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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事件结构与英、日、汉结果构式中结果谓语的选择限制

2014-11-02

关键词:构式谓语日语

崔 玉 花

(延边大学 汉语言文化学院,吉林 延吉133002)

典型的结果构式是用单一结构表达复合事件,即致使事件,它由使因和使果两个子事件复合而成,这两个子事件分别由述语动词和结果谓语来表达。但是什么样的动词和什么样的结果谓语组合能形成结果构式,在同一语言内部以及不同语言之间都存在差异。在结果谓语的选择上,英语、日语和汉语结果构式之间就存在着不同。例如:

(1)a.She wiped the table clean/*dirty.①

b.彼女がテーブルをきれいに/*汚く拭いた。

c.她擦干净/脏了桌子。

我们所说的结果谓语在英语和汉语学界也称结果补语,在日语中称表结果的连用修饰成分。为行文方便,我们把表动作结果的成分统称为结果谓语。②在例(1)中,英、日语的形容词“clean/きれいに”可以充当结果谓语,其反义词“dirty/汚く”却不能,而在汉语结果构式中不存在这种对立。

对于结果构式中结果谓语的选择,学者大多对结果谓语的词汇语义特点进行了研究,如Wechsler(2005),彭国珍(2007),罗思明、王文斌、洪明(2010)等。但只考虑结果谓语的词汇语义特点并 不能充分解释日语结果构式对结果谓语的选择限 制,如在例(2b)中,结果谓语相同,但因与其共现的 动词不同,句子就表现出明显的不同。例如:

(2)a.She broke/pounded the vase to pieces.

b.彼女が花瓶を粉々に割った/*叩いた。

c.她砸/打碎了花瓶。

上述两组例句表明,不仅是结果谓语,动词对 致使事件结构的构成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拟从动词语义结构出发探讨结果构式的事件构 成特点,并考察英、日、汉三种语言在结果谓语的 选择上有何差异。

一、两种类型的结果构式与致使事件结构

(一)两种类型的结果构式

以英语为主的研究中通常把结果构式按照结果谓语的表述成分是否为主句动词的论元分为两种:一是Control结构,③即结果谓语的表述成分为主句动词的论元,如例(3)、例(4);二是ECM结构,即结果谓语的表述成分不是主句动词的论元,如例(5)。例如:

例(3)和例(4)分别是由及物动词“dye”和非宾格动词④“freeze”构成的结果构式,这两组例子中结果谓语的表述成分“her hair”和“the ice cream”都是动词论元,即深层宾语。例(5)是由非作格动词“run”构成的结果构式,虽然结果谓语的表述成分为表层宾语“her eyes”,但它不是动词论元,即是虚假宾语(fake object)。

不少语言学家认为这一分类也适用于汉语结果构式(彭国珍,2007)。但这一分类不适用于日语结果构式,原因在于,英语中由及物动词构成的结果构式同属Control结构,但在日语中有些及物动词可以构成结果构式,而有些及物动词却不能。下面两组例子,动词都是及物动词,但例(6b)合法,而例(7b)却不合法。这就说明,不能把及物动词构成的结果构式看成均质现象而作划一的研究。例如:

Washio(1997)、加賀信広(2007)则从动词语义角度把结果构式分为两类,即“强结果构式”和“弱结果构式”。“强结果构式”是由表动作的活动动词构成的结果构式,如例(9)、例(10);“弱结果构式”是由表状态变化的成就、完成动词构成的结果构式,如例(12)、例(14)。两种类型的结果构式在英语中都是合法的,在日语中只有后一种类型的结果构式是合法的。例如:

活动、成就、完成动词是Vendler(1967)根据动词在时间上表现出来的特点进行的分类。⑥例(8)、例(11)、例(13)表示这三类动词的概念结构即语义结构,它是由BECOME、CAUSE等这样的谓语及其论元(x、y)构成。按照Vendler的动词分类,凡是表动作的动词,不管是不及物动词(如“cry”),还是及物动词(如“knock”),都属于活动类动词,在时间上是无界的,其概念结构中只包含ACT语义。成就类动词和完成类动词描写的是状态的改变,时间上是有界的,但前者时间上可以持续,后者不可以持续。成就动词在其概念结构中只包含变化义,而完成动词在其概念结构中包含致使义和变化义。

