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提供安全农产品 河北省蔬菜将有生产记录档案
2014-12-12
档案天地 2014年12期
近日,《河北省蔬菜生产记录管理办法》出台,要求自今年11月21日起,河北省的蔬菜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建立蔬菜生产记录,同时,鼓励其他从事蔬菜生产的生产者也建立蔬菜生产记录。蔬菜生产记录的内容必须能够反映整个生产过程,形成完整的质量追溯链条。蔬菜生产记录应具体落实到基本生产单元,由实际操作人记录并签名。各基本生产单元生产记录人员在每个蔬菜生产周期结束后,要及时将生产记录上交,由记录管理人员整理归档。记录管理人员要及时抽查、核实生产记录真实性,并按批将记录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便查找。蔬菜生产记录应保存二年。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