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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记文学中模糊语言的审美再现

2014-11-17孙晓青

山花 2014年16期
关键词:老大哥乔布斯原文

孙晓青

传记文学中的模糊语言

对确定性的追求是人类由来己久的传统。寻求恒定性、确定性,追求精益求精是我们一直奋斗的目标。随着现代科学的新发现和人们对现代社会的反省,人们逐渐认识到,世界并非是完全确定的,不确定性是世界的另一个真实面目。

世界的不确定性决定了语言的模糊性。模糊语言具有不确定外延,所指对象的界限不确定。“含糊、笼统、歧义、不确定、不透明的语言皆属于模糊语言范畴。”其内涵较之精确语言具有更多的暗示性、蕴含性、简洁性等特点,扩大了语言表达的信息容量,拓宽了语言表达的想象空间,具有更高的审美价值,尤其在传递人物内心情感信息时,更胜一筹。因此,模糊语言在文学作品的大量使用就不足为奇了。

传记文学既包含了传记的特点,又含有文学的特色。传记文学是描写传主的生平事件,是作者对传主的解释,是作者对真人、真事的选择和提炼过的真实。既然是文学,作者就必定注重作品的语言的感染力,会使用具有审美价值的模糊语言,模糊语言的不确定性能够激发读者的理解力和想象力,在一千个读者心中产生一千个哈姆雷特。

模糊语言的审美再现

如何将文学作品中的模糊语言呈现给译文读者是摆在译者面前的难题。翻译家杨绛先生曾形象地描述翻译活动为“一仆二主”,“一仆”指译者,“二主”指原作和译文的读者。译者既要考虑原作的创作意图,又要考虑译文读者的感受。“对于译者而言,从一般意义上认识文学作品中的模糊语言还不足够,还必须认识到文学作品中的模糊语言的艺术功能和价值如何从一种语言文化转移到另一种语言文化。”译者需要以双语者的视角来考察模糊语言,考虑模糊语言在从原文到译文的转换过程中的增减。在翻译过程中,如果译者能够恰当、充分地对译文进行转换,就会产生积极效应,给译文读者留下想象空间,从而激活读者的审美想象,达到原文和译文动态对等的效果;如果译者在译文中不能或错误地运用了模糊语言,就会产生消极效果,使译文读者产生误解或无法从作品中获得想象空间,造成交际失败。针对在翻译过程中如何处理模糊语言,译者手段各异,代表人物为毛荣贵、范武邱。他们提出“无非四种基本的翻译方法:以精确译精确、以精确译模糊、以模糊译精确、以模糊译模糊”。以上四法看似穷举了各种可能性,但是在翻译过程中具体采用何种方法还需要译者做出取舍。笔者认为,取舍的原则为:以译文读者为中心,理解优先,兼顾审美。具体表现为:当译者预计到模糊语言会引起译文读者理解障碍时,译者需要对模糊语言予以明示翻译;当模糊语言只是造成了意义上的不明确或不确定,但是并不会给译文读者造成理解障碍时,译者应当首先保持模糊,以求最大限度地再现模糊之美。

个案分析

本文以《史蒂夫·乔布斯传》的英语文本(Steve Jobs,2011)及其两个中译本为个案,采用文本分析的方法,对其中的模糊语言及其翻译进行分析并评论,目的在于证明笔者的以上观点。

笔者选择《史蒂夫·乔布斯传》为研究对象的原因在于该书为当今最热销的人物传记,多次跃居各个网络和实体书店的销售榜首,堪称具有指标性意义的当代传记文学作品。该书的各语种版本于2011年10月24日在全球同步上市,由沃尔特·艾萨克森(Walter Isaacson)撰写,他著有《爱因斯坦传》(Einstein:His Life and Universe)、《本杰明·富兰克林传》(Beniamin Franklin:An American Life)以及《基辛格传》(Kissinger:ABiography)等畅销传记,是美国当代颇具代表性的传记作家。笔者以“史蒂夫·乔布斯传”作为关键词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进行搜索,发现对于该书中模糊语言审美再现的研究尚属空白。

