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主义,中国诗歌的一次新命名
2014-11-18程一身
程一身
一、制造运动与命名分析
如果“制造运动”是个贬义词的话,就有必要先为它正名。人不仅会运动,而且会制造运动,这是人超过其他动物的地方,可以说体现了人更大的能动性。从文学史来看,关于运动有两种情况:不是对运动的事后命名,就是制造运动,即先提出名目、纲领之类的东西,然后在一定范围内把它变成现实。当然,制造的运动未必都值得肯定:提倡白话写作的新诗运动是制造出来的,新民歌运动也是制造出来的。一般来说,制造真正有益于文学发展的运动不仅需要富于洞察力的敏锐目光,还需要敢于充当文学运动急先锋的胆识才力。最近,具有前瞻意识的《明天》主编谭克修提出了地方主义诗歌运动,并写出了富于纲领性的文本《地方主义诗群的崛起: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同时集结了一批当代优秀诗人的相关作品。可以说,运动已经发起,至于成就与影响如何,还有待时间的检验。
和古代诗人相比,现代诗人更热衷于制造运动,而不是对运动进行事后命名。因为事后命名针对的往往是前代诗人,而制造运动则是一种自我命名。即使其中存在着影响的焦虑和潜在的功利性,也不构成直接否定它们的理由。因为一个文学运动的成败取决于它能否提供过硬的作品,能否促成大诗人的诞生,能否形成一个相对结实的整体,以及该整体持续时间的长短与影响力的大小,如此等等。换句话说,这个时代给人们提供了制造文学运动的机会,但运动的结局却各不相同:或推动文学发展,或貌似引导其实是误导,或被文学史完全忽略不计。
如果人心涣散可以称为一种相对共识的话,它的出现具有必然性。因为它是在追求独立、民主、自由这些美好理念的朝圣之路上形成的。人心涣散对于文学运动无疑是一种破坏性力量,因为运动需要的是集中靠拢。事实上,人心涣散的现实对现代诗歌的负面影响尚未得到广泛深入的揭示。在我看来,人心涣散不仅威胁着文学运动,甚至威胁着诗歌本身。当一个诗人宣称他要为无限的少数人写作时,就是因为他自觉或不自觉地意识到了人心涣散的现实。因为诗歌从根本上是指向另一颗心灵的,也就是说,诗歌反对人心涣散,它要沟通人心、聚拢人心。在这种诗歌与现实对峙的大背景中,任何一场较真的诗歌运动其实都体现出一种悲壮的努力。
更可叹的是,人心涣散的现实必然使诗歌运动的命名遭遇直接的困难。现在流行的是70后诗人、80后诗人之类的名目,据说现在已经出现了00后诗人,我不知道这种简便而幼稚的数字排列能持续多久。尤其经不起推敲的是,这种整体划一的十年分代式命名已经遭到另一种现实的暗中否定和强烈质疑:对中国人——当然也包括中国诗人——来说,1976比1970更具有分界线的意义。既然这样,为什么不是76后,而是70后?何况70后诗人指的是出生时间,而不是写作时间,也就是说,尽管他们有些相似的时代记忆,但是记忆毕竟不是写作。用出生时间的接近来“规划”或整合他们的写作共性,也未免太逻辑了。究其实质,70后诗人之类的命名过于单薄简化,它蕴涵的诗学元素太少。
在我看来,除了时代之外,基本的诗学元素还有地方(包括地方文化)、人群和语言。我不想说这是诗学的四元素,但在命名诗歌运动时不能不考虑这些元素。在这四种元素中,我倾向于认为人群最根本,语言最核心。文学是人学,诗歌岂能例外?所以,抒情诗、叙事诗、爱情诗,甚至咏物诗等,这些以人(群)的要素命名的诗歌概念不仅古今相传,而且魅力长存。自由诗、格律诗这种以语言为要素的概念区分也有它们的持久性。当然,这些都是诗学概念。在诗歌运动中也有以人命名的,如“初唐四杰”、“九叶诗人”等,但这往往出于后人的追认。至于李白、杜甫、王维、李商隐这些大诗人,后人并未以某某诗派称之,因为什么都比不上他们的名字本身所具有的光辉。可以说,他们已经构成了中国诗人宝贵的诗歌传统和公共资源。