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转型期政治共识的凝聚路径及其有效构建
2014-11-10夏德峰
夏德峰
( 郑州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郑州450001)
《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将“政治共识”定义为“在一定的时代,生活在一定的地理环境中的人们共有的一系列信念、价值观念和规范准则。在政治意义上,它指的是与政治体系有关的信念”。[1]政治共识是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是政治稳定的重要支撑。中国社会正处于经济结构深刻调整、新旧意识形态更替、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关键时期,表现出利益复杂性、价值多样性、生活多变性等社会基本特征,凝聚改革新共识已成为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政治信仰共识的固本与纳新
政治信仰是人类信仰中极其重要的信仰形式,它是生活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群体或社会个人对理想社会模式及其政治理论坚定不移的信奉和追求。
新时期提升政治信仰的存续力,首先是传统政治资源的现代性转化。传统的现代性转换是一个发现传统、诠释传统与“生成传统”的过程,一个社会既有文化传统中的某些要素得到了传承,某些要素则遭遇了摒弃,而更重要的是,人们在新时代所进行的新的“诠释”又在很大程度上发展了传统、创生了“传统”。由此我们看到,坚守传统不等同于“抱残守缺”,它是要通过“生成传统”和“创新形式”来使自己获得成功应对时代全新挑战的能力。儒家有“内圣外王”、“从道不从君”的观念,有道之君要为人民谋福祉,这是来自政治道德化的思维。对于体现政治文明的诸多观念,正如林毓生提出,“虽然我们传统中没有民主的观念与制度,但却有许多资源可以与民主的观念与制度‘接枝’,例如儒家性善的观念可以与平等观念‘接枝’,黄宗羲的‘有法治而后有人治’的观念可以与法治的观念‘接枝’”[2](尽管法治的实质内容是无法从黄宗羲的思想中衍发出来的)。传统政治文化与思想是在当时特定的时空中形成的,尽管在基本内涵,目标诉求、价值主体等方面与今天存在差异,但可以通过对传统政治文化和思想的扬弃、改造、嫁接、借鉴、升华,使其达到一种更高的境界,融入到今天流行的语境中,形成具有中国风格的执政话语体系,为理论自信增添新的元素和支撑,丰富为民务实清廉、以人为本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
其次是经典马克思主义的适应性创新。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确立现代社会政治信仰的基础。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真理性,在于它是开放的、与时俱进的理论体系,是随着实践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的科学体系。在中国,意识形态的连续性体现为对党的阶级性质以及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坚持,它使得中国现代化建设没有背弃经典马克思主义的要求,显示出中国道路的独特优势和魅力。意识形态的开放性体现在对人类文明成果以及西方国家之发展经验的吸收,它使得中国现代化的空间得以不断拓展。中国共产党存在于非竞选性的一党执政体系之中。“这一执政模式杜绝了多种政治力量运用不同意识形态对民众进行分割的格局,也避免了为了获取政权抛弃极端支持者而采取意识形态中间路线的弊端。”[3]但它对党开发意识形态的弹性空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要通过意识形态的合理化完善吸引更多的民众支持,以保障革命和建设的成功。
二、凝聚价值共识,引领政治发展
新时期凝聚改革新共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优势,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各项改革议程之中形成制度优势,是当前政治发展的要求。
首先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转型和信息全球化的到来,人们的政治观念和价值信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价值观的分裂给社会秩序带来严重的冲击。但我们要以积极的开放的心态面对已经变化了的现实,调整我们原有的思维方式,要看到这种“创造性破坏”光明的一面,虽然原有的共识被打破,但社会变革的环境与实践又为新的共识塑造提供了基础。价值选择的多样化虽然是当今时代进步的标志,但不同价值倾向之间的纷争或恶性竞争有可能带来巨大的思想乃至社会混乱与动荡,人们也可能会完全迷失在象征之林中。因此,在价值的整合过程中,需要建构一套权威的或“主流的”意识形态引领社会思潮,使它们在表达的意义和价值方面能够相互支撑和强化,避免相互之间的冲突。
