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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形态、影响:当下中国互联网媒介平台上的圈子传播现象解析

2014-12-02天,张

关键词:圈子信息

朱 天,张 诚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成都 610064)

“圈子”是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早在上个世纪初,费孝通就以血缘与地缘关系为切入点,观察到中国乡村存在着“圈子”这一独特的社会关系格局,并认为这一格局与西洋 (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是截然不同的。①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69-75页。费孝通书中指出,在西方社会,“他们常常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的团体。团体是有一定的界限的,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得分清楚。在团体里的人是一伙,对于团体的关系是相同的,如果同一团体中有组别或等级的分别,那也是事先规定的”。见《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第25页。迄今仍在进行中的中国现代化社会转型,重构了整个社会的形态结构与运行机制,引发了作为社会格局基本特征之一的圈子产生相应的演化。透过观察可以发现,与费孝通时代相比,乡村中既有的血缘、地缘圈子依然存在,然而城市化的兴起,使得城市居民基于兴趣、职业等特征所形成的圈子现象愈发普遍。尤其是至本世纪初,互联网媒介的一系列技术革新,特别是即时通信工具的设计与社交网络应用的开发,既丰富了圈子的存在形式,为基于现实社会关系所形成的线下圈子提供了一种新的连结与传播方式,使得线下社会关系网络向线上延伸成为可能;又在一定程度上消弭了原来存在的时间间隔、空间距离及成员身份造成的连结障碍,顺应了社会变迁对社会分工及生活方式的影响,进一步拓展了圈子形成的可能规模与种类。同时,技术的革新也带动了互联网用户规模与产品种类的不断攀升,充实了互联网圈子传播模式建构所依赖的社会基础,其传播形态初现端倪。但就学界当下的研究进程来说,目前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哲学、人文科学、经济学与管理科学领域,聚焦于圈子的文化价值、组织特征或运行机制。以信息传播为切入点的研究,不仅数量较少而且多以个案研究的方式展开,剖析特定互联网产品平台中存在的圈子现象,未以一种宏观视阈展现互联网圈子的整体概貌及其传播价值。①以反映学界整体研究态势与最新进展的中国知网 (CNKI)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数据库为例,截至目前,人文社科领域以“圈子”作为研究主题的学术文献共有4866篇,其中哲学或人文科学领域的文献有1756篇,占36.09%;Ⅰ类社会科学(政治学、法律学等相关学科)领域的文献有479篇,占9.84%;Ⅱ类社会科学(社会学、民族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领域的有559篇,占11.49%;信息科技 (电子信息、新闻传播与信息资源管理等相关学科)领域的有563篇,占11.57%;经济与管理科学 (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领域的有1765篇,占36.27%。其中,新闻与传播学科的研究文献有250篇,涉及网络或新媒体的则有56篇,占新闻与传播学科研究文献总数的22.4%,占人文社科研究文献总数的1.15%。本文正是以此为出发点,结合此前传播学、社会学与心理学在该主题上的相关研究成果,尝试通过进一步厘清互联网圈子的学理概念,以社会网络理论为基础解析互联网圈子传播的基本形态,最后在媒介生态的层级上推导互联网圈子传播可能引发的连锁效应,以期达到对该议题做进一步探讨的目的。

一、互联网圈子的理论溯源与概念界定

作为研究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维度,“圈子”这个概念广泛存在于人文社会科学不同门类的相关研究之中。然而,由于对象的复杂性及学科的差异性,就目前的研究进展而言,基于学理层级的圈子定义并未在诸学科中达成共识。因此,本文在分析互联网圈子的传播形态之前,力图对圈子及其在互联网平台上的表征先进行一个概念范围的界定。

(一)中国社会学领域基于差序格局理论的圈子研究

在作为通识的语言系统内,圈子泛指“集体的范围或活动的范围”。②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1130页。这一笼统化的描述虽然不够科学、严谨,但其以“范围”(或者说边界)为路径的界定思路,却可以在社会学研究中找到相通之处。从现有文献资料来看,这种“范围论”或“边界论”的定义思路,至少可以追溯到费孝通提出的“差序格局”理论。凭借对中国乡村长期的田野考察,费孝通认为“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③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第26页。从这段文字表述中我们可以发现,圈子实际上是费孝通解释差序格局时所使用的一个分析工具,而不是理论阐述的主要对象,因此难以引用为本文研究所关涉的严格意义上的学理界定。

