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基本理论与应用研究
2014-12-05蔡玉军
蔡玉军,邵 斌
(1.上海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训练学院,上海 200438;2.上海大学体育学院,上海 200444)
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基本理论与应用研究
蔡玉军1,邵 斌2
(1.上海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训练学院,上海 200438;2.上海大学体育学院,上海 200444)
在对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相关概念、特征及原则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重点对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与居民体育活动行为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研究认为:“公共性”是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根本属性,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具有层次性、开放性和渐变性特征,其布局应遵循公平性、高效性、便捷性、中心性等6项原则。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合理与否,影响着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热情。规划建设能够引导和激发城市居民体育活动行为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是当前城市体育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顺利完成全民健身计划的重要环节。
城市;公共体育空间;体育空间结构;理论
体育活动对促进人类健康的功效毋庸置疑,体育生活化的目标正逐步树立,但我国体育人口增长速度仍显缓慢,其主要因素之一即是缺乏体育空间——特别是公共体育空间的引导。居民体育活动决策行为主要是基于他们对城市体育空间的感知而进行的,要使居民走出家门参加体育活动,需构建合理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才能充分发挥其对居民体育活动行为的引导和激发作用。相关研究中,蔡玉军等以上海市中心城区为例,阐述了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现状模式,并在后继研究中通过对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等级体系、服务半径、选址布局、数量规模的研究,探讨了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应该怎么样”的问题,但至今未有人解答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是什么”,以及“为什么”要合理布局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问题。本文研究之目的即在于此。
1 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概念
城市公共体育空间是指由城市政府主导或直接提供的可供城市居民大众进行体育活动的场所。城市公共体育空间与非公共体育空间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具有“公共性”。这种“公共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服务目的的公益性:即原则上可供任何城市居民使用,强调居民进入和使用的权利,所提供的是一种社会福利;(2)供给主体的公益性:即城市体育空间的供给主体是政府,或是在政府的主导下的市场或第三方组织等。只有在目的属性和主体属性同时具有“公益性”时,才能够称其为城市公共体育空间。
城市公共体育空间是城市公共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城市公共空间一样,也具有一定的层次、结构及功能,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是构成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及相互作用方式,它对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各要素的形式、序列、规模以及相互组合关系具有内在的规定性。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合理与否,关系到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对居民体育活动的承载能力,以及是否能够引导和激发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热情。
2 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特征及布局原则
2.1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特征
2.1.1 层次性
所谓层次性是指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将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划分为若干等级,各等级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可以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需要,或达到为同一居民群体提供不同层次服务的目的。
根据前期研究,一般将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划分为城市级、地区级、乡镇街道级、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级5个等级,它们在特征上呈现出一定的差异。
2.1.2 开放性
开放性是指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可以不断地与其他体育空间进行转化。从城市空间多功能化的角度,一方面,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可以吸收其他类型的公共空间作为其重要补充,或者直接将其他类型的公共空间转化为专门布置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另一方面,城市公共体育空间也可以转化为其他的空间类型。正是这种开放性,是整个公共体育空间服务“系统”得以发展的前提,也是其保持相对稳定的重要条件。
2.1.3 渐变性
