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少数民族城市化问题研究
2014-10-21孟和宝音
孟和宝音
摘 要: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少数民族社会发展中出现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人口告别传统的经济文化类型,而进入城镇发展。少数民族城市化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民族发展中的重大转折,也是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趋势。针对少数民族城市化问题,基于包头市为例个案分析,探讨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少数民族;城市化;包头市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7-0071-02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少数民族社会发展中出现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人口告别传统的经济文化类型,而进入城镇发展。少数民族城市化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
一、包头市少数民族与城市化
包头市是内蒙古自治区较大的工业城市,是中国国家重要的工业基地。包头市少数民族城市化建设以人为本,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目前,包头市有蒙、汉、回、满、达斡尔等43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5万,其中蒙古族7.46万人,回族3.62万人,满族2.28万人,其余均在千人以下。改革开放30多年,使包头市近15万少数民族民众走上了富裕道路。包头的民族工作走出了具有时代特征和包头特色的新路子,越来越受到国家和有关部门、地区的重视[1]。包头市民族情况主要特点:(1)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居多数。聚居区少数民族3万多人,聚居区面积却占全市总面积的74%。(2)民族成分多。城市少数民族不仅民族成分多,行业分布广,几乎涉及所有行业,而且流动性大[1]。
二、城市化过程中民族工作主要成就
1.推动民族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轨道。根据包头市少数民族人口绝大部分居住在城市、外来进城务工少数民族人口逐年增加、包头市边远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的实际,包头市以“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为总要求,推动包头城市民族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打造了城市民族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掌握少数民族贫困情况、社会保障情况、社会救济情况、就业培训情况、流动人口来源和从业情况等20多项基本数据,为有针对性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健全了基层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制度,成立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少数民族服务中心”,提升了少数民族就业、医疗、教育、住房、法律等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2.正确处理促进发展与保障民生和保护生态的关系。包头市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自觉追求的目标和任务。目前,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实现了城乡居民政策性全覆盖。认真落实民族学校“两主一公”办学原则,全市实现了民族学校纯蒙语授课学生12年全免费教育。对毕业五年以内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最高给予12万元的小额贷款支持,并给予全额贴息。包头市的蒙古族等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山北干旱草原和大青山地区。达茂旗的草场植被覆盖度达到35%,草原生态环境逐步好转,可持续发展能力日渐增强。
3.丰富载体,转变方式,形成民族工作强大合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工作的有力手段。2008年以来,每年组织开展涵盖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教育发展、科技帮扶、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30多类、150多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表彰活动。充分整合企业、院校、部队等单位,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民族宗教、社会各界等方面的力量,形成了民族工作社会化的工作格局。通过全社会各领域、各层面的共同努力,形成了“全民参与、共同发展”的民族工作强大合力,使包头市民族工作不断迈向新阶段。
4.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迈出城市民族工作新步伐。近年来,包头市的城市民族工作唱响了主旋律,迈出了新步伐。把握“两个共同主题”(即“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建立城市民族工作新体系。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建立“领导带动,政策拉动,制度推动”的城市民族工作新体系,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前提。包头的实践证明,只有凝聚成强大的合力,才能建立起城市民族工作的新体系。2008年,包头市建立了民委兼职委员制度,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兼职委员单位要把民族工作当作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把城市民族工作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的整体工作中,给予特殊照顾,予以优先扶持,做到有感情、有责任、有任务、有措施、有成效,共同担当起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包头的重任。通过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对口帮扶等形式,2008—2011年件,总计投入资金10.6亿元,落实项目490项,使城乡30多万人直接受益,受到各族群众的一致好评和广泛赞誉。包头的实践再次证明,只有实现民族工作方式的转变,才能迈出城市民族工作新步伐[1]。
