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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三章

2014-11-10郭瑶

翠苑 2014年5期
关键词:面店老夏

郭瑶

吃 面

我爱吃面,也喜欢和朋友吃面,也喜欢爱吃面的朋友。甚至于“你喜欢吃面吗?”已经成为我衡量朋友的一个标准!

我想,每个人吃面的样子最真!比如吃饭得有吃相,得先用筷腹把饭扁成恰当的一口,扁得松了,担心会散会漏,不成样子;吃快了,饭粒又常随着筷子的惯性飞出来,桌上暴雨梨花,成了孩子。吃酒席还要顾及礼数,所以总有些拘束。然而,一碗面热气腾腾到面前,这世界就完全简化为一只碗和一个人的交流,互为唯一,眼神、言语、动作自然一气呵成、实实在在,一口咬断也行、稀里哗啦也行、继续保持着小精致也无不可。

吃面最怕讲究!抄一些葱盐味精,冲一勺极鲜的高汤,叠一束滚面,盖一两勺小菜,卧一个荷包蛋,如此丰富只归于一只实在的海碗,满满当当,美味相互浸润、综合着温度,凉菜不凉,面汤不烫,一切刚刚好。现在一些新式的面店,紧跟步伐,也逐渐讲究起摆放格调,端上桌碗碟琳琅,这碟是数片干巴的牛肉、那碟是泛油光的毛豆雪里红,还有一碟是切半的褐色卤蛋,作为主角的面则一丝不挂地光躺在硕大的碗里,菜之间素不相识、格格不入,看了冷漠……遇到这种情况,我是不能忍的,三下五除二一气扣在面上,再用筷子把他们深深抵进汤水里,像是先救了他们,之后才能安然下口!

那些喜好老面店的人一定很怀旧吧!如今,越来越多的快餐式面店都占据着黄金地段,招牌阔气,客流如织,开拉门忙得不亦乐乎;店里敞亮、宽松,菜品丰盛,师傅们清一色的白色工服,干净方便,生意自然好。但总还有一些资深的吃货,他们仿佛是在自找苦吃,偏就认准了那些旧时味道,面的口感、汤的咸淡、盖浇的风味,一一如数家珍,老城区在他们脑子里早绘成了一幅美食地图,而一家家老店就是地图上标着的红五星,不增不减。他们就愿意兴冲冲跑到某个犄角旮旯里,扎进破旧的门面里,挤在碰头碰脚的见方里,吃上一碗老三样……或许觉得旧锅旧灶里才勾得起味蕾的美好记忆;或许觉得老板娘亲切的一声:“今朝吃嗲面?”透着一种老友间的关怀;或许因好不容易等前人碗见了底、抹嘴抬脚的空,你迅速端起屁股占到还有些热乎乎的四方凳上,心里有一种收获的喜悦,之后又瞬间陷入孩子般简单的期待中。

我市体检中心的侧巷里正好有一家老面店——盛兴面馆,他家以猪脚面见长,那天体检结束便被同事老夏拉着去了。店内一目了然,北面大间东西顶着墙各3张小八仙已显紧张,南面小间便是灶台和杂房。早上9点多还有三四人排队,这是出乎我意料的。老夏向我强力推荐猪脚面,我忙称减肥只点了大肠,老夏血脂高,也点了大肠。等面的间隙,老夏饶有兴致地介绍,这里的生意如何的热闹、面如何的好、猪脚如何的软烂入味,最称奇的是老板娘过眼不忘的绝活——“你想想,这面,红汤、白汤、干拌,有要断生的、有要烂点的,加上这么多盖浇,搭配已经不下几十种,况且人来人往、先来后到,又是堂食、打包,二三十年下来我从未见她错过一碗,你说奇不奇?电脑都不如她灵光”……话音刚落,伙计递给我一碗粉嘟嘟、肉煨煨的猪蹄,“是你的吧?”我和老夏面面相觑,真就端错了,老板娘的“第一次”给了我,老夏一阵唏嘘:“老板娘也老了”。虽然错了,但仍有种说不出的敬意,对着面拍照、美图、发微信圈,一阵嘚瑟。至于味道,老夏说好我便信了。之后,我独自跑去吃过两回,仍旧没在意味道,就喜欢边吃边感受门外的悠闲……让我觉得心贴紧了这座城。

我爱吃面,我总觉得能一起吃面的关系,一定远远铁过一起吃一顿酒席,愿意叫上你一起吃面的,至少把你看成“一伙儿的”,不在意把最低、最真的姿态展现给你。而三五好友挤在一张台子上,就像是一个家,没有什么复杂的想法。等面的功夫,有贴心的会想到递来一双筷、分两张纸巾,第一碗面上来大家呱噪着:“这碗是谁的?”“吃这么多?”“不好意思,我先吃啦?”“要不你们先撩点我碗里的尝尝?”真的就像在家里吃饭一样让人温暖。

