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信息的生产者、消费者与市场效率之间的关系
2014-11-17陈红元
陈红元
摘 要:我们通过信息经济学这个主题,即研究信息资源如何配置影响信息福利经济的课题。我们从考察信息提供者和信息需求者从参与信息市场中得到的利益开始,然后我们考虑社会如何使这种利益尽可能达到最大。分析的结论:信息市场上的供求均衡可以使信息提供者和信息需求者的总利益最大化。信息市场通常是组织经济活动的一种好方法。
关键词:信息消费者剩余;信息生产者剩余;信息市场均衡
随着全球信息技术迅速普及的浪潮,作为全新的经济发展与起飞的平台,因特网无疑代表着网络时代的新生产力,因此,世界各国竭力于本国的信息网络资源的建设。网络资源建设离不开信息供给与信息需求,在信息市场经济中,信息的供给与需求双方力量如何决定信息的价格与使用量。那么信息资源配置是否令人满意的问题值得我们解决。我们知道,有价值的信息价格会自发调整。以保证信息的供给量等于需求量。那么在这种均衡状态,信息生产量与消费量是太少还是太多,还是正好呢?为了回答信息的正确价格这个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使信息供求平衡的价格是最好的价格,因为它使信息消费者和信息提供者的信息总福利最大化。没有任何信息买者或卖者的行动是为了实现此目标,但他们在市场信息价格指导之下的共同行动使其达成了福利最大化的结果。
一、信息消费者剩余
(一)支付意愿。假设某制片公司要拍卖一部新拍的电影首播权(信息),有A、B、C、D家电视台来买。每家电视台都愿意获得这部电影的首播权,但是每家愿意支付的价格是有限的。表1-1列出了这四家买者可能支付的最高价格。每一家买者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称为支付意愿,是衡量买者对信息这一商品的评价。每个买家都希望以低于自己支付意愿的价格买此信息。并拒绝以高于其支付意愿的价格买此信息。且对正以等于自己支付意愿的价格买此信息持无所谓的态度:如果价格正好等于买者对信息的评价,买者无论买信息还是把钱留下来都同样满意。假设:一个买者对一种信息的支付意愿是他愿意为这种信息支付的最高量。且支付意愿衡量买者对于信息的评价。
表1-1 四个可能买者的支付意愿
如果制片公司的定价在560万元,意味着,只有A电视台才会获得此信息。并有50万元的信息消费者剩余。而电视台
B、C、D三家没有从参与拍卖中获得消费者剩余,因为他们没有得到此信息商品,当然也没有花一分钱。
(二)价格降低如何增加消费者剩余。来考虑另一种情形,这家制片公司又向这四家电视台拍卖它们。为了便于理解,假设:此信息都以相同的价格出售。且没有一家想买一部以上的此信息,结果是价格会上升到两个买家放弃为止。当叫价是480万元时,叫价停止。此时,电视台A、B各买到此信息。A和B各自得到的消费者剩余等于各自支付意愿减支付价格,分别是
120万元,20万元。现在电视台A获得消费者剩余比第一种情形要高,因为这家电视台得到了同样质量此信息,但付的钱少了。信息市场上的消费者剩余是140万元。这样得出:价格降低增加了信息市场的消费者剩余。从而信息市场的需求量也得到了增加。
(三)信息消费者剩余衡量了什么。在大多数信息市场上,信息消费者剩余确实反应了信息经济福利,信息经济学家通常假设,信息的购买者做决策时理性的。在机会既定的情况下,理性人会尽最大努力实现其目标。
二、信息生产者剩余
(一)信息成本与信息销售意愿。现在假设一小说网站,想在网上买一部历史小说。找到了四个网络小说作家来提供其作品分别是:A、B、C、D。如果价格合适。每个作家都愿意将出售其信息。假设:这四位作家都愿意其作品参与竞价,并且该网站会购买愿意以最低价格出售小说的卖家的信息。如果得到的价格超过从事这项工作的信息成本,那么每位作家都愿意接受。拒绝以低于其信息成本的价格出售其劳务,而对价格正好等于其信息成本时出售其劳务持无所谓的态度。信息成本理解为网络作家的机会成本:包括作家的直接支出(电脑费、网费等)和作家对他们自己时间的评价。表1-2表示每个作家的信息成本。
表1-2 四个可能卖者的信息成本
信息生产者剩余是信息卖者得到的量减去其信息生产的成本。信息生产者衡量信息卖者从参与信息市场中得到的利益。
在竞价的过程中,信息价格开始可能很高,但由于网络写手的竞争,信息价格会很快下降,一旦D报出了50美元,他是唯一留下来的竞争者。D很高兴在这种价位从事这项信息工作,因为他的信息成本仅仅是40美元。A、B、C不愿意以低于
50美元的价格从事这项信息工作。那么D从这项工作中得到了什么收益呢?我们说他得到了10美元的信息生产者剩余。
(二)价格上升如何增加信息生产者剩余。现在我们假设另外一种情形。如果你要买两部网络小说。你又向这四个写手拍卖这份工作。假设没有一个网络写手能写两部小说,而且对每部小说支付同样的价格。所以,信息价格要降到两个写手放弃为止。
这种情况下,当C、D都愿意以60美元(或稍微低一点)的价格从事这项信息工作时,竞价停止了。此时,C和D愿意从事这项信息工作,A和B直接放弃。在信息产品的价格在60美元时,C获得了10美元的信息生产者剩余。D获得了20美元的信息生产者剩余。信息市场的总信息生产者剩余30美元。我们可以看出,当听到信息卖者(提供者)总想使得他们的信息产品卖个好价钱时,你就不会奇怪。因为当价格上升时。他们的信息生产者剩余会增加。他们的信息经济福利也随之增加。
三、信息市场效率
为了评价信息市场的结果。我们引入一个角色,称为公正的信息社会计划者。公正的信息社会计划者是无所不能、意愿良好的独裁者。这个计划者想使得网络上每个人的信息经济福利最大化。那他应该怎么做?是放任信息的买者和卖者自然地根据自己的利益达到均衡还是应该通过某种方式改变信息市场的结果来增加信息技术经济福利呢?
为得到答案,信息计划着首先必须决定如何衡量社会的信息经济福利。可能衡量的指标是信息消费者剩余和信息生产者剩余总和,我们叫它总剩余。信息消费者剩余是信息买者从参与信息市场活动中得到的收益,二信息生产者剩余是卖者从参与信息市场活动中得到的收益。所以,我们把信息总剩余作为信息社会经济福利的衡量指标。
我们把消费者剩余定义:信息消费者剩余 = 支付意愿– 信息市场价格;同样,我们把信息消费者剩余定义:信息生产者剩余=信息卖者得到的量–信息卖者的成本;根据信息总剩余等于信息消费者剩余与信息生产者剩余相加,得出:信息总剩余=信息买者的评价– 信息卖者的成本。
信息市场的总剩余是用信息买者支付意愿衡量信息买者对信息(商品)的总评价减去信息卖者提供这些信息的总成本。
如果信息资源配置信息总剩余最大化,那么,这种信息配置就是有效率的。信息买者与信息卖者之间的交易的一些潜在的信息利益就还没有实现。除了效率之外,社会计划者还应该关系平等,即避免出现数字鸿沟。当然我们主要是集中分析作为信息社会计划者目标之一是效率。其实,真正信息决策者通常也关心信息平等。
参考文献:
[1] 陈建斌,郭严丽. 信息经济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
[2] 曼昆著. 梁小民, 梁砾译. 经济学基础(5).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