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水平测算
——以新疆兵团为例∗
2014-11-07甘晓成
甘晓成,孙 慧
(1.新疆大学 新疆创新管理研究中心,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2.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830049)
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建立覆盖城市和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社会保障制度将更加注重公平及可持续性。而建立全民覆盖及保障有效的养老保险是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应有之义。目前,单从公平及覆盖面来讲,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较大成功,但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有效性有待增强。保障有效性要达到“缴得起”和“养得起”的双重标准,即参加养老保险的人要尽可能的多,老百姓能够缴得起养老保险费,与此同时,到退休年龄领养老金的人,领取到的养老金能“养得起”自己[1]。
本文试图测算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分析养老保险的有效性问题,为建立保障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提出可操作的、有针对性的建议。由于笔者地处新疆,研究初衷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故选取新疆兵团作为实证分析对象,但这毫不影响本文研究养老保险的有效性,构建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问题的一般性意义。
一、新疆兵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及基金收支状况
兵团部分城镇居民因各种原因在2011年前一直未纳入养老保障范围,为解决这部分群体的老有所养问题,兵团于2011年7月1日制定了《新疆兵团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此办法覆盖对象主要有户口在兵团、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参保条件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兵团城镇非从业居民、团场居民和农村户籍居民。2012年底前,累计有115 525个居民参加了兵团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进一步得到提升,能否实现保障有效性成为兵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问题。衡量保障是否有效的一个指标是有效缴费水平,即养老保险缴费水平能同时达到“缴得起”和“养得起”。目前,新疆兵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每年设定了100元到1 000元十个缴费档次。那么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各师平均所对应的有效缴费档次为哪些呢?论文将根据新疆兵团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相关假设,采用养老保险精算模型对新疆兵团实施团场的有效缴费档次进行测算。
《新疆兵团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来源有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个人年缴费水平有如上文所述的100到1 000元十个缴费档次。财政补贴标准是年人均50元。100元以上(不含100元)缴费档次的居民将受到鼓励,每提高一个档次财政补贴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了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对参保人员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补缴费不计入缴费年限),在发放基础养老金时给与鼓励政策,从缴费的第16年起,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发2元。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
二、有效缴费水平的测算
(一)基本假设
根据新疆兵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施规定,可做如下假设:
1.养老金收入来源中,财政给予的补贴额人均每年50元不变。
2.以普通缴费群体为测算对象,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不予考虑。
3.假定参保城镇居民统一在2012年初开始缴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保持不变,且缴费连续,补缴情况不存在,退保情况不存在,0为投保人在参保期间的死亡概率(如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积累资金可依法继承)。
