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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向苍天求公正

2014-12-18向天笑

时代报告·中国报告文学 2014年12期
关键词:新田瓦屋笔录

向天笑

徐爱莲迅速地消瘦了,姣好的面容透着掩藏不住的疲惫。徐爱莲现在在一家企业打工,工作之余还给人制作毛线鞋,以供养在大学读书的儿子完成学业。1.43米的个子经不起生活的重负,本来就矮小的她显得更孱弱了,眼睛也因为长时间得不到歇息而患了飞蚊症。别人都劝她:算了,你斗不过人家的,就认命了吧。徐爱莲昂起了不屈的头,坚定地回答:不!他们貌似强大,却是瞒上欺下弄虚作假,其内心是虚弱的;我虽然只是一个孤孤单单的弱女子,但是真理在我这边,我要和他们抗争到底!

其实,徐爱莲的经历,很具有代表性。徐爱莲就是当下很多弱势人群的真实写照。

一、祸起非法开采

非法开采受到保护。村民权益受损却不能维权。依法上访被打得头破血流。这一切,是谁在幕后操纵着?

徐爱莲是湖南芷江人。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嫁到了那个叫新田湾的山旮旯。这,也许只能用命运来解释。但是她知道,今天的苦难却不能责怪命运,那是一些人强加到她身上的。

新田湾在贵州的铜仁市碧江区瓦屋乡,坐落在海拔一千多米高的米公山脚下。那地方山高林密,交通不便,几乎是与世隔绝的世界。不过,那里山清水秀,空气清新,人们祖祖辈辈在那里安宁、和谐地生活着,简直就是世外桃源。

20世纪80年代,徐爱莲嫁到了新田湾。丈夫黄雨岩是曾经参加过对越战争的退伍兵。结婚后,二人外出打工赚了点钱,就到离新田湾二十多公里外的漾头镇养鹅,是当地有名的养鹅专业户,曾一度成为新闻人物,还被央视第七套节目报道过。

二十世纪初,地质队探出新田湾蕴藏有重点矿藏锰矿,一下子打破了那里的宁静。

一开始,听说有人要来开矿了,让新田湾人欣喜不已。那些几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修理地球的贫苦农民们,多么希望矿藏能改变他们的生活状况啊!可他们万万没想到,锰矿,对于他们,特别是对徐爱莲一家,不是福音而是灾难。

2004年,铜仁市长行坡锰业有限公司到新田湾开采锰矿来了。

据说,长形坡锰业公司是碧江区(原铜仁市)政府招商引资招来的。碧江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由“瓦屋乡政府负责与农户签订用地协议”。

新田湾人不知道来采矿的是什么样的单位,听当时的铜仁市国土局的人说,那些人来开采就是国家开采。农民们是很爱自己的国家的,国家来采矿当然要支持了,因此善良的村民们给了采矿者多方面的帮助,也老老实实地签订了征地协议。

村民们哪里知道,瓦屋乡政府不是开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无权代理开采单位签订协议,乡政府与村民处于不平等地位,也不是双方协商自愿达成的协议,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当然也有知道的,比如徐爱莲一家的田就是乡政府采取欺骗的方法,让其他人代徐爱莲的丈夫黄雨岩签名征掉的。黄雨岩曾就此向碧江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瓦屋乡政府无权代理采矿老板、其他人也无权代理黄雨岩为由,请求判决协议无效。但是碧江区法院判决此案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驳回了黄雨岩的起诉,并告知黄雨岩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可黄雨岩提起行政诉讼时,法院又以民事庭已经做出过判决为由不予受理。法院就这样踢皮球,把黄雨岩一家的农田踢给了矿老板。

其实,长行坡锰业有限公司只不过是私家企业,他们到新田湾开采锰矿是不合法的。这从碧江区公安分局在后来的黄雨岩一案中提供的如下证据可证明:

长行坡锰业有限公司是2004年进入新田湾采矿的,但直到2010年12月16日才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明的生产单位却不是长行坡锰业有限公司而是“铜仁市长形坡锰矿”;2011年9月16日才获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却不是锰矿开采而是锰矿销售。而该单位至今未获得采矿许可证,一直持用2006年颁发的、矿山名称为铜仁市长形坡锰矿、采矿权人为贵州省地矿局103地质大队(周琦)的采矿证。可这些法人代表、单位名称、经营范围都不吻合的证件却得到了当地政府部门的认可,碧江区国土、环保、乡镇企业局等部门都认定长行坡锰业有限公司开采锰矿是合法的。

长形坡锰业有限公司开矿合不合法,村民们不知道,政府某些人说合法就合法吗?征地协议合不合法,大部分村民也不知道,政府某些人用威逼方法也好,用欺骗手段也罢,农民的土地难道就这样被剥夺了吗?而开矿让村民的切身利益受到的损害谁来补偿?且看——

隆隆的岩炮把村民的房屋震坏了,壁裂了,瓦梭了,窗玻璃破了,地坪塌陷了;

马路上尘土飞扬,清亮的河流变黑了,鹅卵石像被施了魔法般变了颜色;

耕地用水下沉了,稻田张开大大的口子喊渴——长行坡锰业公司因此承诺给予农田水改旱每亩8000元的差价;

以前叮叮咚咚欢唱的溪水变成了微弱的呻吟;

森林被砍了,大地的绿色肌肤伤痕累累;

饮用水也下沉了,古老的水井干涸了——瓦屋乡政府用车拉水去解救村民,增添了一道排队领水的新风景;

良田被毁了,再也无法恢复。新田湾本来就人多地少,230多人,人均水田还不到0.5亩,现在一些被强征了,一些被毁坏了,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中国的农民是善良的,是易于满足的,但是一旦生存受到了威胁,也会爆发出巨大的力量,那是一种原始的与生俱来的求生的本能。

