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塑语言表达的逻辑性
2014-12-02西安交通大学710000
(西安交通大学 710000)
前言
当艺术与美划清界线,当艺术的边界变得模糊,我们还能依靠什么标准来评判艺术的价值?无论是对于创作者还是对于欣赏者,与其陷入迷乱之中,不如在心中坚持一个主义。如果艺术这一名词能够涵盖古今中外各种形式的伟大作品,那么必然有些什么共通的东西。正如克莱夫·贝尔所说“因为事实要么是所有视觉艺术作品具有某些共性,要么我们在谈论艺术的时候是在胡言乱语……所有人在谈到艺术的时候都会将其与其他的东西区别开来,这种分类有什么正当理由呢?艺术这一类别中的所有东西有何共同的属性呢?”贝尔在后文中提到,这种共同属性即是“能够唤起人们的审美情感”,如果我们放下审美与艺术之间必然的关系,从而将现代与后现代艺术全部考虑在内,笔者认为用“唤起人们的情感”更具普适性。只要还遵循着这样一条原则,我们的视觉表达才不至于陷入毫无意义的境地。然而仅仅是唤起人们的情感还不能称之为好的视觉艺术,在好的视觉艺术作品中,艺术家应该主导这种情感的唤起过程,而不是让观者凭借自己的经验去揣测。简言之,好的视觉艺术的表达,应唤起一种明确的情感,也许恰恰是因为这种“明确的情感”难以用语言加以描述,艺术的表达才闪耀着如此神秘光环,那么如何达到这种明确,这便需要我们从某种确定无疑的普遍存在的东西出发,依靠我们的理性逼近我们所要表现的情感,这也是我们研习视觉艺术表达必须讨论的问题。
一、视觉逻辑
什么是逻辑?什么是视觉逻辑?视觉艺术是否存在逻辑性这一说法?视觉艺术的逻辑又是怎样的一种表现形态?
(一)逻辑与逻辑性
逻辑一词源于拉丁文λόγος,最初的意思有词语、思想、概念、论点、推理之意。黑格尔说“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所谓纯粹理念就是思维的最抽象要素所形成的理念1。”这里我们至少可以了解到逻辑学是对人们思维的思维。而思维最为集中的体现便是推理,作为从已知命题到新命题的思考过程,推理是我们解释现象,分析原因,和预见结果的一种手段,因此推理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为了使推理的结论更具普遍性和说服力,我们便需要一个更为普遍的系统化推理的理论,对推理的理论概括便是逻辑,它具体表现为我们推理时应该遵循的方法、技巧、原则和规律。
逻辑性往往被用来描述一个思维推理的过程是否符合一定的方法、原则、与规律。我们说一个事件的过程有逻辑性,即承认它首先是一个思维的、推理的,或者说是一系列推理活动的结果,其次该过程还必须具有某些普遍性意义的规律、规则和方法,如果切合了这些规律、规则和方法,我们就称其为有逻辑性。如果它不是一个思维推理的过程或者说不是在思维与推理下产生的,或者该思维活动是毫无章法,纯属巧合与偶然的,我们便不能称其富有逻辑性。显然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逻辑性是无处不在也是相当重要的,我们的实践活动总是在一系列的推理与预测之后才作出的,比如我们的经济活动是在长期或短期的计划之下进行的,我们的法案,预算,生产,都是经过缜密的思考和推理之后的结果。其次我们亦有一些普遍意义的方法论,规律与原则为指导。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即是最早的关于思维规律的系统论述,随着近代实验科学兴起的归纳逻辑成为我们获取新知的强大的认识工具;这里我们有必要怀疑,为什么我们对这些规律如此地确信不疑?就像我们确信为什么1+1=2一样。逻辑学的最为根本的问题也就在这里,我没有找到答案,但“我思”的西方近现代哲学之父的笛卡尔也许能给我们一些启示,“除了清楚分明地呈现在我心里、使我根本无法怀疑的东西以外,不要多放任何一点别的东西到我的判断里2”这里的“清楚分明”“无法怀疑”地呈现在我的心里的东西,也就是我们最为单纯鲜明的直觉。
图1 康斯特布尔作《威文荷公园》
图2 儿童模仿康斯特布尔的《威文荷公园》
(二)视觉逻辑与视觉艺术的逻辑性