以语言及诗体命名的较多,阮公体、永明体、西昆体,甚至包括楚辞,以及新月派、朦胧诗都是。从《诗经·国风》来看,中国诗歌一开始就与地方紧密联系在了一起,而且逐渐形成了南方文学与北方文学的不同。其他国家也有不同地域影响不同诗风的相似说法。因此以地方命名的诗歌运动也很常见,而且大多是以故乡族望或任职所在地命名的。尽管“竹林七贤”是以人命名的,但我以为“竹林”不仅点出了地方的特殊性,而且使这个命名获得了诗意的品格。最后是用时代(朝代、年号和事件等)命名的诗歌运动,如著名的魏晋风度、盛唐气象,但这些命名都凝聚着特定的时代精神,不同于70后、80后这样随意的年代排列。
基于以上对诗歌史的简单考察,我认为地方主义诗歌运动比所谓的70后诗人之类的说法更扎实。对于诗人来说,他总有自己的故乡和异乡(城市或乡村);对于诗歌来说,地方始终是承载现实、召唤词语的绝妙容器。在我看来,地方主义诗歌既要强调地方这个立足点,但又不能局限于地方,而应把地方呈现为特定时代中的地方、人群所在的地方,被完好地转化为语言现实的地方。《地方主义诗群的崛起: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对此已做了充分论证,这里我仅就地方性这个问题略做补充。
二、关于诗歌地方性的几点思考
(一)地方性的处境。在我看来,地方主义诗歌的核心标志是地方性。诗歌的地方性其实是个次生问题,其根源为诗人。换句话说,诗歌的地方性实质上体现的是诗人的地方性。如果说人是第一现实的话,人所在的地方和所处的时间便构成了第二现实。在写作过程中,这两种现实势必会同时进入文学作品。在《小说的时间形式和时空体形式》中,巴赫金给予了一个精当的命名:“文学中已经艺术地把握了的时间关系和空间关系相互间的重要联系,我们将称之为时空体。”“时空体”意在强调时空的不可分割性。而后现代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空间性。据说“后现代主义”最早出现在建筑领域,美国建筑师文丘里在《建筑的复杂性和矛盾性》(1966年)中提出了一套反现代主义建筑的主张,这种倾向被称为“后现代主义”。相应地,西方文论界也随之出现了“空间转型”,弗雷德里克·詹姆逊明确指出空间替代时间是后现代作品的特征:“后现代文化现象的最终的、最一般的特征,那就是,仿佛把一切都彻底空间化了,把思维、存在的经验和文化的产品都空间化了。”(《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空间以其鲜明的可见性成为体现甚至表现时间和观念的载体。达利《记忆的永恒》就是以空间表达时间的著名画作,是立体主义倾向与超现实风格的融合。而空间对应的正是诗歌的地方性,就此而言,地方主义诗歌的提出或提倡显然顺应了后现代文化的普遍状况。
然而,不容乐观的是另一种趋向:“诗是人类的共同财富。民族文学在现代算不了很大的一回事,世界文学的时代已快来临了。现在每个人都应该出力促使它早日来临。”(《歌德谈话录》)在1827年提出“世界文学”这个概念时,歌德似乎预见了全球化时代的来临。如今全球化已经成为或部分成为现实,歌德当年对“世界文学”的呼唤理应改为对地方文学(民族文学是从人的角度而言的,地方文学是从空间的角度而言的,民族性可以视为地方性的体现形式)的呼唤。因为全球化就是同质化,现在呼唤地方文学并非封闭保守的行为,而是为了保留地方和文学的差异性与丰富性。令我吃惊的是,早在新诗初创期,闻一多就已经辩证地处理了这个问题。他认为“诗同一切的艺术应是时代的经线,同地方纬线所编织成的一匹锦”,因而要求新诗人“时时不忘我们的‘今时’同我们的‘此地’”,并把它作为创新艺术的方式。至于“世界文学”,他首先表示不认同,“将世界各民族底文学都归成一样的,恐怕文学要失去好多的美”,进而提出改造性的意见:“真要建设一个好的世界文学,只有各国文学充分发展其地方色彩,同时又贯以一种共同的时代精神,然后并而观之,各种色料虽互相差异,却又互相调和。