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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证券法的民事责任

2014-12-09高朝阳

博览群书·教育 2014年7期
关键词:证券法民事责任体系

摘 要:证券民事责任体系的完善是证券市场有效运行的保证,它可以很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在我国现行的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制度还是不完善,存在着许多不足,影响了证券市场的有序进行。本文就我国证券法的民事责任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找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体系;证券法;民事责任

我国的《证券法》制度是为了确保证券市场的有序运行,维护投资者们的合法权益。但是,该法律并没有很好地执行,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对民事责任制度的制定还不够完善,从而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对我国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要进一步地完善,建立完整的证券民事责任体系。

一、我国证券法的民事责任存在的问题

1.立法者的不重视及监督力度不够

完善的证券民事责任制度有利于证券市场有秩序运行,但是立法者往往忽略了这一点,在对民事责任制度制定时不够重视。证券市场具有复杂性和专业性,如果要追究法律责任時,必须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甚至财力,从而浪费国家财产。立法的漏洞会减少对证券市场的监督力度,从而不能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2014年5月16日晚,南纺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2006年至2010年南纺股份虚构利润分别达3109.15万元、4223.33万元、15199.83万元、6053.18万元和5864.12万元,5年来虚增利润总额超过3.44亿元。如果扣除虚构利润,2006年-2010年南纺股份实际上处于利润亏损状态。对于南纺股市的造假事件,我们证监会花了那么长的时间才查出南纺股市连续五年大规模造假事件。这说明了我国对证券市场的监督力度还是不够,对民事责任制度的制度也不完善。同时,也反映了投资者对自己投资的公司缺乏一定的监督,总认为有证监会就行了,法律观念也较薄弱。而南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家重要企业应该从国家的利益出发,遵守我国法律,促进证券市场公平、健康发展。

2.投资者对于自己的合法权益难以通过民事诉讼实现

我国对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有相关规定,但是在程序实行上却很少,没有能够很好处理事件发生后的赔偿损失。比如上述讲到的南纺股市造假事件,对于本次事件,南纺股份受到的处罚是很轻的。同时,投资者也没有积极对造假者追究民事责任,使得造假者逍遥法外。在很多情况下,投资者是很难对违法者进行民事诉讼,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对上市公司的调查是往往需要很多年,而投资者对其进行民事诉讼只有在行政处罚决定时才能进行立案,耗费时间且民事责任诉讼程序麻烦。

3.对民事责任处罚力度不够

据新华社电证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从2001年至今,沪深交易所累计有78家公司退市,从年均看,我国股市每年仅有个位数股票退市,远低于境外股市年均6%至8%的退市率。实际上,上市蜂拥而退市艰难,一直以来均是A股的“代表性”特征。对于很多造假公司,往往是罚而不退,且处罚力度不够。这样使得有些上市公司对证券法不以为意,从而导致证券市场出现不公平现象。只有不断加强退市改革和证券法的民事责任制度相结合,这样才能确保证券市场的有序进行。

二、如何建立完善的证券法民事责任体系

1.建立有效的证券民事赔偿损失制度

证券市场是一个复杂而又多样的市场,存在许多投机者。面对这种情况,我国应进一步加强证券民事赔偿损失制度,加大赔偿损失,这不为一个有效控制造假事件出现的制度。同时,也要明确赔偿的范围和其计算方法,建立严谨而科学的计算方法。这样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时,减少时间去计算赔偿损失,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有效的证券民事赔偿损失制度有利于相关部门能够高效完成工作,减少人力。

2.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督力度

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督力度有利于投资者对自己的权益进行维护,促进完善证券民事责任体系的建设。其实每位投资者就是充当监督的角色,监督证券市场的一举一动,减少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从而有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促进证券交易的公平性。不仅如此,投资者通过对证券市场的监督可以更好地了解证券市场,减少投机取巧行为发生。这样更利于投资者明白自己的处境,善于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3.提高证券民事责任的地位,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在证券市场中,投资者处在一个相对弱势的处境。因此要提高证券民事责任的地位,保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促进投资者对证券市场投资的积极度,活跃市场。这样也可以使投资者积极通过民事诉讼保障自己的权益,从而有效推动证券民事责任体系的完善。提高证券民事责任地位也有利于提高投资者对《证券法》的法律意识,明白其重要性。

三、结语

我国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存在的问题是在所难免的,因为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还不够成熟。只有不断改进完善,才能建立一个完整系统的证券民事责任体系。因此,我们要结合我国国情,加强民事责任制度建设,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确保证券市场有序运行。

参考文献:

[1]黄波,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3.

[2]王利明,我国证券法中民事责任的完善[J].法学研究,2001.

[3]黄俊,论如何完善我国证券法中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J].法制视点,2014(03).

作者简介:高朝阳,男,河南新密人,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苟堂庭庭长,研究方向:民商法、民事诉讼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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