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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诗中的明清易代之变

2014-11-07魏嘉

学周刊·下旬刊 2014年11期
关键词:历史记录叙事诗诗史

魏嘉

中国古代诗歌主要分为两大类,即抒情诗和叙事诗。受民族文化影响,在文学史上,抒情诗明显占据主流地位。论及叙事诗,杜甫不得不提。他生于盛唐,历经安史之乱,见证唐朝由盛转衰。社会的动荡对他的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自觉“以诗纪史”,是当之无愧的“诗史”。杜甫之后,在明清易代的特殊历史时期,也有很多诗人,用他们的笔写下了无数的叙事诗,记录下了一个遽变中的社会。其中,开创了“梅村体”的著名诗人吴梅村当属个中翘楚。

关于吴梅村的研究,新中国成立前普遍延续清朝学者的看法,新中国成立后则因为他屈节仕清,而鲜少有人涉猎。直至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之后,先是因为姚雪垠先生《论〈圆圆曲〉》而展开对其诗歌纪实性的探讨,其后因为学术风潮的变化,普遍偏向将吴梅村诗歌的价值与其“贰臣”的经历分开评析,肯定其诗歌的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现在,已有不少学者关注和研究吴梅村的诗歌和明清易代之际的叙事诗。

这里选取一个新的视角,以吴梅村的叙事诗为例,将其内容与历史资料的记录相对比,研究明清易代之变在叙事诗中的记录和反映。叙事诗中的明清易代之变是如何的,相比历史记录是否有所变化,这些变化的原因又是什么。对这些问题一步步进行探索,探究叙事诗反映历史的独特价值,以求对更多的研究者有所裨益。

明末清初,诗人在“诗史”创作方面取得了很高成就。诗史源于诗人的“史笔”,“史笔作诗”使诗歌具“史体”。诗人对诗歌历史价值的再认识,促使“以诗纪史”成为诗人自觉的创作理念。因此,中国文人的创作动机之中,表现出对现实政治的强烈关注。通过对历史史实的记录和某些罪恶面的揭露,展现出中国文人在国家危亡之际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敢为历史之真的气魄。尤其是对吴梅村《圆圆曲》等一系列作品的研究,彰显出这一时期叙事诗的独特魅力和中国文人所表现出的难能可贵的赤子之心。

一、大历史观

甲申年,是明清易代这段历史上,标志性的一年。这年三月,李自成的军队攻陷北京,崇祯帝以身殉国,明朝灭亡。四月,满清摄政王多尔衮在吴三桂的带引下大举入关,在山海关击败李自成的军队,入驻北京。五月,福王朱由崧在南京称帝,年号弘光,南明开始。九月,清朝迁都北京。

在这一年之前,明朝还是中原大地上的正统,主旋律是朝廷内部的党派之争和明朝军队与满清铁骑、农民起义军的对抗。这一年之后,满清正式入主中原,清廷为了确立自身统治的正统性对百姓实施的各种政策和对各路反清军民的围剿,成为了主导。

“扬州三日”“嘉定三屠”“江阴屠城”“剃发令”“易服令”……在比一般朝代更迭更为特殊的“以夷变夏”中,社会急剧动荡,上至皇亲贵族,下到妓女流民,还有大批抉择不同的知识分子,他们的生活和心理都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而正如赵翼题吴梅村诗曰:“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这一时期的叙事诗空前地繁荣起来,不同立场的诗人更是在他们的诗歌中反映了不同视角下的“明清易代”。

以顾炎武、屈大均、钱澄之、吴嘉纪等为代表的一大批遗民诗人,成为了这一历史时期独特的群体。他们没有选择殉国,而是选择了“生”。但是,“严夷夏之大防”的思想气节又使他们不可能出仕清朝。于是,这一大批遗民诗人或隐居山野或闭门写书,选择离开政治漩涡来保全自己的气节。在这些遗民诗人的笔下,明清易代之变是一场血腥的侵略战争,他们揭发清兵的暴行,并怀念着逝去的明朝。

以王士祯、朱彝尊、施闰章、宋琬等为代表的则是由明入清的诗人。他们生活的时代已经与明清易代有所距离,清朝慢慢确立了自己的正统地位,很多汉人知识分子出仕为官。这些诗人已经很少提及明清易代之变,他们更关心的是现实生活和民生疾苦。

