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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现清代勤政高官的光辉业绩
——评介《陈宏谋纪实》及其为民业绩

2014-11-21萧致治

关键词:纪实乾隆

萧致治

武汉大学88岁的老教授陈乃宣,是雍正、乾隆时期著名高官陈宏谋(1696~1771)的第九代孙子。他毕生从事中共党史的教学与研究,晚年看到美国汉学家罗威廉对其先祖陈宏谋做了精深研究,写成60万字的专著《救世:陈宏谋和十八世纪的精英意识》,在美国出版;而反观国内,既少人作专门研究,更无同类著作问世。于是,他不顾自己年事已高,一方面主持翻译了罗威廉的这本巨著,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另一方面他又花了大量精力收集资料,先是编著《陈宏谋年谱简编》,于2005年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接着由他主稿、编著《乾隆名相 盛世重臣:陈宏谋纪实》这本专著,于2013年12月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全书36万字,乃陈宏谋去世240多年来国内对陈宏谋作系统研究的第一本专著。

陈宏谋原名弘谋,字汝咨,号榕门,广西临桂县人,生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家境贫寒,世代以农耕和酶制腐乳为生。宏谋有兄弟三人,他排行第二,却比长兄宏諴小22岁。待宏谋长到五岁,即随长兄发蒙读书。宏諴教导他:“有功夫读书便是造化,以学问济世方见文章。”他谨记哥哥教诲,立志“读有用书,以学问济世”。1723年(雍正元年),宏谋参加广西乡试,名列第一。秋天赴京城参加会试,顺利考中进士,改庶吉士,接受做官前的翰林院培训。1724年8月,翰林院提前散馆,授检讨,从此登上仕途,直到1771年去世,前后共计48年。他的官宦生涯,大体可分三段:第一阶段:1724~1729年,在京城做过检讨、吏部郎中等中下级官员。第二阶段:1729~1763年,先后在江苏、云南、江西、陕西等地做过御使、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总督等地方大员。其中当巡抚最久,共计十六任,总督四任。第三阶段:1763~1771年,内调京城,相继担任兵部尚书、礼部尚书、工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东阁大学士等职。他无论在地方做官,还是到中央任职,都是以实心行实政,尽心尽职,在养民、安民、教民等方面锐意进取,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既使各地群众得实惠,也得到同僚和皇上的广泛赞赏。这本以纪实为特色的《乾隆名相 盛世重臣: 陈宏谋纪实》(以下简称《陈宏谋纪实》),实事实叙,分门别类,全面概述了陈宏谋一生养民、安民、教民的辉煌业绩,值得后人弘扬借鉴。

勤政为民,是陈宏谋一生最为突出的政绩。本书对陈宏谋在全国各地勤政为民的业绩作了最翔实的叙述。陈宏谋由于出身贫寒,对民间疾苦有切身的体会,对广大民众的苦难有深切的同情。因此,从少年时代起,在父兄和师长的教导下,陈宏谋就立下了“救民疾苦”的志向,他说:“吾辈居官,当事事从民生起见,计久远,不计目前;尚实事,不尚虚文,方不负朝廷为民设官之义,方不虚此生读书济世之意。”“凡有益民生之事,不以小而忽,不以难而阻。”他历官12省,无处不留下其“勤政为民”的业绩。

各地储粮备荒的“社仓”,是以民养民、藏富于民的公益事业。他每到一地,多大力倡导社仓建设,帮助健全社仓管理。在他首任巡抚的江西省,由他倡导各地普建社仓以来,存贮的社谷很快由13万石增至30万石。1768年夏天,黄河上游暴雨成灾,陕西灾民四处逃荒。乾隆皇帝召集群臣商议对策。此时陈宏谋已调到京城五年,而且已是73岁高龄,体弱多病,却仍然以救民赈灾为己任,主动请求前往。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水旱灾频发的国度。水旱虫灾,几乎无年不有。因此,根本之途,就在于兴修水利,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正因为如此,陈宏谋在各地做官,对水利建设特别重视。凡是他做过官的地方,几乎多有他创新水利设施的业绩。本书对陈宏谋在各地的水利建设,作了翔实的叙说。如在江西,为了根治南昌城外的水患,他巧妙地调和了李、姚两姓历年为争水械斗的世仇,整治了罗丝港,建成罗丝港石堤。堤内外百余里,良田三万多亩以及省城的南垣,由于有了石堤捍卫,不再成灾。人们称之为“陈公堤”。陕西省地处高原,河渠很少。即使有河渠的地方,大多是河低岸高,难以利用河水,浇灌农田。1737年(乾隆二年),他初任陕西巡抚,即针对陕西的地势特点,大力倡导凿井灌田。一年之内,即开凿井田32 900多眼。凡属一望青葱、烟户繁盛地方,皆属于有井之地。当地百姓称为“陈公井”。

