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维度的开启:重估李达所译的《唯物史观解说》
2014-12-04李志
李 志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2)
在李达留给后世的众多著述中,《社会学大纲》、《唯物辩证法大纲》、《经济学大纲》等著作备受关注,而相比之下,他的很多译著并没有获得同等的重视。荷兰人郭泰撰写、李达翻译、由上海中华书局1921年出版发行的《唯物史观解说》一书,就长时期地被湮没在中国现代思想史中。纵观李达的译著,《唯物史观解说》是其中格外特别的一本。李达的很多译著都是从日文翻译或转译而来的,这一本也不例外。但正如李达在《译者附言》中所提到的,他所依据的日译本存在大量的缺漏之处,德文程度并不太高的李达还要寻求朋友的帮助。*参见[荷] 郭泰:《唯物史观解说》,李达译,上海中华书局1927年版,附录第7页。大量的文献都显示,当时介绍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日文著作非常之多,况且本书的原作者郭泰即使在今天也不算是非常知名的。在此种情况下,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李达愿意冒此风险翻译这本著作?很显然,作为一位卓越的理论家,李达决不可能毫无目的地、任意拣选一本外文著作加以翻译,而定有其深意。故此,本文将通过揭示其中的原因,并辅以李达的其他著述和社会活动,展现意识形态维度是如何深远地影响了李达自身的理论与实践,并在此基础上重新估价这本上个世纪初的译著。
一、唯物史观的第三种解释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关系的一段论述,通常被视为唯物史观的核心主张。该论述如下:“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1页。围绕着这一核心主张,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出现了不同的解释,这里仅列举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几种代表性解释。
首先出现的一种解释认为:马克思的这一观点应被理解为,生产力之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之于上层建筑具有不可置疑的基础性地位和决定性影响,并由此推论,根据马克思的这一主张,惟有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或经济基础的发展,才能真正地带来社会变革与历史跃迁。而对于现代社会而言,唯有大规模的工业化生产以及所带来的经济基础的极大发展,才能导致社会主义革命乃至共产主义革命的爆发。很显然,这是一种倾向于客观条件的解释模式,它直接导致了当时盛行于西欧的改良论,即在工业生产尚未达到极大发展的前提下,在共产主义革命的客观条件尚未满足的情况下,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只能在已有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内谋求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改良。
与改良论针锋相对的是革命论的解释,尤其以列宁所领导的布尔什维克为代表。列宁认为,在帝国主义的条件下,俄国不可能先谋求经济上的发展再谋求政治上的革命,只能先通过无产阶级政党组织革命群众夺取政权再发展经济,从而达到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条件。这是一种倾向于主观条件的解释模式,它预示着落后的东方国家不必一定要遵循先经济后政治的西欧模式。俄国“十月革命”的成功,更是从现实的角度强有力地佐证了这一观点。对于同样身处于帝国主义背景下的中国社会而言,列宁给出的这一解释是极具吸引力的。
作为荷兰社会民主劳动党(S.D.A.P.)的重要成员与最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之一,郭泰(Herman Gorter)与众多的马克思主义者都有过接触(如考茨基),甚至与列宁有过理论上的交锋。有着如此丰富的理论背景与实践经历的郭泰,对于上述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两种解释,无疑都是非常清楚的。但是从《唯物史观解说》一书来看,他关于唯物史观却另有一番特别的解释。
一方面,他似乎遵循了第一种经典解释,即注重经济生活对于政治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影响。比如,他说过“唯物史观(唯物的历史观,历史的唯物论)说明社会生活决定人的精神,把人的思想归入一定的轨道,决定个人或阶级的意志和行为”[注][荷]郭泰:《唯物史观解说》,李达译,上海中华书局1927年版,第4页。,又如“他(指马克思——笔者注)在《经济学批评》的序文上,所写的这一段文字,是非常重要的”[注][荷] 郭泰:《唯物史观解说》,李达译,上海中华书局1927年版,附录第6页。。但另一方面,他既没有像改良论那般特意强调经济基础的核心地位,也没有像列宁那样突出强调政治革命的决定性作用,而是着力于另一点——思想斗争问题,即意识形态斗争问题。尽管这在当代是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但在当时却是非常罕见的。在本书的开篇中,郭泰指出:“社会主义,不单是要靠政治运动即掌握国家政权,来把生产机关的私有,即自然力,器械,及土地的私有制度变为公有制度;换句话说,社会主义不单是有政治战争及经济战争的意思,实在还有最深的意思,就是对于绅士阀即富力阶级行哲学上的思想战争”[注][荷] 郭泰:《唯物史观解说》,李达译,上海中华书局1927年版,第1页。。郭泰进一步解释了开展思想战争的原因:“他们(指资本家——笔者注)利用精神作为统治人民的手段,直到现在。他们役使科学,役使法律,役使政治,役使文艺,因此掌握了统治权。所以无怪他们瞒住劳动者,说事物本来的关系如此如此;说精神本来是支配社会的物质生活;说工场,矿山,田野,铁道,船舶等一切劳动者的劳动,都被精神支配。”[注][荷] 郭泰:《唯物史观解说》,李达译,上海中华书局1927年版,第2页。
