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准用好群众满意的干部
2014-11-29渭南市委书记徐新荣
渭南市委书记 徐新荣
选准用好群众满意的干部
渭南市委书记 徐新荣
新《条例》通篇贯穿一条基本要求:新时期领导干部区别于一般人的重要标志,就是自我要求要更高更严、自身作风要更实更硬。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组织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是我们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章程。
责任更加明确。新《条例》突出党管干部原则,赋予党委和组织部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新的责任。我体会,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有权必有责,用权要负责,失职渎职要问责,赋予责任就要履行职责,敢于担当。要出于公心,选贤任能,在选人用人上时刻反思自己动机善否、私心有无,公道公平公正地选拔任用每一名干部。要坚持原则、坚守标准,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不为人情关系所缚,不为歪风邪气所扰,不为个人得失所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选准用好干部。要抓好干部的经常教育,严格干部的日常管理,注重干部的平时考核,防止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
标准更加科学。新《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条标准”写进总则,克服了以往好干部千人一面、泛泛而谈、讲感觉凭印象的“通病”,为选人用人划定了科学标准。新《条例》还就解决好“四唯”问题作出相应规定,使选人用人的标准更加客观全面。比如不唯GDP的问题,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实际,发展基础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唯GDP论英雄、选干部,往往会造成脱离实际、盲目攀比,甚至弄虚作假,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发展,导致发展观、政绩观的扭曲。但不唯GDP不等于不要发展,而是要实现有质量有效益不留后遗症的发展、能增进老百姓福祉的发展。对那些以不唯GDP为借口“舒舒服服当官”、平平庸庸干事的人,要敢于说不,真正把那些能干事、会干事、干事不留后遗症的干部选出来、用到位。比如不唯票的问题,一个时期以来,干部民主推荐票被作为选举票对待,以票取人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干部害怕丢选票,宁肯不干事也不得罪人,甘当老好人;有的整天拉关系、搞钻营,争取“感情票”“利益票”,甚至拉票贿选,导致民主推荐结果成了“变味”的、既得利益者的“民意”。新《条例》将民主推荐结果由“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进一步强化了党组织的把关作用,能够有效遏制这些不良风气,让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老实干事、群众满意的干部不吃亏、受重用。
程序更加规范。新《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流程进行了大胆革新,最有新意的是将干部任用初始环节从过去的“民主推荐”改为“动议”,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必须经过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动议程序的前置,使得干部任用的程序链条更为完备,干部信息更加透明,进一步加强了对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权力约束,将有效杜绝过去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长官意志”“临时起意”和“突击提拔”等现象,为党委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和把关提供了依据。新《条例》还完善了干部考察的内容,明确提出了群众公认度不高、跑官拉票、“裸官”等六种情形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定义了破格提拔的条件,规范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岗位设置,在入选资格、被问责干部“复出”上设置了更高的“门槛”,从程序上既有继承、又有创新,使干部选任工作更加规范、透明和民主。
导向更加鲜明。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新《条例》传递出尊崇实干的鲜明导向,让低调务实不张扬、埋头苦干的干部充满希望、更有盼头,让碌碌无为、投机钻营者没有市场、难以得逞,有效引导更多干部静下心来,把更多的精力用在踏实干事、为民谋事上来。新《条例》通篇贯穿一条基本要求:新时期领导干部区别于一般人的重要标志,就是自我要求要更高更严、自身作风要更实更硬。要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努力做一个踏踏实实、本本分分、群众拥护的好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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