小煮怡情

今晚,老公加班、爸妈要带着小闻去喝喜酒。第一次,家里只剩下了我和93岁的外婆吃饭。

“饭烧了没?”我问得理直气壮。

“没,你看着办吧!”老妈答得不假思索。

事实上,老妈给我出了一个难题。打开电饭煲、汤锅、菜柜、碗橱、冷藏……除了花盆里冒了筷子高的香葱外,一片菜叶子、半碗泡饭都见不着!而速冻里所有的东西都包在褶皱模糊的结了冰痂的塑料袋里,硬得像石头,是什么?看不出、摸不出,也猜不出。突然,我的眼神停留在一块速冻银鱼冰砖上,就你了……电饭煲调到煮粥模式,专心伺候银鱼。

什么是无知无畏,有时正是如此。同样是没有烹饪银鱼的经验,妈妈迫于家中首席大厨的压力,不愿染指;而十指不沾的我,下这个决定却是抬眼之间。甚至那些本要花数小时解冻的鱼、水发的香菇;是否需要切上姜丝、葱末、蛋花、肉丁;放多少陈酒、下多少盐、撒多少虾米、滴多少油,都只是凭着感觉,想哪儿到哪儿……而生粉何时放,需不需要先化在冷水里;皮蛋是否要出锅前放,免得糊汤,都是跟着感觉走……当然,如此凌乱地备了大半小时,熬制却只十多分钟。一碗稀粥、两碗银鱼羹,搭配着实大胆。稀里哗啦被迫灌了个水饱的外婆,也不忘夸我能干……

于是想起了小学生优秀作文——“今天我学做了某某某道菜……虽然味道不好(手忙脚乱、烧糊烧焦是必要桥段),但是我却觉得特别好吃,因为这是我自己做的!”

那时候,丹心一片,看了作文就嚷着要烧饭。记得是小学三四年级放了暑假,那天恰逢爸妈晚归,百无聊赖的我搬出砂锅烧了番茄鸡蛋汤,因为冷热水的问题,费了好几只鸡蛋才勉强凑合而成。为了增加一丝惊喜,特地找了锅盖盖严,上附一张温情的纸条,大约是“爸爸妈妈辛苦了!”汤有了,独缺观众。由于没有手机,只得往单位里打,老妈在那头热火朝天:“我这忙着呢,你爸出差了,来我学校找我吧!”那时住的是老妈单位的福利房,离家就一条街的距离。

原来,学校正在筹备一场声势浩大的时装秀,晚10点,兴师动众赶往当时的“江南春宾馆”大彩排!妈妈忙得像一只陀螺,我也在她身后飞转。勉强有机会插上嘴提了一句鸡蛋汤的事,她终于给我腾出一个眼神的时间,半开玩笑地说“真的假的?放盐了吗?”孩子就是这点好,没心没肝不会当真生气,只是心里着急,连跑带跳反复地解释“放了,放了,我自己尝了,可好喝了,我还放了香葱,还有榨菜……”换到现在早就发飙了“不喝拉倒!你烧菜才不放盐呢!”。

再后来,音乐响起,模特儿节奏感的影子在天花板上、墙壁上拉升、扭曲、来回穿梭,我被“安排”在最后一排的走道里,看到的只能是这些。不过,从整整一排的摄像机阵里,我能隐隐感受到所谓的追逐时尚,记忆至今。第二天正式演出,妈妈更没时间了。终究,下午还是自己开了的锅,把焐了长了水泡泡的鸡蛋汤倒了,谁也没喝上!

后来在爸妈“指手画脚”之下又烧过一次炒青菜,虽然心里一万个不甘,觉得自己完全可以胜任红烧肉等更加高深的菜式,但在爸妈眼里我的水平只配炒青菜,估计这还是洗了好几年碗才有的待见!味道确实与“特别好吃”相去甚远,不过爸妈倒也配合:“很好吃,女儿真棒!”算是了了一桩心愿。

之后我的厨艺还是有了一些精进,每逢寒暑假,妈妈总会有意无意地教我烧些家常小菜,爸爸则会在一旁贼笑着煽风点火:女孩这个得学、那个得会。没多久我算“看透了”,烧菜基本就是“下锅、爆炒、加水、下盐、盛盘”这么五步曲!哪怕是鱼汤、煨肉之类的“大菜”,也不过是更长时间的爆炒、只是加水量和调料的区别!