在郭泰看来,既然资本家是利用精神来蒙蔽无产者并巩固其统治的,那么,要想使无产者起来反抗这种统治,就必须首先使无产者觉醒这种压迫,认识到物质生活决定精神生活这一真理。换言之,尽管郭泰也认可经济生活在整个社会结构中的首要地位,但他并不认为经济生活的自然发展,能够自动地带来无产阶级的革命,也不认为政治革命一定能够带来社会主义。正如他所言:“劳动者行经济运动也好,行政治运动也好,若没有这种知识,总不能圆满的达到目的。劳动者成了精神的奴隶,于物质上的争斗,也有非常的妨碍。必定要使他们觉悟,自己虽然是贫穷的劳动者,而在精神方面比有权力的人还要强大,然后方能发生自重心,同时方能发生击破那有权力人的能力。”[注][荷] 郭泰:《唯物史观解说》,李达译,上海中华书局1927年版,第3页。郭泰认为,为了实现这种意识形态斗争上的胜利,不仅要告诉民众这一简单的真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即财产关系或阶级间的关系、人的自觉即对于法律、政治、道德、宗教、哲学、艺术等思想观念和生产关系及生产力共同变化,而且要通过一些证据使其确信这些真理。为此,他详细论述了技术、发明、法律、政治、道德、宗教、艺术等方面与生产的关系。
根据之前的论述,他在文末明了地指出撰写本书的主旨——“这就是要使劳动者的精神中吸收真理”,“使劳动者成为战斗员,成为胜利者”[注][荷] 郭泰:《唯物史观解说》,李达译,上海中华书局1927年版,第131、128页。。不仅如此,更为重要的是,他反对以决定论的方式来理解历史,强调“这进化的过程是活的过程。驱逐我们的社会力,决不是死的宿命。这实在是活着的力”[注][荷] 郭泰:《唯物史观解说》,李达译,上海中华书局1927年版,第132页。。而历史发展之所以是一个活的过程,是因为每一位劳动者本身就是肉体与精神的统一,劳动从来不是单纯肉体的事情。正如他所说:“诸君决不是为盲目的运命所驱使的,实在是依活的社会所发出的社会主义决定的。……诸君的工银和劳动时间和生活法不能由诸君自定。然而同此事比较起来,诸君的精神要成为强健,诸君自己可以料理。诸君可以攫得真理的力,攫得社会主义真理的力。精神实有特别的作用。”[注][荷] 郭泰:《唯物史观解说》,李达译,上海中华书局1927年版,第132-133页。
针对郭泰的这一独特的唯物史观的解释,考茨基(原译文为“柯祖基”)专门写了一篇序。或许,这也是本书吸引李达的原因——李达在《译者附言》中明确提到:“这书和柯祖基著的《伦理与唯物史观》一书,互相发明的地方很多,请读者把两书对看。”[注][荷] 郭泰:《唯物史观解说》,李达译,上海中华书局1927年版,附录第7页。
在这篇序言中,考茨基为郭泰的上述观点作了一番辩护。他提到,郭泰的这部著作遭到了很多党内同志的批评,称其完全不懂马克思主义,这些批评还以万国劳动者同盟(即“第一国际”)规约中的文句作为证据——“加入万国劳动者同盟的各团体,各个人,以真理,正义,道德,为一切团员相互间和对于一切人的行为的规律,不问其人种,信仰,国家”[注]转引自 [荷] 郭泰:《唯物史观解说》,李达译,上海中华书局1927年版,序第2页。。
针对这类批评,考茨基表达了与郭泰相似的立场。在考茨基看来,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不仅应该清楚社会组织的经济法则,还应清楚道德、正义、义务等是带有阶级性的,并不存在适用于一切人的普遍道德或普遍正义。正如考茨基所言:“凡在人不是与自然对立,是资本阶级与无产阶级在社会里面这样互相对立的地方,他们相互间自然没有互助之可言;一方面是想减少工钱,一方面是想增高工钱的。”[注][荷] 郭泰:《唯物史观解说》,李达译,上海中华书局1927年版,序第3页。所以,那些要求无产者和资产者之间进行互助的普鲁东主义者,实质上抹杀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对立。
而且,根据考茨基的一些文献,我们将进一步发现其立场与《唯物史观解说》中的相似性。在《无产阶级专政》一书中,考茨基针对“实现社会主义的先决条件是什么”的问题说道:“人的任何有意识的行动都是以意志为前提条件的。要实现社会主义的意志就是实现社会主义的第一个条件。”[注][德]卡尔·考茨基:《无产阶级专政》,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7页。“要使社会主义成为可能,除了条件的成熟和工业发展的必要水平之外,还必须加上无产阶级的成熟。”[注][德]卡尔·考茨基:《无产阶级专政》,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8页。考茨基甚至提出,对于欧洲的社会主义运动而言,“决定性的因素已经不再是物质的因素,而是人的因素:即无产阶级是否足够强大和是否具备足够的知识,足以由自己来掌握对社会的管理?”[注][德]卡尔·考茨基:《无产阶级专政》,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13页。当然,他也承认,这一问题的答案是不确定的,在不同的国家里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里可能有很大的悬殊。但无论如何,他都与郭泰一样,强调无产阶级意识的成熟及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郭泰的《唯物史观解说》在两种关于唯物史观的解释之外,从意识形态的维度详细论证了第三种解释模式。尽管这一维度早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就已经出现过,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自我意识”与“自由劳动”关系的论述,《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无产阶级意识之于革命的重要性的论述,但遗憾的是,这一维度直到当代才重新受到广泛的重视。换言之,无论对于20世纪初的西欧马克思主义者而言,还是对于当时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而言,这一视野都是新鲜的和富于挑战性的。