对于视觉艺术来讲,如果视觉形式到艺术理念的过程是一个思维的过程,或者说是思维、推理所引发的结果,并且这个过程有着普遍意义的方法、原则和规律,那么我就将这种艺术表达看作是有逻辑性的。无论艺术创作还是艺术欣赏,显然这个过程是经由视觉的感知开始的,我们说艺术的表达具有逻辑性,即是说我们用眼睛看艺术作品的过程就包含着一些思维着的东西,举个简单的例子:如图1、图2。这两幅画表现出“看”并不是客观世界机械地映射到视网膜上的过程,在平涂的色块和鲜艳单纯的颜色中我们看到在缺乏经验的孩子眼中只能看到事物本身的颜色,也就是我们称之为“固有色”的东西,然而在英格兰画家康斯特布尔的画作中,我们则会看到丰富的多的色彩关系与透视关系,纯粹的固有色是不存在的。暂且不去争论何种表达更接近于艺术本真,从这两幅画中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虽然我们眼睛的生理结构是如此的相似,我们实际所“看”到的世界却是如此的迥异,这种差异若不是来自于物理条件的差异,那么我们就只能从内心中去寻求答案。简言之视觉艺术的表达所依赖的人们“看”的能力乃是生理刺激与认知思维交织在一起的感受过程。这里讨论视觉艺术的表达的特性也就是基于这样的一种认同。要讨论视觉艺术的表达问题,自然离不开视觉形式与艺术内容的关系问题,一般来说艺术创造的过程乃是从内容出发来构造适合的形式的过程,那么这个过程是不是思维与推理的结果、这个过程又有没有一些基本的原则和规律、再进一步分析,这种规律规则是建立在怎样的是事实依据之上或者说这些规则归如何从我们最为单纯鲜明不可怀疑的的直觉中衍生而来的,这便是我要在本文艺术语言的表达逻辑中所要讨论的主要问题。
二、雕塑语言
什么是视觉艺术的表达呢?当然这不仅要从创作者的角度来看也要从观赏者的角度来分析,表达要有对象才能成立和完整,艺术家创作的过程是一个情感物化的过程当然是表达的开始,那么我们在展厅里欣赏雕塑显然是一种“表达”的最后实现过程,创作者的创作过程是源于内心情感,观赏的过程却是从观赏者面对某种表达形式开始的。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我们都不能抛开形式与内容的关系问题。
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这是美学议题中一个十分重要系问题。当我们谈论艺术作品时,我们都会用到这两个词,很多美学家都有过系统的论述。最为流行的要数“形式即内容”了,我们可以看到康定斯基,蒙德里安,杰克逊·波洛克的作品都在践行着这一信条,暂且不去评论这种观念正确与否,但是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艺术道路上的的每一次重大超越都离不开对形式与内容的关系的新的思考。视觉艺术中的形式一词可以理解为艺术作品在视觉上所呈现出来的客观物质形态,当我们讨论某件作品“形式”的时候我们更多地偏重于画面元素的构成关系,而不是其他。“内容”可以理解为情感,是艺术家创作的根本动机。从一般性的视觉艺术表达(雕塑绘画)的范围来说,形式是物质性的、具体的、凝固的、形而下的,而内容则涉及人的情感、观念等等,它是主观的、模糊的、流变的、形而上的。显然艺术表达上的形式与内容是不同质的东西。但这种形而上和形而下的两种情况的联系却是明确的,使我们可以明确地感受到不同的形式会给欣赏者带来不同的审美感受;或者说特定的情感有它相适应的表达形式,对于前者我们将其称为审美体验,对于后者我们将其称作艺术表达。那些伟大的艺术作品之所以能被我们接受并且博得我们真诚的赞美,正是由于这种表达形式合内容的关系达到了很好的统一,并且这种关系切合了我们脑中那最为简单清晰而又明了的直觉。当然艺术表达同一般的情绪宣泄是有区别的,比如说有这么两个人他们都经历着人生过莫大的苦难,一个在嚎嚎大哭,另外一个则在弹拨催人泪下的旋律,我们都不会怀疑他们的情真意切,但我们都承认后者才能叫做艺术表达,那么区别在哪里呢?区别在于后者是通过主动的构造一种形式来表达情感,而前者则是利用了本能的、原有的形式来发泄情感。从哭声中我们只能判断悲伤的程度,然而从艺术的形式过程或结果中,也就是“莫大苦难”的音乐旋律中,我们会得到被升华了的精神过程,感受更为具体的情感细节。也就是说,通过主动构造出来的形式所表达的,是有着更为丰富内容的和很强指向性思维情感和精神状态。