本文从此书中选取四处模糊语言进行分析,并将它们分别划归两个类别:文字层面和文化层面。在以下的分析中,译文一来自北京版《史蒂夫·乔布斯传》,译文二来自台北版《贾伯斯传》。

1,文字层面

案例一

“……It reinforced my sense of what was important-creating great things instead of making money,putting thingsback into the stream of history and of human consciousness asmuch asI could”

译文一:它让我更清楚什么是重要的——创造伟大的发明,而不是赚钱。应该尽我所能,将此生放回历史和人类思想的长河。

译文二:因为迷幻药,我更清楚什么才是重要的,像是创造出很棒的东西,而不是赚钱。我也才能从历史和意识的洪流看到一些事情。

这段文字是乔布斯对迷幻药的回忆,乔布斯认为他的心灵不但从禅宗中吸取养分,也从迷幻药中得到滋润,借助迷幻药,他才能够看到硬币的另一面。源文本中“things”是要把什么放回历史和人类意识的长河中并不明确,译文一翻译为“将此生放回历史和人类思想的长河”,译者增加了“此生”,使源文本中的模糊在译文中变得清晰明确。译文二对此模糊进行了保留,译作“从历史和意识的洪流看到一些事情”,以模糊译模糊,“一些事情”到底是什么留给读者自己揣摩。笔者认为,译文二所采用的保持模糊的策略在此处更加可取,正是迷幻药能够帮助乔布斯从纷繁世界里看到常人无法看到的东西,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很难用语言清楚地描绘出来,模糊之美得到了再现;而译文一所采用的明示模糊的策略不但增添了冗余信息,还破坏了原文的模糊意境。

案例二

在乔布斯的家庭影集中相片的下面有一段说明文字:

Laurene,Lisa,and Steve:Lisa moved into their home shortlyafterward and stayed through her high school yearsendprint

译文一:劳伦、丽萨和史蒂夫。婚礼之后,丽莎很快搬到了他们家,在那里度过了她的高中时代。

译文二:与萝琳、丽萨合影。贾伯斯与萝琳婚后不久,丽莎就搬进来和他们一起住,直到高中毕业。

源文本中的“shortly afterward”表示不久之后,但是到底是在什么事情之后并不是很清楚,存在语义模糊。译文一以精确译模糊,明确译为“婚礼之后”;译文二则以模糊译模糊,译为“婚后不久”。两个译本看起来相似,但是仔细推敲一下还是有差别的。从传记的内容可以看到丽萨是在“刚满14岁,考虑了两天才答应乔布斯,搬来和他们一起住”,而丽萨的出生日期是1978年5月17日,计算一下可以推断,丽萨应该是1992年5月19日才答应搬过来一起住,而这个日子距离乔布斯的婚礼之日(1991年3月18日)已经时隔一年又两个月了,怎么可能是“婚礼之后”呢?显然不符合时间逻辑。笔者认为,译文二模糊的译法“婚后不久”更为恰当,因为相对于乔布斯20年的婚姻生活,婚礼之后一年多的时间确实可以称得上是“婚后不久”,模糊之美得以再现。

2,文化层面

语言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学作品翻译时不可避免要涉及文化。各个民族的文化有其独特性,因此文学作品中模糊美能否在译作中得到再现就成为问题,它受到目的语主流文化特征以及译文读者的文化审美接受力等因素的制约。

案例一

It featured a rebellious young woman outrunning theOrwellian thought police and throwing a sledgehammer into ascreen showing a mind-controlling speech by Big Brother

……At its end,as the drones watched in horror the vaponrizingof Big Brother,an announcer calmly intoned,“On January 24th,Apple Computer will introduce Macintosh,And youll see why1984wonthe like‘1984”

译文一:广告讲述了一个反叛的年轻女子,从奥威尔式思想警察的追捕中逃脱,当老大哥正在大屏幕上进行控制人心的讲话时,她将大锤砸向屏幕。

……广告的结尾处,人群惊恐地看着老大哥消失,此时,旁白平静地念道:“1月24日,苹果公司将推出麦金塔电脑。你将明白为什么1984不会变成《1984》。”