二、李达关于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
就李达翻译《唯物史观解说》一书时的理论背景而言,他对上述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都是熟悉的。一方面,李达曾经翻译过《经济学入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础理论》等一系列专门的经济学著作,撰写过《经济学大纲》和《货币学概论》这类经济学专著,还曾在国内多所大学担任过经济学教授,所有这些都可证实他关于经济问题是有着精深研究的。事实上,他的诸多论述也表明他在相当程度上赞同上面的第一种解释,即经济结构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这里仅举出《经济学大纲》中的一段话:“社会的基础,是生产关系的总体,是社会的经济构造;社会的上层建筑,是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立脚于经济构造之上,而意识形态又与经济构造相适应。因而社会形态,就是处于特定生产关系的总体、以及由它所生的特定政治的法律的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之下的社会。”[注]《李达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页。另一方面,像大多数早期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一样,李达也深受俄国革命与列宁思想的影响。这一影响直接体现在他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在东方国家(特别是中国)合法性问题的辩护上。在20世纪20年代,针对梁启超和张东荪的论战,李达写下了《张东荪现原形》、《社会革命底商榷》等一系列战斗檄文,批判那种改良论的主张,反对只有发展实业才能救中国的论点。[注]参见宋镜明:《论李达在建党时期思想论争中的重要作用》,载《中共党史研究》2011年第4期。与此同时,他拥护革命论,强调阶级斗争与政治革命的重要性,认为在当时落后的、深受帝国主义压迫的中国社会,被动地等待生产力的发展以满足社会革命的条件,是不切实际的。尽管经济生活对于整个社会生活具有根本性的意义,但在当时的特殊国情下,沿着俄国模式先寻求政治革命的成功再来发展经济,是一条可行的道路。关于这一点,李达在晚年曾经有过详细的回顾和总结。在《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共同规律》一文中,他在总结了苏俄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经验之后,接着谈到:“中国革命是十月革命的继续。……中国共产党和无产阶级为了要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首先领导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来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而革命的主要形式是武装斗争……”[注]《李达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557页。又如,他在《七一回忆》中提到:“由于多次的交谈,一些当时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更加明白了苏联和联共的情况,得到了一致的结论:‘走俄国人的路’。”[注]《李达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611页。从这个角度来说,李达也非常赞同关于唯物史观的第二种解释。
对照以上两种理论背景,我们有必要看看李达关于《唯物史观解说》一书的评价。在《译者附言》中,他对本书的评价可谓是极高的:“这书的价值,有柯祖基一篇序文,把他表显了出来,至于书的内容,我想读了这书的人自然能够知道,用不着我来絮说。若是读者读完了这书,必要垂询译书人的见解,我也不能另说别的赞美的话,除了一个‘好’字。”[注][荷] 郭泰:《唯物史观解说》,李达译,上海中华书局1927年版,附录第7页。
由之而来的问题是:既然李达对前两种解释都抱有好感,那么,为什么他还会对第三种解释抱有如此大的兴趣?毕竟如前所述,这三种解释之间并不是完全一致的,改良论者与革命论者、革命论者与郭泰、考茨基之间都是存在很大争论的,那么在此种情形下,李达关于唯物史观到底持有怎样的立场?为了回答上述问题,接下来的论述将涉及到李达的其他一些文本。
一般而言,李达关于社会持有两个方面的总体性观点:其一,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是由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这些部分共同构成的,其中生产力是整个社会的基础。其二,社会的进步有赖于各个因素的发展,尽管生产力常常发挥着核心的作用,但意识形态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社会之起源》一文中,李达曾专门谈到言语和思想的功用:“思想于人类之进步,亦有莫大之功用。吾人研究社会学,并不轻视思想之功用,惟不如心理学派之盲认思想超出物质之上而已。”[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56页。又如,在《社会进化之原理》一文中,他明确指出:“社会之革命的进化,依据二种现象而成。其一为物质的现象,由生产力之发达而成;其二为精神的现象,系受前者之影响,由社会的阶级斗争而成,两者同出一源,而其任务则分途并进。”[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44页。