上面的例(6b)、例(14b)和例(7b)、例(10b)的对立说明,结果构式应根据动词语义结构进行分类。

(二)结果构式代表的致使事件结构

结果构式作为致使结构的一种类型,⑦表示一个实体因受动词所指代的动作的影响发生状态改变而产生某种结果。以往的研究,多把结果构式代表的事件看作单一致使事件结构,并未根据动词类型对致使事件结构进行再分析。但通过对日语结果构式的考察,我们发现结果构式代表的致使事件可以根据动词语义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动词本身包含致使义的致使事件结构,如例(15a);第二种是动词不包含致使义,致使事件是通过附加表状态变化的下位事件,使上下位事件组合为一体而构成的,如例(15b)。例如:

前文例句中列出的“break、dye”等是典型的表状态变化的完成动词,其概念结构中包含致使义和变化义,由它们构成的结果构式表示第一种类型的致使事件结构;“run、pound”等活动动词,不管是及物动词,还是不及物动词,其概念结构中既不包含致使义,也不包含变化义,由它们构成的结果构式表示第二种类型的致使事件结构。成就动词只包含下位事件即变化事件,由这类动词构成的结果构式不表示致使事件。从例(15)中我们可以看到,与完成类动词共现的结果谓语应该对动词语义所包含的结果状态,即AT中指定的状态z作具体描述;与活动类动词共现的结果谓语则不受此限制,因为活动动词不包含变化事件即下位事件,其中的结果谓语是附加成分,因此,我们认为这类动词可以与表不同语义内容的结果谓语共现。下面我们根据例(15),考察英、日、汉三种语言的结果构式对结果谓语的选择限制。

二、结果谓语的选择限制

(一)日语、英语结果构式的选择限制

Wechsler(2005)根据能否受程度副词修饰和是否有比较级和最高级形式,把英语的形容词分为等级形容词和非等级形容词两大类,其中非等级形容词又分为开放等级形容词和封闭等级形容词,后者再细分为最大终点封闭等级形容词和最小终点封闭等级形容词。Wechsler认为,英语中开放等级形容词(如“long、tall”等)和最小点封闭等级形容词(如“wet、dirty”等)不能进入Control结构的结果构式。但我们发现,其中的“wet”等个别最小点封闭等级形容词,在某些情况下也能进入Control结构的结果构式,如“*He wiped the table wet/I sprinkled them wet with garden hose”中,“wet”不能与动词“wipe”共现,但可以与词汇语义本身含“湿”义的“sprinkle”共现。这说明,动词语义对结果谓语的选择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完成类动词构成的结果构式中,结果谓语应该是动词语义所包含的结果状态的具体说明,如果结果谓语表示的内容与动词语义不相符,其结果构式就不成立。例如:

例(16)中的动词“dye/染める”表示“用颜料着色”,表颜色的“pink/ピンクに”与动词语义一致,可以作结果谓语,而“stiff/ごわごわに”与动词语义不相符,不能作结果谓语。例(17)中的动词“break/割る”表示“对象失去了原有的完整状态”,“to pieces/粉々に”是对动词语义所包含的结果状态的具体描述,可以作结果谓语,而“worthless/二束三分に”只是用来表示对对象的一种价值判断,与动词语义不相符,不能作结果谓语。例(18)中的动词“melt/溶かす”表示“溶解”,“to a liquid/ロに”与动词语义相符,可以作结果谓语,而“solid/カチカチに”与动词语义不相符,不能作结果谓语。例(19)中的动词“cut/切る”表示“用刀把物品分成若干部分”,“into small pieces/星形に”是对动作结果状态的具体描述,可以作结果谓语,而表颜色的“red/赤く”与动词语义不相符,不能作结果谓语。可见在由完成动词构成的结果构式中,结果谓语的基本功能是详尽描述各动词在概念结构中所表示的状态。

