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为误入歧途的勤工俭学买单
2014-12-19禄永峰
师道 2014年12期
禄永峰
删一条网帖,收费400至800元,短短4个月牟利28万余元。江苏南京首例“黑客”有偿删帖案近日在玄武区法院宣判,杭州一家电子公司技术总监周某获刑五年三个月,另一名涉案在校大学生谭某获刑五年。(见《南国都市报》)
作为困难家庭学生,通过自己的合法劳动获取学习和生活补助,该是勤工俭学的应有之义。学校对学生的勤工俭学行为,不但要提倡鼓励,还要监管引导,这是正常教育教学内容的一部分。但若将有偿删帖当成勤工俭学,就明显触及了法律底线,理应受到相关惩罚。显然,涉案在校大学生谭某的误入歧途行径,有其自身原因,同时,学校也难辞其咎。
近几年来,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以及高校实行并轨制后收费标准大幅度提高,高校的贫困生、特困生大比例增加,许多学校从奖学金、贷学金、社会助学金、学杂费减免、特困生补助和勤工俭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而最广泛的途径还是勤工俭学。实践证明,有效的勤工俭学不仅能够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且还能为将来就业或创业奠定基础。
如何有效监管和引导学生进行勤工俭学,避免学生图一时之快而误入歧途,学校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可当下有的学校将勤工俭学工作束之高阁,任由学生自行抉择。这种作为,其实是对学生勤工俭学行为的弃管和放纵。只为赚钱什么事都干,弄不好,学生葬送前程,学校因其受辱。所以,我以为学校应该强化组织、管理和协调,设置职能部门,制订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使勤工俭学工作有章可循,依法保护学生以诚信和服务获得正当权益,从根本上避免或减少失误、上当甚至违法越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