于是,矿方与村民的矛盾日益加深。

在矿地纠纷中,碧江区某些公安人员不问青红皂白一味地威胁、打压村民,促使矿地关系进一步恶化。

当地人想起2008年8月28日那血腥的一幕还心有余悸。

2008年8月28日,那是一个恐怖的日子。

因为头一天矿方因故又与村民起了争执,碧江区某些公安人员未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手续就抓走了村民组长黄成军及村民黄泽现、江仁有等三人,村民派代表在28日这一天乘公交车到铜仁上访。瓦屋乡政府将这一情况报告了碧江区(原铜仁市),碧江区市委决定出警拦截。于是,数百名携带枪支、警棍、铁棒、钢筋等器械的警察,就在一个叫下木林的地方布了几里路的警戒,严阵以待,等着访民自投罗网。公交车一到,警察们立刻紧张起来,如临大敌——他们把所有的乘客都当成访民了,所以后来碧江区有关部门的人都说访民有几十个。

公交车被气势汹汹的警察截住了,所有的乘客都被强令下车,领队的碧江区公安分局某副局长对村民高叫着“今天要叫你们死几个人”!随跟在公交车尾后的瓦屋乡政府官员指认了哪些是新田湾村民,雄赳赳气昂昂的人民警察随即就投入了“战斗”,对毫无防备的访民大打出手,打了访民一个措手不及。

“啪!”嚎叫连天。

“啪!啪!”鲜血横流。

“啪!啪!啪!”村民们四处逃命。

有人被揪住了头发。有人被拳头揍了。还有人在扬起的警棍、钢筋下奔逃。

女村民刘玉菊(黄泽现的妻子)跑不过训练有素的人民警察,被六七个公安人员围着痛打,头部、耳后等都被打伤。

乘客黄东看到这一难得的“行为艺术”,急忙掏出相机“咔嚓”,被警察发现了,用手枪指着黄东的头部,强行抢走了相机当场毁坏,并将他摁倒在地,将他的头部和肩背砸得鲜血直流。

刘玉菊和黄东都被打伤住进了医院,刘玉菊在铜仁地区医院住了半个月,黄东的伤经医院诊断为:额顶部头皮裂伤清创缝合术后见约4cm创口;右枕部头皮血肿扪及6×5平方厘米包块;右腰部软组织伤。

可惜,黄东那件鲜血淋淋、记载着这场恐怖暴行、值得珍藏的衣服被瓦屋乡乡长拿走处理掉了。

事隔多年,目击者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还感到不寒而栗,“太可怕了”,他们说。

相关机关一直没有就这次打伤访民的事件做过任何解释或说明,只有瓦屋乡领导在新田湾的群众会上说,警察打人是因为访民超过了规定的人数。铜仁市政法委某副书记也对前去采访的记者说,出警拦截访民,是因为村民的上访不符合信访条例。

网上出现了警察毒打新田湾访民的帖子,铜仁行署网的管理员将其编辑成第63期《社情民意》信息呈报给铜仁地委廖书记,廖书记做出批示,转铜仁市(即现在的碧江区)委调查处理,于是碧江区组织了一个由政法委牵头,有国土、环保、安监、乡镇企业局等部门领导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这个调查组向当时的铜仁市委、市政府呈报了一份《关于瓦屋乡溪坎村新田湾村民组反映与铜仁市长行坡锰业有限公司发生矛盾冲突等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告中,把过错加给了新田湾村民。

看到网上的消息,《西部时报》的一位记者前往采访。在铜仁市国土局,记者吃了闭门羹。市委领导的秘书则对记者说“不宜宣传”。新闻科长与有关领导联系后,要记者“说明采写角度”、“稿件要传铜仁市里审核”。宣传部领导说要记者所在的报社提出书面申请,才能要相关资料。督查科科长告诉记者,市委督查科已作了专门督查,并向省委作了书面报告,认为老百姓反映的情况有些属实,也有些不属实,长行坡锰业有限公司开采锰矿是合法的,不过他在请示相关领导后告诉记者,说这份给省委的书面报告“不方便提供”给记者。

但记者在新田湾受到了村民的欢迎,也在长形坡锰业公司了解到很多真实的情况。这位记者据此写了一篇《透过矿群纠纷看权与法的较量》的网文,得出了“非法用地,政府默许;非法开采被认定合法”的结论。

警察打访民事件发生后,黄东向碧江区公安分局提出了赔偿申请,未得到答复,他们不敢再招惹公安局,就这样算了。但是被公安局抓走关押的村民不愿意忍气吞声,他们在释放后向碧江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碧江区法院审理后认定公安抓人的证据不足,判决碧江区公安分局败诉,公安局退还了那几个遭关押的村民被警察搜走的五百多元钱。

此后的几年中,碧江区公安人员没有随意抓打新田湾村民。但是这种表面的平静没有维持多久,更大的灾祸正等待着无辜的百姓。

2011年12月5日,为被关押村民代理这场官司的代理人的儿子无缘无故在网吧被人砍伤,掌骨被砍骨折,伸肌腱、屈肌腱被砍断裂。当时网吧没有制止凶案的发生,也不报警。凶手逃离后,网吧工作人员才在受害者的要求下报警。负责本案的公安人员表示,本案没有作案动机,只有监控录像,不好破案,因此到如今仍未破案。受害者起诉到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负有补充责任,加害人无法确定、下落不明的,由补充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碧江区法院却不受理本案。

这个代理人因为儿子被砍伤从此再也不敢过问新田湾的事。

二、村民组长黄雨岩有罪吗?

徐爱莲的丈夫黄雨岩突然被抓走了,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其实,黄雨岩真正的“罪过”只是因为他是村民组长。

2010年底,徐爱莲的丈夫黄雨岩当选为新田湾村民组长。

黄雨岩当上组长后,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递交材料,并表示要上访,为村民维权。

黄雨岩,无非就是当过几年兵,上过越南战场而已,你以为你就是个什么人物了啊?你敢到太岁头上动土,到老虎头上拔毛?

