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之下的新生
——论露易丝·格丽克的诗《新生》
2014-12-12万丽君
万丽君
(南昌理工学院)
死亡之下的新生
——论露易丝·格丽克的诗《新生》
万丽君
(南昌理工学院)
美国当代著名女诗人露易丝·格丽克的诗歌《新生》在美到极致处夹杂着若隐若现的失落,似乎表明后面死亡的到来既出乎意料又理所当然。就如诗名“新生”,名为新生,同时也意蕴着死亡的必然,暗含着生与死相依相伴。春天虽然“作为死亡的信使”,但依旧是美好和希望的象征,仍然要温柔地说起,表明诗人面对死亡的坦荡和无畏,以及对待生命的豁达。
露易丝·格丽克 《新生》 死亡 新生 生命的意义
一、引言
露易丝·格丽克(Louise Glück,1943-),美国当代著名女诗人,2003年至2004年度美国桂冠诗人。其诗集《新生》(Vita Nova)出版于1999年并获得波林根诗歌奖。而本文所探讨的是该诗集《新生》里面的同名诗歌《新生》,也是该诗集的开篇之作。这首诗绘就了一幅幅美丽的画卷:绿意盎然的春天,苹果花下灿烂的笑脸,母亲操劳的背影——世界的美在一首简短的诗文当中得到了极好的诠释。然而,随即诗人笔锋一转,书写尽管新生是这般美好,但死亡的到来仍是不可避免。这种死亡却是那样的柔和,那样的美好,体现了诗人面对死亡的坦荡和无畏,以及对待生命的豁达。也许是受了她早年学习心理分析的影响,格丽克笔下的死亡有着新生般强而有力的脉搏,细腻而深刻。
二、死亡的必然
尽管诗歌《新生》构建了一个生机盎然、声色味俱美的世界,但是美到极致处总有若隐若现的失落,为死亡的到来埋下伏笔。诗歌中,关于死亡,都是若有若无,就如同它无声无息地侵入到我们的生命中般。从开篇第一句“你救了我,你应该还记得我”中,我们看出其中蕴含的生死。交代诗中的“我”是一个经历死亡的人,或者说是一个重获新生之人。这是我们第一次在文中看到了死亡。但此时的死亡被诗人弱化了,甚至乎不仔细品读,是很难察觉出其中所隐含的死亡。而随后的诗文,诗人更是用大篇幅的笔墨去渲染美好的事物,死亡的踪迹更难寻找。只是从“关键的/声音或手势,像/在更大的主题前修筑的一条小路/尔后废弃,掩没”[1]这一句中能隐约察觉到死亡的气息,却依旧是气若游丝般。我们甚至会思考为什么修了一条通往目标的小路,又会被掩埋,会废弃呢。这中间隐藏着些什么?是否意味着死亡本来是人人都知道的,只是在现实生活中,被一些其他的快乐或美好的景象给掩埋了,虽然掩埋了却依旧是存在的。然后就是到了诗章最后一节,诗人才直接说起死亡来。“挨着桌子,几簇新草,淡绿色/融入暗色的地面。”[1]前半句“我”从记忆中回到现实,视线转到苹果树下桌子旁的新草。新草,意味着新的生命,也意味着无限的希望。但紧接着“融入暗色的地面”这句把我们从美好希望中带进一种很压抑的氛围。“确实,春天已经回到我身边,这一次”,是啊,春天来了,带来了生命的气息,身边生机盎然。马上紧接着,笔锋一转,“不是作为爱人,而是作为死亡的信使”,不是爱人,不是带来快乐,不是传送希望的种子;但从某种意义上说曾经把春天当做爱人,所以才会有这样失望的语气。“而是作为死亡的信使”,从春天知晓死期将至,由极其美好的希冀转变成极端无奈的绝望。在某种程度上说,“春天”对于格丽克来说,犹如对于艾略特般,是残忍的四月,夹杂着死亡的气息。但是,对于格丽克来说,“春天”也同时是希望的象征。从这两句中,我们可以看出诗人格丽克开始是满怀希望的兴奋而后是失望过后的哀叹。诗人正是通过这种描写方式让死亡悄无声息地融入生命的美好当中来,说明死亡是不可避免的。这点与存在主义奠基者之一雅斯贝尔斯所言不谋而合:“哲学信仰要求采取高傲的人生态度,这种态度虽然并不‘盼望’死亡,但把死亡当做一种一直渗透到当前现在里来的势力而坦然地接受下来。”[2]总之,诗文看似处处无死亡二字,却处处看到死亡的痕迹。恰恰应验了死亡是慢慢渗透到我们的生命当中来的。
在《新生》里,格丽克无形中还表达了生死相依相伴的生命见解。我们发现《新生》这首诗,名为新生,其实还蕴含着死亡的必然,这似乎印证着生死相依相伴。开篇格丽克就直接言你救了我,简短的四个字却蕴含了生死,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诗文中的“我”是刚经历死亡的浩劫而重获新生。这是诗文第一次把生和死联系起来,也是第一次让我们感觉到生死一线间。而“挨着桌子,几簇新草,淡绿色/融入暗色的地面”这一句,既让我们看到新生的美好,也看到了死亡的强大,这是诗文第二次把生与死紧密联系在一起,只不过这次是以新生和死亡抗争的形式出现。“不是作为爱人,而是作为死亡的信使”,在这一句里,春天既是爱人,美好的象征,又是死亡的信使。这是诗文第三次把生死联系在一起,而且是放在一个事物的两面。
无论是美到极致处若隐若现的失落还是生死相依相伴,都让我们看到在诗人笔下生与死一点也不突兀,反而异常的协调。这恰好说明死如同生一样是生命中的必然历程,所有的这一切都指向死亡是不可避免的。
三、生与死的博弈
