了新竹科技园区的发展。
产业集群策略:是由政府引导各企业之间有意识的分工合作,相互协调,互相配合,从而形成了相关产业的集群效应。新竹的产业集群是在政府出面帮助营造产业集群所需的条件从而形成的,通过一段时间的聚集效应产生的辐射力,对于本地区乃至全球都产生了影响力。
垂直分工和资源共享策略:所谓垂直分工是指从产品或者技术的研究开发到推向市场,不是由一家企业全部完成,而是经过分工由多家企业合作完成,这些企业可能是规模不大的小厂,但对其所负责的技术却非常专精,而且弹性很大。经过园区企业通力合作,使整个产品在非常短的时间内交货的方式,能使每个小厂在产业链上都发挥极大的功效。资源共享策略则是通过对内共享资源,联合起来对外竞争。
企业联盟策略:在新竹科技园区内,企业采用策略联盟方式以增强其竞争力。如联华电子公司是由工业技术研究院衍生出来的高科技公司,它聘用专业经理人经营公司,快速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销售自己的产品,对于产品的选择,联华只做自己最精专的、利润值达到最大的产品,这样就可以集中优势力量与国外大型企业进行竞争。
4.北京中关村
2011年7月8日,“中关村科技金融创新联盟”在中关村正式挂牌成立。联合了北京信托公司、中关村科技转化平台、中关村政策性担保机构以及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华夏银行、国信证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和中国技术交易所10家机构。联盟成员之间,通过建立日常的信息沟通、联席会议和项目合作机制,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旨在为示范区企业提供债权融资、股权融资、股份制改造、挂牌上市、并购重组、财富管理等系列化、全方位金融服务,提升金融为科技发展和经济转型服务的内涵和能力。
目前,“中关村科技金融创新联盟”围绕中关村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已在中小企业融资信托创新、设立“中关村瞪羚投资发展基金”、支持中关村示范区规模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切实工作,并将继续发挥联盟各成员在资源、技术、品牌、资金方面的优势,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积极开展全方位业务合作,在资产处置与资源管理、科技成果转让、中期票据、短期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贸易融资、产业链融资等方面进行系列金融服务和金融创新。
张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政策建议
1.园区的产业特点
目前张江园区建有国家上海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基地、国家信息产业基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国家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国家863信息安全成果产业化(东部)基地、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等多个国家级基地。截止2010年底,张江园区进驻企业达1905家,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239亿元。2010年,园区工业总产值577.5亿元;经营总收入1556亿元。尤其经过多年的发展,张江园区已经完成了生物医药创新链和集成电路产业链的构筑。
在集成电路领域,张江已经成为国内最集中、技术水平最高、产业能级最优的集成电路研发与制造一体化产业基地。率先实践“产业链”发展思路,紧抓设计与制造这两个关键环节,实现对产业链的整合控制,逐步形成了“设计+代工”的产业整合发展模式,涌现以展讯的“多通信整合模式”、锐迪科的“射频多业务平台整合模式”为代表的企业整合发展模式。
同时,生物医药产业一直是张江高科技园区重点发展的科技产业,是上海市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张江生物医药产业以“国家上海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基地”的建设为契机,经过十多年的迅速发展,形成了包括现代中药、化学药、生物制药和医疗器械在内的生物医药产业体系,探索形成“药物研发与临床应用”的医药产业发展模式。目前园区已经发展成为国内医药研发机构最集中、创新服务能力最强、新药创制潜力最大的生物医药基地之一。
2.总体思路
结合张江的产业发展现状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发展目标,张江的产业技术联盟可考虑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为试点。在张江示范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推动过程中,政府发挥引导、统筹作用,结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与市场需求,应着力于:“一个重心、两个产业、三个结合、四个平台”。
“一个重心”:以促进创新联盟的软环境建设为重心。加强支持创新联盟的软环境建设,营造有利的政策和法制环境。在创新联盟中,政府应以协调各方建立技术创新合作中的信用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为工作重点,促使联盟各方形成共同投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两个产业”: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为试点。在张江示范区,集成电路与生物医药产业已经具备较为完善的产业链与集群优势;坚实的基础与良好的发展态势将对上述两个产业的技术创新联盟形成正向推力,有效解决产业共性技术难题,实现重大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也将进一步整合产业资源、释放创新活力,实现集成电路与生物医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通过上述两个产业的试点,探索有效的机制和模式、总结经验与教训,必将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推动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三个结合”:促进科技和需求结合、技术和资本结合、人员和项目结合。通过三个结合,使各参与方提供的技术、项目、资本、人员进行合理优化和配置,使得建立在政府、产业、大学、研究院所、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形成合理、有效的技术产业化链条,并保证各方得到相应所需的回报。
“四个平台”:搭建技术集成平台、配套实施平台、成果转化平台及国际合作平台。四个平台的建设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基础,其中技术集成平台与成果转化平台是创新联盟的关键。通过四个平台的搭建,实现各类信息、资源与创新成果在联盟内的共享,实现联盟各方的多赢。
张江国家创新示范区推动创新联盟应:以国家战略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3.具体措施
在总体思想的指导下,张江示范区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实施:
加强软环境建设:制定和实施相关法律规章,规范监督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各参与主体,加强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保护科技创新者的利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不受侵害;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影响到联盟的长期持续发展,建议相关部门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形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各参与主体的利益分配机制,促进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顺利运行;充分发挥政府制度建设的作用,通过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消除各参与方的疑虑,提高参与主体间的信任度。
完善创新联盟鼓励制度:如加大创新联盟的研发费用的税收减免、全面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研发补贴等,促进企业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大学和科研机构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研发,引导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合作创新;发挥政府协调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则,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鼓励企业与科研单位积极探索多种、长效、稳定的联盟机制。
促进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强化政府的引导功能,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发展制定明确的战略规划;通过相关管理机构组织召开联盟信息的发布例会,切实加强大学、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有效沟通;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开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和公共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建设;促进研究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对共享资源的企业提供相应补贴;建议组建“创新联盟平台构建”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与相关联盟各方,完成四个平台的搭建工作,切实加强产业内部、关联产业间的联系,加速创新、知识的流动速度、扩大其辐射范围。
鼓励联盟试点:通过支持集成电路与生物医药的试点联盟,在组织模式、运行机制、发挥行业作用、承担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任务、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政策等方面先试先行,使试点联盟为更多联盟的建立和发展创造经验。
充实现有的联盟基础:鼓励各有关行业协会围绕本行业的重大技术创新问题,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咨询服务等作用,推动本行业重点领域联盟的构建;与现有的产学研紧密结合,发挥产学研与创新联盟机制的协同作用,推动构建区域性联盟,加快技术创新联盟的建设;鼓励现有的产学研合作单位联合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实验室等研发平台,联合申报承担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结论
综上所述,合作创新是企业降低风险和缩减成本的重要战略,也是企业获取外部知识和能力的重要途径。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过程中,应鼓励产学研合作机构进一步加强创新协作,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基金和风险基金,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鼓励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以项目或课题为纽带,开展合作创新,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张江产业技术联盟的建立应以促进创新联盟的软环境建设为重心;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为试点;促进科技和需求结合、技术和资本结合、人员和项目结合;着力搭建技术集成平台、配套实施平台、成果转化平台及国际合作平台。
转载自:《特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