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院士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路
2014-12-12李醒民
■李醒民
严格地讲,中国的院士制度始于1993年将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于1955年)委员改称中国科学院院士。翌年,中国工程院成立并选举院士。二十多年来,院士制度虽然对中国科学和技术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但是由于中国社会现实的同化作用和中国院士制度本身固有的缺陷,其弊端也日益显现,严重阻碍了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以及院士制度的良性建设。因此,必须痛下决心,彻底改革——这不仅是知识界的共识,也是院士群体中的有识之士和头脑清醒者早就洞悉和呼吁的问题。以下几点思路,也许可以作为改革时的参考。
一、健全院士的遴选、管理、监督的规章和机制,并切实执行。坚决杜绝或明或暗的贿选、助选、拉票等恶劣行为。坚持学术第一、业绩第一的原则,不以官阶、资历论英雄。广开他荐乃至自荐渠道,把真正有才干、有成就、有贡献且作风正派的人士选入院士队伍。对于有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劣迹,大搞歪风邪气的院士,毫不留情地予以清除,绝不姑息养奸。尤其是,要加强监督机制的建设和执行,不仅有自身的监督机制,还应该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欢迎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坚决缩减现有两院院士人数,逐步与国际水准接轨。从我国科学和技术水平的发展现状来看,我们的院士门槛设置明显过低,院士人数明显过多。这样的低标准,不仅毒害学术空气,滋生学术腐败,也会使中国的科学家和技术专家长期游离于国际学界和同行之外,造成恶劣的影响和后果。院士选举必须宁缺毋滥,避免滥竽充数,应该按照较高的国际标准衡量:拥有超越于前人的科学创造或技术发明!在科学和技术领域,从学术和创造的角度看,所谓的国内领先、国内一流是没有什么意义的。院士标准不向国际看齐,科学和技术焉能向国际看齐?
三、剥离院士身上的一切附加物,回归“最高学术荣誉”的本义。现在,一旦入选院士,各个部门马上给其加官晋爵,各种名利随之滚滚而来,大有权力炙手、五子登科之势。更可笑者,明文或不成文规定院士享受所谓“副部级待遇”——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在这里,中国的官本位和外国的马太效应表演得淋漓尽致!这种二十余年目睹之怪现状必须改变,否则大则祸国殃民,小则贻害自身——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四、消除对院士的盲目崇拜。院士在自己的专业领域确有专长,但是一旦跨越这个界限,他也是一个无知者,至多是一知半解者,除非他花大力气“恶补”或“脱毛”。但是,现在社会上一些人以为有院士头衔,就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句句是真理。加之一些媒体推波助澜,蛊惑公众,更使崇拜之风愈演愈烈。更有甚者,个别院士不知天高地厚,以科学明星自居,信马由缰,信口雌黄,误导政策制订者,误人子弟。必须遏制这种时尚肆意蔓延。
五、院士本人应该严于律己,拒绝形形色色的诱惑和“特权”。当今之世,五花八门的诱惑本来就多的是。当上院士,金钱、名誉、地位更是顺手摭拾,甚至不期然而然。于是,有些缺乏操守或抵挡不住引诱的院士,四处挂名兼职、当顾问、戴高冠,今天东奔评审,明天西跑考察,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奔向会场的道上。这样的院士,哪能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地从事研究?而且,各种各样的课题、经费顺水推舟而来,乃至不请自到。结果,资源绝对集中到年事已高的院士周围,使得中青年研究者分不到几杯羹,严重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长此以往,中国科学和技术的未来何在?
六、院士年龄老化,应该设法使其年轻化。对历史上杰出科学家做出重大科学贡献的年龄的研究,对诺贝尔奖获奖者创造高峰期的研究均表明,科学家的科学创造的年龄峰值大约在25至45岁之间。这无可辩驳地说明,科学和技术事业是中青年人的事业。反观我们的两院院士,平均年龄过大,多数院士一进入这个圈子,就已经不在做出重大发现或发明的最佳年龄范围,在他们那里垄断的资源,很难发挥应有的效益。因此,国家科学和技术管理部门应该将目标和资源向中青年倾斜,给他们提供自由的、宽松的环境,促进他们早出成果、早出人才,培养一批中青年院士。此外,应该实行院士退休制度,取消终身制。如此持续多年,中国的两院院士可望年轻化,中国科学和技术赶超世界水平的曙光方可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