西方学者历来都很关注死亡问题,其中不乏很多著名的论断。柏拉图认为“哲学是死亡的练习”,从而把死亡提高到哲学的高度。最著名的存在主义哲学家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1889-1976年)指出:“死亡所意指的结束意味着的不是此在的存在到头,而是这一存在者的一种向终结存在。”[3]即“只有获得一个充分的‘死亡概念’,才能对‘存在的意义’有一个 ‘源始的’认识”。[6]从而把死亡这一主题推向高峰。然而,鲜少有人像格丽克这样把新生和死亡两个极端对立的事物放在一起来研读生命的意义。
在格丽克看来,死亡如同新生般是生命历程中不可缺少的一段。新生的美好,往往夺人耳目,令人向往。而死亡的必然,却是不易察觉的,也是不愿被看到的。尽管新生和死亡对于人们来说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它们,一个是生命历程的开始,一个是生命历程的结束,在生命历程中担当着完全不同的角色。无论新生是多么的美好,死亡是多么的灰暗,只有由生走向死,才能算得上是完整的一个生命历程。
新生的美好拨动了“我”记忆深处的美好,重新激励了“我”,使“我”在死亡的阴影下仍保持对生活的向往。新生和死亡博弈第一回合,诗歌开篇“你救了我,你应该还记得我”就制造出新生和死亡剑拔弩张的局面。结果显而易见,是新生战胜了死亡,“我”获得了新生。新生和死亡对决第二回合,“就我记忆所及,细节/丝毫没变,那一刻/生动,完好无损,还不曾/曝光,所以我醒来,兴高采烈,在我的年龄/渴望生活,绝对自信”这句表明在泛黄的记忆深处,却有其自身迷人之处。童年、母亲以及所有的过往美好,在自己的记忆深处没有褪色,依旧清晰可见,还是那么的真实。现实中新生的美好和记忆中的美好交错,自己也从中恢复了对生活的信心,并对生活充满憧憬。新生和死亡对决第三回合,“挨着桌子,几簇新草,淡绿色/融入暗色的地面”,新生似乎渐渐为死亡所笼罩。新生和死亡对决第四回合,“确实,春天已经回到我身边,这一次/不是作为爱人,而是作为死亡的信使,但/它仍然是春天,仍然要温柔地说起”,这一次,死亡虽然彻底占优势,但是温柔一词把整个局势彻底地扭转过来。从总体来说,在这场对决中,新生略胜一筹。再一次重申了,尽管死亡不可避免,但是新生的美好仍然带给人们无限美好的遐思。
格丽克通过把新生的美好和死亡的必然联系在一起来从而更深层次地渗透生命的意义。在诗文中诗歌第一句就表明 “我”是历经死亡重获新生之人。以这样一个人的角度去看待生命,似乎来得格外的真切和深邃。在无形之中,无论是耳边萦绕的笑声还是空气中弥漫的苹果花香,抑或是青春洋溢的年轻人,这些看起来随处可见、平淡无奇的事物,在这一刻却有一种摄人心魄的美。把死亡和美好联系到一起的正是“我”这由死亡走向新生之人。或许从某种程度上,感知到了死亡的存在,“我”并没有为死亡所震慑,反而死亡让我们感悟到生命的可贵。甚至最后发出“不是作为爱人,而是作为死亡的信使,但/它仍然是春天,仍然要温柔地说起”。温柔地说起死亡,这是怎样的一种胸襟!“春天”这个意象,不是作为希望的信使,而是作为死亡的信使,带来无限的杀机。诗人却仍然强调要温柔地说起,这无疑令我们觉得不可思议。这就如同我们要温柔地说起我们的敌人一般。如同敌人让我们正视自己的价值一般,死亡也使我们正视自己存在的价值。从这里足见诗人面对死亡的坦荡和无畏,以及对待生命的豁达。就如同黑格尔所说:“精神的生活不是害怕死亡而幸免于蹂躏的生活,而是敢于承担死亡并在死亡中得以自存的生活。”[6]
四、结束语
无论是开始的重获新生还是结尾的被死亡所笼罩,抑或是中间美好事物的描绘,格丽克都只是想以正视死亡的不可避免来体现对生命美好的珍视,以命运的不可遁逃来体现主体选择的自由,从而最终完成了对死亡的超越。体现诗人对待死亡的坦荡和无畏,以及对待生命的豁达。
[1]露易丝·格丽克.新生[J].柳向阳,译.诗歌月刊,2008(3).
[2]雅斯贝尔斯.生存哲学[M].王玖兴,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73.
[3]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陈嘉映,王庆节,译.北京:三联书店,1987:310.
[4]美国现代诗歌鉴赏[M].李顺春,王维倩,编译.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5]菜耳.诗生活年选2006年卷[M].广州:花城出版社,2007.
[6]段德智.西方死亡哲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280.
[7]区鉷.珠水诗心共悠悠[M].中山: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
[8]舒丹丹.露易丝·格吕克:暮色中的野鸢尾[J].星星,2008(12).
[9]殷书林.论路易斯·格吕克对古典神话的颠覆性改写[D].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毕业论文,2008.
[10]Daniel Morris.The Poetry of Louise Glück:A Thematic Introduction[M].Columbia:University of Missouri Press,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