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4-10-21杨萍
杨萍
摘 要:近年来,建筑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本文通过对安全事故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剖析,
针对建筑安全管理改进,提出几点探讨性的意见。
關键词:建筑项目施工 安全 管理 问题 对策
引言
近年来,建筑施工事故频发,严重阻碍了建筑行业顺利地发展并且严重威胁着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些问题的出现有些是偶然,但更多的是由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问题而导致的必然事件,要减少甚至杜绝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必须从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出发,通过对问题的分析,才能更好地去解决这些问题,也才能够给建筑安全施工提供一个保障。
一、 当前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政府对建筑市场监管不到位
一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有关加强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精神行动不力、措施不到位。对应依法纳入监管的项目未实施有效监管, 有些地区还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上,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再就是管理权和处罚权分离削弱了安监工作力度, 致使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2.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少, 综合素质较低, 达不到工程管理的需要, 使得安全管理工作薄弱。另外, 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大部分一线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缺乏基本安全知识, 其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低下, 而职业技能的培训又远远不够, 安全意识不强, 自我保护能力差, 甚至一部分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也缺乏了解。
3.建筑施工环境恶劣
就建筑施工管理方面来说,建筑施工环境并不能作为特别重要的一点,因为环境的恶劣并不是管理者本身决定的而是其行业本身来决定的,但是,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问题上,这一点是不能被忽略的。因为,行业本身所处的劣势更能彰显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保护设施不完整,保障制度不健全,这些在很大程度上都可以归结到施工环境上,如何更好的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应该在这外因上给出合理的管理措施和管理手段。
4. 保障制度不完善
在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中,事故的受害方一般是两方面,一个是从业人员,另一个就是机器设备和建筑物。对于后者主要是经济损失,大多是由建筑施工单位所承担的。而对于从业人员的保护则是建筑施工管理存在问题。保障制度不完善和“以人为本”的社会理念是不匹配的,从业人员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保护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仅仅也就是和用人单位签署的合同,而国家对于建筑行业施工人员并没有提出合理的法律法规。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威胁着从业人员人身的安全,并且事故发生后,从业人员人身财产特别是精神上的抚慰基本是没有的,这也凸显出建筑施工管理方面的巨大漏洞。
5. 安全管理方式粗放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未起到应有的安全管理和监理作用。有些建设单位对承包企业把关不严;一些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资质特别是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把关不严, 违规分包现象严重;监理公司忽视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理, 项目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现象比较普遍;有的设计单位对安全标准和规范重视不够,造成有的工程存在安全设计的缺陷等;有的建设单位存在过分依赖监理、施工单位,未发挥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
二、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从分析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现状来看, 要使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1 完善政府职能,加强监管力度
在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中,政府必须转变角色,重新定位,发挥自己的职能,运用调控手段,整合建筑施工市场,加强监管力度。在具体工作中,各级政府应该发挥各自的功能,建立建筑施工管理机构,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加大对市场的整合力度,调整建筑施工市场的市场结构,稳定秩序。同时,在对建筑单位的资质审查方面要从严而定,并且在事故发生之后的处理一定要彻查到底。另一方面,政府必须建立健全各项保障制度来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2 全面提高人员的素质
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是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①要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 要制定统一的安全监理的程序、内容和标准, 统一安全监理资料, 不断规范安全监理行为, 提高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管水平, 使监理人员安全监理意识到位、能力到位、监督到位,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②提高施工一线人员的素质, 狠抓基础工作, 做好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基本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 不定期进行施工知识和安全知识的培训, 让他们知法、懂法、用法; 特别是对特殊工种要进行专门培训, 严格持证上岗制度。
3 创造良好的建筑施工现场环境
施工环境的好坏是影响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 施工人员在恶劣的施工环境施工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 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 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在严寒、高温等安全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的季节, 在高空施工的时候, 我们要充分做好安全措施, 使施工人员的生命得到保障。此外, 施工环境要采用合理的色彩, 使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减轻眼睛及全身的疲劳。同时, 还要减少噪声、粉尘等对施工人员的不利影响, 使施工人员在良好的施工环境中进行施工。
4 在投标条款中必须加入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内容
(1)招标文件及其相应的合同条款中,应当对施工安全措施提出明确和具体的要求。需要制定安全措施的方面包括各类基坑支护结构、各类临时支撑体系、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等的安装、使用和拆除)、各类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临时用电系统和电动机具、设备、“ 四口五临边”防护、现场消防安全、高空作业、(防高空坠落和坠物打击)、现场周边环境安全,等等。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时针对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单独报价。
(2)投标文件中除施工现场的总体安全管理措施外,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措施都必须分别配以相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必要的计算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制定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特殊专业工程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等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中应就安全措施进行单独列项报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投标人必须在“措施项目”中就安全措施单独列项进行报价。
(3)评标办法中,对施工安全的要求列入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内容,把对安全保证措施的评审作为技术标评审的重要内容,并设立安全保证措施评审的合格标准,投标人的安全保证措施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应作为废标条件之一。
参考文献:1谢苏丽,建筑施工安全的新对策,中华建筑,2012年第5期
2邓龙海,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山西建筑,2013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