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孝道不必拘泥于“二十四孝”
2014-12-19江德斌
师道 2014年12期
江德斌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最近六安市解放中路路边的公益广告引用了“二十四孝”的典故,但其中一则“埋儿奉母”让人难以接受,不少市民看后称太瘆人!专家表示,这是文化糟粕,不能倡导如此“愚孝”。(见《新安晚报》)
六安政府部门将“二十四孝”内容画在街头,是想达到宣传传统孝道文化,弘扬民族传统美德,培育民众重视孝敬父母的目的。可是,“二十四孝”里面的内容良莠不齐,部分内容违背现代社会理念和科学常识,或与法律相悖,明显已经不适宜这个时代。此次遭到曝光的“埋儿奉母”典故,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显然,对于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还是要遵循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原则,不能过度拘泥于经典。
近些年来,随着传统文化的复兴,诸如“弟子规”、“二十四孝”、“三字经”等传统启蒙教育读本再次起用,甚至掀起了读经热潮,各种读经班、蒙学馆、国学班等应运而生,受到部分民众的追捧,将孩子送去接受传统文化教育。但很多人忽视了,传统启蒙教育读本的时代背景乃是建立在封建社会的三纲五常、君臣父子等统治架构上的,从现代社会的科学角度来看,传统启蒙教育存在一些弊端。
我以为,反对继承传统糟粕,与弘扬孝道并不相悖。时代在不断进步,社会对于孝的认知也在发展,那种漠视生命价值、违背科学常识、缺乏人格平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观点,早就该被清扫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