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发展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
2014-10-21方舟
方舟
摘要:新型城镇化是当前我国社会建设中的重要战略计划,关系到我国各地区城镇与农村综合建设与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不同于既往的城镇化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在于综合协调,关注人本与农村利益。由于涉及的范围较广,建设项目较多且持续时间较长,因此可能产生一系列的问题。以村庄规划编制而言,就需要优先了解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各种要求与理念,进而找出规划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村庄规划编制;办法与建议
1.基于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地区发展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它是基于我国目前发展近况下的科学发展计划。在性质特点上,新型城镇化对于地区发展与建设有如下要求:
1.1法制与行政特征
相对于美国的城镇化90%与韩国城镇化80%而言,我国的城镇化建设仍旧较为落后,要想实现向发达地区看齐的目标,就必须将城镇化视为重头戏。而农村建设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固有矛盾不断激化,导致国家不得不思考如何稳妥地解决这一系列的难题。在十八大会议上,发改委主任张平就表示:发改委正在编制有关中国城镇化的相应规划,由此可见新型城镇化建设已经被纳入国家新时期发展战略当中。《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公布实施后,我国新型城镇化正式被纳入行政干预范围中,与之相应的相关工作也须遵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规划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合法事宜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因此,新城镇化背景下的地区发展是由人民政府为主要的以相应的法制手段为保障的建设。
1.2以人为本特征
2013年7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广西主持召开部分省区经济形势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李克强说,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大亮点,要求以基层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对群众的住房、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事宜进行妥善安排,构建良性的公共服务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及农村社区。此外,在农村人口城镇化的规划方面,要求遵照自主自愿原则,分步有序推动人口转移。总之,以人为本的核心内容即是努力实现全民参与,同时兼顾各地区群众的综合利益,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与建设。
1.3生态文明特征
①环保。人类社会自刀耕火种时期直至先下,整个发展历程无一不与自然环境产生矛盾,例如:环境破坏、环境污染等,如何实现环境的有效保护,构建与自然融为一体的生态社会环境,是亟待认真思考的问题。②节能。地球资源是有限的,诸如石油、土地等不可再生资源,必须谨慎规划和使用,农村地区的规划,能源消耗是个大问题,特别是集中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如何解决日常生活生产中的资源消耗,以及如何实现资源的节约利用,都是规划编制中必须考虑的环节。③社会文明。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滞后、教育文化程度低等原因,导致居民普遍素质较差,如果实现了集中居住或者是给予相应的公共设施进行服务,是否会因为建设程度与居民素质不合拍而出现问题,如服务设施闲置等。因此还应当考虑规划建设之后的管理及居民素质培养与提高相关工作。
2.我国村庄规划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2.1前期的规划编制中的问题
前期规划编制中的问题是指在规划村庄编制的过程中,缺乏对于具体的村庄规划编制的研究,具体体现在一下几方面:缺乏对村庄土地利用的规划。在我国的村庄周围,通常有林地、农田、牧场、草场、山林等农业用地,而在目前的村庄规划过程中,对这些土地缺乏能使其适应机械化耕种条件的整体性规划。对村庄产业发展缺乏研究。当前的村庄自主产业大多为农产品加工业,存在类型单一的问题,造成农村整体资源配置不合理。而目前的村庄规划在村庄产业的规划方面缺少研究。对于村庄的分类缺乏研究。我国地域广阔,各地村庄因其气候不同,所处地域侧重的发展方向不同,所以从事的产业各有不同。现有的规划编制对于村庄的分类缺乏系统研究,无法对各地的村庄规划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指导。
2.2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村庄规划通常是政府为主体自上而下发起的,因此在规划编制实施的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性,而规划编制者对农村往往缺乏深入的、具体的了解,因此规划自身容易存在不切实际的问题,容易被村民所排斥,使得规划的实施较为困难。此外,规划实施存在法律支持不足的问题。现有的村庄规划要求村民集中建房,但按照目前的法律,村民无法取得聚居点的土地使用权。目前农村建设的管理体系不完善,农村建设项目的一般审批程序是通过村民会议讨论、乡级政府批准后才能建设,并在有关部门验收后才能交付使用。在这个程序中,相应的规划并未作为项目审批的依据,这使得村镇规划在实施中缺乏法律地位。
3.应对办法及建议
3.1实现依法开展,促进公众参与
基于新型城镇化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必须实现依法开展才能保证规划编制和建设的有序性与合理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地区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国家和政府的其他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务必以普遍发展、综合统筹为基本,以人本、自愿、平等、节约等为原则。特别是在农村规划当中,牵涉到土地、山林、住宅等居民关心的实际问题,更应当理性对待,杜绝强制规划,实现公众参与,减少规划中的基层矛盾。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所设想的方案不应当局限于设计单位、规划单位等部门,而应当多开展一些诸如“村民座谈会”“问卷调查”“挨户走访”等多种形式了解群众真实所想,集思广益,以便制定有益于群众利益诉求的规划项目。
3.2因地制宜
村庄规划应当科学考虑当地实情,例如风土人文、历史文化、产业情况、交通情况等,事先搜集和评估村庄资源,对相应的信息和资源进行有效利用,打造特色村庄。例如:根据村庄的土壤、温湿度等情况,规划今后村庄建设之后的经济项目,利用地理环境集中生产一些农作物或畜牧业产品,在发展良好之后,还可以考虑驻地建设发展深加工企业。基于一些村庄的悠久历史,如寺庙、祠堂等古建筑遗迹,可以进行保留和修缮,还原旧时代实情,渲染历史文化气息。对于有良好的经济项目的村庄,除了考虑基本的设施建设之外,还应当对村庄后续发展进行预想,例如政府力量帮助宣传等,为村庄营造更为广阔的市场。
3.3做好前期预算
为保证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还应当针对规划做好相应的预算工作。①根据村庄实际情况,如建设能力、经济能力和交通运输能力等,对后期建设项目中的各种消耗进行运算,得出建设消耗,并统筹安排,划分建设区域分批次进行,力求最大程度压缩成本,同时又能保障建设效果与质量。②编写目标计划书,对建设工程进行有效約束,按照工期、项目等进行分别立项,逐一进行规模预想和消耗估算,在不同阶段做好相应的投资和募资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建设。
4.总结
伴随着环境、经济、社会等诸多新问题出现,国家在针对未来建设方面做足了工作,“可持续发展”仅仅是一个口号和设想,如何去真正实现,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总体来看,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提出与实施,是目前理性与科学解决诸多现实问题最为稳妥的办法。无论是规划编制亦或是实际建设方面,均离不开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支撑,因此不仅仅是要确保各项配套制度和指令更加科学有效,同时还应当对各种配套设施与资源进行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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