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公平养老迈出第一步
2014-11-23张枫逸
□ 张枫逸
城乡公平养老迈出第一步
□ 张枫逸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年2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事实上,由于新农保和城居保两种制度极为类似,有些省份在2011年城居保起步之初直接就将两种保险制度合二为一。截至目前,已有十几个省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层面全面实施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已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
建立全国统一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看点不仅在于整合机构、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更在于构建公平养老体系。在原有制度下,新农保每人每年缴费从100元到500元不等,共有5档选择,城居保每人每年从100元到1000元,有10档选择。同样是多缴多得,农村居民的缴费标准和保障水平却要比城镇居民低几个档次,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也影响了一部分人参保的积极性。如今,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予以统一和规范,可以让一亿多参保对象打破城乡身份界限,平等享受社保制度的阳光雨露。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体系长期处于城市与农村分割、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分立的状态,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保等五大制度各自为战,缴费标准和领取标准不统一,甚至差距很大。近年来,关于养老制度整合并轨的呼声日渐高涨。新农保和城居保都是近几年建立起来的,没有历史遗留问题,制度设计上又非常相像,率先推动二者的整合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符合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政策理念,也能够为事业单位、城镇职工等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累宝贵经验。
当然,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合并只是第一步。正如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所言,真正打破城乡养老樊篱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农保的有效融合。应该看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属于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在缴费年限等方面设置了一系列条件,制度设计的不同导致其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合并存在一定难度。不过,我们至少可以先从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接续做起,为劳动力资源的自由流动和身份转换提供便利,最大限度保障参保对象权益。
相比之下,公务员、事业单位群体才是公平养老的“硬骨头”。去年底,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2014年在社会保障方面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双轨制”、“待遇差”问题。期待有关部门能深化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尽快拿出一揽子方案,制定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让全社会来监督和见证公平养老一步步从梦想走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