一个小小的村民组长确实是微不足道的,村民维权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心里无冷病不怕吃西瓜,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嘛。但世上的事就是那么怪,碧江区有关人员还真就怕了黄雨岩,把他当成了心腹之患。他们是怕黄雨岩吗?当然不是,他们只是怕人揭开他们一直捂着盖着的非法开采那块疮疤罢了。

于是,他们准备要杀只鸡来儆儆猴了。

不知天高地厚的黄雨岩就是那只用来儆猴的鸡了。

2012年1月,因为生产不正常,长形坡锰业公司又停产了。

长形坡锰业公司的生产一直都不正常,经常停产。据后来碧江区法院刑庭庭长赖桑等人前往长形坡锰业公司调查,询问该公司的负责人郭秀龙、会计张德红,二人的笔录都说该公司“因市场不好,生产不是太正常”、“都是找到销路后再生产”。

长形坡锰业公司的日子不好过,新田湾村民的生活也陷入了困境。

长形坡锰业公司曾经承诺拉走的每吨矿给予新田湾村民组3元的补贴,瓦屋乡政府却领了这笔钱,却扣着一部分不肯给村民;在相邻的一个村民组还有一个开采锰矿的天利公司,因采到了新田湾的矿,也按拉走的矿的吨位给新田湾村民组相应的补贴,瓦屋乡政府也领了这些补贴款几年都不付给村民。因为新田湾的田土遭到毁损无法恢复,村民只得另行设法谋生,却苦于没有资金,加之物价上涨,致使村民的生活十分艰难,连生存都受到了威胁。村民们一再向瓦屋乡政府反映,要求乡政府把矿山的补贴款还给村民,要求政府解决村民的吃饭喝水问题,乡政府某些领导却无动于衷。

新田湾村民再也忍受不了政府的某些领导不作为了,忍无可忍的村民愤怒了。

2012年2月9日,几十个村民打着“我们要吃饭,我们要生存”的大红横幅自发地到已停产的矿洞前静坐,要求乡政府解决问题。

虽然那时矿山已经停工,矿洞没有生产,村民的行动不会给矿山造成什么损失,但是村民集聚在一起,怎么说也算是群体事件哦。于是,碧江区公安分局的人闻风而动赶赴到了现场。出乎意料的是,黄雨岩并没有在静坐的人群里。黄雨岩徐爱莲夫妻住在数十里外的漾头镇,没有参加村民的静坐行动。现在的村民都是各人往各人的碗里扒,不像以往要经常开会布置生产了,除了偶尔和其他几位组里的领导成员集中一下,黄雨岩根本不需要到新田湾去。

公安人员几次到现场都没看见黄雨岩,就未制止村民的静坐行为,亦未对静坐村民采取强制措施,任事态发展。

村民到没有生产的矿洞口静坐,没有给任何人造成损害,政府不过问,警察不制止,黄雨岩一个小小的村民组长,自然也没有出面。

猴来捣蛋了,却找不到鸡,拿什么去吓唬猴子呀?这让那些想拿黄雨岩开刀的人干着急,就好像狗咬刺猬无处下嘴。可是,如果事情闹大了,你黄雨岩还能无动于衷吗?

2012年2月26日、27日,长行坡锰业公司叫人连续几次打了新田湾村民,将江仁有、盲人黄泽主等打伤。矿方内部有人说是政府的人叫他们打人的,但无法证实事实是否真的如此。不过让人感到蹊跷的是,政府部门不设法解决矛盾,处理问题,公安人员不追究打人者的责任,而是千方百计阻止村民上访。

黄雨岩终于坐不住了。

2012年3月1日,得知矿方暴行的黄雨岩为了村民的安全,在矿洞口贴了一纸问题未解决前不能开工的通知。

终于等到了用来儆猴的鸡,那些人开始收网了。

于是,在村民静坐了近一月都毫无动静的瓦屋乡综治办、政法委、派出所、司法所、长形坡锰业公司,还加上矿洞口根本不在新田湾的天利矿业有限公司,突然都在3月2日这一天纷纷上交了村民“阻工”的报案材料。

村民的静坐终于有了一个好听的名称:阻工。

同一天,碧江区公安分局也紧锣密鼓地展开了针对黄雨岩、徐爱莲的“侦查”。

3月1日黄雨岩贴通知,3月2日各单位一起报告已发生近一个月了的“案”,同一天公安人员开始了对黄雨岩“犯罪”的侦查。这种巧合也太巧得过分了,大概只有在戏台上才会发生。可是,除了始作俑者,谁又会想到这戏剧化的巧合中有着什么样的猫腻呢!

这时候政府和警方害怕的还是黄雨岩上访。某领导就曾经威胁黄雨岩的一个在其他乡当乡长的亲戚,说黄雨岩若去上访,就把他这个亲戚的乡长撤了。黄雨岩的这个亲戚生怕失去乡长的位置,惊慌不已,带着人满城找,又到火车站截黄雨岩。找不到,电话也打不通,就给黄雨岩发短信。“满舅,你近段时间千万不能去上访。如果你去上访了,政府就要撤我的职。你自己要好好考虑一下。”这个短信徐爱莲至今还留着。

瓦屋乡政法委书记也带着警察到黄雨岩的战友等处找黄雨岩。

黄雨岩没有去上访,也没有躲起来——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他即将成为儆猴的鸡。黄雨岩有自己的事要忙。

找不到黄雨岩,已经做好的一切准备工作就没有用,什么报案喽,侦查喽,都是白搭。更让人不放心的,是黄雨岩钻出布好的网去上访,那时不光报案侦查等等成了无用功,弄不好一切黑幕都有曝光的可能。有什么办法能把黄雨岩再逼出来呢?

