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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的叙事风格研究

2014-10-21周洁徐艺宁

名作欣赏·学术版 2014年8期
关键词:毛姆叙事特色

周洁 徐艺宁

摘 要:毛姆是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英国作家之一,他灵敏的观察和审视的姿态就像一把尖锐的解剖刀,切中隐藏在人们心底深处的思想活动。毛姆喜欢在小说中静观其变,既不爱说教,也鲜少指出伦理是非,一切留给读者自己判断;同时,他又是一个说故事的大师,叙述故事引人入胜,故事发展常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本文将着力以毛姆作品为案例,研究其叙事风格的特色。

关键词:毛姆 叙事 特色

一、犹如侦探一样制造悬疑:短篇小说《信》《风筝》 也许是遗传律师父母的基因,毛姆具有像侦探一般制造悬念的天赋,他不断地炮制疑点,吸引读者的好奇心;也许是青年时期的从医经历,他笔下的人物病态得有些离奇,但等到他开出人性的药方,解释症状的玄机时,读者就会豁然开朗。

《信》讲述了新加坡律师事务所的乔伊斯先生接到了一起案子——克罗斯的妻子莱斯丽杀死了试图性侵她的哈蒙德,本以为案情以“正当防卫”得以尘埃落定时,一份来自于哈蒙德的华人情妇那儿找到的信成为了扭转全剧的关键线索,原来在事发当天,莱斯丽写信邀请哈蒙德来家里,试图谋杀这位对自己不忠的情人。最后,充满英国绅士风度的克罗斯砸下重金买下了这一封信,最终他的妻子莱斯丽无罪释放。

小说开头,克罗斯义正词言地认为妻子是世界上最善良的女人,“结婚二十多年了,她连一只苍蝇都不忍心伤害”。她之所以会杀人完全是出于自保,“生处当时的境地,她只是做了一件任何女人都会做的事情”。就连律师乔伊斯在审问莱斯丽的时候也不相信了这位气质贤淑的女人会有什么别的杀人动机。

毛姆从来不花多余笔墨去描写与小说情节发展无关紧要的人物,当克罗斯去律师事务所找乔伊斯时,一个进门的华人职员王志成向乔伊斯报告,毛姆用了小段的篇幅描写了这位勤勉上进富有前途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看似“无关紧要”,却是推动情节的配角,职员王志成的朋友和哈蒙德的华人情妇认识,他听说华人情妇那边有一封克罗斯太太写给哈蒙德的信。

正是这封信,让乔伊斯对案情有了重新的认识——这是谋杀案,绝不是一个单纯因正当防卫引起的杀人事件;也让乔伊斯对莱斯丽有了不同的认识——她教养良好、生性温雅却会突然陷入极端、失控的癫狂状态。即便是在品行最端庄的女人的心理都可能隐藏着桀骜不驯的野性,那到底是什么激发了女人的野性呢?毛姆解开了最后的悬念——人性中的激情与欲望。

《信》的情节由于涉及到杀人,所以出现悬疑故事的色彩不足为奇。但《风筝》没有任何的杀人情节,故事却离奇得犹如悬疑小说。《风筝》讲述了一个举止大方工作体面的年轻男子赫伯由于妻子毁坏了他的风筝,而拒绝给她赡养费因此坐牢的故事。赫伯是家中的独子,深受父母的溺爱,他学习很棒,前途无量。在他小时候,父母经常和他一起去郊外野餐,放风筝。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对风筝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不仅放风筝,还自己做风筝。直到与妻子结婚后,他还不忘每星期跑回家与父母放风筝,妻子为此很生气,把他的风筝给弄破了,他竟然置妻子于不顾,并拒绝履行赡养她的义务。

如果单纯按照时间顺序叙述《风筝》,你不会发现故事有多特別,而毛姆用倒叙的方式,加之采用他最擅长的第一、第三人称夹杂的写作手法,从朋友那听说,既然转述故事,从监狱检察员朋友那儿听说有人因为一个风筝而入牢,并且坐牢坐得甘之如饴,这一奇怪的情节引起了读者的好奇,到底这隐藏了什么故事呢?于是一层一层地剖开,还原故事的原型,找到故事的内核。赫伯的古怪行为并不是无源之木,他生活在一个戒律森严的清教徒家庭中,父母的严苛和自律让他的人性备受压抑。只有在放风筝的过程中,他才体验到了自由飞翔、高高在上的快乐和欢愉,这种快乐使他产生了一种从千篇一律、单调乏味的现实世界中逃离出来的幻觉,风筝代表了他想要自由、历险的愿望。这也揭示了当时禁欲、外表光鲜的英国人骨子里扭曲的变态、古怪和渴望自由的现状。

二、像旅行家一样切换五个5W:《刀锋》 毛姆的不少作品中有着浓郁的异国情调,这与他的旅行经历不无联系。他的足迹遍布南太平洋、远东、中国、印度、拉丁美洲等地。如早期的赴中国的游记《在中国的屏风上》(1922年),以中国为背景写的一部长篇小说《面纱》(1925年)。毛姆在作品中不断地切换5W要素—— who谁、when何时、where何地、what何事、why何为,5W要素是美国政治学家拉斯韦尔提出的社会传播模式,这一模式在毛姆的众多小说中也同样显现——将人物置于不同的时空环境,将异域环境中的思想精神变化作为故事载体,体现出旅行对小说人物人格变化的多重影响意义。毛姆将东方想象与西方文化杂糅起来,1944年发表的长篇小说《刀锋》直接以印度婆罗门教的哲学经典作为全书的思想内核。