这便正符那条艺术底金科玉臬‘变异中之一律’了。”(《〈女神〉之地方色彩》,1923年)这真是十分周全的看法。然而,严酷的事实是,全球化不可抗拒,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它势必日益扩展深化。越来越多的地方将变成同一个地方,越来越多的地方将越来越像同一个地方。在地方的差异性不断丧失的过程中,在诗歌中写出地方性几乎就是为该地正在消失的独特性所唱的一曲曲挽歌。
(二)从地方到地方性。作为创作主体,诗人与地方可能形成三种不同的关系:审美的姿态,现实的态度,乡愁的情结。游览者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看到的往往是它的表象,也许他会有所发现,并感到新奇,但充其量这只是一种审美的姿态。此时,在诗人与地方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它强化了观察的美学,但并不能写出当地的地方性。就此而言,一个诗人如果不能融入地方,他就不能写出地方,而融入地方需要的不只是时间。当代社会是个流动社会,融入地方成为一个难题,尤其是漂泊在城市里的诗人,常常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异乡感。还有难以回避的语言殖民,普通话的推行和英语四六级考试几乎成了新青年生活和就业的必备条件,这对诗歌语言和诗歌的地方性产生了极大的杀伤力。不过,方言有时也会产生一种地方优势,使外来者感到一种微妙的压力,并进一步强化外来者的身份意识。这种拒绝融入或不便融入的潜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写作的地方性。
在我看来,写出地方性首先要把那个地方看成自己的地方,写出与它同苦乐共命运的现实。因为写出地方性实质上就是写出内在的自我,写出地方对自我的塑造,以及自我对地方深入的情感体验和复杂的道德感受。只有达到这种程度,诗人才能将自己生活的地方转换成诗歌中的地方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地方性不仅是风土人情、语言文化的差异,而且是种族和人性的差异,而地方性的变迁正是文化与人性的变迁。
最后是乡愁的情结。这需要距离的参照,当你离开一个地方,哪怕是短暂的离开,你觉得离开的不只是一个地方,而是生命中的一段过往,是向旧我的一次告别。这就意味着那个地方已经成了你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因素,一种乡愁弥漫的所在,即使它并非原初意义上的故乡,但它已经成了你的第二故乡或替代性的故乡,这是一种转移的乡愁。正如唐代诗人刘皂诗中所写:“客舍并州数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又渡桑乾水,却望并州是故乡。”事实证明,当地方成为一个诗人的精神记忆和乡愁情结后,作品中将会呈现出一种天然而内在的地方性。
毋庸讳言,诗歌对地方性的呈现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它不能像小说那样展开细致的描绘,但一个优秀的诗人仍能呈现出相应的地方性,这往往需要把他所有的诗作综合起来,形成一种总体的地方性,哪怕它仍然显得有些稀薄,如于坚诗歌中的云南、昌耀诗歌中的青海等。不过,一个写出地方性的诗人未必就是地方性诗人。且不说地方性之于世界性的意义,仅就作品本身来说,地方性可能只是他作品中的一个元素,就像昌耀,他首先是个时代性的诗人,他与自身所处的时代发生了正面而激烈的冲突,而且直到最后都不妥协,可以说昌耀是个诗歌英雄或诗歌烈士。也许青海地方促成了他气质的某些方面,但不可简单地对他冠以地方性诗人的称谓。事实上,昌耀本人生前对“西部文学”的提法就有所质疑,而是倾向于把它说成一种“文学气质”、“文学的一种时代精神”。这也显示了他对诗歌地方性的态度:既认可了地方性,又不局限于地方性。