城市空间结构演变的本质是城市空间不断适应城市功能变化的要求所致。这种演变在理论上存在渐变和突变两种形式,渐变是指当外部环境变化不大时,城市功能处于不断充实和完善的量变阶段,为了适应新的城市功能,城市空间结构在其弹性范围内缓慢变化,更多的是继承和发展。因此,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的演变通常是一种渐变的过程,是城市空间结构的量变过程。当前,我国城市居民的体育活动需求高涨,健身人群逐渐扩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完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规划和建设正在悄然进行。
2.2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布局原则
2.2.1 公平性原则
城市公共体育空间作为一种福利设施,大多是由政府拨款或公益基金建设而成,其使用范围应面向全体居民,其选址与布局合理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每位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我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合法权益”的指导思想决定了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规划和建设,须做到公平、公正。坚持公平性原则,即从服务对象的角度出发,将有限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资源均衡地分配到不同社会群体。
研究小组在对上海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空间的研究中发现,上海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空间与居住空间存在不协调的现象,各区公共体育空间的服务能力存在较大差异。这无疑造成了现实中的不公平。
2.2.2 高效性原则
所谓高效性原则是指高效地配置城市公共体育空间资源。主要是从政府和城市公共体育空间本体的角度来考虑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有限性决定了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选址与布局必须讲求效率,既要有一定的覆盖面,但又不能太大。若服务半径太小,容易造成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服务范围重叠,从而导致利用率不高和闲置浪费;若覆盖面太大,则会造成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可达性差,从而制约城市居民的健身热情。因此,合理地确定各级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服务范围,是保证其高效运转的前提。
研究小组根据上海市中心城区居民访问调查结果,结合专家意见及前人研究,将5级体育空间的服务半径(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分别确定为500、1 000、1 500、2 500、5 000米左右。每个城市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每个公共体育空间的也会因其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分布情况等因素的影响也会有所不同,因此要做到绝对的公平很难实现,但各级公共体育空间的服务半径须有上限和下限。调查发现,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沂新村及周边地区存在重复建设的现象,共聚集了25个健身苑,但从居住空间分布情况来看,该区域居住密度并不高,健身苑的服务效率较低。
2.2.3 便捷性原则
即选址于方便接受服务的居民到达的区位。如将城市公共体育空间设置在通达性好、交通便利的地方,规模较大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需配置一定数量的停车位等;再如较低级别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主要基于步行可达,中等级别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主要基于非机动车可达,较高等级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主要基于机动车可达进行布置。
在我国,为大型体育赛事而建的体育场馆,普遍建于郊区,可达性较差,周边各类配套设施相对滞后,因而导致闲置的情况不在少数。第十、十一及十二届全运会比赛新建主场馆在赛后都存在这种情况。2010年广州亚运会赛场天河体育中心和2011年上海世游赛主赛场都是在原有体育场馆的基础上经过改扩建完成,相比之下,它们的周边配套设施比较健全,通过坚持社会公益性并对市民开放,聚集了较高的人气,在当地的全民健身活动发挥着积极地作用。
2.2.4 中心性原则
根据中心地理论,各级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常选址于服务区域的“中心地”,以便更好地向“腹地”提供服务。由于自然地理条件及城市规划等因素的影响,现实中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服务区域并不一定是规则的正六边形,中心地的位置也并不一定是其服务区域的几何中心,而是往往需要选址在靠近行政中心、公共活动中心的地方,以达到聚集人气的作用。但并不是所有类型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都必须选址于上述中心位置,而是应与城市发展的总体方向和总体规划,以及其他因素结合进行。
在对上海市中心城区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城市级和区县级公共体育空间应主要按照交通原则进行布局,乡镇街道级公共体育空间受行政原则的影响比较大,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则应以市场原则为主进行布局比较适合上海的实际情况。
2.2.5 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
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规划和布局,应做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所谓“集中”,一方面是指不同类型的公共体育空间形成组团及功能互补,另一方面是指公共体育空间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形成组团效应。所谓“分散”,即同级体育空间的服务范围尽可能做到不交叉、不重叠。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根本目的是为了兼顾公平与效率,既能充分地利用有限的公共体育资源,又方便居民多目的出行。
将城市公共体育空间与文化、休闲、娱乐、旅游、餐饮、商业等其他类型的公共服务设施集中、组合布置,在保持相对独立的前提下可以形成多目的链的出行,对形成集约型消费大有裨益。基于上海市中心城区的调查显示,不同层次的公共体育空间服务的人群有所差异,单一层面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不能满足所有人群的需求。在对35位上海居民的访问调查中发现,65.7%的居民倾向于多目的出行,希望在健身前后参与其他类型的活动,其中购物最为普遍。部分被调查居民因健身场馆到其他目的地距离较远或交通不便存在不满。