而根据辩证的研究方法(“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李达并没有停留在这两个空泛的抽象观点上。具体而言,在社会一般规律的意义上,李达承认经济结构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基础性地位,即认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一般准则。但在承认普遍规律的同时,他更为强调的是特殊性。而之所以要强调特殊性,是因为任何一个社会都是一个特殊的总体,那种完全一致的、不曾变动的社会从未出现过,正所谓“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是有其特殊的固有的质的社会”[注]《李达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页。。
既然每一个社会都是特殊的、具体的社会,那么,不同的社会就将具有不同的经济结构、政治上层建筑乃至意识形态。相应地,既然不同的社会在经济、政治和文化领域都是彼此不同的,那么,每一种社会向前进化发展的形式也必然是不同的。以经济研究为例,李达强调:“历史上的各种经济形态的发展法则的特殊性,以及顺次由一种形态推移到次一形态的转变法则的特殊性,是科学的经济学所要集中其注意力的焦点。”“我们想要全面的理解一个形态的真相,必须具体的研究这个形态,把捉其特殊的丰富的内容……真理是具体的,抽象的真理决不存在。”[注]《李达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4页。李达不仅重视特殊性,而且特别强调实践之于理论的意义,即不是为了理论而理论,理论总是服务于实际生活的。这一点可以说遵循了马克思主义的主旨——真正的问题不在于解释世界,而在于改变世界。
正是基于上面的这些考虑,李达关于唯物史观的所有见解,最终都指向同一个问题——如何能够带来中国社会的真正变革。在他看来,要想实现这一变革,首先要弄清楚中国社会的现状与问题所在,才能“对症下药”。从总体上看,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国社会不仅迥然不同于英法美那样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在一定程度上区别于同样落后的俄国。就当时的经济生活而言,中国经济“是处于帝国主义宰割之下的、工农业陷于破产状态的经济”[注]《李达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4页。,换言之,其处境比“十月革命”前的俄国还要糟糕。就政治生活而言,长达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可谓根深蒂固,不仅极大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也直接影响了思想的自由与进步。在这里,我们需要特别关注思想与意识形态这一方面。在《中国社会发展迟滞的原因》一文中,李达从对比的角度谈到中国社会曾经出现的进步及后来发达的迟滞。在这种对比中,他都涉及到思想文化的方面:“在学术思想上,周秦诸子,如儒家、墨家、法家、名家、道家、阴阳家各派的学说,在中国学术史上,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位”[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684-685页。。但汉代之后,尽管工商业方面出现了持续的发达和进步,但 “由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精神文化,从此就始终停顿于儒家学术的范围,并没有新的成就了”[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685页。。不仅如此,他还谈到,中国科学不发达的精神上的原因,在于学术研究缺乏自由的风气,这一点又是与孔孟之说有关的,即这一出于巩固封建统治秩序的学说的长期独尊,必将带来中国社会整个精神文化的迟滞。
既然造成中国社会发展迟滞的原因不仅是经济的、政治的,还包括文化的,或者说,是多方面原因的综合体,那么,中国社会的彻底变革也必然是一个整体的社会工程,需要多方面因素的作用,即除了在政治革命中取得胜利之外,还须在文化上和意识形态方面有所作为,否则就有可能出现李达所谈到的那种可能性:“盖无产阶级获得胜利之后,虽可以一举而排除经济的剥削……彼有产阶级之分子,在未完全打消其恢复利益之活动以前,其精神上之阶级优越地位仍存在如故也。”[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20页。
综上所述,对李达而言,尽管经济因素在整个社会结构和社会进化中处于主导地位,但因每一种社会的特殊性,所以,综合性地对待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因素在每一特殊社会中的功能和作用,是更为恰当的。换言之,针对上述三种关于唯物史观的解释,其有效性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只能置于具体的情景中才能作出判断。
三、意识形态维度的影响:从理论到实践
或许我们可以假设,李达在翻译《唯物史观解说》之后就将其弃置一旁,即郭泰关于唯物史观的独特解释并没有对李达产生真正的影响。然而,若我们考虑到李达在同时期以及之后的思想理论和社会实践活动,这一猜测肯定是不实的。鉴于篇幅所限,本文在此只举出三个方面的实例,来证实这一点。