(三)地方性与现实感。通过对诗人与地方的关系考察可以看出,诗人把现实的地方转换成了诗歌中的地方性,正是地方性保留了地方的现实。换句话说,地方性是作为诗人的一种现实感进入作品中的。在我看来,地方性是促成作品现实品格的一个重要方面。如前所述,呈现人的第一现实必然会呈现生活空间的第二现实。米沃什有两部作品分别叫做《从我的街道出发》、《从我所在的地方出发》,它们分明呼应了歌德所说的写作要从客观世界出发的观念。但“我的街道”和“我所在的地方”不能成为诗歌的全部,它只是一个出发点;不立足于“我所在的地方”将是不现实的诗歌,不能从“我所在的地方出发”则是没有想象力的诗歌,甚至是拙劣的诗歌。优秀诗人应从“我所在的地方”出发,更应“心事浩茫连广宇”,从《念奴娇·赤壁怀古》等怀古诗就可以看出这一点。一个地点如一个灵媒,它可以也应该引人进入远古的现实(历史)或未来的现实(明天),但最终要回归诗人所在的地方。
严格地说,地方性是个现代概念,在“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古代社会并无地方性可言,地方性是走出地方看地方的结果,所谓地方性就是此地与彼地的差异性,它需要一个或隐或显的世界背景,可以说,没有比较的视野就不会有地方性的观念。但是,对一个敏感的诗人来说,在对其他地方所知不多的情况下,他仍有可能写出本地独特的地方性,也许这应归功于精确的现实感,如佩索阿笔下的里斯本。
地方性不仅可以增强诗歌的现实感,而且可以促进写作的客观性,因此,提倡诗歌的地方性可以强化客观写作的倾向。长期以来,中国诗歌秉承抒情传统,具有鲜明的主观性,这并没有什么不好,但不够丰富。受西方诗歌影响,与世界事物建立精确对应关系的客观写作,成为某些当代诗人的钟爱和自觉实践。雷平阳的《澜沧江在云南兰坪县境内的三十三条支流》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某些人看来,这种极端的写作不是诗,但它拓展了诗歌的边界,所以它的意义并不限于这首诗本身,而在于它为诗歌写作提供了另一种可能。有了这种新的观念和探索,在融合传统写作的基础上,就有可能成就一种具有客观精神的成熟新诗。
三、地方主义诗歌运动的意义与前景
这个时代呈现出的一种可怕状况是无数只忙乱的手都在写,比赛般地写,看谁写得快,写得多。似乎除了不断地写,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确认诗人的身份了。没有出名的诗人努力地写,意在显示他们日有所进;已经出名的诗人还在写,旨在表明他们没有丧失创作力。但是看到一首首貌似中学生作文样的分行文字挂在某个甚至已经驰名国际的诗人名下时,我对那些停笔不写的诗人不禁油然而生敬意。很显然,写,已经变成了某些人的顽固习惯,甚至已经变成了他们日常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目前,这种极其盲目而难以停歇的写作正在驱使或奴役着许多写作者。