2.2.6 结合居住空间结构进行布局的原则
人口分布是研究人地关系的重要指标,居住空间结构是配置资源的重要基础。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应建于服务区域的居住密度中心,一方面可以保证每位居民具有比较公平的机会和便捷地享受服务,另一方面也可以维持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最低人口门槛。根据居住空间布局公共体育空间,即:(1)在人口居住密度高的地方多布置,在人口居住密度低的地方少布置,在无人居住的地方(暂时)不布置;(2)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布局须有前瞻性,不但要根据当前的人口分布现状进行布局,还应与居住空间规划联系起来。
利用ArcGIS9.3对上海市中心城区5级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进行可视化表达,发现每个级别都存在与居住热点相偏离的情况。例如具有承上启下作用的社区公共运动场(乡镇街道级公共体育空间),浦西的总体建设情况较好,布局也较为合理;而浦东却呈串珠状及零星分布,花木(上海4个城市副中心之一)以南的大型居住社区基本上未受到辐射。
3 城市居民体育活动行为的空间引导和激发
3.1环境与行为的互动
环境行为学中的行为是指在外界环境刺激作用下,人类为满足自身的某种需要而做出某种反应或采取某种活动的过程。广义的行为可分为外在行为和内在行为[1],外在行为指一切能被观察到的外在活动,内在行为指内在心理过程。
行为动机理论认为需要产生动机,动机促发行为,但要使人的需要转化为动机,还需要一定的诱因。这种诱因除了人的内在需要外,外界环境刺激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勒温(K.Lewin)用行为公式B=f(PE)来解释人的行为与其所处环境的关系,人的有机体(P)和环境(E)为制约人的行为(B)的两个变量,两者的状态及相互作用决定了人在某时某地的行为。在需要未被满足的情况下,人将产生一种紧张状态(即内部力场张力),外部环境允许时促发行为,这其中的环境起着“导火索”的功能,这种将环境作为行为的重要驱动力的观点被学界普遍认可。
行为主义学派认为环境与行为之间的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双向交互作用。一方面,环境影响人的行为,对行为起着限制或促进作用,它作为一种潜在因素在适当条件下可以诱发相应的行为,改变有机体所处的环境可以改变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行为也会对环境产生反作用,促使环境发生变化。人的有机体与其所处的环境互动的中介恰恰是人的行为。
3.2空间行为决策机制
空间感知是对结构、实体和空间关系的内心描绘或认识,换言之,是对空间和思想的重建和内在反映[2]。行为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向心理学方向的转向)将空间感应-认知行为作为人本主义基本法则,认为人从环境中获得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处理,形成“映象”(或称“意象”),以此为外在行为提供依据[3]。
感知空间(亦称意象空间)是由于周围环境对居民的影响而使居民产生的对环境直接或间接的经验认识空间,是居民头脑中经过想象可以回忆出来的环境意象[4]。通过空间感知来把握城市内部空间结构,把注意力集中在受城市空间影响的个人和集体行为上,已成为西方现代城市规划和设计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5]。
人通过与城市空间环境交换信息,不断循环积累经验,改变思维建构模式,进而影响自身行为。空间感知是人类行为决策的基础,人们常用城市意象空间分析来度量城市居民对城市环境的感知。空间感知作为先验性的东西,影响着城市居民的行为。在城市空间环境中,居民处理由感知所获得的信息,做出决策并形成在物质空间中的行为[5]。
3.3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与居民体育活动行为之间的互动作用模型
城市空间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行为而建立的,城市空间的变化与扩展是人们日常生活行为与城市空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它们相互作用的结果产生了现在的城市空间模式与结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正是居民体育活动行为与城市空间相互作用的结果。
城市居民体育活动行为在改造城市空间的同时,其体育活动行为也正在被城市空间所“改造”着。然而,城市空间对居民体育活动行为的影响并不全都是正面的,正如克莱尔·库伯·马库斯(美)指出的:某些环境的布置能够促进某些人类活动,某些环境则阻碍某些人类活动,还有一些则显然呈现中性。不合理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不仅不能满足居民对体育活动的需求,更重要的是对居民体育活动行为产生了的阻碍和制约。城市规划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合理布局体育空间,引导城市居民参加体育活动。掌握人类认知城市空间环境的过程,才能将其应用于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规划建设中,引导人们进行体育活动,塑造健康的生活方式。城市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对现有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进行感知,逐步形成先验性的城市意象,成为居民体育活动行为决策的基础。在居民的内在体育需求与外在空间环境刺激的共同作用下,触发其一次性体育活动行为。当一次性需求得到满足,又会产生新的需求,如此循环往复并逐渐演变成为体育生活方式。
综上所述,居民对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感知是其体育活动行为决策的基础,而居民体育活动需求及行为,构建着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反过来,现有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又影响(制约或引导)着人的空间感知及行为决策,最终影响着人们的体育活动行为,从而影响体育生活方式的形成。
4 城市居民公共体育空间感知对体育活动行为的影响——基于上海市中心城区的调查
在居民访谈的基础上,编制《居民公共体育空间感知与体育活动行为问卷》,于2012年4月7日-29日在江湾体育场、源深体育中心、中原体育场(分部)、杨浦体育活动中心、黄兴体育运动公园、政悦路公共运动场、工农四村健身点、上海体育学院、浦东新区进才试验小学9个公共体育空间共发放居民问卷472份,共回收430份,有效问卷412份,有效回收率87.3%。被调查居民中男性251名,女性161名。18岁以下16人,18-29岁248人,30-39岁113人,40-49岁12人,50-59岁11人,60岁以上12人;研究生24人,本科192人,大专103人,高中/中专/技校65人,初中20人,小学及以下8人。
