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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女性犯罪的原因分析及预防

2014-10-21包昕昕钟凌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6期
关键词:预防

包昕昕 钟凌

摘 要 女性,给人的印象是温柔、婉约,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她们大多时候以被害者的身份出现。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女性以犯罪主体的身份出现,女性犯罪率不断升高,已严重影响家庭邻里的和谐关系和社会的稳定。本文从女性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女性犯罪进行探讨。

关键词 女性犯罪 原因 预防

作者简介:包昕昕,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干警;钟凌,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254-02

女性,一直以来都被视为弱势群体,很难将女性与那些穷凶恶极的犯罪者联系在一起,然而现实是女性犯罪案件不断增多,甚至有些女性就是用残忍手段犯罪的实施者。据我国司法部的网站披露,从2000年底至2006年6月间,全国在押的女性犯人数净增了3.9万名,平均每年增加15%,大大超过了在押犯的平均增长数 。女性犯罪率的不断攀升,已严重影响了家庭的幸福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女性犯罪的特点

(一)女性犯罪中女性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

女性犯罪中,大多数的女性犯罪文化程度低,主要集中在文盲到初中文化水平。同时,许多农村的女性,初中还没毕业就外出打工,由于文化程度较低,见识少,思想狭隘,在受到外界刺激、利益诱惑与驱动下,极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女性天生感情细腻敏感,常因感情问题而犯罪

女性的情感细腻、敏感,在受到感情刺激时,其在行为上表现出一种偏激性和冲动性,感情的瞬间爆发不能用意志来控制,从而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这种情况常常表现在对恋爱、家庭等关系的处理上。当一个女性在感情、家庭付出很大牺牲后,却得不到尊重和肯定,反而遭到拒绝、抛弃,甚至是辱骂和毒打,在这样的挫折打击下,一些女性往往产生了委屈、嫉妒、愤怒等心理,由此丧失理智,盲目冲动,产生残酷的报复行为。

(三)女性犯罪中部分犯罪者呈恶逆变性

恶逆变,即先是受害人,后转变成加害人。这种犯罪的侵害对象具有特定性,即对女性进行直接或间接施害的人。女性在开始被施害的时候往往因隐忍、压抑、害怕等原因而没有揭露被迫害的情况,直到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而爆发,从而从受害者转变为施害者。如受家庭暴力的妇女,为了家庭忍让、妥协,长期的压抑爆发的结果是她们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來摆脱不幸。

二、女性犯罪的原因分析

女性犯罪数量不断升高,其犯罪原因大多是因经济利益、感情关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原因引起的。女性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甚至是多种原因的结合,既有其自身的原因,也有家庭和社会等原因。

(一)女性犯罪的自身原因

1.心理上的原因。一是自私、狭隘的性格缺陷,使得有些女性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斤斤计较,遇事时争强好胜,并在过度情绪化的状态下不顾一切,冲动的做出犯罪行为。二是爱慕虚荣、贪图享乐的心理。一些女性对物质的占有欲强,爱攀比,为了获得自身所不能承担的物质享受而采取不正当的方法来满足个人私欲;一些女性贪图安乐,想要不劳而获,为获取一定的物质利益或改变贫穷的面貌等,不惜采取犯罪手段以获得利益。三是冒险、侥幸等心理容易诱发女性职务犯罪。多数职务犯罪的女性心理上存有侥幸,认为其犯罪行为不会被发现,即使被发现了,女性的柔弱、眼泪也可以成为优势,博得同情,逃过法律的惩戒。

2.情感上的原因。许多女性犯罪都有一个漫长累积的过程,其动因具有强烈的情感因素。女性感情细腻,神经系统容易兴奋,对刺激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因此当不能正确和妥善地处理恋爱同居关系、婚外情等现象时,极易导致女性犯罪的发生。 女性对感情过度看重,特别是婚姻家庭中的女性,她们对婚姻家庭的期望很高,一旦婚姻家庭关系出现变化,女性将受到更大的伤害。加之女性为了家庭子女,甚至放弃工作,长期忽视与外界的沟通与联系,当受到伤害时没有倾诉缓解的渠道,由此,女性对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弱,处理方式感情化的色彩浓厚。当付出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后,部分性格偏激者会由爱生恨,选择毁灭性的方式进行报复。也有一些女性情感错位,为了满足情人的物质、精神需求,不惜铤而走险。

3.素质上的原因。女性犯罪者的文化结构普遍低下,其文化修养、道德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大多数女性由于受教育程度不高,在认知和处理问题时缺乏的判断力,使她们在认识事物时受到限制,一方面她们在面对他人的教唆、诱惑时,不能明辨是非、善恶,容易被人威逼、利用,误入歧途;另外一方面,这些女性在遇上困难时由于知识缺乏,不懂法律,往往头脑简单,冲动行事,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

(二)女性犯罪的家庭原因

1.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极易破坏家庭的幸福和婚姻的美满,这是女性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之一。这种情况更多的发生在农村,由于守旧落后,重男轻女思想,女性被看做是男性的附属品,经济上不独立,生活上依靠丈夫,女性在遇到家庭暴力,为了家庭的和睦及“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使她们在开始时不断容忍,这样的侵害不断累积,到忍无可忍时,这些妇女便会采取激烈的方式进行 “反抗”,走向疯狂报复的极端。