村民们想不到的事再次发生了。

3月6日,长形坡锰业公司又一次打了新田湾村民,碧江区公安人员接警后还是没有追究凶手。

看到碧江区公安分局果然成了矿老板和打人者的保护伞,暴徒们彻底放了心,他们有恃无恐了。

3月7日,长形坡锰业公司再次纠集一帮社会上的暴徒对手无寸铁的新田湾村民大打出手。这一回,他们下手特别的狠。

徐爱莲和其他3位女村民成了这次暴行的受害者。

遭打翻在地的徐爱莲等四名伤者被送到了瓦屋乡医院。瓦屋乡医院一看伤势太重,不敢收治。徐爱莲们又被送到铜仁中医院,才保住了她们的小命。徐爱莲在送到铜仁中医院门口时,要求住医疗条件好些的地区医院,随着同去的公安人员不同意,徐爱莲就被警察强行拉下汽车,把棉衣拉破了一条大口子,徐爱莲也被拉倒在地。

瓦屋乡政府替暴徒的行为买了单——为被打伤的村民付了医药费。这不得不让人又想起了那个政府叫矿方打人的传言。难道真的是一方出力一方出钱吗?

恰似为了验证官商勾结的“谣言”,徐爱莲出院后,瓦屋乡政府又替打人者为徐爱莲付了误工费和护理费、营养费,但是要徐爱莲按他们的要求写承诺书,承诺以后不上访不申诉。

徐爱莲把钱领了。管你谁出力谁出钱,这钱是我该得的,为什么不要?

徐爱莲也按瓦屋乡政法委书记的要求写了承诺书。反正,那是你们的要求不是我的意见。上访,是有相关法规的,只要不违法,谁能剥夺我上访的权利?而那样不公平也不是自己真实意愿表达的承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让人怎么遵守?

其他几名被打伤的村民,因为不敢索赔,就什么赔偿都没有得到。

但是,徐爱莲的耳朵被打聋了,要求做伤残鉴定,公安局就是不肯出具鉴定的相关手续。

2012年3月7日,在矿洞口静坐的村民自动解散了。

差点出了人命案,黄雨岩果然又被逼着放下自己的事,出现在了新田湾。黄雨岩就是这么个软心肠,总是不忍心看到村民遭难。

笨兔子果然撞到树上了。

就在3月7日这一天,黄雨岩被“请”到了碧江区公安局了解情况——因为没有拘留证、传唤证,只好“请”了。这一请就是几年,从那天起到现在,黄雨岩就没能回家。

和黄雨岩一样因为没有法律手续被骗到公安局的还有另外好些村民,不过他们不是作为黄雨岩一案的同案嫌疑人,而是被叫去询问的证人,只是其中的三位村民因为说村民“阻工”不是黄雨岩叫去的而是因为没有水喝没有饭吃,办案人员恼怒之下临时填了份《受案登记表》,把这三位村民行政拘留了。这是后话。

暴徒打人那天,来了几十个公安人员和协警。人们都猜,这下子那些暴徒要倒霉了。但是人们猜错了。没有打人的黄雨岩被刑事拘留了,制造这起令人发指的流血事件的暴徒们却得意洋洋地坐在警车里和警察们抽烟说笑。事后,黄雨岩被逮捕、判刑,打人暴徒却没有一个被刑拘。

黄雨岩被骗到了碧江区公安分局,没有任何手续就被送到看守所,看守所弄不清送来的是个什么样的人,就命令黄雨岩脱光了衣服等公安局的手续,冻得黄雨岩上下牙直打架。好不容易等到碧江区公安分局送来了相关的手续。然后,黄雨岩被关在一个没有监控的空房子里,穿制服的警察出去后,立即进来几个穿便服的人问黄雨岩犯的什么罪,黄雨岩说不知道,于是受到一顿毒打。打完,穿便服的人出去了,穿制服的人又进来。问口供时,不准黄雨岩看笔录,用纸遮住笔录内容,要他签上“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一样。”黄雨岩不肯签,办案人员就辱骂黄雨岩,威胁要“打死你”,逼着黄雨岩签名。黄雨岩被关进看守所后,又被其他在押的嫌疑人脱光了衣服毒打、灌凉水,直至被打得晕死了过去。

黄雨岩被关押时,随身带着的一个包被公安人员没收了,里面有靴子等物,靴子里还有1800元人民币,还有徐爱莲的一条裤子,都没有退还给他的家人,也没有开列扣押物品清单。

8日,碧江区公安分局给黄雨岩补了一纸刑事拘留证,罪名是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黄雨岩被关押的时间从7日变成了8日。

事后,徐爱莲的女儿与瓦屋乡政法委书记通电话时,才知道黄雨岩被抓的真实原因,这位乡政法委书记一语道破了天机:“谁叫他是村民组长呢”。

三、拙劣的假证

为了坐实黄雨岩的罪名,当地公安部门某些人不惜用一切非法手段制造假证。检察机关却在要求公安机关补侦而未获补侦的情况下提起了公诉

杀了一只鸡,猴子真的被镇住了。生性胆小怕事的新田湾村民一个个都噤若寒蝉,再没有人敢提出维什么权。

除了被辱骂、毒打外,黄雨岩还被逼着干重活。颈椎扭伤了,眼睛视力也坏了。徐爱莲到看守所去看望黄雨岩,看到瘦得皮包骨头的丈夫,看到那一堆堆给“黄雨岩”们吃的已经腐烂的南瓜,忍不住就想流泪。

但是,黄雨岩还是不肯认“罪”。有关人员多次“劝”黄雨岩认罪,也做徐爱莲的工作,要徐爱莲劝黄雨岩认罪。可是徐爱莲一家人都认定了黄雨岩没有罪。徐爱莲说:认罪,首先是要有罪,没有罪怎么认?

当然,黄雨岩有没有罪,不由徐爱莲说,而要由事实证明。那么事实到底是怎样的呢?

黄雨岩被拘留、逮捕、起诉、判刑,其理由都是黄雨岩聚众扰乱了长形坡锰业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给该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

长形坡锰业公司的生产和秩序是否正常,前面已经说过,这里不再赘言。那么,在矿洞口静坐的群众,到底是不是黄雨岩聚的,聚的这些群众又给开采单位造成了多大的损失呢?

