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风险转移机制为校企排忧解难
2014-11-25李坤
李坤
去年10月19日,贵阳某职校一名学生在实习单位搅拌站操作时不慎掉入搅拌缸内意外身亡,由于学校对实习生提前购买了“统保示范项目”的实习责任保险,案件很快报送全国事故鉴定中心,经全国事故鉴定中心委员会鉴定,不到3个月时间,家属获得保险公司50万元赔款。
这是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实施“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以来受理的其中一个案例。公司总经理申效铭告诉记者,“统保示范项目”作为目前实习学生发生人身伤害后及时赔付的主要险种,让职业院校或实习单位将学生实习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消除了学校、企业和家长的后顾之忧,是学生实习风险转移的一种有效机制,深受职业院校青睐。
近年来,贵州职业教育迈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尤其是全省教育“9+3”计划的全面实施,全省中高职院校规模不断扩大,每年至少有25万名左右职校学生要参加顶岗实习。
在参加顶岗实习的这一学生群体当中,由于实习单位类型分布广泛,实习环境状况较为复杂,再加上学生年龄较小,生源又逐步向乡镇和农村扩大,社会经验和风险应对能力相对缺乏,实习安全成为职业教育实践教学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刘建同表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是学生走向社会迎接未来美好生活的第一步,然而,一场实习事故可能就会改变一个学生一生的命运、一个家庭原本的幸福,他呼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应引起有关方面足够重视。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处负责人说,当意外事故出现之后,由于实习生与实习场所并非劳动关系,企业没义务必须给实习生买“工伤保险”,院校往往需承担经济赔偿或者与学生家庭、实习单位陷入旷日持久的纠纷,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约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客观上需要有一种较好的风险转移机制出现。
对此,教育部于2012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出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将校企双方作为共同被保险人,化解实习纠纷、促进校企合作,有效转移责任风险,这是破解以上困局的一种有效尝试。
刘建同强调,“统保示范项目”是根据职业教育特点为保障学生实习安全量身定做的项目,不是单纯的商业保险,而是具有“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的公益性保险产品。“统保示范项目”设立了全国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事故调解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事故鉴定委员会对案件处理实行投票表决制,投票结果就是相关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主要依据。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是目前全省唯一一家参与该项目的公司。数据显示,“统保示范项目”自实施至今,全省已有40多所院校开展实施,累计投保学生10万人次,累计承担风险额度超过500亿元。
贵阳铁路高级技工学校是参加“统保示范项目”的学校之一,该校校长陈瑞介绍,参加“统保示范项目”的优势在于:一是价格低,每实习学年每名学生保费28元,非实习学年保费5-6元,使得更多实习学生受益;二是保障全,涵盖学生实习全过程,无论是学校还是实习单位责任,均按保险合同先行予以赔付。三理赔好,设立两级调解鉴定机制,调解人员全程协助,大大缩短理赔周期,而且全国通赔,确保“学生在哪,理赔就在哪”。
申效铭表示,这充分体现了“统保示范项目”的公益性,体现了其承担社会责任、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下一步,公司将继续深入推进 “统保示范项目”在贵州中、高职院校的顺利实施。(责任编辑/喻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