一定程度的价值共识是社会团结与凝聚的先决条件。亨廷顿曾指出,“一个社会的政治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政治活动分子从属和认同于各种政治制度的程度。”[4]政治共识在维持和提高政治制度化水平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从而决定和影响着现代化过程中的政治稳定。当前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让社会矛盾和冲突变得可预期、可控制和有秩序。正如学者萧功秦提出要超越左右激进主义思潮,在社会比较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主张理性、温和的中道主义才有可能成为社会共识的基础,他认为,“坚持中道的理性主义,克服浮躁焦虑的心态,避免思维的极端化,在渐进发展的共识中,通过不失时机的改革走向新的政治文明,是解决中国转型困境的根本出路。”[5]在这一过程中,秩序稳定与渐进发展是重要保障。因此,对于当下的中国而言,“所有的‘主义’都应纳入治理的视野,在保持思想的张力的同时,克服各自相互攻讦表现出来的戾气或局限,为中国的持续的稳健的改革(包括政治改革)提供建设性的批评和指引。”[6]我们要以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的新原则和新方式去引领各种社会思潮,如此才能使新阶段的社会意识形态呈现一种繁荣活跃、健康向上的新局面。
其次是政治价值的调适与政治发展相一致。意识形态和政治价值的变化,直接影响着中国政治发展的历程。改革开放以来价值共识的形成得益于30 多年来中国政府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正确性,使广大民众从改革开放中获益,期望得以逐步实现。改革开放是在原有政治价值体系框架和话语体系内进行的,对政治体系有关政治目标、政治边界、政治发展这些核心理念作了某种主动的、方向性的调整,从而有效地推动了政治系统的一次自我革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让市场经济在执政党意识形态中获得了正当性。在新的改革思路中,“要将公平正义作为未来改革的基本方向和价值取向。”[7]践行中国梦,开展党的作风建设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国的反腐之路从“运动”到“政策”再到“制度”,以体制机制制度为支撑的全国惩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已经形成,正在逐步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格局。
三、建设规则型主导社会,重构政治权威
规则可以分为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或称显规则和潜规则,两种规则的形成机制存在明显差异,正式规则的形成机制是有意的,非正式规则是无意识的。非正式规则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相对于正式规则或制度体系而言,虽未明文规定,却在实际上支配着社会的运行,在实践中被相关行为主体普遍遵循。对规则的治理必须立足规则的衍生逻辑,限制规则的负面因素,制定明确和可操作的规则,降低遵守规则的难度,向规则主导型社会发展。
1. 规则分类治理,建设规则型主导社会。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契合与张力。正式规则是非正式规则存在的前提条件,非正式规则依附于正式规则,扎根于正式规则的不完善之中。正式规则的确立,是作为稳定或者改变现行的非正式规则的一种手段,或是为了规范某些非正式规则的社会行为,通过为人们提供日常生活的规则来减少不确定性。正式规则只是型塑人们社会选择中的很小一部分,人类文化传统中逐渐形成的一些非正式约束在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换中是普遍存在的,包括人们的行事准则、行为规范以及惯例等等。尽管随着制度化的发展,正式制度的部分不断扩大,但是非正式制度永远无法避免。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又处在矛盾冲突之中。“正式规则改变了,非正式规则却没有。这样,非正式约束与新的正式规则之间就会产生一种持续的紧张关系,因为它们在许多方面都不能保持一致。”[8]125非正式规则作为日常社会互动的无意识结果,在国家的正式制度的内外不断地产生和变迁。而且,不断涌现的非正式规则能够影响正式制度所产生的社会结果。“由于非正式约束已经成为人们习惯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它们具有顽强的生存能力。”[8]114非正式规则的基础根深蒂固,还具有很强的文化传承因素。因此,尽管正式规则的“一揽子”变迁是很有可能发生的,但与此同时,许多非正式约束仍然保持着强劲的生存韧性,因为它们仍然在解决着参与者之间的基本交换——不论是社会的、政治的、还是经济的。当正式规则的剧烈变化导致了其与现存非正式约束不相融合时,二者之间无法缓解的紧张将带来政治的长期不稳定。当非正式规则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行动指南时,实际上就使正式规则无法彻底落实,而被虚置。从正向价值取向来看,良性的非正式规则有助于正式规则发挥作用,并弥补正式规则的不足,纠正正式规则的缺陷。从负面因素来看,规则制度的缺位和失效是非正式规则或称潜规则盛行的根本原因,由于潜规则大多是随机和任意产生的,没有可靠的责任追究机制,可能具有社会破坏性。潜规则可以消解和破坏正式规则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弱化国家的制度执行力,导致腐败高发与政府诚信危机,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威胁党的执政基础,滋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规则的最一般形态是制度和法律系统,制度和法律系统依赖国家的强制力量保证社会成员遵守规则和程序。规则要体现文化价值,人们需要有道德基石的政治制度。政治规则在政治生活中,划分着“正义”与“非正义”、“道德”与“非道德”、“可行”与“不可行”的明确边界。当前非正式规则治理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标准,以正面价值取向为引导,让非正式规则强化正式规则,使非正式规则转化为对社会发展有益的补充,消除非正式规则负面价值的生存土壤。非正式规则的有效性取决于社会行为人在多大程度上相信遵守这些规则是符合他们自身利益的,在许多情况下,行为人的自身利益驱使他们直接违反规则,或者试图去改变规则。假若这种情况成为普遍现象,正式制度的稳定性就会受到威胁。因此,必须强化正式规则的刚性约束,尽量压缩潜规则的适用空间和支配范围,加大潜规则运行的成本,使潜规则失去市场,使已经确立的规章制度有效运转起来,营造遵守规则意识的社会氛围,使遵守规则者得到保护和激励,用制度和法律的权威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如此才能不断提升国家的治理水平。
