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实施生猪集中屠宰 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2014-12-20吴永生宝应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文│吴永生(宝应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宝应县现有92万人口,全年生猪消费20万头左右。从1995年开始,实行生猪乡镇定点屠宰以来,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能就由畜牧兽医部门承担。从2005年起,推行生猪集中屠宰,形成了机械化屠宰、检疫检验、代理配送、市场监管一体化的“放心肉”工程体系,先后荣获江苏省生猪屠宰管理先进集体、扬州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一等奖,被省食安委誉为“宝应模式”。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领导,有序推进生猪集中屠宰。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县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在推行生猪集中屠宰时,明确运行模式为“两改两不变”即:改各镇定点屠宰为集中到县一个场屠宰,改手工屠宰为机械化屠宰,个体经营户收猪方式不变,猪肉经营地点和渠道不变。2005年6月开始,分2批依法关闭了县域内34个手工屠宰场。按照有利交通运输、方便经营者、便于管理的原则,将部分手工屠宰点改造成24个生猪暂存、转运和猪肉转运的代理点,生猪集中屠宰经营模式有序过渡。
二是加强管理,确保屠宰肉品质量安全。每年县农委都与全县惟一的生猪屠宰企业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企业是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屠宰企业的日常监管,派驻8名专职检疫员,严格执行生猪宰前、宰中、宰后检疫各项规程和无害化处理监管有关规定,有效保障了出场肉品质量安全。同时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疫病防控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品质检验,提升屠宰加工工艺,确保出场肉品“两证两花”齐全,质量全部合格。
三是综合治理,杜绝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设立外来肉品集中报检点,实行24小时值班,对进入的外来猪肉进行复检,确保“两证两花”齐全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实行“一对一”监管,对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全程监控,完备纸质和影像资料,确保病死猪及其产品全部无害化处理。定期不定期对本县各大农贸市场、畜禽交易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特别是城乡接合部的肉品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对私屠滥宰、未经检疫、证物不符、自宰自食上市的猪肉,一经发现,依法没收销毁,杜绝流入市场。
随着生猪集中屠宰管理的强力推进,肉品市场的不断规范,宝应县生猪屠宰违法违规案件逐年减少,从2005年的100多起下降至2013年的2起,有力地保障了上市肉品的质量安全。今后,宝应县将按照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生猪屠宰管理力度,提升集中屠宰规模和质量,延长加工链,促使屠宰产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生猪产业。同时,将积极拓宽工作内容,研究做好牛羊及家禽的屠宰管理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肉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