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教育评估问题及策略探讨
2014-10-21郭晓焜
郭晓焜
[摘要]我国开展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始于1994年,经过20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套因地制宜的评估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方法,提升专业能力,评估公信力逐渐得到社会各界认可。从逐步制度化的前期准备工作,成立专门评估小组,到完成评估,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已初步达到预期目标。
[关键词]高等教育 评估 问题 策略
一、我國高等教育评估现状
在我国,由于政府在高等院校办学、管理和投资体制上的主导作用,高等教育评估具有鲜明的政府行为模式,从评审专家选定、方案设定,到结论公布、申诉处理的整个过程完全由政府包办,政府同时承担检查与监督职能,被评估院校必须接受评估工作安排。
相比高等教育发达的英美等国家,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发展历史短暂,评估理论、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多借鉴国外,尚未建立起成熟的、符合我国高等教育实际的评估理论体系和指标体系。与此同时,现行高等教育评估以教学评估为主,注重规范化和统一标准,不突出院校办学特色,亦不支持民间机构主导的大学排名和教育认证。然而大学排名带来的一些思想,如评估主体多元化、评估标准中引入投入产出绩效、市场信息感知、利益相关方即社会各界评价等,仍具积极意义。中国高等教育要国际化发展,有必要参考国际高等教育管理潮流。
二、目前高等教育评估中值得思考的问题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各项制度与配套措施尚存在一些值得改进之处,结合文献资料和实践中的体会,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评估结果不完全符合预期目标
高等教育评估拟搜集与院校办学各方面表现相关的资?进行价值判断,以此作为判断办学质量与发展改进的依据。其目的是促进院校审视其教育质量、办学定位、发展方向等,建?特色化发展战略及持续改进机制,为长远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然而,部分院校出于绩效考虑,重短期利益而在改进方面有所保留,背离评估推动持续改进的初衷。
2.评审专家选拔机制有待改进
评审专家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是评估公信力的保障。目前,评审专家选拔机制不完善,难以保证评审专家群体专业背景及经验的全面性。建立评审专家认证制度,是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未来可改进的方向之一。
3.评估公允性有待强化
评估过程也会由于院校水平差异产生认知偏差。相当一部分评审专家来自资源充沛的大学,习惯用其所属大学的办学条件与标准来自衡量被评估院校,容易忽略资源稍逊的院校的办学条件和客观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公允性。
4.被评估院校持续改进主观能动性有待提升
高等教育评估的初衷旨在为院校改进和发展提供参考依据,目前评估采用的方式是以各院校自我评估为主,再由外部评审专家评价其是否达到一定教育水平,鼓励各院校主动改进来提高教育品质。在评估实践中,评估结果可对招生名额分配、补助款划拨、学费定级等事关院校发展的重大方面产生影响,评估结果不佳的院校将面临整改后果,影响其声誉和长远发展。故各院校面临评估时,易产生为了达标而达标的现象,无法真正践行评估精神内涵,实现主观上追求改进。
5.评估指标系统全面性有限
目前我国尚未根据各院校办学条件、功能特点、定位等对大学进行研究型、教学型、社区型等分类,评估对所有院校实行统一标准,不能准确反映各院校的发展方向与办学特色,从而找出其存在的深层问题并作为改进依据。不明确院校办学定位,会扭曲整个高等教育体系的设立宗旨。在统一评估指标下对各院校课程设置与教学自由进行评价,将影响院校的特色化发展。目前教育主管机构尚未对大学分类有明确政策,制定分类评估指标尚有难度。
6.准备评估资料耗时费力
由于评估结果对各院校声誉和获取资源有一定影响,各院校在准备评估资料时力求完美,查缺补漏工作事无巨细,导致准备工作战线长、人力物力花费大,为被评估院校带来长期巨大的工作量,亦被社会各界认为有浪费资源之嫌。
三、高等教育评估存在问题之策略建议
世界各国实施高等教育评估均经历过渐进式发展的过程,在实践中检验评估模式存在的问题,推动持续改进。为使评估真正带动教育品质提升,必须正视高等教育评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化解。结合实践中的体会,在查阅相关文献与归纳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目前高等教育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策略建议:
1.积极宣传评估工作初衷,引导院校主动改进
评估以推动高等教育品质提升为初衷,主管机构应通过适当宣传,深化院校对追求教育品质的认识,对于一些院校出于绩效考虑,重短期利益而轻改进的行为进行引导,帮助院校强化自我改进精神,重视教育品质,追求主动进步,并对改进成效进行追踪检查。
2.建立评审专家认证制度,提升专业水平
目前,评审专家由各院校专业领域教授担任,其专业领域和职业经历与高等教育评估未必有密切联系。今后,高等教育评估主管机构可参考专业协会做法,建立评审专家培训和认证制度,定期举办评审专家培训和研讨会,对评审专家资质进行年审,提高评审专家队伍专业化水平。
3.鼓励被评估院校深化自评机制
学术自主性是现代高等教育的灵魂,各院校应建立教育质量保证制度,以保障其管理、教学和科研水平。教育评估应尊重院校自治权,指导院校根据自身特色、需求和定位建立自评机制和指标体系,督促院校自查,协助院校提高自我改进能力。
4.评估结果与院校经费划拨等重大事项脱钩
高等教育评估结果容易被视为各院校运行绩效的体现,影响教育主管机构对院校招生名额、补助款划拨、学费额度确定等重大事项的审批。在实践中,应坚守评估旨在提升教育品质的初衷,以评估为契机,帮助院校查找缺失,鼓励院校追求改进,提升教育品质与管理效率,使全体师生受益。评估结果应对外保密,仅作为院校改进依据,与经费机制脱钩。
5.探讨设置分类评估指标体系
大学分类是国际高等教育管理理念,虽然管理、教学、科研乃所有高等院校的基本职能,但不同类别的院校其三方面的比重必然不同,一体适用的标准未免有失公允,且容易产生导向性,把优势院校的运行模式作为全国统一学习和追求的范例,削弱各院校特色。未来可研究探讨分类评估指标体系,按院校类别选派评审专家,避免影响对被评估院校的判断。
6.尊重院校办学自主权
现代大学管理思想下,各院校应立足自身客观条件和环境确定发展方针,保证教育品质与办学特色。然而在一体适用的评估标准下,各院校必须遵照执行评估结论中提出的整改建议,否则下次评估时将难以达标。为保障各院校办学自主权,评审专家小组应充分考虑被评估院校特点,全面评估各方因素,广泛听取被评估院校管理层与师生意见,审慎提出整改建议,作为院校改进的决策参考。
7.明确评估资料准备细则,杜绝浪费
评估主管机构应遵循重核心、免冗繁的原则,明确资料准备细则,被评估院校按照要求提供体现评估核心内涵的资料,同时编制索引标明资料种类和数量等,非重要的内容可不予在评估资料中体现。在准备过程中,尽量使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倡无纸化,推广使用电子资料库。如此,可提高评审专家查阅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总之,未来应进一步深化理论研究,认真思考和总结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寻求改进策略,推动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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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