译文二:在一座阴森森的大厅,电视屏幕上正在播放老大哥的心灵控制演讲。一个具有反叛精神的年轻女子突然跑进来,跑在思想警察的前头,拿着一只大铁锤,掷向巨大的屏幕。

……结尾,老大哥的影像从屏幕上消失,旁白以平静的语气说道:“1月24日,苹果电脑将推出麦金塔。你将明白为什么1984不再是《19849。

这两段文字在讲述苹果公司的电视广告片,这条广告被《电视周刊》和《广告时代》杂志评为历史上最经典的商业广告。它巧妙地利用了奥威尔德小说《19849向全世界宣示:1984年的世界不是《1984》。《19849这本书被美国《时代杂志》评为1923年至今最好的100本英文小说之一,被美、英、德、法等国列入中学生必读书目,书中的“老大哥”(Big Brother)己收进词典,由此可见其在西方民众中的影响力。但是在中文里,“老大哥”是一个充满同志感情和敬意的称呼。比如在一次中央领导会见外国记者并向他们介绍其他领导同志时,说某某同志是“我们的老大哥”,让人听了亲切自然。现场翻译直接翻成“Big Brother”后,一些外国记者却发出了笑声。显然,他们联想到了《1984》中的“Big Brother”。由此可见,译文读者对于《1984》和“老大哥”并不够熟悉,很难理解其意。两个译文都采用了直译的方法忠实再现了原文,另外,译文一对“老大哥”添加了脚注,这样一来,源文本在跨文化层面上的模糊度就被淡化了,笔者认为,对《1984》也应该添加如下注释:《1984》是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创作的一部政治寓言小说,小说创作于1948年,出版于1949年,描述了一个在未来1984年发生的令人感到窒息和恐怖的极权社会。这样直译加注释的译法可以帮助更多的译文读者明白“为什么1984年不会变成《1984》,避免了理解上的歧义,再现了原文之震撼力。

案例二

He bought a proper house in the Los Gatos hills,which headorned with a Maxfield Parrish painting,a Braun coffee maker,and Henckels knives

译文一:他在洛斯加托斯山区买了一间不错的房子,在家中布置了一幅马克思菲尔德·帕里什的画,一台博朗咖啡机和双立人刀具。

译文二:贾伯斯在洛斯嘉图斯山上买了一间不错的房子,但家里只是一幅帕黎思的画作、一部百灵牌咖啡机和几把双人牌的刀子。

源文本中的“Maxfield Parrish”是活跃在20世纪的美国画家,他的画作以色彩鲜明、饱满而著称。“Braun”是一家德国电器品牌,其产品目标是明确、简单与平衡的线条,与乔布斯的审美观不谋而合。“Henckels”创始于1731年的德国,是世界上历史悠久的刀剪餐具商标之一,其产品是一种极至生活品质与尽善尽美精神的经典象征。以上三者体现了乔布斯对物品的挑剔和唯美的追求。对于中国读者,大都不知此美国画家,也未必了解这两个德国品牌,势必存在文化层面的理解模糊。而且,针对同一个外国品牌,在中国内地和台湾等地的译法也不尽相同,比如,“Braun”就有“博朗”、“贝朗”、“百灵”等译名。两个译文都采用了音译加脚注的译法,对译文读者不熟悉的人名和品牌提供了源文本的英文,以此来降低认知模糊度,再现原文之美。

结语

由以上各个案例分析可以看出,翻译中对于模糊语言的处理主要有两种策略:保持模糊和明示模糊。保持模糊适用于原文作者故意用模糊来表达主题意义和增强审美效果的情形,如果译者将所有的模糊都解释得清清楚楚,原作的“言外之意”就会荡然无存,这种译作读起来也会索然无味。因此,译者应调动自己的经验、情感、思想积淀,得出对原文的独特理解,从而在译文中再现这种模糊之美。而对于文化背景差异所引起的模糊,译者则需要通过加注释等增量翻译的方法对模糊加以明示,来帮助译文读者更好地理解原文。以上两种翻译策略的并存,可以提供给译文读者更大的理解空间,最大程度地实现模糊语言的审美再现。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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