4.假定发放的基础养老金一直不变。人均养老金待遇每年1200元(100元/月×12月)
5.假定参保城镇居民退休年龄为60岁,退休后,一次性领取全年的养老金,且领取时间统一为每年的年初。
(二)精算模型
兵团城镇居民个人账户采用缴费确定支付方式,即个人账户支付的基本养老金给付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投保者的缴费水平,但在设计有效缴费水平时,可以根据“养得起”的养老金待遇水平,估计缴费水平。根据未来缴费精算现值等于未来给付精算现值,个人账户收支的平衡公式[2]如下:
式中,y表示缴费人初次缴费的年龄;r表示60岁退休年龄;d为死亡年龄;Cy为缴费人年缴费水平;Br为年退休金,每年年初领取;Gj为财政的年补贴额,在养老金收入来源中计入个人账户;目前财政补贴标准为50元(为了使计算简化,财政补贴鼓励不计算在内;Gc为60岁以上农民获得的养老金中财政补贴额,目前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为1 200元;v是复利现值系数,对应的利率为i;ar−y、ad−r是年初付年金现值系数,对应的利率为i。
(三)对养老金个人账户收支平衡公式中参数的假定
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累积额除以139。个人账户养老金平均发放年限为139除以12,则n=139/12=11.58,即保证给付期约为12年,相应的死亡年龄d=72岁。
2.假定个人账户年计息利率i。个人账户年计息利率i的值,笔者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来假定,并且确定每年养老金个人账户存储额。过去十年(2004—2013年),我国频繁调整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最小值是2.25%,最大值是4.14%。因此,本文取中间值分别以2%和4%作为个人账户养老基金年计息利率,并且假定退休前后年计息利率保持不变。
3.假设20岁、30岁、40岁、45岁分别为投保人初次投保且缴费的年龄。
4.养老金给付标准Br的假定。合理的给付标准既要使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又要使养老金长期收支达到均衡。本文以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作为养老金的领取标准。
按照 2012年兵团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222元计算,则基本养老金每年的领取标准Br为:222×1.3×12=3463.2元。考虑到兵团团场60岁以上老人一般均有固定住房,且居住费用较少,故将除居住以外的五项消费额相加得到的基本消费额为9 273.05元[3],比养老金给付标准3 463.2元高出约5 810元,可见此给付标准偏低,只比食品支出多出7.7元,即养老金给付标准3 463.2元,只能保障退休人员的食品消费,但考虑到兵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目标是“低水平、广覆盖”,故假定低水平为给付养老金仅能满足城镇居民的食品消费,3 463.2元是适度给付水平。
运用个人账户收支平衡公式,代入上面设定的参数值,可得到不同投保年龄情况下的缴费理论值,具体见表1。
从表1中估算的投保人年缴费理论值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一是投保人个人账户年缴有效保费标准与利息率呈反向相关关系。利息率越高,年缴保费标准越低;利息率越低,年缴保费标准越高,这种差别随着投保时间的延长而增大,如缴费20年,这两种利息率下的保费之比为1.4,缴费30年时的比值为1.6,缴费40年时的比值为2。
二是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年缴有效保费标准与个人开始缴费的年龄呈正向相关关系。投保人初次缴费的年龄越小,年缴费标准就越低;初次缴费的年龄越大,年缴费标准也越高,负担越重。而且,投保年龄越大,保费标准提高的就越快。以i=2%为例,30岁时投保的缴费标准为20岁时的1.6倍,40岁时投保的缴费标准为30岁时的1.7倍,45岁时投保的缴费标准为40岁时的1.4倍。
表1 财政补贴下的个人年缴费理论值
需要说明的是,城镇居民上述缴费标准是基于“养得起”所测算的理论值,即城镇居民将来领取的养老金能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而要达到“养得起”的标准,城镇居民实际的养老金缴费额必须大于或等于测算的这一理论值[4],即要满足条件:Cy≥C0。
但是,“养得起”的年缴费标准并不一定“缴得起”,即并不是每个城镇居民都能负担得起的。城镇居民是否“缴得起”主要取决于其人均纯收入[4]。居民的人均纯收入除了用于基本生活支出外,还要考虑其它方面的支出,比如储蓄、买房、孩子教育、看病等,养老保险的保费只是储蓄中的一部分。
人寿保险中的经验规律是,如果一个人年收入在1万元以内,其用于购买人寿保险的支出一般不超过此人年收入的1/10。因此,一个y岁的投保人,只有当他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费Cy比他纯收入的1/10小或相等时,他才有能够支付得起养老保险保险费。假设Yn为n师y岁人的年纯收入,则兵团各师城镇居民购买养老保险的条件如下:
因此,城镇居民有效的养老保险缴费额要达到“缴的起”和“养的起”的标准, 必须满足条件:Cy≥C0且Cy≤Yn×10%。参保居民可选择的有效缴费档次如表2。
表2 城镇居民可选择的有效缴费档次(单位:元)