在某种程度上,我认为地方主义诗歌运动有助于改变某些写作者的盲目性,至少可以给写作提供一个有待实现的目标,一个相对有效的立足点,或者说是一次思考写作的契机。地方对一个人有多重要,这是一个通常被低估的问题。所以有必要这样强调:没有地方,就没有人。地方以其博大的母性情怀为人的生活提供了衣食之源,并以风土水气这种精妙律动的形式深入人的躯体和灵魂。就此而言,诗人在写作中首先要和地方建立关系,并把它视为自我的来源,或把它转化成另一个自我。这里,我想借用马丁·布伯的“我与你”关系并略加变通,把写作界定为“我与他”的关系。因为“我与你”的关系相对和谐,而且显得比较亲密,用这种方式写作,难免会助长诗歌的抒情气息和赞美倾向。而在“我与他”之间建立关系则不同,因为存在于“我与他”之间的因素往往是陌生性和疏远感,这更加符合人心涣散的当代现实,借此也可以增强诗歌的冷抒情效果。我的一个基本判断是,当代诗人普遍缺乏对他人的同情心,更不用说对世界的“同物心”(“天人合一”已遥不可及?)了。其原因在于不少诗人太关注自我,一味发掘自我,甚至与世隔绝而不自知,总之,忽略或未能与“他”建立关系,这是造成许多当代诗歌成为无效写作的原因之一。所以,我认为当代诗人首先需要与“他”建立关系,辨识“我”与“他”的差异性和相通性,进而写出“我”中的“他性”和“他”中的“我性”。这样不仅可以通过“他”认识“我”,而且可以通过“他”扩展“我”,对于写作来说,这也是十分有效的拓展之道。我认为只有写出“我与他”关系的诗歌,才能真正抵达并唤醒“他”的灵魂,另一颗灵魂。
当然,这个“他”不仅指他人,也可指他物,当然也包括地方,人的存身之处。尽管马丁·布伯否定了“我与它”的关系,但是一个充分尊重物的写作者也可以把物提升到主体的高度,写出存在于人与物中的主体间性。作为一种他者,地方同样对“我”有巨大的塑造力量,尽管它常常通过一种潜在、隐蔽而缓慢的形式。但细察并呈现这个进程或许会引发读者的兴奋感,甚至使人产生一种灵魂震颤的力量。之所以有可能产生这种效果,归根到底是因为诗人已经把地方这个他者转化成了另一个自我。可以说沈苇诗歌《吐峪沟》中的坟墓(麻扎)就是另一个自我:
峡谷中的村庄。山坡上是一片墓地
村庄一年年缩小,墓地一天天变大
村庄在低处,在浓荫中
墓地在高处,在烈日下
村民们在葡萄园中采摘、忙碌
当他们抬头时,就从死者那里获得
俯视自己的一个角度,一双眼睛。
就此而言,不写出地方或把地方作为他者来写,就不能呈现世界的具体性和丰富性;不把地方转化成自我,或揭示出地方对自我的塑造,就不能形成诗歌的动人力量。我认为这是地方主义诗歌运动提供的启迪,兼具方法论和写作精神的双重意义。
从收入本辑的作品来看,很多诗人把故乡作为思考地方性的一个原点,试图在“故乡记忆”与“移民经验”(沈苇语)之间探索诗歌地方性的意义。沈苇的“故乡—他乡”模式,臧棣的“故乡—母语”模式,沈浩波的“故乡—死亡”模式,张执浩的“故乡—故居/土”模式,李少君的“故乡—自然”模式,谷禾的“故乡—身体”模式,如此等等。其中较有普遍性而且引发我共鸣的是沈苇的“故乡—他乡”模式。可以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出生地,也可以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而这个故乡对他人来说则是异乡,如果把人(肉体)视为地方的产物,那么,故乡与他乡的关系最终体现为“我”与“他”的关系。作为“他乡的隐形人和故乡的陌生人”,写作者需要的是“他者的自我化”和“自我的他者化”,这样一来,“在异乡建设故乡”的过程也就成了“通过他建设我”的过程,并由此形成一种“混血的诗”,即将自我与他者混合成一个整体的诗。
作为地方主义诗歌运动的发起人,谭克修对此有更多的思考。从理论上来看,他在一个无限分裂的时代里找到了一个可以让许多人共同关注的焦点:诗歌与地方的关系。在诗歌文本上,他的地方性书写也非常丰富,可以说他把“故乡—他乡”模式扩展成了“乡村—城市”模式。对他来说,古同村既是故乡,也是当下中国一个具有普遍性的乡村,谭克修的故乡/乡村书写的特异之处是,他把故乡/乡村放在春节这个特定的时刻来写,放在从城市返回又回到城市的过程中来写,从而显示城市构成了故乡/乡村的肢解性力量,故乡/乡村只是一个在特定时刻短暂停留的地方,这是当代中国的普遍现实。在写城市的诗歌中,谭克修把题材定位在县城上,这种选材的意义在于,县城其实是向往城市的乡村,它处于从乡村向城市演变的途中,对应于他诗中的一个关键词就是“规划”,这是一种有待实现或正在实现的现实。而且与大城市相比,县城是更广泛的中国现实。总之,无论是写乡村或是写县城,可以说谭克修都抓住了这个时代敏感的部位,写出了极具特色的地方,从而与同时代其他诗人有了明显的区分性。