在此后的研究中,有众多学者以差序格局理论为起点,从不同视角对圈子的社会意义、内在逻辑与行动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许烺光从不同圈子的间隔推演出不同的情境条件,提出了“情境中心论”:“作为情境中心者的中国人在社会与心理方面更易于依赖他人,因为情境中心的个人与他的国家和同伴紧密联系在一起,其欢欣与悲哀由于他人的分享或分担而趋于缓和。”④许烺光:《美国人与中国人:两种生活方式的比较》,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13页。杨国枢则对圈子的组建逻辑进行了推演,他认为“中国人的人际或社会关系,依其亲疏程度可以分为三大类,即家人关系,熟人关系及生人关系”,且这三类关系“以自我 (ego)为中心,向外圈圈扩散”。⑤杨国枢:《中国人的社会取向:社会互动的观点》,杨国枢、余安邦:《中国人的心理与行为:理论与方法篇》,台北:桂冠图书公司,1993年,第106页。黄光国发展了这种解释,他根据中国人交往的动机与目的,指出“中国社会中个人可能拥有的三大类人际关系,即情感性关系,混合性关系和工具性关系”,且每种关系所对应的互动机制有所不同。⑥黄光国、胡先缙等:《中国人的权力游戏》,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5页。

(二)西方社会网络理论框架的引入

近年来,有关圈子主题的研究呈现两种明显的融合趋势。第一种是研究视阈的融合,从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向经济学、管理学及传播学延伸;第二种则是理论进路的融合,从传统的差序格局理论向西方的社会网络理论延伸。

根据李梦楠与贾振全的综述,社会网络理论缘起自齐美尔的形式社会学,包括理论体系及分析方法两大组成部分。从理论层面来看,其基本内容可以归纳为结构观和工具观、弱关系力量论、强关系力量论、结构洞理论和社会资本理论这五大核心范畴。①李梦楠、贾振全:《社会网络理论的发展及研究进展》,《中国管理信息化》2014年第3期。其中,强关系/弱关系理论与社会资本理论,成为众多学者基于社会网络视角研究圈子时所选择的共同进路。

强/弱“关系”(tie)②英文单词“tie”,其他学术文献中或译为“连带”、“连结”或“关联”。是格兰诺维特社会网络分析中的一个核心概念,他根据互动频率、感情力量、亲密程度以及互惠交换这四个维度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划分为强/弱两类。同时,他认为强关系往往导致传播双方的信息同质化;弱关系才能充当信息桥,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信息。③Mark S.Granovetter,“The Strength of Weak Ties,”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Vol.78,No.6(May,1973),pp.1360-1380.

社会资本理论体系庞杂,其主要代表人物是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在他关于社会资本理论的思想体系中,社会资本是“个人或是群体,凭借拥有一个比较稳定、又在一定程度上制度化的相互交往、彼此熟识的关系网,从而积累起来的资源总和,不管这种资源是实际存在的还是虚有其表的”;惯习“则由‘积淀’于个人身体内的一系列历史的关系所构成,其形式是知觉、评判和行动的各种身心图式”;而场域“可以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④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162、17、133-134页。这三者是相互勾连、不可分割的,社会资本区隔出场域的空间并决定其运行机制,惯习则是空间中个体在不同位置的行为准则。由于场域是分析社会资本与惯习作用效果的直接对象,因此有时也将其社会资本理论简称为“场域论”。与场域论相似,勒温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提出了“场论”这一学说。该理论的核心观点可以用一个公式来表达:B=f(PE)=f(LS)。⑤B(Behavior),代表行为;P(Person),代表个体;E(Environment),代表环境;LS(Life Space),代表生活空间。f(function),代表一个函数关系。参见库尔特·勒温:《拓扑心理学原理》,高觉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220页。换句话来说,勒温场论的核心观点在于说明个人行为受个人与环境 (两者合在一起即所谓的生活空间)的双重影响。

