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下)
2014-11-27张国刚
张国刚
商鞅之死 《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的情况,比《资治通鉴》多了一些细节。秦孝公死后,惠王即位,曾经被商鞅割掉鼻子的公子虔举报商鞅谋反。惠王发出逮捕令,商鞅携带家人逃亡至关下,欲匿名投宿客舍。客舍前台的工作人员以无证件为由,拒绝为他办理入住,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店客若无证件住宿,客舍犯连坐之罪)。”商鞅长叹一声道:“嗟乎,为法之敝,竟然到了这种地步!”后来商鞅走头无路,复入秦,被秦兵攻杀,车裂以徇,秦惠王“遂灭商君之家”。
在商鞅罹难之前的五个月,有个叫赵良的人来看望他。两人曾有一番关于商鞅功绩评价的对话。商鞅自认为有大功于秦国,功劳和待遇都应该超过秦之贤相百里奚:当初,秦国习俗,同于戎翟,父子无别,男女老少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化,而为其制男女之别,大筑宫廷城阙,把秦国营建得壮观如鲁、魏这样的文明国家。“子观我治秦也,孰与五羖大夫贤?”
赵良说:请允许我直言。你与“五羖大夫”百里奚根本不能比!出身和觐见君王的门路不能比,功劳不能比,得到百姓的拥戴更不能比。百里奚是楚国乡下人,穿着粗布短衣给人家喂牛,秦穆公选拔于牛口之下,加位于万人之上,秦国人人拥戴。为秦相六七年,百里奚不仅在国外建功立业,而且在国内施行德化。五羖大夫出任秦相,劳不乘车,暑不张盖,足迹遍国中,无需警车随从,无需武装防卫,功垂史册,德泽后昆。五羖大夫死时,秦国男女老少无不举哀怀念。
您商君来到秦国,走的是秦王宠臣景监的门路。执掌秦国相印,不造福百姓却大建宫阙。上加黥刑于太子师傅,下施酷法于黎民百姓,招致举国怨恨。所以,您出门必须数以十计的警车防卫,军队扈从,您的处境危若朝露啊!
我劝您交还商於十五邑封地,退避荒野,浇园自耕;劝秦王启用山林遗贤,养老抚孤,施行德政,也许还可保全您自己的平安。假如您还要贪图商於的富有,享受独揽秦国政教的尊贵荣宠,积聚百姓怨恨,秦王一旦捐弃宾客而不能当朝,秦国要收拾您的仇人难道能少吗?
商鞅没有听从赵良的劝告,五个月后果然被残酷杀害。对于商鞅的死亡,有两个问题,值得提出来讨论。
第一,商鞅能否逃脱被追杀的命运?商鞅的命运与吴起在楚国的情况类似:靠山一走人,立即被处死。
商鞅变法的成就,应该是无可怀疑的。没有人能否定,秦国的统一大业,发轫于商鞅变法。但是,要改革就会得罪一些既得利益者。商鞅损害了贵族的利益,反对者未必是普通民众。根据《史记·商君列传》的说法:“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史记·李斯列传》也说:“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无论是“秦民大说(悦)”“乡邑大治”,还是“家给人足”“民以殷盛”,都是说商鞅变法,符合民心,有很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
改革的社会和经济效果好,改革者本人的命运,未必就一定会好。与沉默的大多数相比,被损害了的既得利益者,具有更强烈的反对改革动力,和直接針对改革者本人的反扑能量。赵良所说的情况,就证明了这一点。
当然,商鞅本人行事,也有霸道和诡谲的瑕疵。法令推行之后,“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当初对新法不理解有抵触情绪,现在改变了态度,赞扬新法,这本来是好事情,要加以鼓励。可是,商鞅说:“此皆乱法之民也!”把这些议论新法的人,尽数发配到远方去戍边,“其后民莫敢议令”。这种钳制舆论的做法,自然不得民心。
齐魏马陵之战(前341)后,太子申被俘,庞涓丧命,魏国损失了十万大军。商鞅趁机建议收复西河之地。他欺骗昔日同在公叔痤门下的旧交公子卬,致使秦国不战而胜。这种不择手段的行为,也会对商鞅的国际形象与声誉造成损害。但是,最后商鞅却以谋反之罪被捕杀,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因此,商鞅罹难,并不是他工作失职,改革失败;也不全是因为个性张扬,处事强霸。商鞅作为客卿(今日谓之空降兵),侵犯了既得利益者之后,陷于孤立,必然会有这样的命运和归宿。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处死商鞅的秦惠王,并没有废除商鞅所制定的法律?简单地说,有三点原因,首先是这些法令适应了秦国的社会发展,有利于富国强兵;其次,许多变法内容,比如县制的推广,基层保甲组织的建设,在秦献公时期已经实行。在入秦墨家的影响下,“尚贤”、“尚同”(即与上保持一致,强调社会控制)、重视农耕、重视军事防御装备(墨家非攻,但是却重视军事防御技巧)等思想已经为秦王室统治者所熟悉。在秦人看来,秦孝公才是变法的主动者。