2.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当的家庭教育,使孩子在心理和行为上受到压抑,经常处于恐怖和紧张等情绪中,而青少年期又是孩子的敏感时期,处理不当会加剧青少年的叛逆,让他们对家庭和社会产生强烈的不满,极易做出极端的举动,这一点在女性犯罪者身上尤为明显。女性青少年因失去家庭保护,失去父母的引导,加剧了被害的可能性,也加大了受不良诱惑的可能,这都导致了女性青少年犯罪的增加。

(三)女性犯罪的社会原因

1.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的同时,社会上也出现了诸如婚外情、包养情妇、非法同居等不良现象。原本这些现象是被世人所唾弃,是见不得光的,然而现在许多人非但不以此为耻反而明目张胆、招摇过市。这样的现象加剧了感情危机、家庭婚姻危机的发生,使一些家庭女性受到伤害后选择极端方式处理问题。

2.社会角色的转变与社会压力的不平衡。现代社会中,女性的角色从原来单一的“相夫教子式”的家庭责任向“家庭工作两不误”的家庭与社会责任的角色转变。与此同时,由于许多固有的旧观念旧思想,女性在就业、待遇等多方面的仍受到很大的性别歧视,女性要承担家庭和社会的双重责任的压力要比男性大的多。一些女性适应不了这样的转变,出现一些过激行为,一时难以控制情绪,造成严重的后果。

3.信息传播媒体的多样化。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内容也越来越丰富,与此同时,垃圾信息也更多的进入人们的视野。如电视电影中的暴力血腥场面,一些青少年在看过之后效仿。又如网络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女性青少年迷恋上网络交友聊天,虚拟网络在满足她们交往欲望的同时,也让很多女性陷入不良交往,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女性犯罪的防范措施

防范女性犯罪,既要治理,又要预防,要从女性犯罪的自身原因、家庭原因和社会原因三方面入手,多管齐下,对女性的思想、行为进行预测、防范、引导和规范,以降低女性犯罪的犯罪率。

(一)从女性自身入手,提升女性素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1.提高女性科学文化水平和道德修养。一是要保障青少年女性的受教育权,主抓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减少女性少年辍学情况,提高她们的文化知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二是针对广大农村妇女文化层次低,文盲、半文盲较多的情况,开展扫盲教育工作,不断改善女性的知识结构,提高女性自身文化和道德修养。

2.加强法制宣传,提升女性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女性罪犯中,许多女性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来保障自身权益或者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根本认识不到其实施行为的严重性和违法性,加大对广大女性的法制宣传,通过社区普法电影、远程教育、宣传海报等易读、易懂的方式提高她们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有效防止女性犯罪。

(二)从家庭入手,排解家庭纠纷,加强家庭教育,惩治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幸福

1.关注女性心理健康,及時调解家庭纠纷。女性犯罪常常是由于家庭中的矛盾没有妥善解决,小事化大而导致的。针对女性心理特点,充分发挥村委会、居委会、街道办、妇联等基层组织和部门的作用,有效了解社情民意,应当想方设法为女性提供化解矛盾和纠纷的有效机制,及时疏导女性情绪,将犯罪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鼓励妇女在发生家庭纠纷时找人分担、寻求帮助,妇女组织可以作为倾听、调解对象,帮助妇女解决家庭矛盾。

2.加强家庭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良好的家庭教育,可以为孩子的学习和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孩子很多行为和性格的形成源于家庭的影响,什么样的父母造就什么样的人。父母遇事冲动,动不动就吵闹,孩子在无形中就会学会此种的处世之道。父母要选择有益子女身心健康的教育方式,不娇不溺,以身作则,创造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环境。

3.制定打击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女性在被施暴后具有强有力的法律支持。目前我国对家暴行为的界定在法律上还比较笼统,导致女性被施暴后得不到救济,施暴者得不到惩罚。这也让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对女性频繁实施暴力。制定相关反家暴的法律法规,明确施暴者在构成犯罪和虽未构成犯罪却让女性身心受创的责任,加大打击力度。建立健全解决家庭暴力的机构,为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提供伤情鉴定、生活帮助、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系列服务,防止女性因家暴而走上犯罪道路。

(三)从社会入手,加大女性技能培训,丰富女性文化生活,拓宽女性救助渠道,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1.加大女性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女性就业。对女性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技能培训,对促进女性就业十分重要。特别是针对城市下岗女性、农村外来务工女性、女大学生进行来料加工、家政服务、手工编织制作等专业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生存能力,最大限度的增加就业,从而降低女性犯罪率。

2.丰富女性的社会文化活动,为女性的身心愉悦提供平台。社区、村居委会等带头开展文化体育比赛,鼓励女性参加,增强女性参加社会活动的积极性。倡导基层女性组织自行组织活动,如舞蹈队、书画队、歌唱团等,让女性发现家庭之外的广阔的活动天地,丰富女性的社会文化生活。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和宣传工具,搭平台,宣传健康的文化,增强女性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能力。

3.拓宽女性社会救助渠道,加强社会援助。加强村居委会、社区组织建设,充分利用治保会、人民调解等组织的保护调解作用,预防家庭暴力,调解家庭矛盾,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要引导受害者使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发挥妇联等妇女组织的优势,开展女性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联合民政、公安等部门设立女性救助中心、临时庇护所等机构,切实帮助困境中的妇女。建立健全救助机制,成立妇女救助基金会,对贫困妇女实行及时救助,使女性得到社会关爱。

注释:

张亚飞.从文化变迁看女性犯罪的社会预防.河北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9).

李亚可.女性犯罪初探.犯罪研究.2011(6).

殷尧.当前女性犯罪态势的理性分析.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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