实际上,众多学者在援引社会网络理论时都注意到,无论是格兰诺维特、布尔迪厄还是勒温,都发现个体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其所属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影响,而这可能也是社会网络理论体系的一个共通假设:“在一个限定的社会空间中的行动者,他的行为、身份认同、信任感以及他所遵循的规范固然依赖于个体私人之间的关系及其历史,但同时也依赖于其所处的社会网络的整体结构。”⑥李志超、罗家德:《中国人的社会行为与关系网络特质——一个社会网的观点》,《社会科学战线》2010年第1期。这里所说的“个体所处的社会网络”,在静态的组织结构与动态的运行机制方面,就与传统差序格局中的圈子,产生了许多相通之处。更重要的是,随着中国漫长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发展中的中国社会与发达西方社会间显现出众多相似之处,而圈子作为一种基础的社会形态也融合了部分现代西方社会网络的特征。因此,社会网络理论的引入,不仅为国内相关研究提供了参考范本,更大程度上则是提供了分析研究对象变化特征的理论工具。

(三)互联网圈子概念的厘定与辨析

互联网不仅拓展了圈子的存在形式及类型脉络,更为继承了实证主义研究范式传统的社会网络理论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数据采集、整理及分析的平台。因此,社会网络作为一种分析方法被广泛应用于互联网信息架构与信息流通的各项研究之中。这些实证研究⑦其中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文献包括姜鑫、田志伟:《微博社区内信息传播的“小世界”现象及实证研究——以腾讯微博为例》,《情报科学》2012年第8期;平利、宗利勇:《基于社会网络中心性分析的微博信息传播研究——以sina微博为例》,《图书情报知识》2010年第6期;喻国明、欧亚、张伯明等:《微博:一种新传播形态的考察影响力模型和社会性应用》,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1年。以互联网上的虚拟社会网络为切入点,主要以微博客为观察对象,从信息传播的角度验证了互联网结圈现象的存在。

1.传播学视阈下互联网圈子的学理定义

理论脉络的溯源与实际现象的验证,使得对互联网圈子进行学理上的定义成为可能。出于规范性的考虑,需要说明以下基于传播学研究目的而对互联网圈子进行定义时的考量标准:第一,将传播学作为基本视阈,即定义必须涵盖互联网的传播特征;第二,基于社会网络的理论基础,即选择将圈子解读为一种独特的“社会关系网络”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边界”;第三,强调差序格局的内在规范,肯定中国传统文化对社会成员习性的深远影响。

在以上考量标准的基础上,通过对互联网上相关现象的整理与归纳,我们将互联网圈子定义为:社会成员基于不同缘由,以社会关系的远近亲疏作为衡量标准,通过互联网媒介平台集聚与互动,所建立并维系的一个社会关系网络。

2.互联网圈子与互联网群体、组织及社区等相近概念的辨析

就互联网圈子的定义而言,它是一个社会个体所属的社会关系网络。该个体的各种社会属性,必将影响其所属社会关系网络的形态与结构。此外,互联网是一个相对开放的媒介平台,特别是在Web2.0时代,以交互性为基础的各种互联网应用程序大量涌现,互联网用户可以不断地拓展自己的人际关系资源、构建与延伸的自己的人际关系网络。①彭兰:《Web2.0在中国的发展及其社会意义》,《国际新闻界》2007年第10期。因此,现实社会中的互联网圈子,是一个动态运行的弹性空间,与网络社会中的几个主要形态,例如互联网群体、互联网组织及互联网社区都存在一定的关联。在现有研究文献中,也存在将以上概念混淆使用的现象。为了进一步廓清研究对象的范畴,有必要对以上一组概念进行一番辨析。为便于直观对比,列表如下:

表1 互联网相关概念辨析

需要说明的是,互联网平台上的圈子、群体、社会组织及社区并不是一组相互平行、界限分明的概念。相反,它们互有交集。一个互联网圈子,可以是一个互联网小群体,也可以是一个微型的互联网社会组织,亦有可能是一个互联网的子社区。但是,深入比较以上概念的内涵可以看出,其他互联网组织形态与圈子相比仍具备一定的特殊性:互联网圈子联系较为紧密,而互联网群体组织较为松散,自由度较高;互联网圈子一般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或组织目标,但互联网社会组织则建立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互联网圈子以人为核心,聚焦于特定主题,因此也可以跨产品平台组建与互动,而互联网社区一般都限定在特定的平台之上,且包含多样性的主题。

