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与知识产权相互关系探讨
2014-11-27樊英
樊英
【摘要】展会与知识产权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展会是现代企业发布新产品、新技术的展示与交易平台,是知识产权的集散地。另一方面,展会由于产生和涉及大量极具经济价值的精神产品,难免成为知识产权侵权事件的多发地。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会展行业日益成为展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重要窗口,加强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极为重要。
关键词:展会 知识产权 相互关系 保护措施
一、展会是知识产权的集散地
展会与知识产权有着密切的关系,展览过程中产生和涉及大量精神产品,其中大部分是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对象。在一个展会中,可能涉及到的精神产品包括展台设计、商标、专利、著作、广告手册、宣传标语、图片、产品外观设计等,在展览过程中还可能会使用到他人的一些产品,如现场演示用软件或背景音乐等,可以说展会是知识产权的集散地。
首先,参加展会的产品一般都是最先进的成果,其中很大一部分具备专利性。当某些产品被发明以后,发明人通常会想办法进行实施。实施专利包括展示自己的发明成果,寻找资助人,或推销自己已经生产出来的专利商品。展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展示和推销平台。一方面,发明人将最先进的产品带过来,特别是高、精、尖端技术产品的展示与推广,对于推动社会发展和方便生产与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参展商、参观者、媒体等的介入,使得发明人的成果迅速传播,吸引若干投资人、购买人,促进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由此实现专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其次,在展会上,特别是知名的展会,会有许多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参展。一个好的展会,就像一个巨大的精神会餐,一个著名的商标就是精品的菜肴。所以任何展会的组办者都希望参展商是一些驰名商标的所有者,那些讲信誉、效益好的企业的参与,无形中会给展会主办方带来莫大声誉,而参展商也会从中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再次,一个展会的成功举办,都与其独特的创意、展台的设计及宣传有着密切联系。好的创意与设计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它能够吸引人们的眼球、勾起人们参与的欲望,包括参展和购买的冲动,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展会存在的意义。
同时,任何会展的举办都离不开广告业的参与,没有广告业的介入,这个展会将是没有生气、没有色彩的。广告在宣传产品、推销产品与服务、强化人们对某些产品的记忆上功不可没。
以上情形有一共同点,即它们都属于精神产品的范畴,都是人们智力成果的表现形式。通过展会这个平台,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展示并宣传自己的精神产品、智力成果,更大程度地推销自己的产品,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组展方也通过办展,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收到更多的参展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可见展会和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建了一个新的经济运行模式,为国家及企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展会也是知识产权侵权事件的多发地
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几乎是国内外所有展会面临的共同难题。在我国,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各种与展会相关的侵权行为一直缺乏法律界定和处理规范,因此展会成为知识产权侵权事件的多发地。我国展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1、展会名称和徽标的侵权。展会名称是用来表明该会展举办地、举办规格、举办范围的符号。会展名称对会展业的参加主体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些组展商经过多年努力拼搏,创造并经营了不少好品牌的展会,这些展会的名称已经深入人心,品牌效应日益凸显。一些大型的、著名的展会还经常会有自己的标志或LOG0,这些标志本身就是一种无形资产,它使得展览会的商业运作价值越来越突出。我国每年举办的展会项目超过4000个,平均每天有10个以上的展会在举办。但相当部分展会规模小、周期短、生命力不强,重复办展、时间密集、秩序混乱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很多有名气、效果好的展会经常会遭到克隆,不法行为人往往利用人们对知名展会的信任心理,将他人已经成名的展会名称和徽标拿来直接使用,以欺骗的手段达到其敛财的目的。
2、展台设计方案侵权。展台设计是展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展会中经过精心设计与布置的展台会给展览会增添亮丽的风景,为展会贸易创造良好的环境。展台设计也反映了参展企业的形象,表达了参展企业的意图,设计独特的展台能为参展商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有些参展商为了省钱常将别人的设计直接或略加修改变成自己的展台设计,这实际上也构成了知识产权的侵权。因为,展会作为一种特殊的公众场合,展台设计在符合新颖性、美观性、合法性三个要素后,一经使用便进入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
3、展会专利侵权。专利权具有强烈的专有性和排他性,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均不得擅自使用、生产和销售,否则即构成侵权。展会期间,专利侵权的事件时有发生。通常在展会上所展出的产品或者技术都具有先进性或拥有专利权,发明人一般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需要借助展会平台展示自己的先进技术,宣传自己的超凡产品,以拓展市场;另一方面又提心吊胆、小心翼翼,因为展会上无数双眼睛盯着这些产品,其中不乏假借参展、参观之名,行剽窃、盗窃专利技术之实的人。展会上出现的各种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使得不少权利人望展兴叹,有新产品、新技术也不敢轻易拿到展会上展出。
4、展会商标侵权。商标也和专利一样具有专有性和排他性,一旦注册,他人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商标侵权行为在展会中也曾大量存在,尤其是展品仿冒一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商标的侵权行为。随着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这类侵权行为在大型的知名展会中已逐步减少,但在一些小型的或较低档的展览会中还存在。另外,参展商直接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行为也不常见了,但使用一些相似、近似商标的行为却屡见不鲜,有的参展商将他人的注册商标用“模糊概念”装扮自己的产品,混淆视听,用以欺骗其他参展商和消费者。
5、展会软件侵权。展会中出现的软件侵权主要表现为在展会现场以演示为目的的电脑使用盗版软件和展品本身使用盗版软件以及销售盗版光盘等现象。这类侵权需比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来对其进行认定。
展会由于产生和涉及大量极具经济价值的精神产品,成为了知识产权侵权事件的多发地,造成的影响是恶劣的。很多国外的参展商不敢轻易到中国来参展,因为他们担心知识产权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在国内的一些专业展会上,有不少参展商采取封闭式展览的办法,在入口处仔细盘问参观者的身份,更有甚者在入口处挂牌,上书“不欢迎同行”。尽管如此,一些名牌产品依然不能避免被复制的命运。有些企业为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被侵犯只得放弃参展。
三、保护展会知识产权的措施
中国会展业还处于市场化、产业化的初级阶段,整体经营、管理、技术水平还不高,经验不足,尤其是在制度和行业组织的建设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从保护展会知识产权的措施来看:
第一、健全法律法规,建立有序的市场竞争体制。首先,政府是政策、法律、法规等公共产品的提供者,针对我国展会知识产权方面法律规定不全面和保护力度不足造成的某些侵权现象,政府应该及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对一些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但又大量出现的展会侵权行为予以规定。其次,设立展会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机构,为主办方和参展单位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咨询和服务,发布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公告,依法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厉查处,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环境。再次,可将展会中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例,选取较有影响的汇编成册或进行通报,一方面可作为今后相似案件的参照,另一方面也可对企业起到警示作用。
第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和约束作用。我国的会展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其协调和约束作用,如进行协会成员的知识产权培训,协助知识产权执法部门查处会展中各种侵权案件,对侵权行为人进行惩戒等等,建立知识产权的行业自律制度,制定知识产权的自律规则,做好政府和企业间沟通,营造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第三、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于持有技术产品的参展商而言,要加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范工作。对企业而言,还要善于通过多种途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对于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涉及的,但又迫切需要保护的一些智力成果,企业可以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和体系范围内寻找解决的途径。比如针对展会标志,如果符合商标的要求,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参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保护,如果符合外观设计的要求,可申请专利保护,如果具备著作权的相关要素,则可以《著作权法》来进行保护,如果有些展会标志分别具有上述特点,则可以分别申请,综合保护,还可以申请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保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