谷禾将地方性追溯到身体的层面,并将早期的身体(童年)和身体的来源(父亲)一并作为地方性的元素。这就将诗人与地方的关系扩展为诗人与自身的关系,以及诗人与亲人的关系。这无疑是一种特殊的地方性。就此而言,《父亲回到我们中间》体现的正是回归源头的需要。与之相对的是桑克,目睹地方文化不断被破坏的现实,他决意把自己肉体的灰烬转移到诗里,然后用诗中的地方持续地展示曾经的自我。也许正因为这样,桑克的诗对地方风物的呈现非常具体,而且特色鲜明,可谓写出地方的客观性的代表诗人。潘维成功地将地方性浓缩为江南性,通过他的慧心妙笔,江南以毫不减损自身之美的形式进入了诗歌,并使他所用的汉语也获得了江南般的美丽。可以说,江南滋润了潘维的诗歌,也滋润了现代汉诗的语言。潘维的这些诗充分展示了现代汉诗之美。看到潘维决定“离开江南”的宣告,我并不吃惊,我想这是因为他意识到自己的诗太地方性了。“离开江南”,显示了他不再满足于构筑“以吴语为中心的江南语境”,也不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诗歌的地域空间,而是重建诗人与地方的关系,以完成从个人到公众(他者),从地方到汉语的转变:“放弃个人中心和地方中心美学,建设汉语的公共性美学。”
陈先发倾向于把地方性提升为一种本土气质,并把它视为诗人、地方与语言的统一体。在我看来,《鱼篓令》可以视为从地方性转化为现实感与疼痛感的范例。
诗人从顺流、逆流和向下多个方向展开丰富的想象,可以说每个方向都是诗人为鱼设想的逃生之路。如果说“顺流”与“逆流”是从空间角度展开的话,“向下”分明已经深入历史,是对时间的逆向穿越,诗中那个“举着骨头”穿越历史的形象异常动人。在我看来,这个逃入历史源头的鱼和逃入蝴蝶体内的梁祝,构成了陈先发诗歌向前世逃亡的主题模式。但是,方向纷呈的想象终究被单一的隔壁现实否定,逃亡之路最终被死亡笼罩。也就是说,这实质上是一种不可能的逃亡,却被诗人设想出来,这无疑是对残酷现实的诗意否定。就此而言,这首诗充满了相互否定的张力关系,而关注鱼的命运其实就是关注另一种生灵的命运,那些弱小者的命运。可以说这首诗以富于同情心的笔触写出了诗人那颗垂直向下的悲悯之心。
臧棣以《未名湖》写了一系列迷人的同名诗,这些诗并不单纯描述,而是把未名湖作为一种处于时间(年以及星期)中的客观存在,并从中提炼出丰富多样的感受,由一处地方风物生成发散的主题。臧棣的诗歌语言似乎具有柔化万物的力量,以至于给人一种将万物心理化的印象,其实并非如此,其原因在于他用柔韧的词语呈现了对物的细微感觉、巧妙联想以及瞬间升华。由于对物极为体贴,物如同诗人的知己,物则成为对诗人无所不在的启迪。所谓“你断定你能敞开/一个我不曾有过的自我”。除了沈家巷和文楼村,沈浩波也写了一些以北京地方为题材的诗,这些诗被有效地转化成了一种坚实的存在感,显示了一个诗人在北京这个“命定的城市”辨认自我、完成自我的复杂态度:“暮色四合/湖水渐冷/锦缎般的皮肤下/不肯死去的心。”此外,雷平阳对地方风俗的刻画,李森对当地植物的书写也展示了地方主义诗歌的新向度。
《明天》推出地方主义诗歌的初步集结,通过它们可以看出诗歌与地方的关系是一种客观而稳定的现实。既然如此,这些诗歌就有了集结在一起的理由,这些诗人就有了彼此对话的可能,而地方主义诗歌运动也因此获得了存在的理由和持续展开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