至此,互联网圈子在学理层级上的概念已经相对清晰,这就使得进一步分析互联网圈子传播的形态特征及社会效应成为可能。

二、基于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的互联网圈子传播形态观察

通过前文对相关理论的梳理,笔者认为与差序格局理论相比,社会网络理论在展现圈子传播形态方面具备更强的可操作性。特别是在互联网平台上,借助相关软件,就可以全景式地展现特定线上圈子所对应的社会关系网络。因此,本文将社会网络分析方法作为剖析互联网圈子传播形态的基础视角。

(一)社会网络分析框架下的互联网圈子

在对互联网圈子传播形态进行剖析与分解之前,需要先对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的基本概念及其应用于互联网圈子分析时的思维路径做一说明。

如图1①图1是一个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分析网络社群的典型案例。该项研究人员使用社会网络分析软件Ucinet进行数据处理,最终以绘图软件Netdraw绘制出一张线上传播网络社群图。该社群图以互联网用户的线上交流行为为观察对象,以腾讯微博为样本采集目标地点,展示出了一个典型的线上网络格局,具备较强的代表性与普适性。因此,在此引用这张社群图作为揭示互联网圈子内部结构的一个图示工具。详见姜鑫、田志伟:《微博社区内信息传播的“小世界”现象及实证研究——以腾讯微博为例》,《情报科学》2012年第8期。所示,在社会网络分析的操作化定义中,一个社会网络是由多个点 (社会行动者)和各点之间的连线 (行动者之间的关系)组成的集合。而反映某一社会网络中点与连线独特勾连的图示,就被称之为社群图。②参见刘军:《社会网络分析导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4-7、58页。聚焦于互联网圈子时,可以将一个互联网圈子视为一个线上社会网络,将网络中的“点”定义为圈子中的任意个体成员,而“连线”则代表了成员间的信息传播行为路径。

图1 社会网络分析中的一个社群图示例

分析以上社群图可以发现,点位间的关系强度存在差异。在社会网络分析中,这一现象被解释为网络中权力分配的不平等性,通常以点位的中心度或中心势来测量;在传播学视阈下,其则反映了传播中各点位传播行为的频次或密度。援引喻国明的论述,在一次传播行为中,根据不同点位 (节点)所扮演的角色,可以将节点分为三种类型:核心节点、桥节点和长尾节点。③参见喻国明、欧亚、张伯明等:《微博:一种新传播形态的考察影响力模型和社会性应用》,第15页。其中,核心节点 (如上图中的点32、38)位于社会网络的中心位置;桥节点 (如上图中的点13、53)分散在核心节点周围;长尾节点 (如上图中的点11、54)处于社会网络的边缘部分。

(二)互联网圈子传播的三种基本形态

社会网络分析框架的采用,可以相对直观地展现出互联网圈子的静态结构特征。同时,以其动态传播行为的不同路径作为标准,则可以将互联网圈子传播分解为以下三种基本形态。

1.线上圈子内传播:即信息在某一互联网圈子成员内部的扩散与互动行为。它是互联网圈子传播的元形态,涵盖了互联网圈子传播行为的核心特征。其他传播形态的生成,都可以看作是线上圈子内传播的复合性变异。

(1)信息在线上圈子内流通的向度与频次。从信息流通的向度来看,线上圈子内的传播,实际上存在着两种轨迹。第一种是由内向外发散式的,即核心节点发起,由围绕在核心节点周围的众多桥节点接收与再传播,终止于散布在桥节点周围的长尾节点的这一全过程;第二种是由外向内汇集式的,由各长尾节点发起,经桥节点转接,最终汇聚到核心节点之上。同时,就流通频次来说,越靠近圈子的核心,交流互动的可选路径越发多元化,即理论上越容易获取与圈子相关的各种信息。