居民对公共体育空间的感知通过可达性、可入性、适停性、服务水平及情感激发5个因素来体现。其中,可达性是指城市居民到达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难易程度,通常用居民出发地到目的地之间的距离或时间来表达;可入性指城市居民进入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难易程度或门槛的高低,用是否收费或费用的多少来衡量;适停性是指城市居民使用交通工具到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健身时停车的便易程度;服务水平指城市公共体育空间为居民提供健身服务的水平,如服务内容的多寡、管理水平和指导水平等;情感激发指城市公共体育空间激发居民健身热情的能力。
研究发现,居民对公共体育空间的感知与其行为具有正相关关系。即:可达性、可入性、适停性、服务水平和情感激发水平越高,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频率越高,每次体育活动的持续时间越长,用于体育活动的消费越高。另外,调查发现,随着公共体育空间等级的降低,被调查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随机性增强。在相对固定的一段时间内,居民倾向于将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固定于1个,但由于体育活动项目多样化及闲暇时间的限制,居民也存在到不同场所进行体育活动的需要。居民属性差异是影响公共体育空间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收入和学历较高的居民倾向于到较高级别的公共体育空间健身;相反,则倾向于较低级别。被访居民主要以家为体育活动出行点,多目的链出行的比例较少。到较高级别公共体育空间进行锻炼的居民倾向于机动化程度较高的出行方式,而到较低级别公共体育空间的居民趋向于非机动化出行方式。通过调查分析,笔者将影响城市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归纳为空间、时间、居民对公共体育空间的感知及居民个人属性4类。其中,空间因素是最主要的因素,随着出行距离的增加,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频率呈降低趋势,这与专家访谈的结果具有一定的一致性。被访专家普遍认为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数量和布局是阻碍居民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
5 小结
“公共性”是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根本属性,这种“公共性”主要体现在服务目的属性的公益性和供给主体属性的公益性两个方面。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对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及相互作用方式具有内在的规定性。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合理与否,影响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热情。规划建设能够引导和激发城市居民体育活动行为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是当前城市体育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顺利完成全民健身计划的重要环节。构建能够激发和引导居民健身热情的外部空间环境,是需要贯穿于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研究及规划建设实践始终,且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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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Basic Theories of Urban Public Sports Space
CAIYu-Jun1,SHAO Bin2
(1.College of Physical Education&Training,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s,Shanghai,200438; 2.College of Physical Education,ShanghaiUniversity,Shanghai,200444)
Based on the conception,characteristics and principles of the spatial structure of urban public sports,the authormainly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patial structure ofurban public sports and the sports behavior of urban residents.The result shows that"publicness"is the fundamental property of urban public sports space,which has 3 characteristics of hierarchy,openness and gradual change.The layout of the urban public sports space should follow 6 principles including justification,high-efficiency,convenience,centricity,etc.Whether the spatial structure of urban public sports is reasonable or not affects the sports enthusiasm of urban residents.Planning and constructing urban public sports spacewhich can guide and inspire the sports enthusiasm of urban residents is the important part of urban sports public services and it is also the important step of completing the national fitness program successfully.
urban;public sports space;sports spatial structure;theories
G80-051
:A
:1001-9154(2014)03-0038-05
G80-051
:A
:1001-9154(2014)03-0038-05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3YJC890003)。
蔡玉军(1978-),男,山东惠民人,助理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城市体育空间与居民体育活动行为。
2013-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