如表2所示,一是可供城镇居民选择的有效缴费档次随着利率的增加而增多。但从目前我国社会经济状况来看,2%的利率更符合现实。二是各师团场农牧工住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越高,当地居民可选择的有效缴费档次越多,一、三、六、十三师的人均纯收入的10%均在1000元以上,40岁以下居民均有有效缴费档次可选,但十四师的人均纯收入的10%仅806元,即最多只能拿出806元购买养老保险,40岁人员在2%利率下没有可供选择的缴费档次,无能力承担有效保费。三是随着初次投保年龄的增加,能为城镇居民选择的有效缴费档次就越少,在2%利率下,除了农一师,其他三、六、十三、十四师45岁的兵团城镇居民均没有能力承担缴费,同时也缺乏有效缴费档次可选。在4%利率下,由于预期养老基金收益提高,只有农四师城镇居民有能力承担缴费,但缺乏有效档次可选。
我们调研了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农六师某团场,该团场有3 844居民参保,缴费情况如表3所示。参保居民中104人为60岁以上老人,免缴养老保险费,其余17岁至59岁的3 740人缴养老保险费。在缴费居民中,选择最低缴费档次100元的居民占到了74.33%,其次为选择1 000元缴费档次的居民占到了15.43%,占比排到第三位的是缴费500元的居民,达到5.5%。从表2的测算我们知道,20岁人员最低的有效缴费档次是200元,所以该团场近74.33%的居民(除26名20岁以下居民)缴费均不可能达到基本养老水平。在2%利率下,仅488人达到了有效缴费档次,占参保人员的13%。在4%利率下,626人达到了有效缴费档次,占参保人员的17%。
表3 兵团农六师某农场2012年居民养老缴费情况统计表
三、结论与建议
有效缴费水平必须要同时满足“缴得起”和“养得起”的标准[5]。本文按照新疆兵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有关规定,根据“平均人”的理想状态,进行了相关假设,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个师的有效缴费档次,运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收支平衡精算模型进行了测算。研究发现:当其它条件相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师人均纯收入越高,供投保人选择的有效缴费档次更多;有的师(或团场)人均纯收入高于1万元,为他们增设更高的缴费档次是有必要的;对于人均纯收入低于3 000元的师(团场),按照目前的政策,投保人尚无能力参加兵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投保人参加养老保险时年龄越大,“养得起”对应的缴费额就越高,负担越重;在低利息率下,40岁以上居民基本不具备投保能力,可供他们选择的有效缴费档次非常少,甚至没有。目前政策设置的缴费档次水平较合理,有其经济基础和现实意义,但自由选择缴费档次水平的政策过于粗泛,居民或团场为了保障眼前利益,保证个人或团场的缴费负担轻,或怀着“养老不能靠政府”,不如将钱放到自己口袋里的心理,为了“积极”配合养老政策的实施,敷衍似地选择了不能保障基本养老的最低缴费档次。
研究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某团场发现,目前城镇居民缴纳保费,无论年龄大小,缴费水平均倾向于最低档次100元,缴费水平偏低,按较高利息率也不能保障居民退休后的基本食品需求。养老保险政策实施趋向于有名无实,难以达到政策所提倡的“保基本”及“老有所养”的目的。
根据测算结果,提出提高有效缴费档次的几点建议:
一是提高最高缴费水平至1 500元。这样45岁以上居民才有有效缴费档次可选。
二是细化缴费档次。目前的十档定额缴费制(100~1000元)过于简单,尽管对居民的理解和缴纳有利,但是各档次之间的差距较大,能够满足居民有效缴费的选择非常有限。因此,可以考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基数,采取多档比例缴费制度[6]。按照新疆兵团2012年各师团场农牧工住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2 106元计算,表2测算的有效缴费档次173元到1 333元是在年人均纯收入12 106元的1%~11%之间,故缴费比例可设置为人均纯收入的1%、2%、3%、4%、5%、6%、7%、8%、9%、10%、11%。
三是指导不同年龄居民选择有效缴费档次。根据养老保险精算平衡结果,拟出政策配套的宣传指导单,详细列出各不同年龄段的居民可选择的有效缴费档次,宣传、指导不同年龄居民选择有效缴费档次。
四是重点考虑低收入群体和40岁以上参保居民的缴费能力。低收入群体的养老问题是其个人和社会最担忧的。而40岁以上参保居民将首先见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效果,对40岁以下人群有个示范效应,他们的养老问题解决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成败。
五是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效应要改进财政补贴的方式[7]。目前财政补贴方式是每人50元的定额补贴,并且每提高一个档次增加5元。这种方式较好地体现了公平,虽然建立了财政补贴与农民参保缴费之间的关联,实行多缴费多补贴,但由于提高一档补贴金额较低,在鼓励居民参保积极性方面激励力度还不够。但如果这种鼓励性的补贴过高,又会造成“补富不补穷”的居民,有损公平。所以要按照兵团的经济特点和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财政补贴方式,一方面要体现财政补贴的公平性,另一方面要激发居民参保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