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合伙人
2014-10-22
万科推进事业合伙人制度,在外界看来似乎是风驰电掣的事情。从今年3月中旬他在公司春季例会上正式介绍整个事业合伙人制度的构想,到项目实际落地用了不到3个月的时间。不过这么缜密而庞大的计划,一定是经过长时间的深思熟虑之后才做出的决定,可谓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郁亮自己说,整个过程花了3年。
郁亮将事业合伙人机制看作是一种管理机制、分享机制和发展机制。所谓管理机制,是指它将彻底改变万科的管理方式,从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转变为扁平化结构;所谓分享机制,是指投资者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分享得到了很好的解决。而作为一种面向未来的制度,合伙人机制为解决万科未来发展的问题提供了可能。他对这次机制的创新寄予厚望,将其视为具有时代意义的探索和尝试。
作为中国最老牌的房地产企业之一,万科今年步入30周岁。集团化和规模化经营已经实现,但是大企业病也难免相伴相随。事业合伙人制度是郁亮在万科而立之年开的一剂猛药,让本来习惯了安逸和程式化的“身体细胞”开始变得不那么舒服。有些“细胞”对此还是颇有微辞的,但绝大部分“细胞”还是摩拳擦掌准备干出些事情来。或许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制度能成为中国大企业管理的一个样本,为有同样困惑的大公司们做个示范。
众筹虽好,但对于众筹牵涉的产权问题我们该如何解决呢?比如针对同一物业,如果有持有人想转手,但其余持有人不同意,如何解决?如果部分持有人缴纳了购房款,但部分购房者由于资金问题不缴纳或未准时缴纳房款,开发商将如何处理、协调该房源呢?
Re: 众筹本质上是资产证券化,对于众筹平台应该设做市商,就如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买的股票,要转让是很便利的,不需征求其他股东同意否。众筹买房是否能够凑足认购房款主要是众筹平台来测算把控,通常会采取一定认购期,有一个时间窗口就好控制。投资者不与房地产商打交道,投资者购买的是被众筹平台分割的金融产品,并被赋予了特殊权利的金融产品;现阶段众筹法律空白,如有投资请注意风险。
【中國经济会迅猛减速,回归“平均值”?】两位经济学家认为中国不可能永远违背回归平均值的发展经济学的定律。他们认为中国的经济会非常快地减速,而且是突然的。我们需要问,中国会继续违背“回归平均值”的定律吗?
@Econ_乐乐:表面上的规律没什么意义,关键还是一个“为什么”的问题。我也觉得会减速,因为国民经济的结构不平衡,投资太多消费太少,而且资金向泡沫流动,必然有破掉的那一天。至于还能高速多少年,这就很难预测了。中国干预市场的能力可是相当强的。
【P2P推广“微信策”】微信是企业进行营销传播、公关、品牌的第一渠道。排在第二的是QQ空间,陌陌、豆瓣小组等其他平台。企业自身在新浪微博就不必花太多力气了,它正在以很快的速度下滑,用户活跃度正在极速下降。
@跳客编辑:微博是开放的平台,难免用户黏度下降,微博还需要在用户交流功能上有所改进;而微信属于封闭熟人平台,从推广角度而偏重于已有人群,这不太符合广告宣传的本质。但两者是互补的东西,可以通过微博导流与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