(2)驱动线上圈子内信息流通的内在机制。进一步分析线上圈子内的信息传播行为可以发现,其受到一种内在机制的驱动。而该机制的形成,来源于传播信息、传播中介与传播目标的共同作用。

首先,传播信息呈现出特定的内容偏好。由于不同类型互联网圈子的结圈缘由存在差异,其对不同领域信息的关注、讨论及反馈的意愿是不同的。可以推定的是,与互联网圈子结圈缘由相接近或者说满足圈子成员共同认知需求的信息较容易在圈子内流通。我们甚至可以直接判断,内容偏好正是触发线上圈子内信息流通的必要前提。

第二,传播中介呈现出清晰的梯层分布。这里的传播中介,主要是指参与信息流通的线上圈子成员。对圈子的社会网络分析已经表明,其成员结构呈现一种阶梯式的分布特征。处于不同梯级的成员,其传播信息的路径存在极大的不同,这正是线上圈子内传播存在两种向度的根源所在。

第三,传播目标呈现出明显的调和属性。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信息在特定社会群体内的互动与分享,不仅使群体内部就相关议题达成一致,而且在更大程度上保障了群体内部的相对稳定。据此可以推论,线上圈子传播的两种轨迹实质上是圈子成员主流观念或者说共同认知形成与演变的两个步骤。首先,圈子的外围成员引入新的信息,经由中间成员把关,流向核心成员并可能引发原有观念或认知的演变;另一方面,演变后的观念或认知又通过中间成员反馈给外围成员。理论上,以意见调和为目标的信息传播,使得线上圈子可以维持相对稳定的状态。

2.线上圈子间传播:作为线上圈子内传播的一种变体,信息在线上圈子间传播的过程,既遵循了圈内传播的部分规律,又带有其特有的行为表征。

(1)信息线上圈子间流通的本体轨迹及延伸可能。有国外学者以Twitter作为观察对象制成了一张传播关系社群图 (图2)。①虽然Twitter是国外的媒介产品,与国内的研究对象间可能存在一定的距离,但基于以下缘由,我们仍认为该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第一,就媒介环境而言,作为一个强调开放的技术系统,互联网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之间的差异性很小;第二,就产品平台而言,作为社交网络应用的Twitter在我国也有很多的同类相似产品,例如新浪微博,因而不是孤立或个别的现象。因此,虽然中西方互联网用户建立线上人际关系网络的内在动机可能存在差异,但受到互联网规则与产品功能的制约,其外在的形态、信息的轨迹仍然存在很大相似性。同时,在对社群图的理解上,与前文的解读规则一致。详见 Akshay Java,et al,“Why We Twitter:Understanding Microblogging Usage and Communities,”http:∥ebiquity.umbc.edu/_file_directory_/papers/369.pdf.如图所示,在Twitter平台上,圈子A(矩形虚线框②虚线图形为笔者自行添加,以方便读者理解,与原作者无关,特此说明。标示)与圈子B(圆形虚线圈标示)要实现信息互动,只需要通过中介节点Scobleizer(矩形与圆形交互处)就能够完成。由此可见,中介节点的存在,是两个互联网圈子实现信息流通的一个前提条件。

图2 线上圈子间传播轨迹示意图

需要说明的是,该条件为逻辑上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充要条件。即使不存在直接的中介节点,也可能在线上圈子间形成传播行为。根据米尔格拉姆的六度分割理论,地球上任意两个人之间的平均距离是6,意即平均只需要五个中间人就可以关联任何两个互不相识的人。①详见姜鑫、田志伟:《微博社区内信息传播的“小世界”现象及实证研究——以腾讯微博为例》,《情报科学》2012年第8期。就互联网圈子传播而言,该理论实际上提供了这样一种假设:借助于一定次序的关联节点组合,任意两个线上圈子都可以实现信息流通。由此可以推论,理论上信息在线上圈子间传播的可能范围几乎是无限大的。②此处的无限大,是指信息可能触及的线上圈子数量规模可以大至无从计算。当然,信息透过线上圈子间传播而覆盖的范围大小与困难程度呈正比关系。