以钱谦益、吴伟业为代表的则是清朝建立后失节的“贰臣”。以吴伟业为例,他年轻时也曾心怀壮志,努力与复社的同伴们一起为大明朝效力。明朝灭亡后,他试图隐居山野,却被迫出仕清朝。虽然后来辞官,但是这已经足以令他背上骂名。更何况,作为一个传统的知识分子,他日日夜夜被“贰臣”的身份所折磨,他的心理承受着失节的巨大悔恨和屈辱。作为当时文人的翘楚,吴梅村首创了被誉为“梅村体”的叙事诗,他一生经历和见证了很多政治中心的事件,也体会了不同的立场,他的人生经历决定了他的诗歌必定富有强烈的纪实性。这样的叙事诗正是我们所需要的。

在对明清易代之变的记录中,无论是正史还是野史,都更侧重于政治斗争的记录,其中记叙最详细的就是宫廷斗争。事实上,一段历史应该包括了人类生活方方面面的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乃至各个阶层人们的遭际和心理状态。在选取史料的时候,也不应该局限于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等纯粹的历史记录,同时应该认识到,以叙事诗为代表的各种文学作品也具有极大的历史价值。值得注意的是,明清易代之际的诗人群体,有着明确的“诗史”观,他们在写作中充分渗透了“以诗存史”的观念。从反映社会生活面的广度和深度来说,这些诗人所写下的数量庞大的叙事诗,都远非历史记录可比拟。

二、诗史互证

在对研究资料的分析中可以看到,文学作品比之历史记录,有异有同。先从“同”的部分来看,这一时期叙事诗的史诗性极强,一些作品足可证史。

“诏书早洗洛阳尘,叔父如王有几人?先王玉符分爱子,西京铜狄泣王孙……”《洛阳行》记载了福王朱常洵之事。正如《明史》所载,朱常洵因其母郑贵妃的原因,深受明神宗喜爱。明神宗一度想要立朱常洵为太子,虽然并未成真,但朱常洵一生极尽奢华享乐,朝廷也对他格外优待。即使郑贵妃曾经使计欲谋害皇太子和皇太后,却也没有使太子朱常洛和朱常洵之间产生芥蒂。这些事情都在《洛阳行》中有所记载。《绥寇纪略》和《明史》等史书中记载的有关朱常洵其人的重要事件,都可以在该诗中有所印证。

另一首《永和宫词》则是全诗均在咏田贵妃的事,并且以田贵妃的人生转折之地“永和宫”为题,用更为感性的笔调,印证了《明史》关于周皇后通过永和宫看花而使崇祯帝和田贵妃重归于好一事。

诗史互证是清代及后世学者都非常重视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在文学领域和历史领域都意义重大。吴梅村秉承着纪实性的“诗史”观,用叙事诗记录下了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这些叙事诗完全可以与历史资料两厢佐证。这是叙事诗一项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三、意义发微

在对叙事诗中的明清易代之变进行研究的最后,应立足于理论升华的角度,探究文学如何反映社会,而我们又应当怎样以史为镜。

一方面,文学作品能补充历史记载之阙的特点,展示了叙事诗作为文献资料的独特意义。历史资料不可能将当时的整个社会叙述殆尽,而当研究者需要某个正统历史记录不便涉及的方面时,文学作品也便成为了一种很好的选择。尤其是当历史记录者需要讳当权者言之时,角度更为多样、言论更为自由的文学作品,更是值得受到青睐。

另一方面,由于诗歌本身的特质,它们更加关注人民心理心态的反应。两厢比较,历史资料在反应史实方面有其不足之处,这不足着重表现在历史资料对人的感情和心灵世界的忽视。历史应当是“活”的历史,事实上,历史即是一段曾经鲜活的现实,它更多的是由人构成的。

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以史为镜,不只是指历史事件本身,更多的是一个事件对整个社会、对人民生活和心理产生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蕴涵着不同立场不同身份的人们的思想感情的叙事诗是比同时代的史书更加有丰富和真实的记录。

(责编 田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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