这部小说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飞行员拉里,在战争中他那生龙活虎的爱尔兰队友为了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不懂世界上为什么会有恶和不幸。复员后,拉里不肯进大学,不肯就业,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和意义。他丢下未婚妻伊莎贝尔来到巴黎,两年后和未婚妻解约,他游遍世界各地,最后在印度,找到了印度的吠陀经哲学。悟完了人生,他回到美国,成了自食其力的出租车司机。小说以拉里为核心,描绘了贪图物质享受的伊莎贝尔,忠于社交文化的艾略特,忠厚踏实的格雷,法国妓女苏珊等。

《刀锋》的故事在法国、美国、英国等多地不断辗转着,时空的变化让人物在新环境下呈现出新的变化与气象;在对话和沟通的过程中,了解到他人的故事,一方面补充了时间间隔中发生的却未知的内容,从侧面体现了人生的无常和变数。

《刀锋》的背景正是西方文化的黄昏时代——战争让全球陷入大规模的杀戮,即使同一信仰的人也相互残杀(拉里在“一战”中失去战友);工业文明激发了人类的欲望扭曲了人性(追求名利地位的伊莎贝尔);尼

采的“上帝死了”,人类的信仰丧失(索菲丧夫之后沦为妓女);自我和主体丧失的空心人(以社交为第一要务的艾略特)等,无疑,毛姆像旅行家那样不断切换5W,在旅行途中反思西方文化,寻求拯救没落西方文明的灵丹妙药——不是神秘主义,而是东方哲学。

事实上,在《刀锋》最后部分,小说的主题或许并不像阐释者所讲的是在用东方文明拯救西方文明,更像是对人该过怎样的生活(是精神性还是物质性的)的探讨,而且这一主题在抛去意识形态和文化背景之后显然更具普世价值。

三、在剧中人和局外人之间讲故事:《珍珠项链》 毛姆从来没有否定过比他年长两轮的法国短篇小说家莫泊桑在他少年时代里留下的深远影响——“除了莫泊桑,我再也找不到更好的老师了!”当读者阅读到毛姆的《珍珠项链》的时候,会情不自禁地想到莫泊桑的《项链》,两篇小说的共通之处在于,它展現了19世纪纸醉金迷热闹非凡的欧洲社交文化,在这种物质虚荣的社会背景下,女人们为了争得面子而被迫欲求“装饰物”(如项链)的点缀,以项链的真假判断作为推动故事发展高潮的至关点。

莫泊桑的《项链》中,小公务员的妻子为了参加宴会而向朋友借了一串项链,在派对结束后发现项链丢失,于是向人借钱买了新项链还给朋友。为了偿还债务,她节衣缩食、劳苦工作了十年。最后却发现朋友的项链是一串假的钻石项链。

而毛姆的《珍珠项链》讲述了一位叫劳拉的妇女给“我”讲的故事,她认识的家庭女教师鲁滨逊小姐曾把自己15先令的项链拿去珠宝店维修,不料粗心的店员将她的项链与另一条价值不菲的项链搞混,最后珠宝店在换回项链的同时给了她300磅的补偿。鲁滨逊拿着这笔丰厚的补偿金外出旅行,认识了有钱的男性,劳拉认为她已经成为了全巴黎最时髦的高级妓女。

这两个故事最大差异是叙事人称的不同改变了故事中既定角色的主次之分,《项链》以第三人称叙事,读者很容易发现小公务员的妻子玛蒂尔德是故事的主角,莫泊桑在故事开头用了大篇幅的内容来描写“她”(玛蒂尔德)的生活场景,这种“带入式”的开头很容易带领读者走进她的世界,理解她继后产生的行为。正如莫泊桑自己所说的“长篇小说或者短篇小说中的心理学就是用一个人的外部生活来显示他的内心活动”,他认为行动是人的思想或观念的反映。

在《珍珠项链》中,毛姆选择外在式焦点的叙事观察,用第一夹杂第三人称的手法叙事,“我”听到劳拉要给我讲故事是一个故事,劳拉给“我”讲的“鲁滨逊小姐因珍珠项链而走运”又是另一个故事,很多人以为小说的主人公是劳拉口述的“故事”中的鲁滨逊小姐,而忽视了作为讲述者的劳拉。“我”与劳拉的谈论是整个故事的主要脉络,鲁滨逊的形象完全由劳拉塑造,劳拉甚至还要给鲁滨逊另加一个结尾来升华小说的教育意义,她的贬低、嫉妒、批判在分享故事的时候表现得一览无余。这种类似的写法在《刀锋》《风筝》等作品中屡见不鲜,第一人称的“我”总是与故事人物保持一定的关系,“我”不决定情节,但可以通过劝道、恸哭、伤心等主观方式引起剧中人物的思考,但“我”并没有资格掌控事件发生的动向。在他人的口述和听说中,将情节和内容拼贴起另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套一个故事,作者既是剧中人也是局外人,一边冷静客观地分析事情发展的原因和动向,一边塑造出个性分明的人物。

第一人称容易使读者的注意力聚焦于某个点上,并对叙述者产生共鸣,但缺乏客观性;而第三人称的写法会让故事的真实感更强,但要冒着累赘和冗长的风险。为了避免这些弊端,毛姆采用了多角度的叙事技巧。

参考文献:

[1] [英]毛姆.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M].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

[2] [英]毛姆.毛姆读书心得[M].上海:文汇出版社,2011.

[4] 胡亚敏.叙事学[M].武汉:华中师范出版社,2004.

作 者:周 洁,浙江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徐艺宁,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语言学。

编 辑:水 涓 E-mail:shuijuanby@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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