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古树名木的保护
2014-11-14大理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大理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一、全面开展古树名木普查
大理州十二县市绿化委员会、林业部门根据州绿化委、州林业局的统一部署,于2013年9月起全面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工作。
(一)全州古树名木的数量、种类
据调查,全州至今尚存的古树名木有8840株,其中:国家一级古树有183株,主要树种有云南铁杉、软叶杉、黄连木、大叶茶等;全州二级古树有872余株,主要树种有园柏、侧柏、黄连木、日本花柏等;三级古树有7780余株,常见的三级古树有云南樟、高山榕、梅、干香柏等树种。
此外,还有很多享有盛名的名木和其它特有树种,其中,最负盛名的名木有大理苍山山麓的龙女花、白云峰麓的关刀木、花甸坝的报春花、马龙峰下的绿绒蒿、五台峰的巨百合、神摩峰中的龙胆花、花树村的上关花、蝴蝶泉边的蝴蝶树、崇圣寺的“连理枝”,鹤庆城内的大月季;有名的特有树种有大理罗汉松、大理山茶、苍山杜鹃、鸡山椴、苍山冷杉、无量含笑、漾濞核桃等。
(二)全州古树名木区域分布情况
1.从全州古树名木分布区域来看,分布在城市的有220株,占总数的2.5%;分布在农村8620株,占总数的 97.5%。
2.从生长状况看,处于散生的2729株,处于群状的6111株;从权属看,属于国有的364株,属于集体的8176株,属于个人的300株。
软叶杉木
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措施及经验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为切实加强大理州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准确掌握全州古树名木资源现状,制订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政策,实施科学保护提供依据,大理州林业局制定下发了全州名木古树普查方案。同时,为加强组织领导,州林业局成立了古树名木普查领导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由州森林资源管理总站作为技术支撑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绿化委员会、林业局部门高度重视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经常利用庙会、节假日等深入城镇农村,宣传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性,并组织森林公安、资源林政、林木种苗等力量加大督查,坚决禁止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坚决按照有关条例严惩。全州古树名木普查完成后,州林业局将编印《大理州古树名木图册》,发放至全州十二县市及各乡镇,作为古树名木普及、宣传、保护的有力工具。
(三)政府引导,政策保障
大理市政府充分发挥政府引导职能,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后,出台了《大理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1月15日起施行。办法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各项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对全州古树名木的保护起到了良好的政策推动、借鉴作用。
三、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建议
(一)建议全省出台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或实施办法
目前,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依据的是建设部2000年制定的《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其针对范围仅为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其古树名木等级的划分和全国绿化委规定的也不同。目前从全国范围内看,多为各省、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云南省具有丰富的高等植物种质资源,为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应当充分挖掘古树名木的生态价值,制定全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或实施办法,明确保护责任及经费来源,以使这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保护古树名木
保护古树名木的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宣传力度远远不够,离家喻户晓还差之甚远,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力量,特别是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等部门一起行动起来,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的意义和重要性,学校也应该把保护古树名木列入素质教育的范畴,让每一个学生都知道破坏古树名木是违法行为,使人人都加入到保护古树名木的行列中来。
(三)依法保护
建议协调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相互配合,联合整治影响古树名木的违章搭建。同时政府投入相应资金、人力、彻底消除古树下的安全隐患,排除人为影响因素,为古树名木创造宽松、自由的生长空间。
(四)建议加大古树保护科研成果运用
古树历经沧桑,其长势不断衰弱,建议加大林业、园林的科研部门对古树复壮等技术的研究、运用、推广,真正使古树名木的保护更加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