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
2014-12-10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
□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田力普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
□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田力普
到2020年,要全面实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目标,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部署,强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这一阐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揭示了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发展方式必须依靠新的动力,指明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也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增添了动力和活力。事实上,5年来,通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公共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不断增强,产业和经济的知识产权优势不断确立,国家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成效和作用不断显现。
一、实施战略,整体推进,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实力
风雨兼程,砥砺前行。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确立了深化改革开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方针,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妥善应对贸易摩擦,趋向创新驱动发展。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给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带来了新情况、新考验、新课题。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发布实施《纲要》。5年来,各部门、各地方按照《纲要》总体部署,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方针,积极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确定的五年目标基本实现。
(一)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保障实施《纲要》,2008年10月,国务院批复建立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中宣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等28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各地也普遍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国务院统一领导,联席会议统筹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横向联动、上下衔接、协作推进的工作格局,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为依托,每年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年度主要任务及年度推进计划;至今已召开了8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全体会议,及时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新措施,形成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优化创新发展基础环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加强制度建设是基础。5年来,我们结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大力加强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修订、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14部,各省出台相关法规近40部,制定相关司法解释9部。与以往相比,立法修法进程明显加快,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
5年来,通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我们全面构建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工作收到显著成效,使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日益紧密。在国家层面,2011年,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把“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列入规划目标;201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同时在工业转型升级、服务业发展、科技创新、文化产业、人才政策等重大规划中均明确了知识产权部署。在部委层面,5年来已制定了专利战略、商标战略、版权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部署了农业、林业、国防、中央企业、科技、广播影视等领域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在地方层面,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和超过50%的地(市)制定了落实《纲要》的政策举措;长三角、西部等区域政策注重发挥知识产权支撑作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把知识产权政策作为重要举措。在司法领域,还明确提出了“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司法保护政策。通过这些工作,知识产权政策在促进产业、科技、文化、人才及区域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更加显著,发展态势令人欣慰。
5年来,伴随着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进展,已经基本形成了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基本法律为核心、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为配套、相关政策为补充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保障,有效推动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全社会创新活力显著增强
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重点,是着力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企业是创新主体,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至关重要。因此,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我们积极推进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制定了首部企业知识产权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引导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全面加强中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53户大型央企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设立了中小企业海外专利布局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同时,还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5年来企业融资金额突破千亿元。通过这些措施的推动,各类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实现创新发展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显著增强。2012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突破6万件,同比增长27.07%,有力助推了工业转型升级,支撑了产业健康发展。
针对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过程中,我们着力加强重点环节知识产权管理。积极推动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试点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专利分析预警机制;出台了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建立了知识产权专员制度,推动国家出资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制度的建设。至今,已实现知识产权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国家科技计划立项验收及央企管理考核指标。这不仅有效防范了知识产权风险,而且提高了经济科技活动效率。
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重点工作之一,是着力提高审查等综合服务能力。我们通过完善专利审查质量保障体系,开通重点产业、重大科技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优先审查“绿色通道”,健全商标质量管理制度,推广电子申请,审查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目前,发明专利审查周期缩短至22.6个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商标审查周期缩短至10个月,有效解决了积压问题。同时,还制定了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建立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体系;建设各类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和交易平台;并积极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取得长足进步。