当然,厨艺方面我也有过得意之作,算是创新的菜式——“豆泥虾菇仔”,原料顾名思义就是土豆、大虾、草菇,做法简单:将土豆上高压锅煮成土豆泥,蒜末煸出香味,放入料酒去过腥的大虾、草菇爆炒,然后就是土豆与虾菇仔的“和稀泥”,最后撒一点黑胡椒,大功告成!既是菜又当饱,荤素搭配、中西合璧、老少皆宜,喜欢这个配搭的朋友不妨一试!

喝 酒

世上有一类人被划归为天才,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优势。比如数不清的名人,以及他们身后几何倍数的奇闻轶事,所谓超然。即使周围的环境与其异禀相右,但终也敌不过天赐的才情,天才自是可遇不可求。到底有些宿命论、原罪论的悲观!

幸好天才的范畴确是广的,七十六技艺、三百六十行当这还是笼统的。若是其中的一粟压了群芳,那也就了得了。比如饮酒,有好饮贪杯的,必定就有些滴酒不沾的,两个极端倒都算是天才吧。

酒量可遗传,我的祖父身体好时确也能饮些杯中之物。到了父亲就逊色了不少,但量还是有些,可惜到了我,这些“才智”仿佛也到了末路。念书时喝过家里的甜米酒,一碗不醉,妈妈就夸:“嗯,女儿跟老子一样,还能喝些的!”于是,沾沾自喜,就像得了天才一样。虽然酒味极苦,需要时,咬了牙还是不难的。工作了,周围都是女同事,数年间居然数度入席、未尝得饮,幸甚。凭着一点点的天赋,有些自信的,直到今年,突然喝了两回酒,便把我一碗米酒里长出来的自信全都化了泡影。

一次是今年春节里。大年初五,心血来潮要和老公拼酒。米酒是亲戚自家酿的,只是味道寡淡,像是兑足了水。也不嚷着炒菜就着些年下的剩菜起了兴致,喝起来异常豪爽,比平时喝水还快些。回头想想,是该承认其中有几口已经是硬了头皮。第一杯下肚——上头,第二杯下肚——话多,妈妈一旁看出些端倪:“你们两平时都不喝酒的,哪能这么喝,等我帮你们再热个三鲜汤!”我们终究未能等到那碗汤,只觉着气血上涌得厉害,老公冲回房间,我也不依不饶跟着,他定是吐去了,总得笑话他一番。可惜不胜酒力,身体早就失了约束,越是想着往前走,越是晃动得厉害,每走一步,不知是往前了,还是往后了,往左了,还是往右了,平日里一扇门的距离死活走不过去,跌跌撞撞才进了内卫。第一件事儿居然是应声倒地,本意是嘲笑老公,可自个儿比麻袋还沉,比烂泥还软,只是迷糊,大冬天的地砖异常激冷,我感觉到了,却动弹不了。而后,吐完的老公略显轻松,将我拖出了内卫。眼前应该就是床了,“帮”一声,直挺挺扎进被子……

半夜两点多,醒来终于吐了个干净,喉咙被刺得生疼。再次醒来,一日恍惚,浑身酸痛,嘴里总有一股泔水味儿。清醒后问爸爸那个酒有多少度,总想他报个一二十度,也好让我有个心理安慰,爸爸说这就顶多七八度吧!瞬间梦碎,本来只是讨厌喝酒,现在连捏鼻子灌的胆都一下子喝没了。

这是一次,还有一次就在这个周六。回老公家,阿公心血来潮拿了过年剩的白酒出来,硬要大家都陪他点。于是拿了五钱的酒盅子给我倒了半盅。53度——本人喝酒史的新高度。要是换上太白估计早就飘飘欲仙、出口成章了。我盯着酒杯,小心地凑过去,稍稍地闻了一下,脸跟苦瓜差不多了,简直就是在闻剧毒化学品。深呼吸了一口,吞下一半,可惜我太低估酒精的挥发能力了,刚进了肚子的东西一记回马枪,直冲天灵盖。我大口巴拉着菜,不解风情地说:“要我的命了,白酒到底有什么好,好喝在哪里?”老公说:“你不懂,自然是有人欢喜得很呢,你这喝的方法不对。听说会品酒的人先将酒含在口中,直到酒香弥漫、味蕾充裕后再吞下,这样才能真正感受到酒的妙处!”我将信将疑,准备了良久,长痛不如短痛,于是抬头一口倒了干净,强忍着含在嘴里。顿时血脉贲张,酒气简直抵着我的眼珠子、耳蜗子就要冲出来,舌头刺疼得就差搬了家,与其说是品酒,更像是受了酷刑般!

从此以后,我便断了喝酒的心思,我的天才不在这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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