如果我们肯定艺术表达在于追求这种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并且承认艺术表达的形式是构造出来的形式,那么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分析为什么特定的形式能够承载特定的内容,或者说内容是在构造形式过程中的哪个环节被融其中了呢?如果我们将全部的成熟的艺术表达形式加以考虑包括雕塑、绘画、装饰、符号等等,我们不难发现形式蕴含内容的途径在于异化3。视觉艺术中的异化主要有这么几种形式:理想化、抽象、夸张、符号化乃至对常规逻辑4的有意背叛。关于这一点布朗库西也有类似地表述‘造型的简化正是意义产生的基本要件’5他所说的简化,实质上可也以理解为异化。每一位艺术家都不会承认自己在绘制照片或是翻制模具,这一点在摄影技术和翻模技术的成熟后显得更加鲜明。显然我们都认为艺术的真正意义并不产生于复制现实的那一部分6,如果说古典主义时期的艺术还在信仰上帝造物所蕴含的神魅的美,局限于宗教的理念和世界观,艺术并不敢对现实世界做出大的篡改,那么当人类进入我思为主体的现代社会后,人类的创造性和自我意识便得到了空前的解放,艺术的创造性才得到真正的解放,同时我们可以从亨利摩尔、贾科梅蒂、布朗库西、毕加索的作品中看到异化所带来的表现力是多么强烈。因此我们说雕塑语言的表达具有逻辑性,即是指形式与内容相统一的关系具有逻辑性,也就是说构造形式的过程是可以为我们最为简单的直觉所理解,而构造形式的过程中只有运用变异的方式才能产生意义表达的空间,所以雕塑语言表达的逻辑性就体现在形式构造中的变异是从我们最为鲜明而确定的基本的直觉出发的。
前面已经说过变异方式主要有理想化(以古典主义雕塑为主例如希腊化时代的雕塑,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塑这种手法往往利用完美的理想化人体来诠释史诗般的瞬间和纪念碑似的永恒的造型,常用于表达英雄主义的题材。“理想化”的作用在于美化有机的形式,使之合乎理想,很容易流于整齐划一,从而削弱其内在的个性7)、抽象(现代主义雕塑为主例如布朗库西、亨利摩尔、贾科梅蒂,抽象的方法其实是从现实事物中抽取形式的过程,常用来表达哲学性的观念)、夸张(常见于表现主义)、符号化(古埃及艺术)、逻辑混乱(比如后现代主义中的解构与重构)。从理想化的叙事性地形式到纯形式的抽象再到后现代主义的解构与重构,是伴随着自我为主体的意识而产生的,当人作为主体被推倒置高无上的位置,艺术的表达就显得更加肆无忌惮,摆脱了宗教、实用与伦理,情感的表达可以诉诸更为纯粹的形式。那么对于形式来说,基于视觉的直接感受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不是其中的情节性与叙事性因素。美国认知心理学家鲁道夫·阿尔内海姆(Rudolf Arnheim)在《艺术与视知觉》中主张我们用眼睛看东西是一种认知活动,我们在处理眼睛在看到的形式的过程即包含着思考。所以我们应该认识到形式并非只能附庸于故事与情节之下才能产生意义。
三、艺术表达的过程是思维推理的过程
如上所说,从创作者的角度来看艺术表达是主观情感到客观形式的过程,说这一过程是思考与推理的过程,最为直接的证据便是艺术家的创作稿的演变过程,一般来说我们对于最初的草稿总会感到不满意,不能怀疑好的素描能力能帮助艺术家更迅速地将头脑中模糊印象清晰的呈现到眼前,这种图像体现了艺术创作时的一种起始的状态,但这只是开始,我们总会对它感到不太满意(不符合我们脑中的印象),这种不满可能来自于我们造型的能力的缺乏,也可能来自于我们脑中那种印象本身的模糊性,但是还有这样一种情况,比如说让我们为自已的母亲塑一尊肖像,我们可以肯定母亲的形象在我们的脑中是再清晰不过了的,可是当我们开始塑造时便感到无从下手,这并不是说我们塑造技巧和能力不够,也不能说我们脑中的形象模糊,这只能说明大脑记忆中形象的具体性不等同于视觉的图像的具体性。这里,我们将视觉上的具体同我们大脑中的印象的具体做了一个对比。作为创作者,显然是希望我们创造的视觉形象是符合脑中的印象的,创作稿在这里便承担了这样一个从模糊到具体,从偶然到肯定的责任。它也是艺术家进行形象思维最为直接的体现,就如我们做一道复杂的算术题的演算稿一样,等号后面的只是一串简单的数字,然而要得出正确的结果却需要冗长的思维的逻辑推演。雕塑创作又何尝不是这样,就连拉菲尔、米开朗琪罗这样的艺术大师也是这样的创作过程(如图3、图4),从线稿的反复修改,再到泥塑小稿的修改,最后才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符合心意的形式。