5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拥有量实现跨越式增长,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显著提高。2012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达65.3万件,首次位居世界首位;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量跃居全球第四位;国内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前实现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指标;商标累计申请量和有效注册量持续保持世界第一,国内企事业单位拥有的全球500强品牌增至23个;作品、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创历史新高,由此迈入了知识产权大国行列。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5年间,推动了我国在航空航天、下一代移动通信、数控机床、超大规模计算机等技术领域实现重要突破,取得了一批核心知识产权。5年来,中国提交的国际标准提案被确立为正式国际标准的达135个;发明专利实施率逐年增长;版权产业增加值已占国民生产总值(GDP)6%以上;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产品成为带动农业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支柱。南通家纺、中山灯饰等一批特色产业集群通过高效运用知识产权获得持续快速发展,华为公司、中兴通讯、腾讯公司等一大批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实现创新发展的优势企业脱颖而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以自身的知识产权实力在“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应对知识产权纠纷、参与海外并购等经济活动中掌握主动权,获得市场效益,知识产权促进产业、企业转型发展效果明显。
(四)持续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
加强行政执法,是打击侵权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实践中,我们持续加强日常执法,积极开展专项执法;突出生产源头、重点流通环节监管,加大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力度。5年来,行政机关累计办理商标违法案件30.9万件,侵权盗版案件5.3万件,专利案件1.7万件,海关知识产权案件13万批次。各地已建立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开通了举报投诉热线,知识产权保护和权利人维权环境进一步改善。
强化刑事打击,是遏制侵权犯罪行为的有力举措。5年来,全国公安机关连续发起“亮剑”“破案会战”等行动,破案8.7万件,是前5年的4倍。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3万件、嫌疑人2.1万人,提起公诉相关案件1.9万件、3.3万人。全国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1万件,有罪判决近3万人,有力震慑了知识产权犯罪分子,打击了知识产权侵权犯罪。
加大民事审判力度,是依法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期间,全国各级法院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工作积极推进。5年来,法院系统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4.5万件,年均增长37.6%,处理案件大幅增长。结案率提高近6个百分点,上诉率下降近10个百分点,审判质量稳步提升,司法审判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突出。
加快保护长效机制建设,是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手段。5年来,我们建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工作明显加强。2008年以来,行政执法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超过4000件;同时,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作用逐渐显现。
(五)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和人才队伍建设,巩固知识产权制度实施基础
乘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东风,5年来,我们在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方面,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将知识产权列入普法宣传重点内容;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借助“知识产权宣传周”、商标节、“保护版权绿书签”等大型活动,在全社会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有关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程度较5年前有大幅度提高,认同保护知识产权的比例显著增加。
在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制定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搭建了人才信息管理网络平台,在全国建设了19个人才培训基地;每年参加各类知识产权培训者超过30万人次;修订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加强知识产权教育;35所高校增设了知识产权本科专业,16所高校设立了知识产权学院,31个学位授予单位设置了知识产权二级学科,开展知识产权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育体系初步形成。在教学研究、行政管理、专业服务等领域涌现出一批专业人才,在各领域不同工作岗位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筑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人才基础,在《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和《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基础上,已基本形成以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百名高层次人才、千名骨干人才和万名专业人才为纵向4个层级,以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审查、服务业、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人才为横向5个类别的梯次合理、门类齐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体系,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体系初步建立,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结构不断优化,人才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在全社会营造了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高
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是近5年来相关工作的突出特点。我国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国际和地区性组织谈判磋商,就《专利合作条约》制度改革、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保护、视听表演版权保护等制度建设提出了我国主张。
5年来,我们积极扩大国际交流合作,深入实施中欧知识产权合作、专利审查“高速路”和信息资源利用等国际项目;与多个国家、地区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组机制,促进对话,增信释疑;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海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成立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加强海关执法合作,为企业“走出去”发展提供支持。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事务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中国始终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联系密切,积极参与中、美、欧等国家与经济体的合作,并保持与欧洲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稳固发展,与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业务伙伴保持着密切的合作。这种有益、有效的合作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201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85个成员国及相关组织在中国首都北京召开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缔结《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实现了我国知识产权外交上的新突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即将在北京设立办事处,拓宽了我国对外合作渠道;中国专利文献重要性为国际认可;相关国际组织、广大发展中国家以及一些客观的外国媒体对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积累经验,着眼长远,支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岁月流金,铸就辉煌。通过实施《纲要》,我们走过了一条闪光的道路,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和体会。
(一)立足长远,突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着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我们着眼国家长远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深刻内涵,牢牢把握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摆在首要位置,把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作为立足点,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深度融入经济主战场,克服短视行为和急功近利思想,持之以恒地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统筹兼顾,坚持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并举,全面加强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环顾国内外发展形势,立足我国经济建设实际,我们以创造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环境、维护公平正义为宗旨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同时也全面增强各类主体的实施制度的能力;还要坚持按照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四方面工作布局全面推进,充分发挥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协同效应,取得良好效果。