2012年3月12日,几个越战退伍老兵就黄雨岩聚众一事到新田湾调查了29人,有3人说不知道,有1人说是黄雨岩带领群众堵洞,其余25人都证实村民的静坐与黄雨岩无关。

同年4月12日,新田湾村民向碧江区公安机关递交了《关于新田湾村民堵矿洞的说明》,上面有39人签名,证明黄雨岩未“聚众”。

可是在碧江区某些公安人员那里,是先认定黄雨岩犯了罪,再去“找”证据的。也就是说,黄雨岩早就被犯罪了。

在2012年3月2日,也就是黄雨岩在矿洞口张贴通知的第二天,碧江区公安分局某些人就开始了针对黄雨岩、徐爱莲的“侦查”——在他们的计划中,徐爱莲也是要被关押的“罪犯”,只是因为徐爱莲被打伤住了院、未出院就在一儿一女的搀扶下赴京上访了,那些人不得不收敛了一些,才使徐爱莲逃脱了和黄雨岩一样被关押、毒打、强迫签名的厄运。

某些公安人员收集、记录黄雨岩“犯罪”的证据的手段和方法五花八门,蔚为壮观——

他们不出示警官证和传唤证,随意抓、骗村民到派出所、刑侦队去询问。因为没有传唤证,笔录只好说假话。如江志金是被叫到瓦屋乡派出所询问的,笔录却记载是在江志金家中询问的;刘喜爱是在铜仁中医院照顾被矿方打伤的村民,被公安人员带到碧江区公安分局去询问的,其笔录却记载是在“新田湾组长形坡锰业公司1号洞口”被口头传唤的。

他们用自己的话当成证人的笔录,又不让证人看笔录纠正不实之处,以致笔录错误连篇。如蒲春花的两个儿子分别叫黄成岩、黄成长,笔录却写为黄泽岩、黄泽章;大儿子是24岁,笔录却说是29岁;黄雨岩是住在漾头,笔录却说是住在新田湾。

他们不叫证人签名确认询问的起止时间。

证人如果不说是黄雨岩带头“阻工”,就不准其回家。如村民江志金的笔录是他人代替其回答的。对此,黄雨岩一案开庭时,辩护律师申请江志金出庭作证被审判长拒绝后江写了份证词:“3月2日上午大约11点多时……公安人员讯问我笔录时,有的内容根本不是我讲的,不说是黄雨岩带头堵工,他们就不准我回家。后来把别人说的话记在我的笔录里面,然后叫我在笔录下面签名,才准回家时天都已经黑了。”

他们让其他人代被询问者签名。如村民姚春梅被询问时,因笔录和她说的不一致而拒绝签名。村民杨金菊也因笔录和她说的不一致而拒绝捺印,第二次询问她时,公安人员就让其他人代杨金菊签名。

这些,都在公安部门的《刑侦卷》中明明白白地记着。

还有,《刑侦卷》中的《受案登记表》竟然没有报案人,只有主办黄雨岩一案的负责人吴昌琴、杨怀川说“被举报人”“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受案意见,而且是先抓人后报案——被举报的人早在报案前已被抓(骗)到公安局了,因为他们不说是黄雨岩叫村民在矿洞口“阻工”,公安人员就填了份《受案登记表》“举报”这些证人,结果这些证人就被行政拘留了。如3月7日16:32分~17:50分村民黄二群已经在公安局被询问,但是20:55分公安局才填举报黄二群的《受案登记表》,因为黄二群说没有谁组织“阻工”,“是我们村民组全体村民自己自发到1号矿洞去的”。同时被临时填了《受案登记表》“举报”、遭到行政拘留的还有刘喜爱和黄雨成,因为刘喜爱说“组织策划者我不晓得是哪个”,黄雨成说:“谁组织?没有具体人,是群众自觉去的”。

更离奇的是,一个警察竟然用分身术同时在不同的地方询问不同的证人。负责本案的杨怀川、吴昌琴都使用了“分身术”。其中吴昌琴就同时在不同的地方询问江志金、江仁前、黄泽华、吴言松四人。据《刑侦卷》中的询问笔录记载,这样一人同时在询问数人的假笔录涉及了17名警察中的9人,如果将这9人的笔录全部排除,碧江区公安分局提供的26份笔录就只有3份未被排除了。

上述种种,都成了黄雨岩“犯罪”的“确凿”证据。

2012年4月13日,黄雨岩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逮捕。这个罪名的要素之一就是要造成重大损失,于是他们又让司法鉴定所在5月12日补了份长形坡锰业公司2012年2月9日至3月12日停产期间经济损失66602.01元的鉴定结论。

先主观认定了造成重大损失,再去做这个“重大”损失的鉴定,呵呵。

鉴定说停产时间到3月12日,不正好证明村民静坐期间采矿单位是自己停工的吗?村民静坐造成的损失何在!

退一万步讲,假如村民的静坐真的干扰了矿山的生产,但是静坐已在3月7日结束,3月8日到12日这几天的“损失”为什么还要村民负责?

这一下纰漏大了。为了替碧江区公安分局圆谎,碧江区检察院不得不在2012年7月25日以没有相关证据证明3月7日以后的阻工情况为由,要求碧江区公安局重新鉴定。

本来就是无中生有,你让公安局怎么重新鉴定?但是这难不倒聪明的办案人员,他们把2012年5月12日作的鉴定中的“2月9日至3月12日”改成“2月9日至3月7日”作为新鉴定交给了检察院,“损失”数字却一分没变。这下子又露出马脚来了,他们不但没想到多五天和少五天“损失”的数字怎么可能一致,甚至连作“鉴定”的日期也忘了改。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以致公诉人不得不在庭审时承认鉴定“有瑕疵”。

然而,碧江区检察院就以这样有瑕疵的鉴定结论对黄雨岩提起了公诉。

四、“优秀法官”不优秀

主审法官赖桑采取不让证人出庭作证、采信假证、在庭审结束后再让检察机关补侦等方法,在未补侦到新证据的情况下对嫌疑人作了有罪判决。

2012年9月10日,碧江区法院受理了黄雨岩一案。主审本案的是刑庭庭长、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赖桑。这让徐爱莲看到了一丝希望。

凡是有正常思维的人,只要见到公安部门那些漏洞百出的所谓证据,就会明白黄雨岩是遭陷害的,赖桑从事法律工作几十年,岂有不知之理?