(2)影响线上圈子间传播可能的主要因素。进一步分析线上圈子间传播轨迹特征可以发现,其延伸的可能规模主要受到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

第一,特定信息价值的普适程度。互联网圈子所具备的信息偏好特征,决定了不同信息在传播时的延展可能存在差异。一般来说,所传信息的普适性越强,其传播的可选路径就越多,抵达的可能边界就越远。而这种普适性,在很大程度表现为信息对圈子成员具有时新、重要或接近价值。

第二,圈子社会资本的占有规模。根据布尔迪厄的理论,社会资本的差异决定了权力的大小。这种决定关系反映在互联网圈子之上,就表现为占有较多社会资本的线上圈子,其影响力更为深远。换句话说,信息在线上圈子间的传播过程中,触及越多占有较多社会资本、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线上圈子,其传播所延伸的几率可能就越大,延伸的边界可能就越远。

第三,圈子类型平台的开放水平。信息流通所经由的圈子越开放,其延伸可能性就越大。而其开放程度主要受两种条件的制约:一是圈子的类型归属;二是圈子的搭载平台。就类型而言,基于现实社会关系而形成的情感型、任务型圈子,③这里所说的情感型、任务型圈子,是以结圈缘由为依据,对互联网圈子进行归类后所得出的两种主要圈子类型。具体来说,情感型圈子是指以情感为直接诉求而集结成的一类圈子,是内心真有之情的体现及利益一体化的自愿互助,其形成受固有社会关系的影响较深,突出特征是无明显功利性;任务型圈子是指成员基于义务上的应有之责而聚合,以协同合作的方式共同完成一项明确的目标或任务。与情感型圈子相似,任务型圈子受固有社会关系影响较深,但功利导向明显。相对要较为封闭,因此信息的再传播几率较小。就平台而言,不同互联网产品,由于其开发时间、使用人群与技术功能的不同,触发圈子间传播的可能性同样存在差异。就本研究涉及的几种常见互联网产品而言,QQ面世时间最早,网民使用率最高,其触发圈子间联动的可能性最高;微博可以通过“主动关注”或“好友推荐”的功能结圈,壁垒较低且使用率较高,也易于实现大规模的圈子联动。豆瓣小组与人人小站,受使用群体、交流方式等等因素的限制,实现大规模延伸的可能性较低。

3.线上/线下圈子间传播:与线上间传播相似,信息在线上/线下圈子间流通的前提条件,是需要存在至少一个中介节点。同时,该传播形态也满足线上圈子间传播的轨迹表征与延伸特性,并受到相似影响因素的制约。从某种角度来说,信息在线上/线下间的流通,是线上信息流通的一种演化。但由于社会网络的连结特征与运行机制在线上/线下间存在较大差异,使得信息在两者之间的传播呈现出一种独特的伸缩形变现象。

这种形变,具体表现在作为传受对象的互联网圈子的成员结构与交流话题之上。相关实证研究已经证明,频繁的线上互动可能导致成员群体分化。④参见周军杰、左美云: 《线上线下互动、群体分化与知识共享的关系研究——基于虚拟社区的实证分析》,《中国管理科学》2012年第6期。从传播角度对该结论进行解读,则可推断出,在信息由线上传递至线下的过程中,圈子呈现出收缩的迹象。通过观察可以进一步发现,在该过程的逆向运行即信息由线下向线上传递的过程中,圈子实际上出现了扩张的迹象。同时,伴随着圈子边界的收缩与扩张,圈子内所流通信息的主题也表现出聚合与离散的不同趋势。