(三)突出主体,充分发挥保驾护航和支撑导航作用,着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驾护航作用,激发企业创新发展内在活力和动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支撑导航作用,引导企业规避市场风险,引领发展方向,全面增强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社会参与,大力建设知识产权文化,夯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基础
客观地看,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历史不长,制度实施的社会基础薄弱,专业人才匮乏是现实存在的问题。但通过各部门、各地方共同努力,持久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了全民知识产权意识,争取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同时还培养了通晓知识产权的各类人才和高素质专业人才,打牢了战略实施的人才基础。
(五)有效推进,坚持统筹协调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战略实施强大合力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相关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因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努力推动构建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形成合力,有效推进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实践证明,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使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取得长足进步,在知识产权国际竞争中形成了局部优势,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有效增强了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国家核心竞争力,有力支撑了我国经济社会全面、科学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
三、加大力度,深化措施,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关系国家长远发展,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是我国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知识产权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各地区、各部门加大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度,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日益提高。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形势,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
知识产权是关系国家长远发展的重要战略性资源,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必须以知识产权为支撑,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已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研究发现,美国苹果公司的产品ipod全球零售价为299美元,其中苹果公司得到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收益114美元,占售价的38.1%;处于产业链低端的中国组装企业仅得到4美元,只占售价的1.3%。要改变我国长期以来处于全球产业链低端的不利地位,就必须努力向研发和营销服务延伸,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主体创新能力的增强,企业对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诉求日益强烈,全社会对激发创新活力、实现创新发展的期望更加迫切。这些客观因素,都对我们做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还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知识产权总体质量和效益还不高。虽然专利申请总量较多,但基础性专利和高价值的专利不多,具有世界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品牌仍然较少,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二是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的实际效果与社会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总体评价还不高。三是政府和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还不强。以美国针对我国企业发起的知识产权侵权行政诉讼“337调查”为例,截至2012年,我国已经连续11年成为遭受该调查最多的国家,国内企业败诉率超过60%。四是知识产权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统筹协调力度还需要加强。
目前,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国内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诉求更加迫切。面临新形势、新态势、新要求,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尚需进一步改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质量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应对国际挑战的战略部署有待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设任务仍然艰巨,知识产权人才基础仍然薄弱,知识产权工作资源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等。因此,做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仍然任重道远。我们既要把握有利条件和机遇,也要看到各种困难和挑战,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研究措施,改进工作,力争在下一阶段战略实施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
脚踏实地,开拓创新,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所遵循的准则。按照《纲要》总体部署,到2020年,要全面实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目标,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要如期完成这一规划,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有关会议、指示精神和机构职能转变的要求,以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为目标,以有效支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抓住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力度,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要推动作用。
下一阶段,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部署,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围绕关键问题重点突破,更加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在国家战略层面关键技术领域加强部署,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和区域发展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化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主要思路措施是:
(一)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从实际出发,我们将以加大侵权惩处力度为重点,加快推动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发挥司法主导作用,明确定罪量刑标准,依法加大判赔额;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优化执法程序;增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可操作性;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强化督查考核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协商调解和仲裁解决纠纷机制,积极推动开展调解和仲裁工作;形成司法审判、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多渠道维权保护模式。
求真务实,要着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果,为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要坚持集中打击与制度建设并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依法加大侵权行为惩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执法机构建设,扎实推进软件正版化,持续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完善跨国(境)执法协作,加强对企业海外维权的指导和服务,为我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要在加强保护的同时防止知识产权权利滥用,合理界定知识产权权利界限,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
(二)优化知识产权政策体系,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提高质量和科学布局为导向,完善促进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提高审查效率和授权质量;构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加快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建设,在产业、科技发展规划、重大经济贸易和科研活动中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对国家战略层面关键技术领域开展知识产权态势分析,支撑和促进产业发展;积极推动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为企业创新服务。