图3 米卡朗琪罗《十字架上的基督》素描稿
图4 拉菲尔《圣母与子》
其次,同一个艺术家,同一个主题,不同的时期它所表现出来的具体形式呈现出一些细微的差异,我们能看到每一次小的改变都是在向观念逐渐迈进。如果没有艺术家的思维和推理我们为何能够呈现这样一种形式到观念的渐进?图5《空间之鸟》正是这样一个渐进的过程。
图5 从《麦雅斯拉》到《空间之鸟》
雕塑语言的表达是有逻辑性的。这是艺术达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我们在学校里研究学习,根本上来说就是在学习艺术表达的规律原则,艺术固然是从内心情感的需要所发出的创造行为,但是从人做主体这一共同的属性来看,如何使我们创造的形式更加彻底更加可靠得统一到我们鲜活的情感中则是有着一些普遍性的原则、规律、与秩序。如果我们不是天才,不能够仅仅凭借直觉就将其融入到我们的艺术创作中,那么我们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从艺术实践经验中获得某种顿悟。
注释:
1.黑格尔著,贺麟译.小逻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63.
2.笛卡儿,王太庆译.谈谈方法.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16.
3.这里指的是有意地构造艺术形象与现实世界的差异.
4.这里的常规逻辑是和艺术表达的逻辑相对而言的,即我们一般推导知识,进行论证所要遵循的一系列的原则规范和规律。
5.何政广.现代主义雕塑先驱:布朗库西.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162.
6.当然我们也无法从根本意义上复制现实,现实是无限多样和无穷可分的,从这个意义来讲任何绘画雕塑都是与现实不一样的,但我们在这里所讨论的是基于可感知的视觉范围,并且假设成熟的艺术家都具备视觉上写实的能力.
7.康定斯基.论艺术的精神;康定斯基文论与作品.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27.
[1]周祯祥,胡泽洪.逻辑导论[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吴坚.实用逻辑学[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出版社,2005.
[3]何政广.布朗库西[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
[4]克莱夫.贝尔,艺术[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
[5]彭立勋.趣味与理性[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6]康定斯基著,查立译.康定斯基文论与作品[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7]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
[8]列昂纳多·达芬奇.达芬奇谈艺录[M] .北京市:金城出版社,2010.
[9]岛子.后现代主义艺术谱系[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7.
[10]贡布里希.艺术与错觉 [M].长沙:湖南科技出版社,2009.
[11]Eric Shanes. Contantin Brancusi[M] .NewYork:Abbevile Press,2003.
[12]Floria Merrill .Brancusi,the Sculptor of the Spirit Would Build‘Infinit Column’ in Park[J].New York World,[ 19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