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文舞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2014-11-28蒋晨光
蒋晨光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馆,广东 深圳 518000)
群文舞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蒋晨光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馆,广东 深圳 518000)
本文主要针对群文舞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展开了探讨,简要概述了群文舞蹈的定义和特点,并对群文舞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作了系统阐述,提出了一些如何发挥群文舞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的意见措施,以期能为有关方面的需要提供参考借鉴。
群文舞蹈;和谐社会;作用
一、群文舞蹈的定义和特点
(一)舞蹈艺术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舞蹈是与人们的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是古老的艺术之一。在很久之前,人们都会通过各种不同的歌舞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感情。舞蹈艺术的价值和魅力的所在是和社会共同存在的,群众的接受才让此具有意义。当前我们国家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各项艺术的事业也在快速的发展,为了可以更好满足人们文化的需求,舞蹈一再特显出了其特别的功能。
(二)群文舞蹈的特点
1.地域性。它的表演最主要的是以社区为主,社区是一个独立的地域社会,所以群文舞蹈的内容会受到一些地理环境、传统精神、风俗习惯的影响。
2.凝聚力。舞蹈活动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促进团结及交流情感、建立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在群文舞蹈的活动中,人民群众不单是文化活动的参与者与创造者,同时也是文化活动成果的受益者。通过舞蹈的文化活动不单单可以放松身体,还可以增加人际交流,有助于增加人与人之间的凝聚力。
3.观赏性。通过观赏的角度来看,不管是民间舞、社交舞等都有很大的观赏性,可以带来人们在艺术上的享受。此外,因为群文舞蹈的表演具有通俗及随意的特点,其更能贴进人们的生活,在观赏时产生审美的效应。
二、群文舞蹈在打造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一)群文舞蹈是打造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要方法
众所周知,舞蹈是多人一起参加并完成的艺术方式,是心灵沟通的过程,也是人与人之间进行良好人际活动的纽带。舞蹈可能通过人的肢体来表达一个人的内心情感。群众在参与群文舞蹈的过程当中能在学习知识的同时净化自身心灵,从而形成一种和谐的气氛,而在这种氛围中人与人之间可以更诚信、真实的交流,有利于消除人们之间的隔膜,帮助人们来消除因为在生活中所遇到的不开心的事而引起的不良情绪。而且,通过群文舞蹈还可以增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
(二)群文舞蹈可以提高本身的综合素质
群文舞蹈不单可以打造和谐的人际关系,还可以提升自己的素质。在参加群文舞蹈活动的时候可以通过接触舞蹈的文化、观赏舞蹈的表演等来提升自己的审美能力,丰富自身的业余生活,而且还可以达到锻炼身体的目的。长期以来,社会与艺术都处在一个相互关系的过程中,艺术可以推动社会的进步与改革,而社会,也可以带给艺术创新与发展的空间。群文舞蹈虽不属于专业的舞蹈内容,但是,在对于美的追求与要求上和专业的舞蹈并没有什么分别。
三、怎样才能发挥群文打造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一)需要不断提高群文舞蹈所具有的作用认识
如果想要发挥群文舞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推动作用,就一定要不断提高对于群文舞蹈作用的认识。对于舞蹈而言,我们不能把所有的目光都关注在专业的舞蹈演员身上,还一定要加强对于各个领域与类型人的关注,关注这些人在参与群文舞蹈中审美以及社会的心理变化。与专业的舞蹈比较,群文具有的性能与作用更为特殊,而且所包含的内容更广泛,所以群文可以更好的反映出社会中的系列事情,同时也更加容易被社会所接纳。除外,群文舞蹈能在专业形式与内容基础上更好的融合至地方的文化特色中,这样不单单可以有效的增加群文艺术激情还能让群文舞蹈能更好协调人和人之间关系,增加社会群体的向心力与凝聚力。
(二)需要提高群众的参与力度
1.全民参与。现在的工作在丰富群文形式,让这一活动可以适用于各个年龄阶段的人群。通过一些调查研究表明,虽然现在的群文舞蹈已发展到了一定的水准,可是,实际上的参与人员还是以中老年人为主。
2.增强群文舞蹈的文化性。在不断提高物质生活的同时更加关注于精神文化的追求。所以有关工作人员要不断去提升群文舞蹈的内在性质,让群众可以在参与至群文舞蹈的过程中,不单单可以锻炼身体,又可以让人们增长知识。
只要做好上述两个内容的工作,才能非常有效的提高群众的参与度,才能够让更多的人走进群文舞蹈中,才能有效发挥群文舞蹈真正的作用。
四、结语
综上所述,群文舞蹈在文化的传承、个体的完善以及社会的和谐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所蕴含的教育价值是巨大的。而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而言,群文舞蹈有着非常重要独特的作用,因此,我们需要重视群文舞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不断提高人们对于群文舞蹈的认识,提升大家的参与度,以便更好的建设和谐社会。
[1]刘宇辉.群众舞蹈文化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J].艺术时尚,2013(10).
[2]赵殿生.试论如何发挥群文舞蹈在和谐社会中的作用[J].群文天地,2012(24).
J722
A
1005-5312(2014)23-01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