运用强/弱关系理论对该现象进行解读即可发现,这种形变实际上是圈子所属社会网络的连结机理亦即结圈缘由所致。基于现实社会关系即所谓强关系而组建起的情感型、任务型圈子,受现实规约影响较大,不易发生形变。当然,信息在该类圈子线上/线下平台的流通中,也会出现形态伸缩及主题演化现象,但幅度较小,整体趋于稳定。而对于弱连结关系,主要表现为兴趣型与工具型①这里所说的兴趣型圈子及工具型圈子,是依据结圈缘由对互联网圈子进行归类后得出的两种次要类型。其中,兴趣型圈子是指以志趣相投而形成的一类“同好”圈子,与情感型相似,突出特征是无明显功利性,但带有明显的社会交往诉求;工具型圈子是指成员从各自的利益出发,以彼此平等互惠的方式聚集在一起,进行信息沟通与共享,与兴趣性圈子相似,该类圈子受固有社会关系影响较小,但功利导向较为明显。这两种受既定社会规范制约较小的圈子,其信息在不同平台的流通会引发明显的形变现象。一般来说,其线上形式覆盖了更多的成员,且交流的话题更加多样;而线下形式则集结了少量成员,交流主题也趋于集中。

在互联网圈子传播的现实写照中,信息在线上圈子内、线上圈子间及线上/线下之间的传播是合为一体、相互促动的。这也使得信息在互联网圈子中的流通,具备多样的路径组合选择与复杂的效果作用机制。随着其社会基础的不断扩大,这种传播行为将可能对整个中国的媒介生态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互联网圈子传播可能引发的媒介生态变迁

在现有社会基础上,当下中国社会的互联网圈子传播模式更多地表现为一个雏形或一种趋势。同时,基于圈子传播的现实特征及研究条件的局限性,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均未能清晰地描述出其对现有社会信息传播系统的直接影响。本文力图从媒介生态这一相对宏观的层面出发,以受众、信息及媒介组织这三个维度来分别推演其可能引发的变迁。

(一)“碎片化”传播受众的有限凝聚

“碎片化”是当下社会传播格局的一个突出特征。这种碎片化特征反映在受众群体之上,具体表现为社会阶层、消费需求与媒介接触的碎片化。互联网圈子及其传播行为的逐渐普及,将使得当下碎片化受众出现再度凝聚的可能。

从社会网络分析的视角来看,碎片化的传播受众可以视为信息在各离散节点间无序流通所呈现出的特定状态。而互联网圈子的出现,使得离散的各节点间建立起了一种有机的连结关系。连结关系所依赖的,正是个体在社会属性 (包括社会阶层、个人身份、经济能力、消费需求)、信息需要及媒介接触等等领域的相似性或相关性。从这个角度来说,原先离散的个体实现了凝聚的迹象。

当然,这种凝聚的迹象必然将改变信息在整个社会传播系统的运行轨迹,特别是在社会舆论的形成以及社会行动的引导等具体领域之上。尽管如此,这种凝聚仍然是相当有限的。首先,互联网圈子是一个相对开放的虚拟社会网络,它对拥有严格规约的现实社会的常态性影响是有限的;其次,凝聚也只是线上社会网络发展的众多迹象之一,还不能将其确定为互联网的整体趋势;最后,即使是凝聚,也是基于特定缘由在有限空间、有限主题上的凝聚,尚未有证据表明有进一步扩展的迹象。

(二)信息传播机制的局部调整

在现有的社会信息传播机制中,媒体在专业主义原则基础上采集、筛选信息并传递至社会大众,同时透过各种渠道获取大众的信息反馈,最终实现社会主流价值的动态引导。而互联网圈子的出现,一方面丰富了信息生产及扩散的路径,另一方面拓展了信息解读与审查的模式,对原有传播机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然而,基于与前文相同的原因,这种影响的预期效果仅是使得传播机制产生局部调整。

1.信息的多元生产与定向扩散

媒体的信息采集与扩散能力使其在现有的传播机制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由于互联网圈子存在传播的信息偏好性与路径延伸性,其在一定程度上也具备了信息生产与扩散的动机与可能。因此,就宏观社会信息系统而言,互联网圈子的出现,一方面丰富了社会信息的信源,使得信息的生产权限进一步下沉;另一方面丰富了信息的扩散路径,在传统的辐射式扩散之外增添了定向式扩散的可能。

