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县畜禽养殖环境保护措施
2014-12-20苏勇重庆市铜梁县安居镇农业服务中心
文│苏勇(重庆市铜梁县安居镇农业服务中心)
坚持“科学布局、农牧结合、因地制宜、循环利用、控量减排”的原则,实现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
近年来,随着重庆市铜梁县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和规模化养殖场的不断推进,畜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畜牧业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逐步显现,个别地方群众反映强烈,不同的行业也出现不同的声音,争议较大,一些人认为,畜牧业必须发展,对保市场供给,保农民增收不可或缺;一些人认为,环境保护是保生态、保民生的头等大事,不可不抓,畜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好似一对无法调和、统一的矛盾,已到非重视不可的程度。本文就如何正确认识畜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采取相应的畜禽养殖环境保护举措谈一些粗浅认识,仅供参考。
一、正确认识畜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笔者认为,畜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既是矛盾又是统一的,说它矛盾是因为部分地方畜禽养殖存量过大或未综合处理利用,周边土地无法消纳或不通过还田还土往外直排,生态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说它统一是因为畜禽养殖与种植有机结合与平衡,能给周边土地提供大量优质有机肥,增加土地墒情,有利于林、果、蔬、粮食及花卉生长,优化生态环境保护。
目前,据有关资料介绍,铜梁县畜禽粪便猪粪当量负荷31.55吨/(公顷·年),预警值0.7,预警级别Ⅲ(共Ⅵ级),畜禽养殖已对环境产生影响。但笔者认为这一现状存在许多值得探讨的地方。如当量折算系数是否合理、各类畜禽粪污产生量是否正确、不同用途的土地承载力计算是否科学等。该县有农作物播种面积86508公顷,常年存栏畜禽折合养猪当量按15头/(公顷·年)计算,最低土地承载力为常年存栏养猪当量129万头,而目前该县实际常年存栏畜禽折合养猪当量约为63万头。另据调查,该县畜禽散养户畜禽粪污几乎完全还田还土;规模养殖户中有约40%养殖户畜禽粪污还田还土,无外排,有40%养殖户畜禽粪污大部分还田还土,部分外排,有20%养殖户畜禽粪污直排。与此同时有大量的种植户仍在使用化肥。综合分析,该县只要注意养殖场合理布局,畜禽粪污处理得当就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但确有少数养殖场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对养殖环保设施无投入或少投入,只图个人方便,任其畜禽粪污乱排,已对局部环境造成污染,个别污染还比较严重,对此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况且,铜梁县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畜牧业(新畜牧业)的关键时期,人们对居住环境、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进一步总结分析畜牧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原因,探讨如何有效利用各种畜禽养殖废弃物,化害为利,及早防止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将有助于推进现代畜牧业的科学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美丽的新农村步伐。
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生产的同时,必须要掌握生态平衡原理,发展生态环保型畜牧业,提高畜产品的品质和产品的附加值,走农牧结合的道路,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畜牧业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畜牧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协调发展,对畜牧业发展有可能引起的环境污染,主观上要高度重视,但也不能谈虎色变、更不能夸大其词,只要举措得当,该县畜禽养殖污染完全可控可防。
二、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引导方面
主要应从政策、经济、技术等方面加以引导。坚持“科学布局、农牧结合、因地制宜、循环利用、控量减排”的原则,实现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
1.政策引导。制定土地流转、农牧结合,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养殖业主根据畜禽养殖总量,租赁相应能消纳畜禽粪污能力的土地面积,走以畜促农、以农养畜、农牧结合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与此同时,积极引导养殖场周边农民、农场、林场使用养殖场提供的有机肥,最大限度减少化肥使用量,生产绿色有机食品。扶持发展壮大一批龙头企业,按照人畜分离、标准化建设、沼气配套、循环利用的原则,大力推进无公害畜产品生产,使绿色畜牧业的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对中小型规模养殖户进行环境治理的标准化改造,改变传统养殖脏、乱、差的状况。加强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对畜禽粪污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政府在相关环节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真正做到养殖粪污就地消纳,种养结合无污染,发展绿色循环农业,保证现代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
2.经济引导。对实施发酵床零排放养殖模式或农牧结合无污染的养殖业主,从融资、贴息等方面予以支持;对生产畜禽有机肥或运输畜禽有机肥距离超过30千米的给予适当补助;对使用畜禽有机肥的农业企业给予补贴;对增添相关环保设施的畜禽养殖场给予补贴等,引导养殖业主加强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处理利用能力,引导农业企业大量使用畜禽有机肥。同时,政府对养殖污染防治做出显著成绩的养殖业主予以奖励。
3.技术引导。大力引进、推广优化生态环保畜牧业新科技,如发酵床养猪、鸡、鸭等生态养殖技术、“畜(禽)-沼-粮(蔬、果林、鱼)”等生态循环的发展模式等。引进畜禽养殖减排技术,如通过在猪日粮中添加0.2%β-甘露聚糖酶,粪便中氮排量可降15.79%、在生长猪的豆粕和玉米中添加植酸酶,可将近1/3的不可用磷转变成可利用的形式,减少磷排放等。认真做好试验示范,根据本地实际,不断总结经验,成熟一项,推广一项。
三、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监管方面
主要加强养殖环境污染监管,严格审批制度,加大畜禽养殖环境治理和处罚力度,严把养殖环境保护关。
1.严格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监管。该县应充分结合实际,重新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监管,采取切实措施,禁止在禁养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经划定的禁养区内现有各类养殖场要限期关停、搬迁。在限养区内要严格控制养殖规模,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应当限期治理,确保无外排或排放水污染物必须符合排放标准,未经治理或排放未达标的,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关闭。适养区遵循“以地定畜”的原则,在发展中同时解决好污染问题。
2.严格畜禽养殖用地的监管。对禁养区、限养区需新占地建畜禽养殖场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擅自占地修建养殖场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与此同时,对在适养区占地修建畜禽养殖场的,要按生态平衡,合理布局,农牧结合的原则,积极加以引导,符合条件的要予以支持。
3.加强养殖环境污染防治监管。要将畜禽生产环境治理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加大畜禽养殖环境治理力度。像对待城市和工业污染一样监督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掌握畜禽养殖污染情况,科学制定该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案,使养殖环境污染防治监管有章可循,把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执法监管。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各自职能职责,在加强养殖环境污染监测、防治的基础上,将严重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列入黑名单,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作用,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逐步形成“谁污染、谁治理、谁担责”的共同维护农村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可以预见,根据铜梁县区域环境承载力,以满足土地消纳能力和水环境功能区达标为前提,以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为主要途径,通过建立健全区域和总量控制制度、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等措施,大力发展规模生态养殖,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充分结合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加快建立畜牧业生态化建设机制,促进畜禽养殖污染物减排,畜禽养殖保护、畜产品有效供给、农村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完全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