要改善农民生活,发展农业生产乃是根本之途。在这方面,陈宏谋除了兴修水利之外,开发山区,推广良种,想方设法增产也很卖力。在陕西,他根据高地多,水田少的特点,在1745年连下三道告示,劝导民众广种甘薯。陕西原是桑蚕植养之地,后来衰败了,陈出任陕西巡抚后,积极提倡广种槲树、橡树、红白柞树,放养山蚕。为了发展蚕桑生产,还从自己的薪俸中动用银子300两,交给蚕局,作为推广经费。在陈宏谋的大力倡导下,蚕桑兴盛,民人得利,乾隆赞许。

除了养民之外,保民、安民也很重要。本书对陈宏谋在各地做官,明察暗访,体察民情,做好保民安民工作,也进行了生动的记述。1740年(乾隆五年),他初任江苏按察使,经过考查,发现不法之事,比比皆是,“一涉官司,便寻门路,谓请托为必有益,以照应为不可少。一事到官,迁延不结。穷者守候失业,富者营求荡产。一波未平,一波复起。讼棍从中把持,胥蠹因而饱索。讼庭日扰,催驳盈帙。及至结案,仍是海市蜃楼,未彰公道”。针对这种情况,陈宏谋即刻采取得力措施,彻底清查旧案,将二千多件未结旧案,“统一列单,按月汇催,起新除旧,一月一查。”这些多年未结之案,经过他近一年的努力,基本得以清完。

养民、保民之外,启迪民智,化民成俗,更是陈宏谋勤政为民的突出特色。本书对陈宏谋在这方面的创举,同样叙述周详。陈宏谋认为:“民不可无教,不教则无知。”要提高人们素质,增长才干,普及教育是一条重要途径。在云南当布政使,先后在边远山乡创办义学700多所。最为可贵的是,陈宏谋在普及教育中,最重视群众的品德教育。他认为培育人才,首在养正,而儿童的蒙养教育,则是立教之始基。品德教育必须从儿童抓起。为了贯彻他这个教育宗旨,他特地把先贤教育子女之方,辑成课本,作为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的基本教材。早在乾隆四年三月,他在天津道署就辑成《养正遗规》。乾隆七年九月,又在江西使署辑成《教女遗规》,同年十月,又辑成《养正遗规补编》和《训俗遗规》,广为散发。以后推而广之,还辑成《从政遗规》、《学仕遗规》,合称《五种遗规》。这些“从古人文集、语录中择其有裨于居家、日用、伦常、风化者”辑成的遗规,不仅大有益于当时的道德教育,而且在此后两百年间,均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在历代官吏中,像陈宏谋这样忠心耿耿、勤政为民的高官是少有的。陈宏谋生活在18世纪的中国,这时虽然西方殖民势力已经入侵,但基本上还是一个君主专制的传统农业社会,人们的衣食之源大都来自农业。可以说,没有农业,人民无法生存,社会无法运转,君主专制的统治也就失去其基础。陈宏谋勤政为民,除了他出身贫寒、对民众疾苦有深切的同情外,也可说是具备高明统治者的远见卓识。陈宏谋这样处处注重为民众谋利益,做了大量有利于民众的好事,尽管有为巩固统治服务的因素,但无论怎样,它有益于民众,有益于社会,他的主流的这一面,是应该肯定的,值得后人继承与弘扬。陈乃宣教授等这本《陈宏谋纪实》,是一本有利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值得一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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