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拥护国家立法确定和设立“两日”
2014-11-23本刊编辑部
□ 本刊编辑部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两个决定,分别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这两个决定,义正辞严,以立法的形式将人民群众的愿望转变为国家的意志,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发生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抗日战争,是中国人民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正义战争。当年日本法西斯“皇军”的大规模入侵,空前地激发了中国人民的民族觉醒和爱国热情,曾经血战了十年的中国两大政治力量——国民党和共产党,在共产党的大力倡导和推动下,双方经过艰难谈判,终以民族大义为重,捐弃前嫌,化敌为友,实现了第二次国共合作,结成了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这面旗帜下,举国上下,同仇敌忾,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万众一心,共赴国难。在军事上,国民党军队担负正面战场作战任务,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则深入敌后,开辟敌后战场,陷侵华日军于腹背受敌之境地。正如毛泽东所说,抗日战争是“战争史上的奇观,中华民族的壮举,惊天动地的伟业”。
经过8年浴血奋战,在全世界反法西斯人民的支援和苏、美、英等反法西斯同盟国军队的配合下,中国人民终于彻底打败了日本侵略者。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一洗近代中国100多年来反抗外敌侵略屡战屡败的屈辱,成为中华民族从衰败走向振兴的重大转折点。新中国建立后,尤其实现改革开放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迅速崛起,现在国家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升。就在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民族伟大复兴之际,国家通过立法确定和设立“两日”,就是让人们警醒:中华民族也曾有过“最危险的时候”,要牢记腐败就要落后、落后就要挨打的历史教训,继续奋发图强,励精图治,开拓创新,不断在新的历史时期创造新的辉煌。
中国的抗日战争艰苦卓绝。当年敌我力量对比极为悬殊。日本侵略军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丧尽天良。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更是震惊世界。为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中国军民抛头颅,洒热血,付出了巨大的民族牺牲,伤亡达3000多万人。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受害者公祭日,这既是对死难者的尊重、慰藉,也是对日本侵略者血腥罪恶的揭露,完全是天经地义,无懈可击。宋代爱国诗人陆游有言:“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当年死难者若地下有知,对此定会感到欣慰的。
中国最高立法机关以立法形式确定和设立“两日”,得到世界舆论的普遍认可,唯有日本右翼势力竟对此说三道四,表示“疑惑”。这并不奇怪。日本安倍首相上台以来,右翼势力日益猖獗,又是谋划修宪、扩军,挑战战后国际秩序;又是参拜靖国神社,否认南京大屠杀,否认征招慰安妇,美化侵略战争,复辟军国主义的野心已经路人皆知,暴露无遗。这也有一个“好处”,它从反面说明现在我国通过立法确定和设立“两日”,是多么重要,多么必要!人们,要警惕,可麻痹不得,麻木不得啊!
值得一提的是,本刊就是在1985年纪念抗日战争胜利40周年时,由上海市新四军暨华中抗日根据地历史研究会的一些新四军老战士筹划、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创办起来的。其宗旨就是宣传新四军,宣传抗战,宣传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创办29年来,颇受读者欢迎。刊期从初办时的季刊、双月刊改为月刊,发行数从初期的几千份增至现在的15万多份,被读者誉为“老同志的知音,青年人的益友”。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这两个决定,给我们很大的教育和鼓舞,使我们认识到尽管抗战胜利日已渐行渐远,但对其宣传、纪念不仅不应弱化,而须强化。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抗日战争这惊心动魄、苦难辉煌的一段,也许是最为闪亮的。我们将遵循“两个决定”的精神,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中国抗战史的宣传,弘扬爱国主义光荣传统和伟大民族精神添砖加瓦,竭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