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企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
2014-11-26冯彦良
冯彦良
[提要] 转企改制后的出版企业,要正确处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本文对三者关系进行论述,并提出出版企业正确处理三者之间关系的指导思路,最终得出出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就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结论。
关键词:出版企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0月16日
长期以来,出版社作为事业单位,主要以公益为目的,追求的是社会效益。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目前大部分国有出版单位已完成转企改制,成为市场经济中的公司制企业。而企业一般是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转变为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后,如何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成为摆在出版企业面前的首要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论述,明确了今后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转制后的出版企业属于公司制企业,必然要遵守公司法,从而就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出版企业既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又要承担社会责任。出版企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社会责任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如何正确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至今没有人进行过系统的论述。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引起人们的思考,为转制后的出版企业提供理论指导。
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
经济效益对于企业来讲主要是经济利益,可以简单地表述为利润。这一点在学界及实务界基本上有共同的认识,本文对此不作赘述。但对于社会效益,人们迄今为止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对社会效益的解释是:“各种经济活动及科学技术、教育、文学、艺术等在社会上产生的非经济性效果和利益”。按此解释,效益分两种,一种是经济效益,一种是社会效益,两者是相对的。本文认为这一概念的表述是比较科学的。我们以此为基础对两者之间的关系做一探讨。
经济效益虽然和社会效益是两个相对的概念,但两者却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关系。有些情况下,企业追求社会效益,会减少经济效益,但很多情况下企业在追求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促进了经济效益的提升。在汶川地震中,王老吉捐款1亿元,因而成为很多网友心目中的偶像。借助汶川大地震,王老吉在产品上市的推广上做足了功夫。“怕上火、喝王老吉”一时间成为时下最流行的广告词。王老吉因此不但赢得了品牌推广,还赢得了2008年营利120亿元,比2007年超营30亿元;另一方面,企业只有在获得经济利益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创造经济效益。很难想象,一个连年亏损,发不出工资,自身难保的单位怎么会去创造社会效益。当然,不乏有些盈利较好的企业为富不仁,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完全不顾社会效益的创造,但这样的企业不会有大的作为,不会成为百年企业。因此,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者不是对立的,两者虽然在有些时候会出现此消彼长的情况,当从长远来看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
1、企业社会责任概述。英国学者奥利弗·谢尔顿首次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CSR)的概念,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应该与其经营者满足企业内外各类人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企业社会责任包含道德因素。自此之后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不断深入,其中以1984年美国经济学家弗里曼提出的利益相关者理论为代表,也为大多数人所认同。他将利益相关者定义为:“一个组织里的相关利益者是可以影响到组织目标的实现或受其实现影响的群体或个人”。该理论认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投资人、职工、上下游供应商、消费者、社会和政府等。
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存在和发展都有不同形式的投资或承担不同的风险。企业不应仅仅追求维护投资人的经济利益,对职工、社会、政府等的利益也要维护,此即企业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标准“SA8000”虽然饱受争议,但他是迄今为止全球首个道德规范国际标准,适用于世界各地,任何行业,不同规模的公司,是一套可被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国际标准。这一标准虽然没有体现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但他的理论基础正是弗里曼提出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因此,本文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指企业对投资人、职工、上下游供应商、消费者、社会和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做应负的责任。这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是属于广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由于长期以来人们更注重企业的经济利益,所以现在通常人们提及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指狭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即企业对投资人之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本文遵循现在人们的常用提法,所讨论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狭义上的社会责任。
2、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出版企业既要履行社会责任,又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那么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就是维护了职工、消费者的利益,也就是承担起了对社会和政府所应负的责任,最终会产生社会效益。如果一个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就一定不会产生社会效益。如果企业了创造社会效益,那就意味着企业履行了对职工、社会等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如果企业没有创造社会效益,那他一定没有履行社会责任。因此,可以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会产生社会效益,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就意味着企业必须要履行社会责任。结合前述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得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短期内可能会减少经济效益,但从长期来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提高自己的经济效益,而经济效益的提高又会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出版企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其实就是作为出版企业首先要履行社会责任,产出社会效益,同时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那么,对于出版企业如何做到这一点呢?
三、如何正确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
出版单位转企改制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后,其生产的文化产品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用于交换的商品,但文化产品又具有不同于物质产品的特殊属性,对人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有重要影响。文化产品与其他商品不同,其品质与经济效益之间并不完全具备正相关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文化产品越好,群众就越欢迎,经济效益就越好,社会效益也就越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达到了有机的统一,这种产品我们称之为大众商品。但有些水平高雅、格调上乘、弘扬和传承优秀文化的作品,社会效益很高,但由于其观众和读者并不多,其经济效益显然很低,这种产品我们称之为高雅作品。有些作品思想性差,审美价值低,其社会效益很不好,反而有害,但经济效益却很好,这种产品我们称之为粗俗作品。
出版企业有别于单纯的物质生产企业,是精神传播与物质生产的统一,其产品不仅是一种物质产品,更重要的是它还是一种精神产品,由此其承担的社会责任除了一般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之外,还需承担一定的特殊责任。对于一般企业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益捐赠等社会责任,人们的研究(相关文献)较多,本文不作探讨。出版单位作为精神产品的生产者和传播者,承担着政治导向责任、文化建设责任以及社会伦理建设责任。其生产的产品首先要担当起精神产品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创造社会效益。
首先,出版企业不能“一切向钱看”,为了获得经济效益,出版低级庸俗、内容粗制滥造的文化产品。这是出版企业不能碰的红线,也是履行社会责任最基本的前提。
其次,在转企改制的今天,出版企业对于经济效益的追求也可以毫不避讳,毕竟在当今权威部门组织的全国“文化企业30强”评选中经济指标占所有评选指标的50%以上。出版企业应在把握社会主旋律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市场,把握群众消费心理,多出人们喜闻乐见的好产品,即人们常说的畅销书、常销书,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背景下,出版企业应当充分利用良好的发展环境,抓住机遇,勇于创新盈利模式,开展多元化经营,促进经济效益的提升。
最后,出版企业要始终不忘承担政治导向,弘扬主旋律,挖掘祖国优秀文化,传承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社会责任。出版企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紧紧把握时代脉搏,高扬主旋律,做好主题出版;出版企业要坚持深入挖掘祖国优秀文化,弘扬中华文化,担负起积累文化、传承文明的文化使命。出版企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先进知识,引导社会伦理,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排头兵。然而,出版企业在承担这些社会责任的时候,常常因为销量小而经济效益不好。但作为企业,又必须考虑经济利益,此时就会遇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矛盾。针对这一问题,国家设立了包括“国家出版基金”、“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项目”在内的多项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了“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三个一百”原创出版工程”等多项出版工程。国家为出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搭建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出版企业对于社会效益好,而经济效益差的出版产品,要积极申报申请资金支持,补偿出版成本。出版企业既履行了社会责任,又不损失经济利益,但却创造了社会效益,提高了社会知名度,培育了企业良好的形象,增强了消费者的认可度,从而带动企业出版产品销售量的增加,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何乐而不为呢?可见,出版企业履行了社会责任,也就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2]张雨晗.试论出版企业社会效益与社会责任[J].中国出版,2011.8上.
[3]唐纳森,邓菲.赵月瑟译.有约束力的关系:对企业伦理学的一种社会契约论的研究[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