2.信息的圈层解码与自我审查

根据霍尔的编码/解码理论,受众在对信息解码过程中存在三种可能:主导的、协商的及对抗的。①斯图亚特·霍尔:《编码,解码》,罗钢、刘象愚:《文化研究读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356-358页。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解码过程是受众个体独自完成的。而互联网圈子的意见调和属性,使得圈子成员以圈层集体意识,特别是中心成员的既有观念而不是普遍的个体意识作为信息解码的中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圈层作为一个解读中介的形成,提升了个人意识与社会主流价值间的博弈能力。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线上圈子内的意见调和过程,实质上是其自我把关、自我审查的过程。这种自为的审查行为,使得外在的社会规约难以直接影响信息在线上圈子内的流通。换句话来说,互联网圈子传播具备一定的独立话语空间。

(三)社会媒介系统的重构端倪

以互联网 (移动互联网)作为界限,可以将社会媒介系统划分为新兴网络媒介与传统大众媒介两个子系统。作为一个系统变量,互联网圈子的形成与发展,对这两大子系统均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产生了新的系统样态及趋势。

1.新兴网络媒介子系统的实体化

尽管当下还不能确知互联网圈子到底会对现实社会关系网络产生多大程度的影响,但种种迹象表明,随着个体参与虚拟社会网络行为的增多,互联网媒介表现出一种实体化的可能。首先,圈子的出现,表明了个体在互联网上由孤立的原子式分布向有边界、有规范 (可能是正式也可能是非正式)的有机连结状态转化的可能。换言之,互联网自组织正成为一种常见现象。其次,从信息传播的角度来看,在信息需求总体持平的前提下,个体透过网络所获知的信息越多,透过现实社会所获知的信息就可能越少,其对现实网络的依赖性就越低。

综合结构密度及信息规模的分析可以推测,以互联网圈子为代表的信息网络媒介,存在一种从松散走向紧密、由零星走向密集的实体化趋势。

2.传统大众媒介子系统的公共化

从施拉姆对大众媒介的功能界定来看,公共服务本来就是大众媒介的重要社会功能之一。②威尔伯·施拉姆、威廉·波特:《传播学概论》 (第二版),何道宽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9-31页。同时,引入经济学上的一种“动态博弈”视角就可以预测出,联网圈子传播的发展,可能将进一步强化大众媒介的公共职能。与以互联网圈子为代表的网络媒介碎片化呈现及其以娱乐为目的的市场导向性信息传播样态相比,大众媒介既有的权威性与公信力使其在重大舆情、严肃目的公共导向信息传播方面具备较强的比较优势。根据博弈理论的阐述,大众媒介基于理性判断将着重发挥其比较优势,在一定程度上退出部分劣势市场而专注于公共传播。当然,这是基于宏观媒介形态的判断,相应的媒介组织仍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从事市场经营活动。

本文以传播学为基本视阈,首先尝试从学理上廓清互联网圈子的学术概念及现实边界;在此基础上,将互联网圈子传播分解为线上圈子内传播、线上圈子间传播以及线上/线下圈子间传播这三种主要形态;并根据不同传播形态的信息轨迹及动力机制,在媒介生态的层级上对互联网圈子传播可能引发的连锁效应进行了评估。本文认为,在本研究所对应的时间范畴内,互联网圈子传播仅仅呈现出一个轮廓或雏形,远未至成熟。但就发展趋势而言,其必然将在社会传播系统中扮演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受到互联网技术革新与网民结圈行为蔓延的双重影响,互联网圈子的总体规模、类型谱系与搭载终端必然将进一步扩张,互联网圈子传播所覆盖的社会成员数量以及其所承载的社会信息流量,可能将达到一个又一个我们目前所无法准确预测的高度,从而成为一个不可替代的社会信息传播模式。而传播基础的充实与扩张,又必将触发传播行为效果向深层次演进,进一步诱发媒介生态的整体演变。目前能够观察到的这种演变,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碎片化的受众由局部的松散凝聚向严密组织转化,使得互联网圈子具备更强的信息话语权;第二,社会主流价值的形成过程中,传统大众媒介的作用趋向弱化,相关信息在互联网圈子中的扩散、评价与反馈成为主流价值构建的一条重要通路;第三,互联网媒介子系统的实体化趋势日益显著,互联网媒介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持续增长。而上述特征无疑都将在相当程度上改变现有的大众传媒生态,促使其在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上,有更为深入的转型、升级与重构,直至转向更为多元的公共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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