2. 重构政治权威,提高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处于现代化之中的政治体系,其稳定取决于其政党的力量,而政党强大与否又要视其制度化群众支持的情况,其力量正好反映了这种支持的规模和制度化的程度。”[4]341政治权威包括执政党和政府权威两个方面,政治权威的强度取决于其内聚力和外控力。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搞建设,没有一个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承载和发挥协调权的政党,就不能形成统一意志、不可能凝聚各方力量,不可能保持安全稳定的社会政治秩序。中国共产党通过组织体系、人才队伍和政策供给,将整个社会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有效地保证了中国社会的变革与发展。邓小平曾指出:“中央要有权威。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怎么行呢?”[9]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会带来新的价值观,破坏传统的权威模式,并对新权威和新制度提出现实的要求。中国政治发展经历了从依靠一人或数人的权威和判断治理的国家体制,到依靠法治规则治理的政治体制的逐步转变,有效地实现了政治权威的更新机制,保障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政府权威包括政府权力的有效性和对下级政府和官员的控制和约束能力。政府治理需要改变传统“威权主义”的治理理念,树立起“透明、有限、法治、高效”新理念,包括政府职能转变、依法治国和广泛的民主参与。政府体制改革应强化政府的能力,纵向上强调中央对下属机构的控制,横向上注重促进部门和机构间的团结协作,提升政府整体效能。一个缺乏权威的弱政府是不能履行其职能的,“创建政治制度的能力就是创建公共利益的能力。”[4]19但是政府权威的强化必须以权力接受监督和制约为条件和前提。在这个前提下,有很大的空间来设定不同类型的问责机制。问责机制包括国家机构及国家官员所担负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它既是一种规范机制,又是一种纠错机制。对下级政府和官员的控制和约束,要以削减行政审批作为改革抓手,破除“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集团化”的现状,因为腐败的政治根源在于国家权力的高度集中而又缺乏有效监督制约,“经验表明,权力色彩的强弱与权力机会主义概率的高低之间经常是正相关的:权力色彩越强,标志着由公共机构所控制的权力资源的支配性就越大,其所掌握的租金就越多,此于公共机构与权力主体而言,设租—寻租的诱惑都相对较大。”[10]目前由于外部监督和选举问责制度的缺失,现有的权力监督主要是一种自我监督,并且由于权力内部监督体系与被监督体系的结构性问题,使得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加强腐败治理和廉政建设,需要中央政府的整体性方略,需要从多层面多方面对权力的配置进行科学的调试,提高制度执行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1]布莱克维尔. 政治学百科全书[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155.
[2]林毓生. 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M].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 323.
[3]刘建军. 创新与修复∶ 政治发展的中国逻辑(1921 -2011)[M].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1∶ 127.
[4][美]塞缪尔·亨廷顿. 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王冠华,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5]萧功秦. 超越左右激进主义——走出中国转型的困境[M].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 4.
[6]陈明明. 中国的政治改革为何难以形成稳定的共识——对当下政治改革讨论状况的一个观察[J]. 江苏社会科学,2013,(2).
[7]吴敬琏,俞可平,[美]芮效俭. 改革共识与中国未来[M]. 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 40.
[8][美]道格拉斯·C·诺斯. 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 杭行,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9]邓小平文选(第3 卷)[M]. 人民出版社,1993∶ 277.
[10]罗豪才,宋功德. 软法亦法∶ 公共治理呼唤软法之治[M]. 法律出版社,2009∶ 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