由活动类动词构成的结果构式是通过添加下位事件,即附加变化事件来构成致使事件,这类结果构式,在英语中可以成立,但在日语中不能成立。例如:

例(20)中的动词“pull”表示“用力朝自己的方向拉”,其概念结构中没指定动作的结果状态,因此可以与表相反内容的结果谓语“tight”和“loose”共现。例(21)中动词“hammer”表示“用榔头敲”,其概念结构中不包含任何结果状态,因此可以与表不同语义内容的结果谓语共现。例(22)、例(23)中的“ran、cry”是非作格动词,由它们构成的结果构式中出现的虚假宾语和结果谓语都是附加成分,与这类动词共现的结果谓语不受动词语义限制,可以与表不同语义内容的结果谓语共现。

有 些 动 词 比 较 特 殊,如 “wipe/拭 く ”、“sweep/掃く”等表面接触类动词,一般也看作是具有活动性特征的动词,但与这类动词共现的结果谓语要受到限制。例如:

(24)a.He wiped the table clean/dry/*dirty/*wet.

b.彼がテーブルをきれいに/*汚く拭いた。

(25)a.He swept the floor clean/*dirty.

b.彼が床をきれいに/*汚く掃いた。

有趣的是,日语的表面接触类动词“拭く”只能与表“去除”义的“取る”构成复合动词,而不能与表“附着”义的“付ける”构成复合动词,如“拭き取る/*拭き付ける”。Washio(1997)把这类动词看作有定向变化的动词。也就是说,如果这类动词所作用的对象发生变化的话,一定会按照一定的方向,即去除异物的方向发展。按照这种解释,就能说明“wipe/拭く”为何只能与“clean/きれいに”共现,而不能与其反义词共现。

成就动词可以构成结果构式,但由成就动词构成的结果构式只表示变化事件,不表示致使事件,与这类动词共现的结果谓语也受动词语义制约。例如:

(26)a.The vase broke to pieces/*w orthless.

b.骨董の壺が粉々に/*二束三文に割れた。

(27)a.The river froze solid/stiff/rigid/*to a liquid.

b.川がカチカチに/*平らに/*ドロドロに凍った。

例(26)中的动词“break/割れる”和例(27)中的动词“freeze/凍る”在其概念结构中包含变化结果,因此与动词语义所包含的结果状态不一致的成分不能充当结果谓语。

(二)汉语结果构式的选择限制

本文所说的结果构式在汉语学界被称作动结式结构。对动结式所表达的语义关系,马真和陆俭明(1997)将其概括为四类:A.预期结果的实现,如“洗干净了、晾干了”;B.非理想结果的实现,如“洗破了、搞坏了”;C.自然结果的出现,如“开败了、长高了”;D.预期结果的偏离,如“买贵了、挖浅了”。施春宏(2008)则将其分为三类,即致役类、自变类、评述类,其中致役类包括马真和陆俭明的A义、B义,其他的自变类和评述类分别对应于C义、D义。

如果从结果构式所表达的典型事件结构来看,除了致役类之外,其他的动结式可以说都是非典型的结果构式。比如属于自变类的“(花)开败了”表示的是前后相继的两个状态的改变,花开的状态结束而衰败下去,这种动结式只表示自然结果的出现,没有致使因素在起作用。还有属于评述类的“买贵了”表示由于动作不适当而使结果偏离了预期目标,从而使所买的东西比预期的要贵,可以说这里的结果是动作的一种伴随结果,而非动作本身导致的结果。所以,这类动结式中动词所表示的事件和补语所表示的事件之间没有致使关系。

属于致役类的汉语结果构式,在结果谓语的选择上,与英语和日语结果构式存在着差异。例如:

例(28)中的动词“洗う/wash”表示“用水去掉物体上的脏东西”,而“汚く/dirty”与动词语义矛盾,“ボロボロに/threadbare”与动词语义不符,因此都不能作结果谓语。例(29)中的动词“dye/染める”表示“用颜料着色”,表颜色的“red/赤く”与动词语义一致,可以作结果谓语,而“stiff/ごわごわに”与动词语义不符,不能作结果谓语。例(30)中的动词“拭く/wipe”是有定向变化的动词,它只能与表示“去除”义的“きれいに/clean”共现,不能与表示“附着”义的“汚く/dirty”共现。可见,这些日语和英语句子中的结果谓语都受句中动词的语义制约,只有与动词语义相符的成分才可以充当结果谓语,但相应的汉语句子则不受这种限制。

汉语结果构式是高度能产的结构,动词可以与表不同语义内容的结果谓语共现,以动词“染”、“冻”、“砸”为例。例如:

(31)染红、染黑、染黄、染硬、染粗、染伤、染腻、染烦、染够

冻红、冻木、冻僵、冻麻、冻病、冻残、冻怕、冻醒、冻跑、冻哭

砸破、砸碎、砸断、砸裂、砸扁、砸肿、砸伤、砸青、砸怕、砸酸、砸烦

英语、日语中与“染”、“冻”相对应的动词都表示状 态 变 化,如 “dye/tint/染 め る”、“freeze/凍る”,与这类动词共现的英语、日语的结果谓语都受动词语义制约,只有与动词语义相符的成分才可以充当结果谓语。但汉语中与这类动词共现的结果谓语不受此限制,动词与结果谓语的组合相当自由。为何如此自由,其原因我们将在下文中具体分析。

三、对语言之间差异成因的分析

通过对结果构式事件构成特点的分析及英、日、汉结果构式中结果谓语选择限制的考察,有两个问题需要解释:一是与英语、日语相比,为什么汉语动词对结果谓语没有选择限制?二是日语的活动类动词为什么不能构成结果构式?换句话说,日语的活动类动词为什么不能通过添加下位事件的方式构成致使事件?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认为这与汉语中没有单音节完成动词有关。Tai(1984)指出,汉语与英语动词在语言类型学上存在较大差别,这种差别就源于完成体,即如果用汉语单个动词去对应照搬英语完成体动词,往往得不到完成体。下面的例句说明,动词“杀”就不能生硬地对应于“kill/殺す”,要表达一种状态的完成或结束,必须在动词“杀”后加“死”。例如:

(32)a.张三杀/*杀死了李四两次,李四都没死。

b.*John killed Bill twice,but Bill didn’t die.

c.*張三が李四を二度殺したけど、李四は死ななかった。

既然汉语没有单音节完成动词,那么与这类动词共现的结果谓语就不受动词语义制约。从前面举的例子中可以看到,汉语动词“染”、“洗”与英语、日语的“dye/染める”、“wash/洗う”不同,可以与表不同语义内容的结果谓语共现。这些动词还可以构成带虚假宾语的结果构式,如“她(染头发)染伤了头皮”、“她(洗衣服)洗湿了鞋子”,此时的结果谓语都不能从动词语义中推测出来。Rappaport&Levin(2001)指出,在英语中只有活动类动词可以构成带虚假宾语的结果构式,而像“break”这种完成动词则不可以,如“*The clumsy child broke his parents to distraction”。这一语言事实又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汉语动词“染”、“洗”不是完成动词而是活动动词。由于汉语没有完成动词,按照我们对结果构式所代表致使事件的分类,汉语中由及物动词构成的结果构式都应属于第二类,即通过添加下位事件的方式构成致使事件。

那么,日语的活动类动词为什么不能构成结果构式?也就是说日语的活动类动词为什么不能通过添加下位事件的方式构成致使事件?我们认为这与日语是核心语构架语言有关。Talmy(2000)根据运动事件的构架事件(运动路径PATH)是由附加语还是核心语来表达,把世界上的语言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附加语构架语言(Satellite-framed languages),构架事件由附加语表达,如英语、汉语、德语等;一种是核心语构架语言(Core-framed languages),构架事件由核心语表达,如日语、法语、西班牙语等。例如:

(33)a.She ran into the room.

