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生主体地位的正确把握
2014-11-24陶俊
陶俊
摘 要: 新课程标准提出后,一时之间是否做到“以学生为主体”成为衡量一节课优劣的主要标准,教师备课时考虑得更多的不再是如何将某一个知识点讲得更清晰,而是如何才能让学生更好地动起来。不应当将二者对立乃至割裂开来,而应将二者辩证地统一起来,看到二者实乃为达到既定目的而不可缺少的有机联系的两个方面,在对任何一方具体操作时都应讲究分寸,讲究实效,严防“过”与“不及”,否则新课改的目的就可能落空。
关键词: 学生主体 主导 双赢
如何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把课堂还给学生,是当今语文教学中提得最多、影响力最大的一个问题。受凯洛夫教育学的影响,我国教育界普遍存在“重教轻学”的倾向。为了突破传统教育的这种弊端,人们纷纷呼吁实现教学重心由“教”向“学”的转移。一时间,重视学生的“学”、研究学生的“学”成为一种时尚,并且有人明确提出了“学生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即学生主体论)。但现在教育界有一种现象需要反思,即为了反对传统的灌输式教学,强调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能动性,“言学生必是主体”,似乎不承认学生的主体地位就是思想不解放,就是传统教育、应试教育,就是陈腐、过时的观点。在当前“学生主体论”泛滥时,笔者认为,关于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问题,我们不能“头脑发热”,应对其作冷静思考,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而不应夸大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能动性。
首先,从教师在课堂中的地位来看,师生是课堂教学的共同体,是一个事物的两个侧面,没有主辅之分,课堂教学的过程是以情感为基础,以认知、探究、创新为载体,以交流—互动为手段,以师生共同发展为目的的活动过程。可惜的是,部分教师总是固守“主导者”的身份,忽视自己也是“学习者”的角色,只对学生有要求,不对自己提希望,把教学主体性活动片面理解为只是要求学生活动。课堂上学生被动答问的多,主动提问的少;随声附和的多,认真思考的少;研究已知的问题多,探究未知的问题少。虽然课堂上学生阅读、讨论、练习、答问等活动应有尽有,看似频繁,实则阅读没有目的、练习没有评价、讨论没有方法等情况屡见不鲜,思维没有创新性、实践没有创见性,课堂教学总是走不出“传授加模仿”的误区。或者把“主体性”理解为学生怎么想就怎么做,教师必须跟着学生的“感觉”走,结果是费时费力,难以达到教学目的。因此,我们必须对“学生主体热”进行冷静思考,构建一种“交流—互动”的教学“双赢”新模式。
其次,从学生在课堂中的地位来看,自实行教育改革以来,在课堂教学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的师生关系的理念,已成为当今课堂教学的无可争议的主流意识。以学生为主体,把课堂45分钟还给学生,这绝非新话题。新课标下的语文课堂,由于突出了开放意识、民主意识,学生自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表现欲都被激发出来。“满堂灌”、“满堂问”的现象得到了初步而有效的改变。就在新语文课堂展示出一片曙光的同时,也给人留下一分忧虑:学生活动成为一种时尚,文本尚未充分解读,学生便“左邻右舍”地合围而坐,展开讨论,还有当堂辩论、动作演示、影视观摩、声乐熏染等,课堂变得热闹起来。热闹之余,不禁令人深思:这种“满堂闹”的状况,是新课标下的语文教学所想要的吗?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对学生主体论存在一定的误区。
误区一:忽略主动性,一味强调主观能动性
毫无疑问,强调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其基本思想是正确的。问题是将主观能动性与主体性等同,通过强调学生主观能动性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而把学生抬高到主体地位,这只是研究者的主观愿望和一厢情愿而已。正如有人所指出的那样:“教学的方向、内容、方法、进程、结果和质量等,都主要由教师决定和负责,学生决定不了,也负不了这个责任。”因此,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是不可能作为一个独立的现实主体而存在的,我们没有必要为了突出学生的能动性而把他说成是教学过程的主体。
误区二:忽略教学过程,一味关注学习过程
所谓“教学相长”,决定了“教”和“学”任何一方都不可能脱离对方而独立存在。可“学生主体论”是以一般意义上的自主学习代教学过程,探讨的实际上是自主学习活动的主体,而不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在此过程中,教师闻道在先,具有专门的科学文化知识、思想品德素养和教育技能技巧,是教学过程中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表现出了主体性的本质特征——能动性和自主性。他在教学过程中居于主体地位,起主导作用是当之无愧的;学生从根本上来讲,是教育影响的接受者,是被改造、被发展的对象,在教师的引导、扶持和帮助下,朝着预定的教学目标前进。“否定或颠倒这种主客体关系,把学生视为教育过程的主体,把教师置于从庸地位,实际上是把教育过程跟学生自发的学习和发展过程相混同,其实质是从根本上否定教育,否定这种人类有目的、有计划的实践活动”。
总之,将课堂由以前的“教师唱主角”简单转变为现今的“学生唱主角”实质上未能正确解读新课改的基本精神,未能充分把握新课标对课堂教学的指导思想。我们不应当将二者对立乃至割裂开来,而应将二者辩证统一,看到二者实乃为达到既定目的而不可缺少的有机联系的两个方面,在对任何一方具体操作时都应讲究分寸,讲究实效,严防“过”与“不及”,否则新课改的目的就可能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