但是,黄雨岩一案虽然不大,在当地却很有影响,因为它牵涉到非法开采背后的黑幕,这就注定徐爱莲想依靠碧江区法院还丈夫一个清白的愿望要落空了。

收到将开庭审理本案的传票后,黄雨岩依法委托妻子徐爱莲作辩护人。

根据刑诉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除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外,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但是赖桑认为徐爱莲是一个农村妇女,不懂法,连证据都看不懂,可以放心地任意糊弄,于是坚决不同意被告人黄雨岩委托自己的妻子徐爱莲做辩护人。徐爱莲找到赖桑据理力争,赖桑就威胁要把徐爱莲抓起来,并真的打电话叫来了一男两女三个法警要抓徐爱莲,因为徐爱莲拉住陪同她到法院的那位怀有身孕的亲戚,才未被抓走。

黄雨岩的诉讼权利就这样被剥夺了。无奈,徐爱莲只好替丈夫找了个湖南的律师。

2012年9月27日,黄雨岩一案开庭了。

开庭前,法院对旁听人数进行了限制,临时打印了“旁听证”,凡旁听者要拿身份证去登记,填写旁听证。这是铜仁法院第一次出此奇招。

碧江区公安分局为这次审判出动了数十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带着枪弹、手铐等,如临大敌,虎视眈眈的监视着法庭内外。公安人员在法院的院坝拉了一道绳障,站了一排雄赳赳气昂昂的警察,旁听者要一个个从绳障下钻过,上楼梯后再经过三道严格的检查,在法庭门口通过最后一道检查时收缴了旁听证,才得以进入旁听席。据碧江区公安分局内部人员透露,这样大张旗鼓地为庭审“护航”,在该局是史无前例的。

瓦屋乡政府的官员几乎全来旁听了,因为本案不仅牵涉到上层,也与他们密切相关。

黄雨岩昂着倔强的头颅站到了被告席上。

当审判长赖桑问辩护人需要问被告人什么问题时,辩护人问黄雨岩:在办案人员询问口供时你是否受到严刑逼供?黄雨岩刚回答了一句“有,我被刑讯逼供”,就被赖桑打断了。赖桑制止辩护人:这个问题不该你问。辩护人只好噤声。

质证时,辩护律师对公安机关的证据就取证的合法性、证据的真实性等提出了质疑,明确指出“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有作伪的嫌疑”,公诉人也承认鉴定结论有瑕疵。根据刑诉法规定:采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应当予以排除。本案的证人证言,询问人都没有出示证件,也没有传唤证。但赖桑未就证据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和予以必要的排除,也无视公诉人对鉴定结论“有瑕疵”的供认。庭审结束后,徐爱莲一再向赖桑指出公安人员一人同时在询问数人的证据不真实,赖桑才在判决书中不得不“不予采信”了徐爱莲指出的6份证词。徐爱莲看出了还有几份笔录也是警察用分身术炮制的,但为了看看赖桑是否会公正判决就故意不指出来,结果判决书果然把那几份笔录也当成有效证据了。

庭审中,被告一方申请的几名证人被赖桑临时通知不要出庭作证了,控方提交的24名证人名单也没有一人出庭作证。

庭审中也没有出示公安机关所说的可以证明黄雨岩“阻工”的视频。

当天,审判长赖桑宣布庭审结束,择日宣判。

根据刑诉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庭审结束后应做出判决,证据不足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就是疑罪从无的原则。但是,碧江区法院没有择日宣判。徐爱莲曾到法院问审判长赖桑何时判决,赖回答:本案证据不足,要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等有了新的证据再重新开庭。当徐爱莲提及企业没有开采证时,赖桑说:可以让他们补办,如果补不了,黄雨岩就没有犯罪,如果补了,就可以判黄雨岩的刑。

根据法律规定,审判过程中的补侦应该是由公诉人在庭审时提出,然而本案庭审时公诉人并未提出补侦和延期审理的建议。2012年10月23日,因证据不足,审判长赖桑让检察院填交了《延期审理建议书》进行补侦。2012年12月27日第二次开庭时,检察院出示了补侦的几份证据,试图证明开采单位的合法性,但是其中的一份103地质大队和开采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其第五条限定“由甲、乙双方注册公司申办采矿许可证”,恰好证明了长形坡锰业公司用103地质大队的采矿证是不合法的。

第二次开庭,赖桑再次宣布庭审结束择日宣判,却还是因为证据不足不择日宣判,而是于2013年1月6日再次让检察院填交了《延期审理建议书》,要其再行补侦。后来赖桑在判决书中说是“检察院申请补侦两次”,但庭审记录却明明白白地记载着“合议庭发现需要公诉机关补充侦查”。

2013年3月29日,审判长赖桑和法院的工作人员询问了长形坡锰业公司负责人郭秀龙、会计张德红,郭、张都说该单位“生产不正常”、“现在都是找到销路后再生产”。这就意味着村民在停产的矿洞口静坐没有造成任何损失。可是赖桑没有采信他们自己采集的上述证言。

使出浑身解数,实在是找不到证据了,长形坡锰业公司也没办法补办到相关的采矿证件,碧江区法院只好在受理7个多月后的2013年4月18日第三次开庭审理本案(开庭审理黄雨岩一案时新的刑诉法尚未生效,根据旧刑诉法,公审案件受理后最迟应该在一个半月内宣判)。这次开庭,检察院没有在法庭出示第二次补侦的任何证据,法院只是宣读了判决书——判处黄雨岩四年徒刑。