第一个例子是,李达在阐发女性解放问题时,总是强调物质解放之外的精神解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例如,他在《女子解放论》一文中谈到:“况且我中国的国情,比欧美更加有解放女子的必要。所以为女子的应该知道自己是个‘人’,赶紧由精神物质两方面,预备做自己解放的事。”[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1页。“女子身体自由所以被束缚,由于精神的自由被束缚了的缘故。”[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9页。“自由有两种意义,一为精神的自由,一为物质的自由。女子所以屈从男子的,因为精神上的自由被束缚的缘故。精神上的自由所以被束缚的,因为物质上的自由先被束缚的缘故。如今要将女子解放,须先使他恢复物质上的自由。女子物质的自由的欲望,到达了最高点的时候,那精神的自由的欲望,自然而然的勃发起来。那时真正的自由,方可完全实现。这样的,才可算作真正的女子解放。”[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2-23页。
第二个方面的例子是,李达非常重视法理学、伦理学及历史学等方面的研究,而这些方面都属于观念上层建筑即意识形态的方面。例如,在谈到以往法理学的缺陷时,他指出,以往的法理学无视法律与国家的关系,总是把国家与社会混为一谈;同样地,它们也无视法律与国家与经济生活的关系,还妄图把代表特殊阶级利益的“法”说成是一般的和普遍的法律。[注]参见《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708-709页。“从今日资产阶级国家的国会来看,那些议员们,都是由金融资本豢养着的(例如美国)。他们在国会中所表现的‘正义感情’和‘正义意识’,结果仍是金融资本家的‘正义感情’和‘正义意识’。”[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722页。同样地,在论述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时,李达特别谈到了资产阶级道德的几个特征,其中最首要的就是各阶级间没有通用的道德原则,即公平或正义等只适用于同一阶级内部的各分子之间。[注]参见《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738页。关于法律和道德的上述议论,与郭泰在《唯物史观解说》中的解释是一致的,都强调意识形态是有阶级性的,不加区别地接受既有的意识形态对于革命而言是有害的。
第三个方面的例子是,在漫长的教育实践活动中,李达一贯地强调智识的重要性。在《平民女学是到新社会的第一步》一文中,李达说到:“有钱有势的人,不愿意无钱无势的人有智识;男子不愿意女子有智识。因为无钱无势的人若有了智识就觉悟到自身所处的地位,发生反抗运动,要脱离有钱有势的人的掠夺和压迫。”[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28页。又如,李达曾任校长的湖南自修大学的组织大纲也强调文化之于社会的积极意义:“本大学鉴于现在教育制度之缺点,采取古代书院与现代学校二者之长,取自动的方法,研究各种学术,以期发现真理造就人才,使文化普及于平民,学术流传于社会。”[注]转引自《李达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75页。再如,李达在一封写给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信中提到: 社会主义大学生的标准“概括起来应该有三个条件:第一,他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和共产主义的道德品质的人……第二,他努力地并且有成效地学习现代先进的科学和技术……”[注]《李达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529页。。
除了上述影响外,或许还存在另一种影响力——经由李达的翻译和著述,其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毛泽东。比如,毛泽东在《整顿党的作风》一文中指出,尽管中国革命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但在理论方面却是非常不足的,无论在经济理论、政治理论还是文化理论方面都是如此。[注]参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13页。而唯有产生真正的联系实际的理论,才能对社会主义革命发挥有益的影响。又如,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谈到:“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各派政治力量之间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阶级斗争,还是长时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0页。当然,关于李达与毛泽东之间的关系问题,已经超出了本文的论题,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综上所述,《唯物史观解说》一书在两种解释之外,开启了意识形态这一新的向度,并对译者李达产生了相当程度的影响。这不仅体现在李达借此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关于唯物史观的理解,还体现为他将这些理解贯彻于其他学说及教育实践中。在此意义上,本文认为,《唯物史观解说》一书在中国的翻译与出版,对中国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发展是有很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