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诗文中的“性”字研究
2014-12-12马轶男常丽娟
马轶男 常丽娟
(张家口学院)
陶渊明诗文中的“性”字研究
马轶男 常丽娟
(张家口学院)
本文首先指出与陶渊明诗文中的“性”字涵义相似或相关的“性”字最早出现的文献资料,再次讨论陶渊明诗文中的“性”字和其在最早出现的文献资料中的涵义之间的承接性,最后论述陶渊明“性”字的独特性,从其在上下文语境和全诗诗意中所起的作用探讨陶渊明的思想、性格和做人原则。
性 人性 天性 自然
“性”属于儒家哲学的概念。
《礼记·中庸》有: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①1625
这表示,人性是源于天道的,也就是说,人的自然天赋人性叫做“性”,性之本原于天,而不可易。“诚者,天之道也。”①1632天道就是诚,而人性源于天道,所以人性也要追求诚。只有至诚恳切的人,才能尽力发挥他天赋的本性到达极致。
《孟子·滕文公上》有:
孟子道性善。②
《孟子·离娄下》有:
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
汉赵岐注:“今天下之言性,则以故而已矣。以言其故者,以利为本耳。若杞柳为杯棬,非杞柳之性也。”言天下万物之本性,当顺其故则利之也。改变其性则失其利矣。若以杞柳为桮棬,非杞柳之性也。两句结合来看,孟子言人的“性”先天就潜伏着仁义因素,只要顺应着这种仁义因素的内在规律,就可以发展出仁义之德。
《孟子·告子上》有:
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
汉赵岐注:“人性生而有善,犹水之欲下也。所以知人皆有善性,似水无有不下者也。跃,跳。颡,额也。人以手跳水,可使过颡,激之可令上山,皆迫於势耳,非水之性也。人之可使为不善,非顺其性也,亦妄为利欲之势所诱迫耳,犹是水也。言其本性非不善也。”这表示,孟子认为人性是向善的,就像水往低处流的自然规律一样。如果人性不善,是因为外在环境的影响导致的,而不是人性的本来面目。
儒家哲学认为人性是由天赋予的,因为天道就是诚,所以人性的本质也是诚。人性先天就潜伏着仁义因素,是向善的,所以人在后天的生活环境中要不断自我修养、自我监督、自我完善,摒弃世俗欲望的侵袭和腐蚀,保持人性至纯至善的本色。陶渊明诗文中的“性”与儒家哲学中的“性”是一脉相承的,在陶渊明的诗文中,田园象征自由,飞鸟象征自由,陶渊明反复诉说自己对于田园、飞鸟的发自天性的热爱,实则是在诉说自己对于自由的发自天性的热爱,所以说陶渊明的本性等于酷爱自由,在历经仕宦沉浮、人世沧桑后,陶渊明依旧眷恋于田园、向往于飞鸟,这是本性使然与自我完善的结果。
《归鸟》有:
翼翼归鸟,载翔载飞。虽不怀游,见林情依。遇云颉颃,相鸣而归。遐路诚悠,性爱无遗。
陶渊明诗文中屡次出现飞鸟意象,如 《饮酒》其四:“因值孤生松,敛翮遥来归。”其五:“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其七:“日入群动息,归鸟趋林鸣。”《咏贫士》其一:“迟迟出林翮,未夕复来归。”《读山海经》其一:“众鸟欣有托,吾亦爱吾庐。”《归去来兮辞》:“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此皆是陶渊明归隐田园、向往自由的象征。
王瑶(1914-1989)注曰:“诗中歌颂归鸟,如‘岂思天路,欣及旧栖。’等语,都与‘羁鸟恋旧林’同义;当与《归园田居》五首同是彭泽归田后所作。”③由此可知,此诗应是陶渊明辞官归隐后之作,诗中的归鸟意象以及词句所隐含的寓意应和当时的社会政治形势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应引起格外注意。
一章,写远飞思归,思归原因。“和风不洽,翻翮求心”中用“和风不洽”影射动乱政局,在此乱世中,诗人及时归隐,在闲静的田园生活中去探寻己之初心。二章,写归路所感,归心坚定。“虽不怀游,见林情依。”用归鸟眷恋树林比喻诗人眷恋田园。“遐路诚悠,性爱无遗”写陶渊明归隐田园的无怨无悔,出之于自然,归之于自然,这是本性所使,亦是出于本性之爱。三章,写喜归旧林,旧林美好。“岂思天路,欣及旧栖”中用“天路”比喻显达仕途之路,“旧栖”比喻闲静隐居生活。“日夕气清,悠然其怀”意同《饮酒》其五:“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四章,写归后所感,归于本性。“戢羽寒条”比喻诗人安贫固穷;“宿则森标”比喻诗人立志高洁;“矰缴奚施”比喻险恶政局,“已卷安劳”言在乱世中诗人及时归隐田园,找到了安身立命之所。在这里,“性”字写出了陶渊明在乱世中及时辞官归隐的原因——归于本初之志、本真之心。
《归园田居》其一:
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户庭无尘杂,虚室有馀闲。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性本爱丘山”之“丘山”与“复得返自然”之“自然”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自然”最早见于《老子》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五十一章:“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六十四章:“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④陶渊明所言“自然”乃是来自老庄之哲学范畴,指自然而然、非人为之自由自在的境界。此处与“樊笼”对举,又有“自由”之义,即追求人格的独立和精神的自由。在这里,“性”字指天道赋予的本性,诗人本有一颗自由心,无法忍受世俗名利的束缚和牵绊,所以及时辞官归隐了。
《归去来兮辞》:
质性自然,非矫励所得;饥冻虽切,违己交病。尝从人事,皆口腹自役。于是怅然慷慨,深愧平生之志。犹望一稔,当敛裳宵逝。寻程氏妹丧于武昌,情在骏奔,自免去职。
《归去来兮辞》是陶渊明正式告别官场、回归田园的宣言书。陶渊明辞官的真正原因乃是:“质性自然,非矫厉所得。饥冻虽切,违己交病。”质性,天性、天资。《韩非子·难言》:“殊释文学,以质性言,则见以为鄙。”⑤《说苑·建本》:“质性同伦,学问者智。”⑥“自然,自然而然,以自己本来之面貌存在,以自己固有之规律演化,无需外在之条件或力量。”⑦“质性自然”表明陶渊明天性追求一种自足自适、逍遥自得的自然之道,不喜世俗名利的牵绊,所以辞官隐居了。
《五柳先生传》:
性嗜酒,家贫不能常得。亲旧知其如此,或置酒而招之。造饮辄尽,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吝情去留……忘怀得失,以此自终。
《五柳先生传》是陶渊明的自传,是研究陶渊明的思想最真实可靠的材料。这篇诗作在陶渊明卒后三十多年沈约所作的《宋书·隐逸传》、卒后将近一百年萧统所作的《陶渊明传》、唐代的《南史·隐逸传》和《晋书·隐逸传》中都有引用。在沈约《宋书》本传中,沈约在陶渊明众多的作品中选择了 《五柳先生传》、《归去来兮辞》、《与子偐等疏》、《命子诗》四篇作品,可见这四篇作品在陶渊明的全部作品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理解陶渊明性格、品质、政治态度的出发点和归属点,其中开篇便引用了《五柳先生传》,并在引文最后特别标注“时人谓之实录”一语,可见陶渊明的这一篇自传,得到了与陶渊明同时代人的认可与肯定,是一篇记述翔实、可信的自传体。按逯钦立先生《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本篇约作于宋永初元年(420年),陶渊明56岁。这一年晋朝灭亡、刘宋政权建立,陶渊明在晋宋之交写下这样一篇表明心志的自传,肯定有其深层的原因。如清吴楚材、吴调侯选《古文观止》卷七所论:“渊明以彭泽令辞归。后刘裕移晋祚,耻不复仕,号五柳先生。此传乃自述其生平之行也。潇洒澹逸,一片神行之文。”⑧
纵观陶渊明的一生,浊酒、琴书伴其左右,成为其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琴书在忙碌的农耕时节或困顿的生活时期有时也暂且搁置起来,“息交游闲业,卧起弄书琴”(《和郭主簿二首》其一),“诗书塞座外,日昃不遑研”(《咏贫士七首》其二)。但浊酒始终是伴随陶渊明一生的伴侣和朋友,酒不仅是诗人进入自然之境的渠道和途径,更重要的是“酒象征了政治不合作以及隐逸躬耕以保全独立自由人格和生命权利”。⑨诗人言“性嗜酒”,实则是对独立自由人格和生命权利的一种锲而不舍的追求,这是诗人在后天的艰苦奋斗中逐渐摸索出的真理。
《与子俨等疏》:
性刚才拙,与物多忤。自量为己,必贻俗患。僶俛辞世,使汝等幼而饥寒。
刚,源于 《论语·公冶长篇》:“子曰:‘吾未见刚者。’或对曰:‘申枨。’子曰:‘枨也欲,焉得刚。’”⑩可见,“刚”与“欲”相对立,多欲多求之人,易为外物驱使。朱熹在《论语集注》中引谢氏语:“能胜物之谓刚,故常伸于万物之上;为物掩之谓欲,故常屈于万物之下。”这里进一步阐明了“刚”是精神战胜物质的诱惑并最终凌驾于物质之上的结果;而“欲”正是精神被物质战胜并最终被外物所役使、所屈服的表现。孟子指出人性具有向善性,而要达到至善的境界,则需后天不断地自我修养、自我监督、自我完善。而人在世俗世界中生存,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要达到无欲则刚的人生境界是需要经历痛苦的曲折的磨炼过程,最终才能克服外物对心灵的侵蚀而进入到“刚”之境。“质性自然”多强调诗人天性中对于自由、独立的追求,“性刚才拙”则多强调诗人经历后天的外物诱惑仍不改初衷的美好本质,与杜甫的“老大意转拙”(《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意义相似。
陶渊明生活在动荡、黑暗的易代之际,本着“任真”、“固穷”的本性,虽然思想上历经了百转千回的痛苦斗争和反省,行动上经历了曲折不平的艰苦奋斗,但自己依然选择走一条固穷守真的人生道路,绝不与黑暗的现实政治同流合污,从思想到实践上都贯彻了儒家的人性思想,这是独属于陶渊明的“性”。
注释
①(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卷五十二[A]//十三经注疏[C].北京:中华书局,1982.
②(汉)赵岐,注.(宋)孙奭,疏.孟子注疏·卷五[A]//十三经注疏[C].北京:中华书局,1982.本文引用此基本文献均依据此版本,以下不再一一注出.
③王瑶.陶渊明集[M].北京:作家出版社,1957:38.
④魏王弼,注.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注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2008:62,134,165.本文引用此基本文献均依据此版本,以下不再一一注出.
⑤(清)王先慎,撰.钟哲,点校.韩非子集解(上)[M].北京:中华书局,2007:22.
⑥(汉)刘向,撰.程祥,译著.说苑译注[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63.
⑦袁行霈.陶渊明集笺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8:469.
⑧陶渊明资料汇编(下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5:366.
⑨邓小军.陶渊明《饮酒》诗作年考[J].晋阳学刊,2005(5):111.
⑩ 魏何晏,注.(宋)邢昺,疏.论语注疏·卷五[A]//十三经注疏(下册)[C].北京:中华书局,1982:2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