要着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有效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通过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有效激励科技创新,高效配置创新资源,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保障;要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引导和支持企业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将科技优势、产业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提升产业层次和企业竞争力;要以完善重点产业和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为着力点,强化事前布局的前瞻性和事后应对的及时性,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提供有力支撑;要以市场竞争为导向,综合利用财税、金融、贸易、科技等政策杠杆,加快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版权精品和知名品牌,促进知识产权的市场应用,为提升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注入新的推动力。
(三)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支撑服务企业“走出去”发展
在深化改革开放的大格局下,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就要深入研究知识产权国际问题,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外交政策;强化知识产权对外信息沟通交流机制,拓展和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为企业“走出去”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要着力提高知识产权外交水平,服务对外开放新格局。通过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更好地服务于对外开放,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我国企业“走出去”创造更加有利的外部条件;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平衡有效发展;要加强与国际组织和主要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合作,提高处理知识产权国际事务的主动性和能力;要密切关注国际知识产权动态,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信息沟通,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努力树立我国知识产权新形象,打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
事业要发展,人才是根本。应该认识到,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是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要通过充分发挥其作用,推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和坚实的智力支持。因此,要加大“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力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提高知识产权岗位吸引力和稳定性;在相关培训、岗位锻炼中纳入知识产权内容。
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需求更加迫切。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提升知识产权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不但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也是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的需要。知识产权服务业是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创新性强,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作用突出,对于扩大内需、吸纳就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作用。《纲要》对“构建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等目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11年我国发布的《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指导意见》则明确将知识产权服务业作为高技术服务业的重点培育对象。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应运而生,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因此,要大力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引导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加快发展步伐。
(五)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发展的现实和未来,都对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政府职能转变总体要求,改善和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推动建立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统一高效的工作格局;制定加强和改善知识产权管理的政策,按照规范、协同、主动、高效原则,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行全过程、标准化知识产权管理,促进各类主体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是当务之急。
因此,要着力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水平,切实落实政府职能转变要求。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加强政策引导和环境建设,全面提高政府、行业、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研究制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法规政策,推动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规范化转变,由被动应对向主动服务转变,由高成本向高效能转变。
(六)加大统筹和资源投入力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
按照国务院指示要求,将进一步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地方和部门责任,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监督考核体系,形成科学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纳入部门和地区工作重点。加大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投入和相关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统筹协调机制。具体包括: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们要会同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大对地方工作指导,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全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一条心、一盘棋”;要加强知识产权前瞻性和战略性问题研究,为战略实施中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支撑;要完善配套政策,加大经费投入,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创造更好条件。
二是加强整体部署。我们要组织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总体谋划和顶层设计,尽快研究制定2014年到2020年总体工作计划,提出时间表、路线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地各级政府都要高度重视、主动谋划、积极行动,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战略目标。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各地要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服务和督促衔接工作;要坚持制定年度推进计划,确保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按计划深入推进。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要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不断加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队伍的政风、行风、作风以及业务能力建设,改进作风,深入群众,多接地气,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凝心聚力,再创辉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部署,围绕关键问题重点突破,围绕总体目标全面推进,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与产业转型、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与提高政府管理部门的公共服务功能相结合,从而进一步促进创新主体及全社会知识产权能力的全面提升。同时,为产业和经济实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协同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和保障,持续改善全社会的知识产权环境,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努力的工作、更加有效的措施,使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跃上新水平、开创新局面,完成时代赋予的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光荣而艰巨的使命,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