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当前教师在本导制中面临的挑战
2014-12-09朱伟明
朱伟明
摘 要:本导制作为对提高本科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的一种有益补充形式,在本科人才培养方面有一定的价值,但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本文从我国当前导师在本导师制实施的过程中面临的挑战,进而针对这些挑战积极探寻对策。
关键词:本导制;挑战;对策
本科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础和主体,在本科教育中实行导生制(以下简称本导制)是当前大学生管理体制、育人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也是实现创新教育的一个重要保证。
一、导师制的源起
从高等教育史来看,“导师制”这一概念的提出有很长的历史。
(一)导师制的源起
14世纪,英国教育学家就提出了“导师制”的这一概念。17世纪,英国的牛津大学、剑桥大学在研究生教育中普遍采用导师制。1869年,美国哈佛大学校长艾略特在哈佛大学推行本科生选课制。1872年就开始实施学分制,并很快带动美国其他高校实行选课制和学分制。英国的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高校在19世纪末开始仿效美国高校实施学分制,并进一步将原本用于研究生培养的导师制推广到本科生的培养中。20世纪上半叶,美国部分高校为改进选修制,也采用了导师制,并首先在普林斯顿大学、哈佛大学、瓦萨学院等校实行。1937年,英国学者Michael Linsday受聘于我国的燕京大学,并在燕京大学推行牛津大学式的导师制,当时国内其他高校相继效仿。1938年,竺可桢任浙江大学校长时,实行了本科生导师制。
二、本导制的内涵特征
所谓本科生导师制,就是高等学校以制定的形式要求专业教师负责一定数量的本科生进行学习、研究及发展方面的指导。本导制是以教师为主导的素质教育的一种运行机制,也是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发展的一种运行机制。它的宗旨在于充分发挥教师为主导和学生为主体两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努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提高办学水平。关于导师制的内涵特征,即可用四句话来概括,即“平等的师生关系,互动的教育形态,综合的素质教育,共进的发展目标”。
三、我国的教师在本导制中面临的挑战
同英美一些著名的大学采用本导制相比,我国实施本导制的时间并不长。我国本导制实施的外部环境、内部条件与国外的高校迥然不同。在推广的过程中,它仍然是不规范、不定型和不成熟的,至今存在以下几种挑战:
(一)导师的定位不明确
各院系导师的工作职责截然不同,一些院系的导师主要从事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对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有较大的帮助,但从工作内容上讲,与“两课”、辅导员工作相重叠,有时甚至形成冲突。一些院系的导师主要负责学生管理,在学生生活管理方面起到较大作用,但导师的作用发挥有限,对专业学习的指导相差太远。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三个:其一,导师制职责确定不清晰;其二,个别教师“导”得盲目,其根源在于导师对工作职责和内容不了解,对“导什么、怎么导”认识模糊;其三,各院系缺乏对导师的专业培训。
(二)师生比例失调,指导时间难以保证
实行导师制要求有“和谐”的师生比,这样导师和学生之间才能充分交流,师生间更容易建立起亲切、平等、自由的和谐关系,从而有利于导师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引导,学生也才有机会更深刻地了解各专业,做出合适地选择。但是由于高校生师比例不协调,我国许多采用全院导师制或年级导师制的学校配备的导师与学生的比例往往都在1:10以上,而且高校大多数本科生导师不但要完成自己的教学和科研任务,还要带自己的研究生、博士生。另外有些高校聘请外校的教授作为导师,在这些情况下,导师与学生之间交流的时间比较短,学生与导师交流的机会往往得不到保障,进而使得导师制这种制度变成一种形式化的规范,没有产生导师与学生期待的效果。
(三)师生双方都存在思想上的转变问题
无论是学校各级领导、普通教师还是学生,对本科生导师制的重要性都存的认识上的不足。高校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中等教育阶段受到老师直接干预较多,学生们自主支配的时间比较少,他们到大学里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自由支配时间较多的大学学习和生活。导师制必然要求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习,导师依据学生的热情、兴趣来指导学生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大学生活。本科生导师制在我国作为近些年才发展起来的培养制度,导师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许多思想上导师和学生都亟待转变的问题。
(四)缺乏完整的考核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一套完整的考核制度它是能够使学生和导师都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导向,因此高校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制度也是全面实施导师制的关键。高校如果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导师的选派程序和规则,导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都得不到明确,进而也无法评价导师在进行本科学生的教育和指导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也会导致导师和学生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慢慢“消退”。从目前的高校来看,缺乏激励机制是高校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
四、推进本科生导师制的对策
(一)对导师的科学“合理定位”是本导制健康发展的前提
对导师的科学合理定位是一个带有基础性和前提性的问题,直接关系到“本导制”的健康发展和有序运行。实施“本导制”实际情况看,对导师的科学合理的定位必须正确处理如下关系:(1)“本导制”与学分制的关系(2)本科生导师与班主任、辅导员的关系(3)本科生导师与任课教师、研究生导师的关系。
(二)转变学生观念,拉近导师与学生的关系
从一些高校对本科生导师制的调查中发现,在导师和学生的关系中,希望导师“既要关心学习,也要关心思想与生活”的高达98.4%,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希望导师成为自己的良师益友。但事实上师生间“有事联系,无事不联系”的比例均较高(学生49.5%;教师54.5%);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导师和学生的观念还没有转变过来,不利于师生间的互动。导师制要有效实施并可持续传承下去,是学生和老师共同的事情。学校在实行导师制前,应对学生和导师预先进行导师制阐释,使双方都明晰导师制的宗旨、意图、清楚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在学习中也好更默契地配合、互动。endprint
(三)拓宽导师和学生的“沟通”渠道
在导师制的实施过程中,各院系的教育管理者都希望尽最大可能为本科生提供良好的平台和机会,同时,学生对导师抱有很高的期望。但是,由于两者之间需求的“沟通”的不顺造成了一些执行和操作上的问题。例如,在选择导师阶段,院校虽然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权,由于学生对导师的不了解,因此所以报名的导师集中在非常知名或为本科生上课的导师上,造成学生方面没有找到合适的导师;反过来造成导师们可能遇到“过冷”或“过热”的情形。对于这一情形,院校该为学生提供院内所有老师的电子版的个人信息的详细介绍,包括研究方向、科研课题、近年来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并在院校内布置“文化墙”,配上每位老师的照片、简介和个人座右铭,方便学生直观、快速、详细地了解每位导师。导师也通过学生递交的导师意向表向导师详细的“描述”自己的基本信息。
(四)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高校应以行政为龙头,人事处、学工处、教务处联合起来成立导师制协商小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激励机制,指导和监督本科生导师制的有效运行。把导师的工作与报酬、职称评聘或职务晋升“合理”地结合起来。导师在受聘期间,应享受导师津贴,导师工作应按指导学生的数量和质量直接计入教学工作量,同教学工作量一样享受校内津贴等福利政策。对于成绩突出的导师应在年度评优、在职进修、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倾斜。学生的表现要与课外创新学分、三好测评、奖学金评定、入党、免试研究生等挂钩,充分调动导师和学生的积极性。
五、结语
本科生导师制实际上是教师与学生之间创造了一个新的沟通与交流的平台,为学生提供了新的学习方式。它也作为一种人才培养模式,能够涉及到课堂教学以外的领域,通过导师的言传身教、师生互动,全面提高学生的知识和能力。任何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在它的发展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我们在认识到这些问题的时候,想办法采取各种措施,使本导制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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