5.北梁改造经验是宝贵精神财富。地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中心区域的北梁地区是包头历史文化的发祥地,曾创造了晋商数百年的辉煌。但时光流转、世事变迁,进入21世纪后的北梁却一度成了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全国最大的城市棚户区。在这里13平方公里的辖区面积上分布有4.7万住户和12.4万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家庭和特殊困难群体。这里居住着回、蒙、满等7个少数民族,有11处宗教场所,回族居民和信教群众占比分别高达12.25%和12%,是包头市区内少数民族居住最为集中和宗教文化氛围最为浓厚的区域。由于低收入群体多、居住密度大等诸多原因,2003年开始的北梁棚改,10年仅完成总量的10%。截至2012年底,仍有338万平方米房屋需要征拆,3.5万户、8.9万人需要安置。总结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工作的经验,其中最关键的一条,就是高度重视和精心做好民族工作,真心把各族群众当亲人,真情为各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这一经验,不仅是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过程中积累形成的宝贵精神财富[2]。2013年2月3日,李克强总理亲临包头视察工作,并在北梁棚户区改造现场会议上做出让居民实现从“忧居”变“宜居”的重要指示。按照李克强总理的指示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的要求,包头市确定“四年规划,三年基本完成”的工作目标,并积极实行当中。
三、城市化过程中民族工作主要建议
看到成就的同时必须要看到包头市少数民族城市化过程中也有很多问题等待去解决。笔者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议如下:
1.加强研究少数民族问题力度。在少数民族或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过程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城市规划、城市少数民族社区建设问题与他们的经济活动、生活方式、文化传统、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要正确对待和科学面对少数民族或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问题,树立面对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正确思路。解决问题首先必须对问题全面具体的研究。关于包括少数民族城市化在内的少数民族问题的研究,到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一中全会以后才开始起步,目前有所成果但仍处在然基础资料奇缺、研究力量薄弱状态。如包头市来说,缺乏研究少数民族问题必须具备的统计数据。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必须要重视起来少数民族问题并更好地创造条件加强研究相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动态研究、跟踪研究、研究方法研究等方面做得更具体、更广泛、更深入、更科学、更有力度。
2.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和少数民族城市化紧密结合起来。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到气候、自然环境、资源、社会经济、人心归向等因素。如包头市来说,不能发展成为超级大都市。包头市的安全发展角度来说,在其发展过程中“地区特点、民族特点”结合起来。“地区特点”而言,包头市是处于高原特殊自然环境中的缺水城市;“民族特点”而言,包头市不仅是内蒙古自治区这个民族自治区域的最大城市,而且是重工业城市。包头市在民族地区发展中扮演本地区民族特色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过程中更多地接受和接纳当地少数民族人口。在城市建设中要突出民族特色,如建设少数民族小区、民族住宅区、民族一条街等。这样的建设有利于城市多元文化发展,也有利于少数民族自身文化长远发展。只要中国的城乡差别、地区差距和民族差异存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落将会自然形成并长期存在,同时,它也必将伴随着散居化这一民族进程的重要规律而出现新的聚散整合。研究其形成规律,对做好我国城市民族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3.让少数民族成员更多地投入到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民族文化产业当中。少数民族大多聚居在边远地区、生活在恶劣的自然环境、经营农牧业为主并部分经商。少数民族城市化新形势发展过程中让少数民族成员更多地投入到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民族文化产业当中。这样做有利于改变少数民族群众贫困状况,也有利于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对优秀的传统文化保护和弘扬还不够,要特别强调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传承。面对发展变化中的民族关系,需要不断探索完善民族工作的新制度、新办法,以适应民族工作的与时俱进。
4.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理引导、有序流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地域间经济联系的加强,经济生活的日益活跃,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也越来越频繁。如包头市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员也不少,如果对这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把握不准,处理不当,将会影响包头市民族关系的顺利发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内的大批流动人口的涌入城市,带来交通、就业、住房、子女教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大量工作去做。相关政府机构和职能部门要做好城市规划工作,对流动人口正确对待、给予他们合理解决问题。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仅正确对待、给予他们合理解决问题,还要考虑到少数民族特点、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并合理引导、有序流动。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少数民族人口向各级城市流动呈上升趋势,一些城市逐渐发展为多民族城市,包头市就是一个例子。城市中少数民族人口的增加,在繁荣城市经济、丰富城市文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民族间交往增多,共同性和包容性不断增强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针对新的情况,应加强民族问题研究及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健全民族宗教管理机构,建立起维护城市民族关系的法律机制,同时加大对民族经济的扶持力度,构建起和谐的民族关系。在少数民族或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过程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城市规划、城市少数民族社区建设问题与他们的经济活动、生活方式、文化传统、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体现出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平等、团结、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也只有这样才能构建起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国泰民安,也有利于唱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
参考文献:
[1]包头市委政研室、市民委联合调研组.包头市民族工作的观察与思考[EB/OL].中国民族宗教网,(2011-09-28).http://www.mzb.com.cn/html/Home/report/241125-1.htm.
[2]包头市北梁棚户区做好搬迁改造中民族工作的经验与启示[N].光明日报,2014-05-06.