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二次供水”管理缺位状况堪忧
2014-10-21刘志晖
摘要:水是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尤其是饮用水更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居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今年,兰州自来水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成为公共安全事件、全囯关注焦点。成都市的饮用自来水状况如何?能够保证安全吗?据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成都站提供的数据显示:成都市城区自来水的岀厂水质、通过管网的供水水质符合囯家饮用水标准。但是,在人们普遍搞不清楚的 “二次供水”方面,却存在着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
关键词:二次供水;管理;问题
所谓“二次供水”,即在公共供水管道无法满足其用水压力的情况下,用水单位或个人将城市公共供水经储存、加压,通过管道再供给用户或自用的形式。现在,成都居民大多住在高层建筑里,“二次供水”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几乎每个居民小区都安装的水箱就属于这种情况。按照1992年颁布的《成都市生活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公用事业局负责我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二次供水”设施经城建部门、卫生部门验收后,由卫生行政部门发给《卫生许可证》,方可投入使用;“二次供水”设施的储水箱、池必须加盖、上锁,周围半径十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并且要有防护设施;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等等。
但实际状况却令人堪忧,“二次供水”设施基本上沦为“被遗忘的角落”。新小区的设备较新,但多数无人维护,也不清洗消毒;老小区或院落的储水箱、储水池常年失修,有些没有加盖,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长着青苔、沉着淤泥、水中滋生的微生物肉眼就可以看到,个别严重的还有矿泉水瓶、建渣、脏手套等各种各样的垃圾。这样的水流进家家户户的水龙头,卫生状况、饮水安全存在严重隐患,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警惕,否则一旦岀现问题就悔之晚矣!
为什么会岀现这样糟糕的情况呢?关键是没有责任主体。2008年以前,“二次供水”由成都市公用事业局负责管理,下设有成都市二次供水管理办公室。成都市公用事业局2008年撤消后,“二次供水”的管理责任便被“分解”到了多个部门:新建“二次供水”设备由住建部门审批;水务局和自来水公司也没有“二次供水”设备的管理职能,而只是进行竣工的验收和登记;日常使用的卫生监督由卫生执法部门负责。形成了“多龙治水”、“各管一段”的格局,责任主体不明、管理缺位,“二次供水”最终成了“被人遗忘的角落”。
实际上,成都市究竟有哪些单位建有“二次供水”设施,有多少个水箱、水池,上述所有部门均给不出一个相对准确的数据。关于“二次供水”设备的管理,尽管早就出台了相关规定,使用“二次供水”设备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卫生许可证,并且做到专人值守、顶盖上锁、配备防鼠网等多项措施。但是由于主管部门的长期缺失,规定成了一纸空文,表面上的“大家管”变成了“无人管”。道理其实很简单:从住建部门、水务局、自来水公司上述管理分工来看,他们是只管“生”不管“养”的,它们所“负责”的都是权力,而没有责任;卫生执法部门倒是可以“管”,但毕竟所能管的又太局限了,如果再懈怠一下,最后就只能是“无人管”了。更要命的是广大市民普遍对“二次供水”知之甚少,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这自来水是怎样“流”进自家水龙头的。这又造成了“利益攸关者”的监督“失声”,“二次供水”不仅“无人管”,也“无人问”了。一旦岀现问题,各相关部门都能推御自己的责任,但受到伤害的却是千家万户的居民群众,而被问责的也只能是当地政府。
成都市“二次供水”的现状的确令人堪忧,亟需改变。当务之急首先是要明确责任主体,可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城市管理经验,大胆改革,引进社会民间资本,成立成都市二次供水管理公司,对全市的“二次供水”进行统一设计、安装、运营、维护和收费。这样责任主体明确了,日常维护管理更加方便,一旦發生饮水安全事故也能迅速进行处置。其次是要广泛宣传“二次供水”的基本常识,让广大居民群众了解“二次供水”、关心“二次供水”、监督“二次供水”,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只有广大“利益攸关者” ——市民的积极参予和监督;只有明确责任主体,引进了专业的市场化管理公司,成都市的“二次供水”隐患才能彻底解除。
作者简介:
刘志晖,男,成都市委党校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