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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探析

2014-12-13涂淑娟

会计之友 2014年35期
关键词:新预算法高校财务管理

涂淑娟

【摘 要】 新预算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的出台对于我国实施全口径预算,促进财政预算的细化和公开,以及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具有积极意义。高等学校作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必然要适应新预算法的改革方向。文章就新预算法对高校的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规范公开和财务人员素质提高等方面的影响进行分析与阐述。

【关键词】 新预算法; 高校; 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71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35-0121-02

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在出台20年后,历经四次审议于2014年8月正式通过了修订决定。此次修订突出了预算的完整性,强化了预算约束,建立健全了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更加符合经济规律,指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改革方向。高等学校部门预算作为公共财政预算的组成部分,新预算法的实施对高校的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影响。

一、促进高校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新预算法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近年来,随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已经取消了预算外资金,所有财政收支全部纳入政府预算。这一实践符合现代预算完整性的要求,体现了建立全面预算的改革方向。目前,高校在预算收入方面已将利息收入、出租收入、出售收入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学费、住宿费、报名费等行政事业类收入以及财政补助收入全额纳入了部门预算管理。根据新预算法的精神,纳入高校预算收支的范围还会进一步扩大,横向课题收入、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经营收入等也将会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同时,预算年度会进一步延长,目前高校预算都是一年一预,根据新预算法跨年度平衡预算的政策,下一步高校要进行跨年度预算,预算不能只顾当年,还要兼顾长远。这些都要求高校树立“大预算”财务管理理念,推行高校全面预算管理,在编制预算时不仅要做财务预算,还要编制其他收支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债务预算等。要做好全面预算管理,各高校应从“三全”上入手。首先是全员参与,预算管理不是财务部门的事,也不是某几个部门的事,是全校上下全体教职工的事,需要人人参与,人人有责,每一个人都要有预算管理的理念和维护执行好预算的责任;其次是全额管理,教育事业类资金、科研事业类资金、基建资金、其他资金、债务资金以及经营资金都应在预算范围内,这是传统、简单财务预算的全面扩展;最后是全程管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控、预算分析和调整、预算的考核与评价等全过程进行流程化管理,建立相关制度,加强内部控制,明确权限分工,促进办学资金的科学配置,真正发挥预算的“指挥棒”作用,做到预算的精细化管理。

二、促进高校预算管理精细化

新修订的预算法在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对比等方面都有一些细化规定,突出强调了政府预算的科学性与严肃性。目前,我国预算收支编列包括按功能分类和按经济分类两套主要体系,我国财政预算公开一般是按功能分类。但新预算法规定政府支出在按功能分类后还要按经济分类,促进预算的进一步细化,以此来说明政府各项职能的具体支出差别。新预算法对预算的编制作了尽可能的细化规定,这加大了预算编制的难度,对预算管理精细化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高等学校在目前的预算体制下,一般都有两套预算,一套是上报主管部门的预算,一套是校内管理的预算,在具体预算执行过程中这两套预算也是“两张皮”。但在新的预算法出台后,这种做法将难以为继,因为新预算法在功能分类与经济分类的双向管理,使得预算编制更加立体化,在预算调整与预决算对比方面的要求也更加严格。校内校外预算如果不统一,预算将难以执行,资金也难以支付。因此,各高校在编制预算时必须按照“几上几下”的方法编制好校内预算,然后根据财政要求编制财政部门预算,做到内外预算的高度统一。高校要做好预算精细化就要做到“三早”:首先是早规划,各高校要做好顶层设计,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落实好当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明确重点专项工作及经费重点投入的方向;其次是早实施,根据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尽早开展项目的论证、采购的报批工作,确定年度固定资产的购置明细、基建维修工程,便于规划使用资金,提高预算的执行率;最后是早编制,每年上级部门预算一般是10月份上报,而校内预算在11月份才开始编制,这也是导致内外预算“两张皮”现象的主要原因。因此,校内预算编制要早于财政部门预算的编制,便于校内需求对接上级预算要求,形成统一细化的预算体系。同时,学校要通过完善预算管理规章制度,运用多种预算方法,科学制定预算定额,搭建预算管理信息化平台,提高预算的科学性。

三、促进高校会计核算精细化

新预算法规定,“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应当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按照这条规定,在实际会计核算中既要按功能分类进行核算,又要按经济分类进行核算。同时,新预算法提出各级人大要对政府预算进行重点审查。为了满足人大审查需要,部门决算要按照预算口径进行转化,做到决算草案与预算相对应。而要做到报表口径一致,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通常高校的日常会计核算要满足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不同需求,就要在全面真实反映学校整体财务状况的前提下,做到会计核算的精细化,即运用会计信息化软件,通过设置不同的会计科目、项目及核算主体进行多维度的核算,以此来满足财政监管、学校管理、职工查询等多方面的需求,同时也便于资源配置及落实管理责任。

四、促进高校财务规范、公开

新修订的预算法新增了25条,其中很多条款都是关于促进预算公开、加强审查监管的条款,这些条款对提升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高校作为教育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教育投入占GDP4%目标的实现,社会民众对于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办人民满意大学的期望也越来越强烈。相比于其他财政资金,教育资金更为敏感,社会民众更多地关注高校财务的规范性与效益性,关注生均培养成本与教育质量。因此,高校财务的规范、公开要特别注意几个问题:首先是“三公”经费问题,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三公”经费要严格控制,不能超支。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高地,更要特别注重“三公”经费的公开。其次是债务问题,随着国家对高校债务化解资金政策的落实,对高校新增贷款也作出了严格限制,高校对于自身的债务问题要非常谨慎。再次是绩效问题,尤其是专项经费的绩效。新预算法增加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条款。高校担负着人才培训、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的使命,要坚持勤俭办学,坚持厉行节约,管好用好每一分钱,更多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绩效,更多注重投入产出的分析。最后是资金管理规范问题,新预算法强调了“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的条款。这两条规定都是对于资金使用的规范要求,同时对资金的使用年限作了明确规定,要求讲求资金的时间价值,减少结余结转资金,使资金更好更快地发挥效益。因此,在财务公开时要注意结余结转资金的问题。

五、促进财务人员加强学习

近年来,随着政府收支改革政策的实施和新一轮会计制度的修订,高校财务工作不断创新改革。2012年至今国家陆续出台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预算法》等财政法规。这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给高校财务人员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新的形势,财务人员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与实践才能适应改革的步伐,才能真正做好财务工作。具体应从以下几点入手:首先,用好一个办法,即加强学习勇于实践。高校财务部门要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好新的政策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到勇于实践。其次,增强两个敏感性:一是增强政治敏感性,要让每位财务人员明白预算不仅是数据更是政策,要充分理解政策的精神内涵;二是增强时间敏感性,要有资金时间价值的观念,要追求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执行率。再次,树立三种意识:依法理财意识、节俭办学意识和改革创新意识。最后,处理好四种关系:处理好内部管理与外部要求的关系;处理好业务工作与财务管理的关系,强调支出要求与绩效管理;处理好发展规划与当期预算的关系;处理好临时工作与经常工作的关系。●

【参考文献】

[1] 陈东.新会计制度下高校多维核算体系的构建探讨[J].商业会计,2014(14):87-89.

[2] 孙思惟.高校预算精细化管理的探析[J].会计之友,2011(26):109-110.

[3] 楼继伟.认真贯彻新预算法 依法加强预算管理[N].人民日报,2014-09-01.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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