那是一份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的判决书。

判决书中被采信的证据,除了公安人员那些明显造假的以外,有的是自相矛盾的,有的是模棱两可的,有的是道听途说的,甚至还有主观臆测的,如江仁前、刘永祥、吴言松、刘开明、罗进权、张菊萍、杨庆红、杨顺江等人的笔录就有“我听我叔说”、“我听别人说是新田湾的黄雨岩带头组织这件事情”、“可能是黄雨岩为主”、“应该就是黄雨岩”、“我听村民们说”、“应该有人组织”等等。而大部分对黄雨岩有利的证言,判决书一概不予采信。

一个公安人员同时在对几个人询问的6份笔录虽然“不予采信”了,但又还是判决书中的有效证据——判决书说证明被告人黄雨岩“犯罪”的“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的经当庭质证的以下证据证实”,列出的这“以下证据”中赫然就包括了那6份询问笔录;“公诉机关提交的上述证据能证明上述查明的事实,本院予以采信”的“上述证据”也包括了这6份笔录。

原来,证据就是这样“确凿”的。

对于公众诟病的开采单位是否合法的问题,判决书则称其“合法性不属于本案审查的范围”。

黄雨岩向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中院开庭审理了本案,并同意徐爱莲作黄雨岩的辩护人。

二审开庭前,合议庭人员正儿八经地当众作了“公正审判,违背法律,愿受处罚”的宣誓。法庭上,辩护人提出了一审法院应该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作无罪判决、自行让检察机关补侦不合法、公安作伪证说明了黄雨岩无罪、鉴定结论不正确、村民静坐时开采单位没有生产说明没有影响其“正常生产秩序”也没有造成损失、开采单位不合法等,要求按疑罪从无的原则判决黄雨岩无罪。在徐爱莲朗读辩护词时,审判长打断了徐爱莲的话,告诫她不要说一审法院违法,致使徐爱莲的辩护词不能继续在法庭宣读完毕。辩护词在庭审后交给了法院,但是法官会不会看就只有天知道了。

2013年11月27日,铜仁市中院做出了终审裁定,虽然又排除了公安机关的3份笔录(还有些明显的假证如《受案登记表》、他人代签名的询问笔录等未排除),还是维持了碧江区法院的判决。裁定书对于上诉状和辩护词说的只有黄雨岩一个首要分子没有积极参加者怎能构成聚众、村民聚集在矿洞口时没有生产怎会造成损失等问题则避而不谈。

在碧江区法院开庭宣读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时,有关领导特地让铜仁电视台的记者去作了录像报道,这又是其他很多大案件都没有得到的“殊荣”,同时也表明黄雨岩一案在当地的影响是超过很多大案的。

徐爱莲对于电视台报道黄雨岩一案的终审裁定有她自己的见解,她说,那是那些制造黄雨岩冤案的人在向她示威,在炫耀他们的胜利。

终审裁定后,徐爱莲又依法向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申诉。别人说,那是请鬼看病。但是徐爱莲还是坚持按法律程序走。徐爱莲说,我们老百姓不能像执法者一样违法。向中院申诉会得个什么样的结果,徐爱莲早就预知了,她只是要那么一个法定的手续。

果然不出徐爱莲的所料,铜仁市中院驳回了徐爱莲的申诉,驳回申诉通知书中除了重复裁定书的内容外没有什么新的意见,依然对聚“众”怎么没有其他参加者、没有生产怎么会有损失等讳莫如深。不过,通知书总算有一句创建性的话:“法院可以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五、弱女子的抗争

一方面要为丈夫申冤,一方面要打工供儿女上学。没有人支持,不被人理解,家及家具都因没人照顾被毁了。徐爱莲维权的路还有多长?

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宣告碧江区法院的判决生效了。

2014年2月,黄雨岩被送到了贵州凯里监狱分流中心。他身上带着在铜仁看守所时姐姐送的500元现金,监狱的管理人员让护送黄雨岩去的铜仁公安人员把钱拿走打到黄雨岩的卡上做零用钱,结果黄雨岩没有得到这笔钱,这500元无影无踪了。

不久,黄雨岩被送到黄平东坡监狱服刑。

从黄雨岩失去自由的时候起,徐爱莲就肩负起了一家人的生活重担,同时也开始了漫长的为丈夫申冤的历程。

徐爱莲坚持认为黄雨岩一案是冤案,而且坚信总有昭雪的一天。

因为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法院,都不能回答下面这些疑问:非法开采为何会畅通无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何只有黄雨岩一个首要分子而没有其他同案犯?如果村民的静坐真是犯罪,为何二十多天中警察几次到现场都不制止?黄雨岩的罪名如果成立,碧江区公安人员还有什么必要制造假证?碧江区法院为什么剥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和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利?为什么不在庭审结束后依法宣判?公诉人自己也承认有瑕疵的鉴定结论为什么成了定案的依据?为什么要违法自行让检察机关补充侦查?为什么违法超期不判决?让检察院补侦,说明判黄雨岩有罪的证据不足,那么为什么不按照法律规定以证据不足作无罪判决?检察院补侦两次还是证据不足,法院又为何作了有罪判决?

还有一点也使徐爱莲坚信丈夫黄雨岩无罪,那就是当地有关部门的领导十分害怕本案的真相曝光,千方百计封锁消息。要徐爱莲写以后不上访不申诉的承诺书就是一例。

碧江区政法委副书记邬晶就曾经要徐爱莲去“认错”,还对黄雨岩的哥哥黄雨桃进行恐吓和威胁,叫黄雨岩的家属不要再走访、信访,说“如果再闹他们一家都要完蛋”,“连你们都要完蛋”。

2013年2月,某网站主编到瓦屋照了几张因开采锰矿被染黑了的河滩,即被几个彪形大汉“维稳”进了瓦屋乡政府,威胁他说“有些事不能报道!”