实际情况,恐怕也是如此。《商君书·更法》说:“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可见,是秦孝公主动谋划改革,召集商鞅、甘龙、杜挚三位大夫,讨论变法事宜。秦孝公说:国君继位,要不忘社稷之重;大臣辅佐,要实施变法以张君威。“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是秦孝公非常自觉的主动行为。商鞅只是孝公意志的坚定的、具有创造精神的执行者。因此,商鞅的被处死,不会影响新法的继续实行,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比较的视角 如果比较一下古代希腊城邦改革,可以使我们更进一步认清商鞅改革的实质。雅典城邦从梭伦(约前640—约前558)到伯利克里(约前495—前429)的改革,基本方向是注重权力制衡,鼓励工商业发展。商鞅变法则是注重提升政府的社会管控能力、战争动员能力,促进农业发展。
同样是打破贵族血统,梭伦改革突出的是按照财富划分社会等级,商鞅的二十等爵则是按照军功划分政治社会地位。前者承认并鼓励私人创造财富,后者引导国民埋首农田或扑向战场。
梭伦改革中,与财产定等级原则相配合的,是各等级公民政治权利的差异。例如,第一等级可任执政官、司库及其他公职①。第二等级可以担任司库以外的所有公职,说明管财税的司库官有更高的个人财产要求②。与第三等级不可做高级职位,尚可担任一般公职不同,第四等级一般不担任公职,最多充当陪审员。③
商鞅改革之后,从外来普通移民而跻身卿相的客卿,如张仪、范雎、蔡泽、吕不韦、李斯,不知凡几,平民通向政治道路,似乎秦国比雅典更彻底。但非贵族化和平民化的政治,导致没有任何势力可以挑战君主的权力,反而强化了中央君主权威,社会的过度平面化,又使得只有不断地强化君主权威,才能阻遏混乱,维护社会的统治秩序。相反,公民政治中的等级制度,倒使秩序规则的维护和统治权力的制约,具有现实的操作基础。
如何看待这种东西方早期改革中的差异呢?
一是产业的差别。地处关陇的秦国是纯粹的农业为主、兼及畜牧业的国家,而雅典等希腊城邦则是面向海洋、工商立国。因此,各自对于产业的发展思路不同,激励重点不同。
二是民众与人口的差别。内陆秦国的百姓,父祖相传,安土重迁;而雅典的居民,则多是伯罗奔尼撒半岛上的多利亚移民。公元前500年,持续增长的雅典人口,成年男性公民仅3万多人。秦国人口大约有400万—500万之多。①诚如孟德斯鸠所言,小城邦容易实行民主制,人口众多则多实行君主制。②
文艺复兴,将古希腊的传统接续为西方的政治制度。“百代皆行秦政制”—商鞅变法为此后两千多年的王朝奠定了基调,甚至影响到今日社会与人心。
《资治通鉴》选读
商鞅变法(下)
◎ 张国剛 选注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薨,子惠文王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之。商君亡之魏。魏人不受,复内之秦。商君乃与其徒之商於,发兵北击郑。秦人攻商君,杀之,车裂以徇,尽灭其家。
初,商君相秦,用法严酷,尝临渭论囚①,渭水尽赤,为相十年,人多怨之。赵良见商君,商君问曰:“子观我治秦,孰与五羖大夫贤?”②赵良曰:“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仆请终日正言而无诛,可乎?”商君曰“诺。”赵良曰:“五羖大夫,荆之鄙人也,穆公举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国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东伐郑,三置晋君,一救荆祸。其为相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行于国中,不从车乘,不操干戈。五羖大夫死,秦国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谣,舂者不相杵。今君之见也,因嬖人景监以为主;其从政也,凌轹公族,残伤百姓。公子虔杜门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杀祝欢而黥公孙贾。《诗》曰:‘得人者兴,失人者崩。’③此数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车而趋④。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书》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①此数者,非恃德也。君之危若朝露,而尚贪商於之富,宠秦国之政,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商君弗从。居五月而难作。
(选自《资治通鉴》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