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动物重大疫病防控规范化管理模式

2014-12-20杨亮珍贾丽萍山西省忻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畜牧业 2014年10期
关键词:中心站畜牧兽医

文│杨亮珍 贾丽萍(山西省忻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取以免促检、以检促免、科学化防疫、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管理的防控管理模式,推行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的规范化管理,有效控制动物重大疫病的危害。

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暴露,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采取以免促检、以检促免、科学化防疫、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管理的防控管理模式,推行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的规范化管理,才能在动物养殖环节有效地控制动物重大疫病的危害,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确保人体健康。笔者通过对当地各种影响因素的探讨,提出了以下规范化管理要求。

一、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规范化管理

1.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应建立健全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管理制度、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动物防疫消毒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检疫申报制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调入畜禽隔离观察制度、疫情监测制度、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动物防疫督查制度、动物防疫工作公示制度、动物免疫档案和免疫标识管理制度、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等制度,以制度来规范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偏不倚。

2.指导场户规范化管理。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应根据不同的养殖场户特点,指导建立和完善相关疫病防控管理制度,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到场督查指导,确保养殖场户各项工作按制度进行操作,逐步养成规范化饲养、防疫的习惯,从根源控制疫病的发生和对动物及人的危害。

3.免疫监测规范化管理。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应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辖区内养殖动物种类、数量、疫病史等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强制免疫计划、疫病监测计划,并认真指导场户规范免疫,定期不定期采样监测,将潜在动物疫病扼杀在萌芽期,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

4.免疫工作规范化管理。强制免疫实行“六统一”、“五不漏”。规模养殖场实行程序免疫。“六统一”,即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疫苗发放、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免疫程序,统一规范管理、统一监督检查,确保免疫密度和效果;散养畜禽实行春秋集中免疫、月月补针。“五不漏”,即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当。

5.办公网络化规范化管理。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应实行办公网络化管理。开通宽带网络、邮箱,手机小号网络,值班人员24小时手机开通,工作安排、工作汇报、会议召集、重要通知等实行短信、邮箱网络信息通知、报送,做到上班首先查看邮箱,及时缩短各类信息的上报时间,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二、动物防疫档案规范化管理

防疫规范化管理需要畜牧兽医中心站建立健全畜禽养殖信息表、预免通知书、免疫回执卡、动物重大疫病强制免疫通知书(补免通知书)、免疫档案、疫苗出入库记录等防疫档案;养殖场户建立健全畜禽养殖信息报告表、养殖档案、免疫户口本、免疫卡等防疫档案。

畜禽养殖信息报告表、预免通知书、免疫回执卡、免疫档案、养殖档案(免疫户口簿)配套使用,免疫回执卡下联由养殖场户存档,填写养殖档案(免疫户口簿),上联交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备案并填写免疫档案。各类档案要做好年终的整理装订,并归档保存,为当地动物流行病史及防控信息的追溯源提供依据。

三、强制免疫专供疫苗规范化管理

强制免疫专供疫苗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供,实行逐级发放管理。各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按使用计划和近期免疫需要向县(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申领,并指定专人登记保管,要遵循先产先出、先进先出原则,有计划地分发,避免浪费。

县、乡畜牧兽医中心做好强制免疫疫苗使用计划的制订、领取、验收、登记、入库、保管和分发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收领做到环环签字,日清月结。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出入库记录,记录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相应记录至少保存2年备追溯查源。因特殊原因破损或失效疫苗,应填写强制免疫疫苗报废单,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并专人2人以上按相关规定报废。

村级动物防疫员凭畜禽养殖信息报告表、免疫档案向所属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领取强制免疫疫苗,领取的疫苗只能用于辖区养殖场户使用。

养殖场户引进补栏畜禽的,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到所在地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村级防疫员)报验、备案、建档,填写畜禽养殖信息报告表,实施免疫。无检疫合格证明的,必须由养殖场户所在地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实施补检,填写畜禽养殖信息报告表备案、建档,实施免疫。养殖场户自繁自养的畜禽凭完善的养殖档案(免疫户口簿),实施免疫;实施程序化免疫的,凭完善的畜禽养殖档案和免疫回执卡,实施程序免疫。

严禁疫苗使用单位和个人超量领取和囤积强制免疫专供疫苗。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倒买倒卖强制免疫专供疫苗。严禁随意丢弃和乱放疫苗空瓶。空瓶集中回收,统一销毁。

四、出入境动物规范化管理

1.出售动物实行检疫申报制度。出售、运输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提前3天申报检疫。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提前15天申报检疫。申报检疫时必须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有免疫抗体合格检测报告,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要符合规定,才能申报出售。

2.建立隔离观察制度。屠宰、引进动物到达目的地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并到所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报告登记,凭检疫合格证明填写畜禽养殖信息报告表,在动物卫生监督员的监督下按照规定隔离观察后,才能进行屠宰、混群,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外来病引入。

五、落实重大疫病防控责任制

动物疫病的防控是一项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各级要按照“政府部门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财政部门保经费”的原则,逐级实行防疫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市、县(市、区)之间,县、乡之间人民政府和畜牧兽医局和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每年年初签订《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目标责任制管理。上一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对下一级畜牧兽医中心实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乡级动物防疫员实行包片(场)防疫责任制,村级动物防疫员负责落包村(户)防疫责任制。动物饲养、贩运、经营等单位和个人实行法人(户主)防疫责任制管理,必须签订《动物重大疫病防控责任保证书》,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充分发挥其防疫主体责任。

六、规范防控宣传和培训

1.增加培训规范操作。动物疫病防控规范化管理需要大量开展技术培训、规范指导,县(市、区)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不少于3次。培训要将技术、规范操作落实到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和养殖场场主、场内技术人员及养殖密集区村委负责人。

2.多渠道科学规范化宣传。在电视台开设“动物防疫专题讲座”栏目,举办动物疫病防控及法律法规等知识讲座。编印疫病防控和饲养管理技术资料、科普资料进行宣传,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条幅开展防疫知识宣传。

猜你喜欢

中心站畜牧兽医
更正
5G助力“智慧畜牧” 湖羊有了“健康码”
荣昌:做强畜牧品牌 建好国家畜牧科技城
中国兽医协会第九届兽医大会
我是兽医志愿者
武汉天种畜牧有限责任公司
兽医改行搞发明
兽医
2019年全国畜牧兽医
一带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