b.彼女は部屋の中に走って入った。

c.她跑进了房间。

英语是典型的附加语构架语言,如例(33a),路径由附加语“into”表示,运动方式由主要动词“ran”表示;日语是典型的核心语构架语言,如例(33b),主要动词“入る”表示路径,而运动方式由动词的“て形”形式“走って”表示;汉语是附加语构架语言,如例(33c),路径由趋向补语“进”表示,运动方式由主要动词“跑”表示。

致使事件的构架事件是致使主体通过致使动作对致使客体施加一定影响而产生的“状态改变”及“致使结果”,这相当于运动事件中的“移动到达目的地”。日语属于核心语构架语言,致使事件的构架事件应由核心语即谓语动词来表达。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在日语中包含变化义的完成动词可以构成结果构式,而不包含这种语义的活动动词则不能构成结果构式。相反,英语是附加语构架语言,因此活动类动词可以通过添加下位事件,即附加变化义的方式构成致使事件,致使结果由结果谓语来表达。汉语不仅是附加语构架语言,而且是很强的附加语构架语言。这主要是因为汉语没有单音节完成动词,即使其他语言中一个整体的致使概念,在汉语中也被概念化为相互关联的两个部分,即动作和结果,事件的构架由附加语即结果谓语来表达。因此,汉语结果构式具有多产性,只要世界知识允许(动作与结果的因果关系符合常理),动词就可以与不同的结果谓语组合。

四、结语

本文从动词语义结构出发,探讨了结果构式的事件构成特点,并考察了英、日、汉三种语言的结果构式对结果谓语选择的差异。通过研究发现,在日语和英语中,与完成动词和成就动词共现的结果谓语受动词语义制约,只有与动词语义一致的成分才可以充当结果谓语。由活动动词构成的结果构式在英语中成立,在日语中不成立,英语中与这类动词共现的结果谓语不受动词语义制约,动词可以与表不同语义内容的结果谓语共现。汉语由于没有单音节完成动词,不受动词语义制约,动词可以与表不同语义内容的结果谓语共现。

过去学者们普遍认为,词汇意义最不具备一般语言项目(如语音、语法)所具有的内部规律,所以在词汇研究中很难归纳出普遍性规律。但是,Talmy的关于语义结构与词汇化形式的研究证明,在词汇研究领域中,不仅可以归纳出个别语言的个性特征,而且也能归纳出具有类型学意义的普遍性规律。可以说,人类语言的语义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是具有普遍规律的,只是词汇化(用什么词汇如何表达)的方式因语言而异。

注释:

①本文语料大部分来自相关文献中反复引用过的,小部分来自内省语料。

②结果谓语也称结果次谓语(resultatve secondary predicate)。表动作结果的成分之所以称结果谓语,是因为它可以与句中成分,即主语或宾语构成表述关系(predication relation)。

③Control结构和ECM(exceptional case marking)结构是从生成语法名词赋格(case assignment)的角度所作的分类。Control结构指控制结构,ECM结构指特殊授格结构。用传统的语法术语来说,前者指补语指向述语动作受事或施事的结果构式,如“染红(头发)”、“(他)跑累”;后者指补语指向述语动作的旁及成分的结果构式,如“喝干(茶壶)”。

④根据非宾格假说,不及物动词可分为非宾格动词和非作格动词,它们的唯一论元在深层结构中处于不同的位置,即非宾格动词的论元在深层结构中处于宾语位置,非作格动词的论元在深层结构中处于主语位置。

⑤[x ACT]表示带一个论元的活动动词的概念结构,[x ACT ON y]表示带两个论元的活动动词的概念结构。

⑥除了这三类动词之外,还有状态(States)动词。状态动词不能构成结果构式,如“*She resembled her mother slim/*彼女はお母さんにスリムに似ている”。

⑦致使结构的类型可分为:分析型(analytic)、形态型(morphological)、词汇型(lexical)。英语结果构式属于分析型致使结构。

[1] [日]加賀信広.結果構文と類型論パラメータ[A].結果構文研究の新視点[C].東京:ひつじ書房,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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