2013年5月28日,公安人员怀疑黄雨岩的某同学发过揭露当地非法开采和公检法违法的帖子,将其口头传唤到公安机关询问到深夜零点才放回,并强行扣押了其电脑主机和用户终端,未查出发过相关帖子,才在十天后将扣押的物品退还。

徐爱莲抗住了张牙舞爪的威胁,抵御了各式各样的诱惑,谢绝了一些人不怀好意的“关心”,决定以法律为武器,为丈夫讨回清白。

为了给丈夫申冤,已进入知天命年纪的徐爱莲一面打工一面利用休假和请假走南闯北,赴贵阳、上北京、下昆明、奔黄山、入长沙,到机关上访、找记者求助、向律师咨询,得到了很多好心人的帮助,增长了阅历和胆识。

东南西北的大地都出现过徐爱莲娇小的身影,春夏秋冬的风声都传播着徐爱莲悲愤的控诉。

为了让外界知道铜仁官、商、警、法相互勾结制造冤案陷害无辜的真相,高中毕业、当过小学代课教师的徐爱莲自学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土地法、矿产资源法、民法、信访条例等一系列法律知识,学会了打字、上网、发帖,申请了QQ号,加了若干QQ群。

在外地记者、律师和其他好心人的帮助下,黄雨岩一案的真相相继在网上曝光。

你只要百度一下黄雨岩三个字,就会看到《贵州铜仁“优秀法官”赖桑主审的黄雨岩案有多冤》、《黄雨岩维权被囚背后的无证采矿黑幕》、《从黄雨岩冤案看铜仁碧江的腐败》等数十篇网文以及黄雨岩一案辩护词、黄雨岩刑事上诉状、黄雨岩案二审辩护词、黄雨岩申诉状等,二十几页网页目录几乎全是有关黄雨岩冤案的。

网上出现这些有关黄雨岩一案真相的热帖让制造这起件案的人又惊又怕又恨,他们一方面追寻发帖人,一方面虎视着徐爱莲的动向。

徐爱莲还清楚地记得,那次她和几个女村民赴京上访,铜仁的某些人就让黑截访人员把她们强制送到了由碧江区公安分局局长杨秀涧任书记的碧江区政法委,政法委副书记邬晶恶狠狠地威胁徐爱莲,说如果徐爱莲还要上访就把她关起来。

还有一次,徐爱莲和几个村民上访被瓦屋乡政府派人接了回来送到碧江区公安局,在询问完毕让徐爱莲看笔录时,徐爱莲指出“笔录和我说的不一样”,并且要把空白处用笔划掉以免他们增加新的内容,恼羞成怒的公安人员就辱骂并且扬手要打徐爱莲。当晚徐爱莲住在铜仁一家旅社,第二天旅社老板强行拉住徐爱莲不准其外出,说是公安局杨秀涧交代的不准徐爱莲走,否则就要旅社老板负责。

但是,这些淫威没有让徐爱莲屈服。

看着来硬的不行,那些人改变了策略,他们装出一副关心的样子,对徐爱莲和黄雨岩说,他们家里困难,让他们认罪。瓦屋乡政法委书记林晓东和碧江区政法委副书记邬晶等人都要徐爱莲认错,邬晶还要徐爱莲向矿山老板认错,说认错了就可以对黄雨岩从轻处理,不认错就要判他(黄雨岩)七八年。

毫无疑问,他们的“好意”又遭到了徐爱莲黄雨岩的拒绝。

徐爱莲一家人的生活确实是十分艰难的。读大学的女儿被迫一边打工一边学习,终于毕了业。儿子又考起了大学,徐爱莲坚持让儿子去读书。徐爱莲说,那些人就是想整垮我,想看我的笑话,我坚决不让他们如愿。再穷再苦,也要让儿女完成学业。

只是,因为黄雨岩被抓,不能再养鹅了,徐爱莲离家进城打工,闲置下来的孵化机已是锈迹斑斑,电视机电冰箱等也因为没有人照应而坏掉了。

2014年7月,铜仁连降暴雨,出现了数十年未遇的大洪灾,使他们家围墙、门窗、墙壁都垮掉了,到处漏雨,家具也都腐坏了。真是祸不单行啊!

小偷也乘虚而入。2014年10月,因为围墙垮塌,小偷轻而易举地进了家,盗走了徐爱莲家里的玉镯、金耳环等物品。本来徐爱莲还想变卖了这些首饰作为上访和儿子读书的经费,这一下真是雪上加霜了。

但是这些打击,都没有动摇徐爱莲追求真理的决心。她明白,老天爷是靠不住的,她也不需要谁的怜悯,一切都还得靠自己。

目前,徐爱莲已经向贵州省高院提起了申诉。高院会作出什么样的裁决,她不知道,毕竟,对方是商、官、警、法、检织成的强大的蜘蛛网,自己只是一介平民。而且,这里山高皇帝远,“苍蝇”又那么多,苍蝇拍是否会打到他们身上呢?

但是,中央的强势反腐又给了徐爱莲信心和勇气,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方针,以及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倒查机制等决策,又让徐爱莲看到了为丈夫黄雨岩澄清冤情的希望。

中央的大动作反腐,也深深地触动了铜仁碧江区某些官员的神经,他们也看出了这不是走过场的一阵风。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提出的“塌方式腐败”也是足可以让他们失眠的。于是,他们一方面开会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为依法治国唱赞歌,一方面加紧阻止上访。11月10日,瓦屋乡政府的司法干部也不知道是受谁的指示,找到徐爱莲工作的单位,叫该单位的负责人把徐爱莲工休的日期告诉他,为的就是阻止徐爱莲上访。他们大概认为,只要控制了徐爱莲不准其上访,碧江区塌多大的方都可以安然无恙了。

徐爱莲笑了。徐爱莲相信,中国的天永远都会是晴朗的。

你看,徐爱莲又挎着那一袋碧江的公检法制造的可以证明黄雨岩无罪的证据,踏上了为法律、为丈夫、为自己、为村民讨回尊严的征途。

敢请苍天护黎民!

责任编辑/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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